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芳华作文开头(惊艳的作文开头摘抄喜怒哀乐)

正值芳华作文开头(惊艳的作文开头摘抄喜怒哀乐)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6-04 04:34:28
正值芳华作文开头(惊艳的作文开头摘抄喜怒哀乐)

正值芳华作文开头【一】

不知道是岁月给青春留下了烙印还是青春给岁月留下了温馨!——自语

这是一个小学生的《芳华》观后感: 电影演到快结束的时候,小萍姐姐真的好起来了。可是,小萍姐姐好像生活得并不好,可是她那些曾经欺负过她的其他姐姐们好像过得都很开心。我就看不懂了,为什么小萍姐姐做了那么多的好事,却没有一个好的结果,而那些“坏人”们却能过上好的生活。

“好人”多磨难!似乎印证了什么!

我一直还在纠结着,小学生眼中是好人坏人的标准,好人不得好报,这是小学生的疑惑,但我作为一个成人看到的是人性的撕裂,不是用好人坏人能解释的问题。

小时候看电影,也只有两个标准:好人,坏人。而且那个时代的电影都是好人赢了,坏人输了。那时候父亲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他从不看电影,就是在家门口演电影他也不看。但唯一的一次,在我们软磨硬泡下,在我们反复说明不是那些好人坏人的片子的情况下,父亲和我们一起在生产队的场畔里看了一场电影,那部电影是《卖花姑娘》。在那个“英雄”的时代,人们习惯了好人坏人的时代,《卖花姑娘》的放映,感动了多少人!底下哭声一片,我们哭了,一直刚强的父亲也哭了。那个情形累似今天《芳华》的情形。

我一直纠结着,思考着。

何小萍是好人吗?夜读朱光潜——你要做的只不过是发现生活之美,又联想到《芳华》何小萍,她的意志被现实征服,当兵是逃脱家庭,剧团不待见就消极对抗,高原慰问以高烧逃避,固然有弱者的一面,但不敢面对现实才是致命的缺陷。人性的懦弱暴露无遗。怪社会,怪自己,都不是理由。骨子里有好强争胜的性格,责怪林丁丁也是无理由的,你得不到的东西人家又不惜憾,怪谁!她以弱者的形象博得观众的同情,仔细想想,她倒底做了哪些好事?好事的标准是什么?

其实,生活是很无奈的,你改变不了世界,你就改变自己。何小萍改变了什么?她的懦弱、脆弱是导致经受不了刺激神经失常的根源。影片的高明之处就在前面大量的铺排已经给结果埋下了伏笔。她的叛逆,她的逃避,她的要强,她的消极,怪那个时代吗?我想不管放到什么时代,这样的人都会是这样的结果。只是冯导或者说是作者严歌苓把她放到了那个时代背景下似乎更趋合理。其实,这样的社会一直在演义着,没有因了时代的变换而改变。

我说过,时代的是非功过自有时间的评判,人性的丑陋美艳也不是一个林丁丁的错,社会的复杂,人性的多元,自有存在的理由,我们不去评判,做好自己是我的信条!

电影最后一个镜头很震撼人心,何小萍从剧场出来孤独的一个人情不自禁地跳起了舞蹈。是不是有世上污秽我独清的感觉!

做一个孤独的舞者!似乎我看到了我自己!

正值芳华作文开头【二】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正值芳华作文开头【三】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看完《芳华》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感叹时光的易逝,感叹青春的`短暂,同时,我为男主角刘峰感到痛惜。

《芳华》讲述的一个发生在七八十年代的故事,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这一段时间具有着特殊的意义。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部队的文工团,文工团呢?当时是以文艺演出的方式,慰问在一线部队打仗的军人们等,缓解他们的压力,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为他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也许他们是去慰问这些人,但是他们可能并不能真正的体会这些人的付出。在这个文工团里,我看到的是一些利己主义者,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处的时代是个特殊的时代,国家,社会都在变化着,同时,人也在慢慢的变化着。这一切变化来的是那么的悄无声息,如果没有敏锐的洞察力,我们是察觉不到时代的进步潮流。在这种变革下,我们无力阻挡,无力改变,因为这一切让我感觉到了我们的渺小,我们的无奈,我们的迷茫,所以在张无形的大网下,很多人选择了改变自己,保护好自己。

