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事物300字的作文)

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事物300字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2-15 04:28:47
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事物300字的作文)

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一】

在我的世界里,让我敬佩的人很少,但是一名默默无闻的清洁工,却是其中一个。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正拿着一把水晶弹枪和一个望远镜,坐在小区游乐场的城堡,我远望着三单元门口,试图找出一个跟我一起玩枪战的“敌军”

突然,我看见一群小孩子在折树枝,摘树叶,然后抛向天空,犹如天女散花,然后他们还追逐打闹,我忍不住瞄准一棵树,射了一枪,树叶振动下来。孩子们吓了一跳,四下看看。可能没有发现人,又继续做游戏。

这个时候,有一个穿着橘黄色上衣的男子向他们走去,我一看,手里拿着一个长夹子,清洁工要打扫卫生了。孩子们看见清洁工,有的惊慌失措地跑了,有的呆站在原地。我原以为他会对着孩子们大骂一通,结果我错了。那位清洁工慢慢地走到孩子们玩耍的地方,将叶子夹起来,放进了垃圾桶,然后拉住一个发呆的孩子,轻轻地对他说:“孩子,下次不要再摘树叶了。”孩子默默地点点头,就跑走了。

清洁工将那些被孩子折断的树枝,小心地捡起来,并在花坛旁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坑。我有些纳闷,就走过去问他:“你挖一个个坑做什么?”他微笑道:“折断的树枝也是一条生命,我要把它种起来,可以净化空气。”看到他温和的面容,听到他朴实的话语,我对他不禁有了一丝敬佩,就对他说:“你应该得到表扬呀!”他说:“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种完树枝,他就走了,望着他的背影,敬佩之感倍增。

他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他爱护生命,成为我心中敬佩的人。

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二】

我最喜欢的角落是我的房间和客厅的沙发。

我在我的房间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也能安静写作业,也能好好的休息和睡觉,并且可以安静的看书,也能自己玩游戏。

在客厅的沙发会发现一元、五元和十元,也能让我好好的看电视和吃饭,并且可以和弟弟们一起开心的玩游戏和玩具,也会和弟弟一起整理客厅,像擦地、扫地、擦桌子、以及把桌子和椅子排好,并且将上面的东西全部都收干净。

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我的房间,因为在房间里不会有人来吵,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情。

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三】

有一次,我们班的程琳因腿受伤,不能参加运动会感到很伤心。我的同桌是个心思细腻的女孩,看见程琳伤心,她心里也不好受,便去安慰她说:“不要难过了,程琳,下次还有机会,要不然我代表你参加比赛。”程琳听了很感动,高兴的留下了眼泪,但这是幸福的眼泪,友谊的象征。

比赛那天,同桌挺身而出,并说了一句:“我会为程琳而努力的。”我们大家听了这话以后,都激动地大声为她加油。虽然她只得了第三名,但她尽力了,并把自己得来的奖励给了程琳。程琳又一次被感动的哭了,我们都为她们俩欢呼。从这件事以后,我们班同学都很敬佩她。

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四】

他,个子不高,身材瘦瘦的。他就是我们班的副班长——小辰——一个让我敬佩的人。

你们可别看小辰个子小,他可是我们班有名的体育健将。这个学期学校举行运动会,他被选为我们班的参赛代表。听说运动会的前两天,他刚在武汉连续打了两天的网球比赛,已经非常疲惫,但为了参加学校的运动会,为了给班级争光,第三天一大早,他连早餐也顾不上吃,便赶回来了学校,精神饱满地站到了200米的跑道线前。当他奋力跑完全程,并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时,同学们都情不自禁地为他的精神和他出色的表现鼓掌、喝彩。

