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

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6-25 14:12:50
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

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一】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二】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三】

嘿!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我们常常在操场上借着朦胧的月光寻思着如何去搭讪帅帅的男生,一起手牵着手穿梭在食堂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起挤在宿舍那狭小得难以容下两人的被窝里没心没肺地大笑对方的“桃花轶事”,一起大言不惭地夸大自己的种种幻想,一起畅谈自己对“旺仔”“阿萨姆”的种种感想……

我不知道我们是如何相遇的,我甚至开始怀疑我们彼此性格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人是怎么变得如此要好的。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去怀念你,只好敲击键盘,用一个个文字来编织我们过往的点点滴滴。

你,是一个开朗,阳光的女孩,你善于交际,有着优异的成绩。可同时,你又是一个“口水婆”“欧巴桑”,在我失意时第一个给予我鼓励,将我逗笑;在我生病时第一个发来信息叮嘱我要好好照顾自己;在我得意自满时将一盆冷水毫无保留地泼向我……

可乌飞兔走,转眼间六年已逝。再也没有人像你一样,像个疯子一般朝我大喊“二”;再也没有人会看着我一个人像神经病一样自言自语好久,再也没有人愿意向你们一样侧耳聆听我倾诉衷肠,再也没有人像傻子一样对我“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再也……;再也没有了!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离别让人心伤,是锦衾罗惟也温暖不了,抵挡不住的寒凉。此时此刻,我很想你……

盼再遇。

2015年11月6日

你永远的朋友?:陈涵

 

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四】

后来在下雨天,看到那些缩在壳中的蜗牛,突然就很羡慕它们,想着那时的自己,如果有一个温暖坚实的壳,可以在受到伤害的时候,躲入其中,做一个小梦,或者聆听一阵淅淅沥沥的雨声,该有多好。可惜,除了曝晒在众人的视线下焦灼、惶恐、惊惧、无助,我再也找不到可以安放的表情。

那时班里有一个叫乔的男生坐在我后面,他个性孤僻,不爱与人交往,表情里总有一份孤傲与冷漠,他在人群里亦属于形单影只的一个,与人说话时视线总是瞥向别处去,就像那个人不过是一缕无形的风,但是他的成绩却永远排在前面。

我也是偶尔才会与他说话,不过是交作业的时候,让他帮忙传过去,或者打球,不小心踢到他的脚下,跑过去捡的时候,他淡淡地回踢过来,我拘谨地笑笑,向他道声谢谢。有时课堂上分组讨论,我回身过去,看到他依然在俯身疾书,不理会老师的要求,便觉得无趣,想要回转身的时候,他突然说一声“开始吧”,便将自己写在纸上的观点递交给我。这样的交往不多,却还是像那夏日树下的一小片绿荫,将惶惑不安的我遮住,并徐徐地,给我脉脉的清凉。

我一直以为乔和其他的同学一样,对长在角落里的我漫不经心,也想不起来。我也一直认定,我们两个人是数学上的抛物线,看似从同一个寂寞的原点出发,却是离得愈来愈远,再无相遇的可能。乔注定是要读大学的,他的寡淡,甚至可以被女孩子看做鲜明的个性;而我的.未来却渺茫无依,我要到哪里,才能寻到一片可以让我纵情绚烂的泥土?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次数学课,习惯了将我跳过的老师,不知是为了调节课堂的气氛,还是一时兴起,突然叫我回答问题。不过是一个很简单的习题,我却紧张得不行,任自己如何地努力也想不出答案。

午后沉闷的教室,因为满脸通红、手足无措的我而有了生气,有人在窃窃私语,有人好奇地回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就像用一把刀子,一下一下地划在我的脸上。而那个向来不正眼看我的老师,嘲讽地瞥我一眼说:还能不能想起来,要不要你后位的乔帮你找到这个答案?