电影的男主角刘峰,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拥有大无畏精神,崇尚雷锋的人。在文工团这个集体里面呢,他也是被大家公认为活雷锋。但有时候,我觉得刘峰的做法太过于无私了,他积极地为文工团里面的每一个人服务,不求回报,无怨无悔。不管什么时候,大家遇到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而他呢?也总是义无反顾的帮助他们。每次在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叫打饭的人再多给一个饺子,刘峰则是默默无闻的专挑着饺子皮吃。他为大家所做的一切,都被所有人认为是应该的。在现代人的眼中,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这刘峰也太傻,太蠢了吧。但他这样做,也许是跟他的经历,跟他成长的环境,跟他的精神信仰有关吧!

这么的好的一个人,他却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他为文工团里每个人奉献了自己,但是在自己被诬陷下放时,除了何小萍,没有一个人来送他。在这个时候,我为他感到很悲哀。他被下放到了基层,当了前线的士兵,在打仗的时候,他同样毅然决然的奉献自己的生命。战争结束后,他成了英雄,但少了一支胳膊。回来后,他讨过老婆却又嫌弃他跟别人跑了,最后失业成了小贩。

电影的女主角——何小萍,在整部电影里她是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但她却是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的人。所以刘峰的善良也只有她能理解。舞蹈功底很好的她,从小就很孤苦,以为来到了文工团,她就可以展示自己,得到快乐。想像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在文工团她就是她们的笑话。在刘峰下放后,她对这个集体失去了信心,也随着刘峰来到了前线。前线的一切,都让她触目惊心,同时,更让她懂得生命的宝贵。战争结束后,她也成了英雄,但她却精神失常了。在文工团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她听到了熟悉的音乐,记忆瞬间在脑海里被唤醒,她跑出去独自在月夜下翩翩起舞,那时的她是多么的美!电影的结局,刘峰和何小萍经历种种之后,最后他们在烈士的墓碑那里再次相遇,小萍对刘峰表达自己的爱意,几经辗转最终两人在一起了。

《芳华》描绘了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在这个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他们经历了成长中的爱情萌发和充满变数的人生命运。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他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大相径庭!但我想小萍和刘峰最后在他们当中虽并不是最有钱,最有权的,但他们应该是最安详,最知足常乐的!

在这个美好的青春年华里,我们每个人都会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希望我们能珍惜当下,抓住时光,让自己绽放出最美的光彩。

正值芳华作文开头【四】

《芳华》虽已是去年的老电影,可再次观看时,心中还是五味杂陈,有着说不出的滋味。

这部电影实属良心作品。它包含着文工团中文艺兵们一起训练一起生活时的愉快;包含着何小平翩翩起舞时的优美和战场上救助战士们时的勇敢无畏;它有着战场上战争的冷酷无情,也有战士们的坚毅与誓守卫;还有着六七十年代人们最美的年华。

当然,它包含了令人向往的美好回忆,但也带着让人避之不及的阴暗一面。何小萍初到文工团时遭人排挤,烂好人刘峰最终落得残疾、受人欺负的结局。我不禁地想:为什么好人总得不到好报呢?反而是那些存有私心,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过得滋润呢?难道正应了"坏人吃香的喝辣的爽,好人吃糠咽菜的穷”这句俗语?但其实啊,不是说好人做不得,但也需有个度,像刘峰这“烂好人”,大家都把他的好当做了理所应当,也就造成了如今的情况。

在电影的最后,刘峰和何小萍相互依偎在一起,衣着虽简朴面容却带笑。这也许就说的是好人看穿了虚名,得到了真正平淡的幸福吧!不信,那你瞧: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的改变。倒是刘峰和何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仅以此谈,献给我心目中的《芳华》。

正值芳华作文开头【五】

岁月是一条永不能回头的长河,汹涌而平静的水流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嚣闹不羁,时而痛哭流涕,时而欢笑疯狂,机智如它,将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汇集在一处,使他们乘上青春的船只跌跌撞撞地驶向远方的远方;残忍如它,仿佛他早就窥视到了岁月的秘密,正如时光永远无法停止,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当年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也将被巨大的浪花拍散到世界的东西南北。

