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作文最喜欢的荷花(荷花作文范文三年级)

三年级作文最喜欢的荷花(荷花作文范文三年级)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16 23:09:50
三年级作文最喜欢的荷花(荷花作文范文三年级)

三年级作文最喜欢的荷花【一】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但我最喜欢动物就是我家的小猫了。

这是一只母猫,它睫毛非常大,眼珠也特别大,一身棕色的毛,胡子大约有一分米长。

它的性格非常温柔,记很我第一次抚摸它的时候,它“喵”地一声叫了起来,下了我一大跳,不过,它也没有对我发动攻击,我又抚摸它了几下之后,它就一个劲地用身上的毛蹭我,还一个劲地用舌头舔我的手或脸。

它和我的'关系非常密切,记得我开学的时候,上第一节语文课,老师让我学猫叫,于是,我叫一声,忽然有一只小猫跑到我面前,我马上认出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原来,这小猫一直跟着我呀,我顾不得老师和同学是怎么看我,就赶紧把小猫抱在怀里,吻着它,老师、同学们的目光不止是羡慕,还有好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了,哦,我忘了告诉你们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翠翠。

翠翠,我喜欢你,你永远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三年级作文最喜欢的荷花【二】

我有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小雪,那是我和爸爸在狗市上买来的。它一身白色的毛,有一双黑色的眼睛,灵活的四条腿,好看极了。

小雪跟我一样,每天一日三餐,我吃饭的时候它也吃饭,它很听话,我叫它干嘛它就干嘛。比如晚上,我一关灯让它睡觉,它就跑到笼子里去睡觉;早晨,我按时给它喂早餐,然后我洗完脸出去跑步,它每次都跟着我,于是我每天早晨还要一边跑步一边溜狗。中午我给它买几块骨头,然后它飞快地吃起来,中午吃完了,就又跑到笼子里睡起觉来。

有一次,我的闹钟坏了,中午我正睡得香,突然听到一阵“汪,汪,汪……”的狗叫声。于是我被吵醒了,一看表已经快要迟到了,我于是急忙跳下床,穿上衣服,拎起书包就往学校跑,我在心里还很感激小雪,要不是它叫我,我就迟到了。心里想,今天晚上一定好好犒劳它一下。到了下午放学我一回家,它立马跑过来,我给它拿了一大碗狗骨头,看着它大口大口地吃着,我开心地笑了。

从此以后,我一直忘不掉这件事,每当想起这件事,我都会开心地笑。

三年级作文最喜欢的荷花【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三年级作文最喜欢的荷花【四】

我最喜欢我家的看门狗,它叫“黄黄”,它一身黄色的毛,四肢强壮,两只耳朵长长的,像兔子耳朵一样,牙齿很锋利,像狼的牙齿一样,黑黑的眼睛,下面长着可爱的大嘴巴和小鼻子。

星期天的早上,我让黄黄去吃饭,它就马上跑到食物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我来到家门前看到它的饭碗里的饭已经一点食物也没了,我不禁感叹:原来它已经都饿“疯了”。

记得还有一次,我看见黄黄茶不思饭不想,原来它生病了,我赶紧的告诉妈妈,妈妈带着黄黄去兽医那里检查,兽医帮黄黄体检后对妈妈说没有什么大事,就给黄黄开了些药,妈妈拿药回家放到黄黄的饭里让它吃下去,不到几个星期,黄黄的病就好了。

还有一次,我们到草坪上去玩,我把飞碟扔的很远,黄黄飞快地跑过去,把它接住,又兴高采烈的跑回来,这样反复了好几次,快到黄昏了,我们就回家了,晚上在家里吃饭,然后又一起看电视,不知不觉的我睡着了,做了快乐的梦,在梦里,我和黄黄追逐打闹着,开心极了。

我家的黄黄是不是很有趣啊,有时间,你可以到我家和它一起玩哦!

三年级作文最喜欢的荷花【五】

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三个智慧少年,坚毅如虎的碧吉,精明如虎的路克,勇猛如虎的帕克里克。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组成了“冒险小虎队”。他们知难而进,无所畏惧,闯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危险地带,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这套系列丛书记叙的情节紧张、精彩、生动、逼真。当我看到小虎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我看到他们为了看清事情的真相而奋不顾身时,我被他们的勇敢,不畏惧而感动。看完后,好像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就像小虎队的好帮手一样,帮他们分析案情,为他们出谋划策。我最喜欢路克,因为他有一个百宝箱,在关键时刻总能派上用场。在超级成长版冒险小虎队的书中,还附着魔镜、小虎解密卡、暗语破译卡和定位搜索卡。每次遇到紧急关头,他们总能帮助解难。使我感到了全新的体验,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这套书使我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得到了提高。既是我放松心情的'好伙伴,又能从中学到知识。我喜欢《冒险小虎队》这本书。

三年级作文最喜欢的荷花【六】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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