我的眼泪哗一下涌出来。我想那时的自己,一定是一只被人残忍地割掉硬壳的蜗牛,明明知道那壳就在身边,却是再也无法缩回到其中。而乔就在这时站了起来,用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响亮的声音,回答台上的老师:对不起,我也不会这个问题。老师的脸,当即变了颜色,可他还是强压着怒火。可乔,还是固执地保持着沉默。

铃声响起的时候,老师忿然扔掉粉笔,摔门而去;我回头,歉疚地看乔一眼,却碰到他温暖的视线,我的眼泪,忍不住又落下来。

那以后的一年中,我与乔依然言语不多。我常常将不会的问题写在纸上,悄无声息地递给乔;他的回答,总是详尽,晓畅。我的视线,一行行地看下去,宛若一只飞燕,穿过蒙蒙的细雨,那样的喜悦,让我想要大声地歌唱。

而乔甚至学会了微笑,他还在给我解答习题的纸上,画一个微笑的小人儿,没有注释,但我看得明白,他在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对这份情谊的感激。

两个少年的孤单,就这样,因为一次外人的伤害,而融合在一起,生出一朵粲然的花朵。没有谁能够理解,两颗曾经怯懦的心,历经了怎样风雨的冲击,才有了今日这般缤纷的颜色。

而成长中的那些惧怕、忧伤与落寞,就这样,在这段彼此鼓励的并行时光里,轻烟一样散去。

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五】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六】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七】

我上学是我父亲用棍子赶去的,那一年我十岁。父亲原想让我在家看弟妹,晚一点再上学,可我就像个野小子,一天到晚不着家,一个村子,谁家几棵果树,我们了如指掌。刚交三月底,我们就开始瞄准树上的樱桃,黄一个我们摘一个,用大人们的话说:他们就没见过红樱桃。低处的我们吃了,高处的小鸟吃了。紧接着杏子、桃子、梨子、枣、橘子、葡萄、柿子相继挂满枝头,整整夏秋是我们最快乐最刺激的时光。

那时候大人们天天上地干活,就把院子大门上锁,俗话说:锁得住君子,锁不住我们这群小人。大人们前脚刚走,我就告诉弟弟妹妹去外婆家玩,我给他们摘好吃的,谁不听话一个果子也不给,听话有重赏。安顿好弟妹,拔腿就去找同伴,去偷谁家是提前看好了的,几个会上树的,踩在不会上树的伙伴肩头,爬到院墙头上,一个蜻蜓点水,轻盈地跳下去,就嗖嗖上树,动作之快不亚于小猴子。也不管脏不脏抓住一个就往嘴里塞,边吃边摘,牙齿酸的咬不动了,兜子也满了,再用进来的方式跳出去。有时候玩忘了时间,外婆就迈着小脚到处找我,嘴里嘀咕着:这疯丫头,还不如让她去上学。

有一天,我偷了满满一袋子平顶桃,也叫柿饼桃,是我们哪里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颗结平顶的桃树。正得意呢,被树主人——一个小脚老太太看见了,她手拿一根长竹竿,迈着三寸金莲,虽然一步三摇,但也似一阵旋风,撵得我抱头鼠窜,正巧被回家的父亲看见了,他一把抓住我的衣领,一下子扔出几米远。那个老太太吓傻了,结结巴巴的说:支书(我父亲是村支书)可别把孩子摔出个好歹了,我就是吓唬她的。

父亲连忙向她赔不是,当天下午父亲一手拿着棍子,一手提留着我的衣领,不顾我的哭闹踢跳,把我送进了学校,我成了一年级的一个插班生。

刚开始有很多不适应自不必说,自然是身在班里心在外面,老师讲什么也不清楚。但学生怕老师是天生的,虽然野惯了,只要老师出现在班里,也会规规矩矩坐下,只是眼睛不时瞟向窗外。有一次数学老师提问我 :2+7=几? 这是我的强项,我天天分果子还能不知道?就站起来大声说等于九。老师把我表扬一番,看见父亲直夸我聪明,让我得意好几天。

那时候我喜欢数学,倒是有点不喜欢语文,三年级开始写作文,就我肚里那几个文字,怎能写出通顺的句子?教我语文的老师是我们一个村子的,还和我父亲是同班同学。他老用棍子敲着我的头:你看看你写的是作文吗?前言不搭后语,一句天上一句河里,回去问问你爹,叫他教你怎么写文章。

听说父亲上学时作文写的很好,很得老师的赏识。可我哪敢向父亲说,我怕极了他的棍子。有一次老师出作文题《我的父亲》,看着题目,满脑子都是父亲打我的情景,就刷刷写父亲怎么不喜欢我,一年三百多天,将近两百天我都挨过打,就连衣服也只叫我穿黑蓝色的,他就是想把我当奴隶,永远压迫我,叫我永世不得翻身等等,虽然错别字很多,但破天荒的写满两页子。