小辰不但体育好,而且责任心也很强。记得一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的那天早上,彭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些鼓励我们的话,并把桌子全部搬开了。彭老师在布置完考场后,便离开了教室。当小辰来到教室时,他发现教室里的桌子摆得和平时完全不一样,以为是被哪个调皮的同学弄乱了,于是便一个人自觉地把所有的桌子摆回了原样;而彭老师特意写在黑板上的那些字,他当时还不认识,以为都是些与考试无关的字,所以摆好桌子后,他又自觉地把黑板也擦得干干净净。当彭老师回到教室看到自己刚刚布置好的考场被小辰破坏时很生气,便把小辰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当时,小辰一言不发,也不辩解,只是委屈地低着头。后来,彭老师知道了这件事的真相,不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给小辰道了歉,还表扬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好学生。

这就是让我敬佩的小辰。

我不仅敬服小辰高超的体育技能,也敬佩他强烈的责任心,更敬佩他这种为班级争光、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我一定要向他好好学习,也做一个有责任心、敢于担当、热爱集体的人。

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五】

我敬佩一个人,但我却不认识他,连他的名字我都不知道。

去年寒假,我每天都会到小区里玩,我刚下楼,就看到一个大哥哥,他大概比我高一个头左右,我仔细把他从头到脚端详了一番。他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扁扁的鼻子,宽宽大大的嘴巴,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可是他走起路来很奇怪,一会儿往这边倒,一会儿往那边倒,手还左右乱摆,走路没有正常人那么轻松,那么自然,仿佛每一步都是拼尽全力去走的。我对这件事产生了疑问,就去网上查询资料。原来,这位哥哥患有脑偏瘫,不能正常走路,顿时,我对他产生了同情。之后,我经常下楼玩,每次都看到这个哥哥在学走路。

有一次,我看到那个哥哥的妈妈扶着他,想让他学会转弯,可他怎么也转不过去,脸胀得跟苹果似的。不过,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努力尝试,他正在尝试往右边转一点点,那一点只有橡皮块那么大,对我们来说,是小菜一碟,可对他来说,那比我们跑800米还要累得多。才过了一会儿,他就已经满头大汗了。不过他没有灰心,一毫米一毫米地努力地尝试着。每每看到这场面,我都不忍心看下去,默默选择转身离开。

过了一个学期,又到了寒假,我来到小区,没想到又遇到那位哥哥。他朝我这个方向走来。当我看到他的时候,我惊呆了,他现在不仅能独立地走一小段路,还能转弯半圈,此时此刻,他在我心中是多么的高大。我觉得成功正一步步地向他靠近,在这小小的进步后面是多么大的付出和决心啊!之前的同情,在我心中已经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敬佩之情。我敬佩他敢于和病魔作斗争的坚强意志,敬佩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仿佛看见他那颗火热的心,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陌生的大哥哥,你的意志,你的精神,都令人敬佩。

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六】

伯伯,一位朴实的救护车司机,每天重复着两点一线的生活。他不是在值班室待命,等待发车,就是手握方向盘疾驰在医院与事故地点的公路上,日复一日的简单生活,却饱含着他对工作浓厚的热爱和执着坚守。

新春时,伯伯家内的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大家围绕桌旁,享受新春佳节团圆的喜悦。一阵铃声打破了这一和谐的氛围。伯伯急忙接起电话,脸色刹时严峻起来。挂下电话后,对我们说:你们先吃,我去去就回。

透过窗户,我看见伯伯一路小跑奔向救护车群,一跃进入车内,还没看清那白色车身,它便疾驰而去,只留下救护车的鸣声回荡在耳畔。

过了会,餐桌旁的伯母已经开始收拾余留的饭。她边收拾向我边唠叨:你看看你伯伯,甩下一句‘去去就回’就跑了。之前给他找了份生活规律的工作,但他硬要当救护车司机,现在连年夜饭都吃不了。

已近深夜,伯伯回来了。他身上的汗水已经把他的工作服浸透了,衣服紧贴在身上。他的脸布满汗滴,却遮不住大大的笑容。他开心地朝我们招手:我回来了。今天抢救还算即使,病人得救了!

一句去去就回,一句我回来了,记录着伯伯的简单生活。去去就回表示着伯伯对家人的承诺,一句我回来了承载着对病人的负责。两句简单的话语包含着对家人的深情和对工作的热爱。

伯伯虽然没有悬壶济世的医术,但他在一个个生攸关瞬间与神争分夺秒,去抢救病人的生命。他作为一名救护车司机是称职的,是光荣的!

