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作文我最喜欢的人(小学作文最喜欢的人)

小学语文作文我最喜欢的人(小学作文最喜欢的人)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2-04-22 13:28:18
小学语文作文我最喜欢的人(小学作文最喜欢的人)

小学语文作文我最喜欢的人【一】

胡老师是从五年级下学期才开始教我们,是来接替我们以前的邹老师的。邹老师去农村支教了,而她则刚回来。她走上讲台所说的第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你们在我眼中都是一张白纸,都是善良可爱的,我希望你们把这张白纸画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其实,在胡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之前,我虽然有些期待,但更多的'还是紧张,因为那时我的语文成绩总是在80~85分段里徘徊,三年级时还险些掉出70分。不过没多久,我就喜欢上了这个老师。我觉得她很特别,上课时不仅风趣诙谐,还常挑那些成绩起落较大的学生(比如说我)回答问题。小学的语文不像初中语文阅读分析那样繁琐,甚至要求“标准”,所以我回答问题时就没有负担感,而她总在我回答完问题后,报以一个微笑或很普通的赞美的话,让我对自己的答案充满信心;下了课之后也不像别的老师一样直接回办公室,常在班级里陪着我们,像朋友一样和我们聊天、说笑。

在胡老师教我们之前,我总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棵小草,是落在草丛里没人发现的那种。哪知才第二个星期,她就注意到了我。她说,她知道我以前成绩不好,但她相信我,相信我成绩能够提上来,不想让我放弃自己的成绩,对自己没有信心。

有了胡老师的理解和关注,我没理由再让老师失望。我暗下决定,不管眼前困难有多大,我都绝不畏惧。我一定要让胡老师看到我的努力,看到我的进步,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老师对我的一片苦心。从那以后,我的成绩就渐渐的提了上来。特别是语文,有了长足的进步,英语和数学也均跳上了优秀平台。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善解人意且温和善良。

小学语文作文我最喜欢的人【二】

我是一个不太爱语文的男孩,生字三遍五遍的写,写的还是多腿少脚,七歪八斜的,并且越写越不像,每一个都像从战场上下来的“残兵败将”。上课听讲也只是听热闹,一下课就把听到的东西都还给了老师。我不光写不好字,还惧怕作文和日记。

有一次,我熬到晚上12点多才背下一篇课文,第二天早上还长了双“熊猫眼”。但是在老师跟前背诵时,却半天都吐不出一个字,头天晚上勉强背下来的文章早就跑到“北冰洋”了。你说,是我不用心还是我没有文学细胞呢?

偶尔的机会,因爸爸的工作调动,我跟着回到了故乡——阳城,来到了阳城第二小学上学。

第一天上学,我刚踏进校园大门,“书香校园”四个大字立即扑入眼帘,让我无形间有了一种向上的.力量,决心在新学校多少受点文学熏陶,俗话不是说近朱者赤吗。果然,上学不久就感觉到一股浓浓的文学氛围,——每天早上我们早早来到学校读美文、学经典。当然,由于不爱学语文,每天早上我都背不下来新的内容,除了偶尔能背下来几首古诗,还是无法进入到诗人的那种境界里,也还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

每当放学路上听到同学们朗朗的背诵声,我真是又羡慕又难过。有一次,我有没有背下来笠翁对韵,站在老师跟前,我小声地说:“那么晦涩难懂,我背不顺口”。老师说:“什么?记硬背?那肯定是背不下来了呀!来,我给你讲讲……”。在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中,我发现了,一句韵文就是一个故事,就是一个道理。顿时,我感到了韵文的奇异——几个字就包涵了一个典故,就是一个哲理,我被中华博大的文学震惊了,被它陶醉了,我逐渐沉迷于其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背诵经典由老师的硬性任务变成了我自觉地学习,甚至于手不释卷,吃着念,走着路念。别人的一本书还完好无损,我的书已经被整修了几次:用订书机订、奶奶用线缝。最后,我还像宝贝似地收藏了起来。

爱屋及乌,我慢慢喜欢上了语文。这不,这次期中考试,我的语文水平由倒数名次上升到了班里的中等水平,老师也不再对我皱眉头了。我坚信,我离不开它了,有句话不是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吗?我从心底发出一声感叹:谢谢你,经典,是你让我爱上了语文!

小学语文作文我最喜欢的人【三】

那女孩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对着自己兴奋的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

细致乌黑的长发,常常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有时松散的数着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突然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一个穿着粉蓝色裙子的女孩,微带着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是那么健康,乌黑的头发瀑布般垂直地披在肩上,脸蛋微微透着淡红。尽管看不到她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这时才注意到女孩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这女孩看起来非常的娇小玲珑,如果站在旁边,简直就象是个儿童一样;

但是胸前隐隐坟起的鸽乳造型优美,颇有规模,一群女孩子都化了点淡妆,头发也拉直的拉直、造型的`造型,精心的打扮过了,只有素面向天,头发黑亮服顺的搭在肩头——可就是这样,依然很容易把她从一群漂亮女生中一眼摘出来。只见眼前站着一位身材高挑,深目高鼻的姑娘,吃力的拖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满脸期待的望着他们。即使是满面疲倦和仆仆风尘,依然能看出她娇小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象混儿一样奇特而夺目的美丽;细腻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仿佛透明的水晶色的新疆马奶提子一样,晶莹剔透的让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实了,把她的脸蛋刺出两个洞来。同样是美女,这个女孩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异常的灵动有神。她就是——林湘琪。

她非常的善良。有一次,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只小狗躺在地上呻吟。她看见小狗的腿受伤了,二话不说就把它抱回家,帮小狗把腿包扎好,还给它洗了个澡。可她妈妈不让她养狗,她心里充满了矛盾,最后决定,把小狗装进一个箱子里,放在楼梯间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让人注意不到它,这样就没有人再伤害它,也没有人赶它走,她每天给它喂饭。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到底是被她妈妈发现了。她费尽口舌向妈妈讲了许多道理:什么爱护动物呀,什么它好可怜呀????最后她妈妈终于被她说服。她笑了,笑得那么甜。她非常的开朗,就算天大的事塌下来,还是一付笑脸,我从没见过她哭,只是整天满面笑容。她很喜欢跳舞,她的舞姿就像振振欲动的花蝴蝶,展翅飞翔,使人看着如疾如醉。她不但舞跳的好,而且语文成绩也很好,总是名列前茅。这就是她,一个平平凡凡的她。一个我喜欢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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