老师给的评语也很长,只记得开头是:这是你写的比较好的一篇,语言较通顺。结尾处写到:你刚刚十三岁,个子却一米六多,在咱班是最高的,在你们同龄人中也是高个子,你父亲那么压迫你,你怎能如雨后春笋嗖嗖猛长呢?老师不知道,他这一句直击我的痛处。

那时个子高对我来说是很耻辱的。班里有啥劳动,个子高的总是被老师布置干重的,比如大扫除,我一直是抬水的。同村的奶奶看见了会开玩笑说:这丫头肯长个子,是急着吃婆家饭吧。羞得我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更要命的是来了大姨妈,同村比我大好几岁的女子都没来,为什么我会提前来,每个月的那几天,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一个疏忽露陷了,岂不丢人,那时候我的'心都有了,自暴自弃更自卑。

后来一件偶然的事,改变了我的命运,让我开始喜欢语文了。

记得有一天我去村支部找我父亲有什么事?父亲正在图书室里,我一进去看见满满一屋子书,惊呆了,心里莫名的激动起来,随手拿一本看起来,竟然入迷,父亲看我安静的样子,就把钥匙给我,嘱咐我走时锁好门。

父亲 回家后对母亲说起我: 就她看书的时候,才有个女子样,以后没事就叫她多看书,省得到处疯。

从那以后图书室是我的精神乐园,在哪里我找到了自信,语文成绩很快就上去了,而且每篇作文都是范文,直到有一篇被老师推荐,变成了铅字,成了我们那一带第一个名字变成铅字的女学生。

为此那年春节,父亲破天荒的为我买了一身布料,让裁缝按父亲的身材,做了蓝色的涤卡上衣,黑色的呢子裤子,还有一双青黄色的解放鞋奖励我。

穿着又宽又大的衣服,风一吹就像帐篷,我恨得牙痒痒,尤其是那双解放鞋,我是宁可打赤脚也不穿。最后母亲好说歹说,父亲才同意去给我换一双灰黑色的布鞋,看着我这一身装束,父亲得意的给弟弟妹妹说:你们看看你姐姐多好看,这是一身很贵的衣服,上学穿着好看,干活不怕刺刮,穿几年也不会掉色,这就是努力学习的结果。

父亲做梦也想不到,那件蓝涤卡上衣的作用。多年后,我怀孕了,所有的衣服都穿不上,正准备买孕妇装呢,母亲找出那了件衣服,穿上很舒服,宽宽绰绰的照住挺起的肚子,想起刚开始穿这件衣服时的样子,不由会心一笑,不得不佩服父亲的高瞻远瞩。

初中时,英语成了我的绊脚石。我就不明白语文里的一篇古文《核舟记》,一个早自习我就能很麻溜的背下来,几个英语单词却背不下来,有时候明明在下面会背,上去给老师背的时候就忘了,英语老师就命的认定我不努力,于是天天早自习放学不让我回家吃饭。我胃从小就不好,特别怕饿,前两堂还好过,一到第三四堂,饿的我上气不接下气,浑身出冷汗,再不想办法,会让他把我折磨的。

又是一个英语早读,照列又留下我们几个给老师背单词,我提前和几个男同学商量好,开始和老师较量。我说:老师,我给你背一段英语,你给我翻译看看是什么意思,可以吗?

那个老师精神一震:非常欢迎你给我提问。

我就开始把我 从电影 里学到外国语言:什么八格牙路,阿玛尼,密西密西,哈鲁,密斯和英语相连接。大概就是:提欠黄,(那个老师姓黄)英格丽系 爱恼,八格牙路恼狗的,狗的猫拧哀要密西等等很长一段。气的老师脸色发青:他指着我说:“李老师,你真行,你读的我不会翻译,你这洋学生我教不了。”

“ 你教不了就不要误人子弟,”我狠狠的说。扭头就跑,老师想上来抓我,几个男同学一下子挡住去路。

从那以后那个老师就再也不留我了,而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保持在三十分左右,直到升级后,换了老师,成绩才有所提高,但离满分还差很远,成了我日后考学的绊脚石。

我年少时期的追求作文【八】

如果现实之中,都能追随自己的灵魂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或许也就起码能知道,像她笔下的荒漠甘泉,延绵黄沙却烂漫着生命之花。希望你能幸福,遇见荷西,该是生命中多好的一件事吧。作者:林珊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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