像伯伯这样的人,让我敬佩。

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七】

我表哥家住在一个叫叶集的小镇,那里空气清新、风景优美,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我每年放暑假时都会去那里住上一阵子。

在这个小镇里我认识了一位让我十分敬佩的大哥哥,你们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这么敬佩他,告诉你们吧,因为他是这个小镇里唯一一位自学成才的大学生。他大学毕业后没有选择高薪的职业,而是回到家乡义务教学。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位残疾人,他没有双臂!

从别人口中,我知道了关于他的故事。他的名字叫李重阳,是叶集本地人,出生后不久便患上了小儿麻痹症。他家境贫寒,拿不出高额的医药费,所以他的胳膊渐渐萎缩,到最后只剩下兔子尾巴似的一小截了。他的妈妈得早,爸爸在外地打工,年幼的他跟着失明的爷爷生活。他小小年纪就要学习洗衣做饭,别人做这些很容易,可他没有双手,只好练习用脚拿东西。刚开始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刀割伤了脚,被油烫到了腿,领居们见了都不忍心,想要帮助他,可他说;“叔、婶谢谢你们,我还是自己学着做吧,你们不能帮我一辈子。”就这样,他在一次次受伤,一次次失败中学会了用脚做饭,养活自己和爷爷。

他八岁那年看见镇里的孩子上学,他也想去,可是因为穷,又要照顾爷爷去不了,于是他把别人不要的书捡回来自己在家学。寒冬他的一双脚因为练字肿的像个胡萝卜似的,可他没有放弃,后来他不练得一脚好字,更以全镇第一的优异成绩考上了省重点中学,最后又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

李重阳哥哥大学毕业后,为了报答领居们照顾爷爷的恩情,回到家乡义务教学,他知恩图报的品德令我敬佩。他没有因为身体上的残疾自暴自弃,而是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可我呢?学习上遇到一点小问题就不愿意动脑筋,多写点字就叫累,跟他比起来真是太惭愧了!从今以后,我要学习李重阳大哥哥坚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改变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一个选择作文300字左右【八】

快看!那个穿蓝色衬衣的老头儿正在栽南瓜呢,哈哈,告诉你吧,那个老头就是我的爷爷!每当我想起爷爷,我心里就生出一种对爷爷的敬佩之情。

我的爷爷个子非常高,估计一下得有一米七五左右,我的爷爷虽然70多岁了,但他非常精神,像一个小伙子。但最让我敬佩的,还是的知识:

我爷爷以前当过兵,所以他的见识特别广,以我看来,爷爷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啊!现在我就来为大家讲一讲发生在我和爷爷之间的故事吧:

有一次,罗安琪约我去打羽毛球,然而我们俩打得都不太好,回到家,我对爷爷说起了这件事,我说:“爷爷,知道吗?我本来以为罗安琪打得比我好,原来我们俩是半斤八两嘛!”爷爷听到了半斤八 两这个词,对我说:“你知道半斤八两是什么意思吗?”我哑口无言,因为我光会用而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爷爷对我说:“古代计量单位一斤就是十六两,半斤就是八两,所以半斤八两是相等的,你 知道了吗!”“哦!明白了!”啊!爷爷真是神了,连古代的东西都知道!

爷爷不仅给我讲知识,还给我讲一些发生在老家的故事,有一个,我记忆深刻:

那是一则小谜语,谜语是这样的:一横下面两个点,和尚倒踩一条巾。平平常常两个字,难倒多少读书人。我猜半天猜不出,爷爷给我一一讲解,我明白了。原来谜底是:“平常”啊,原来谜语上都有 答案呀!爷爷可真厉害,这么难的谜语都能解出来。另外,爷爷还给我读一些书谣,使我的知识越来越渊博。

我很敬佩我的爷爷,虽然现在学习很忙,一年才能回去三次,只能听爷爷讲三次学问,但这些知识,会永远引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永远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使我一生受用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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