更多的人熟知《芳华》的故事是因为著名的导演冯小刚,正是这由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曾亲身演绎过的青春故事,才让有同样经历的导演十分青睐。在《芳华》的发布会上,冯小刚向大家解释了选择拍《芳华》的原因。他说,“当年自己在文工团的时候,是在舞美队做布景的,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跳舞的女孩儿。为此,他要拍这个电影,把当年的失落感找回来。”

而更值得去深入探究的是《芳华》的作者严歌苓。当你初读时,便莫名地会有一种想要去揭开文字之上的面纱,去发掘文字之下的严歌苓的冲动。严歌苓与冯小刚有共同的文工团经历,这便不难理解两人是如何合作出这样一部有情怀的作品的。严歌苓曾在军队呆了13年,曾在文工团跳了八年的芭蕾舞,书中的人物是她在文工团结识的好友,后来文工团解散,她转行做了中越战争的战地记者。

严歌苓曾说:“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还能还原挡的生态环境,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

是的,她完美地将这种自然进行到底了,将一代人的芳华原原本本地展示出来。《芳华》用第一人称从一个自叙者的角度用四十余年的跨度描述了自己当年亲身经历的某部队文工团的生活,营房的红楼是他们曾经青春过大胆过的一个默契的据点。而芳华是美好的,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它值得永远地被保留下来。

从她的作品不难看出,这两段经历对她深入骨髓的影响。我一直都在心里暗暗设想:或许严歌苓一直在心中将她最值得回味的青春定义成为文工团的模样,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时光全部付诸于文工团之中。文工团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的据点,更是在那个环境下,她逐渐开始从周围的人入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芳华》便有一种奇幻的魔力,无形中将你拉入一种自身思维,让你开始思考人性本身的问题。

《芳华》讲述的是一群正值芳华的男女,生活在充满着革命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她们的责任便是将最好的表演来鼓舞艰苦作战的战士,这便是她们革命理想存在的价值。她们在一处叫做红楼的地方经历着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爱情、友情,然而岁月不能将一切都置于安静的屏障之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开始面对充满变数的人生,好人成为了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甚至于最后这都成为了一团巨大的疑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芳华中无人得知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峰,那时文工团的人们都称他“雷又峰”,意译过来就是第二个雷锋。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他是善良的。反正不管是哪有东西修修补补,哪有脏活累活无人愿做,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刘峰,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个无私的奉献者的好处。正是这份无私的付出,让他逐渐在这个小团体里逐渐重要起来,他被选为雷锋标兵,这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岁月平静,但躁动的生活却总想搞点小动作。刘峰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是源于一次“触摸事件”,刘峰一直暗自喜欢文工团的一名叫做林丁丁的女孩,他在与林丁丁独处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荷尔蒙,把手深入女孩的衣服里触摸了她的后背,导致林丁丁大喊“救命”被别人听到后报告了组织,自此,刘峰就彻底被拉下了画像拉下了大理石雕塑基座,遭到了除何小曼以外的所有他曾全心全意帮助过的战友们的公开批判,他也因此被下放到伐木连,参与了中越战争,在战争中他失去了一条胳膊,正是这样一位善良质朴的人,却从未得到过同等价值的关怀。

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叫何小曼。何小曼是一个从小便卑微到尘土中的人,原本她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父亲是个文人,她的母亲剧场里打杨琴弹古筝,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因为父亲的自而结束了。她随着母亲的改嫁也进入另一个家庭,在这里她忍受着白眼、孤独以至于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求的意识,她通过泡冷水澡的方式来折腾自己以换取母亲的短暂的怀抱。她拼尽全力想加入文工团,希望远离漠视和歧视,可最终,她在这里还是那个被排挤的人。大家之所以歧视她,作者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灯了接着舔;在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等等。”而大家对何小曼真正有意见是因为发现了她将两块海绵来填充胸部。这个事件也使大家真正开始歧视起何小曼来。唯一给过何小曼温暖的人是刘峰。小曼十分感谢刘峰的善良,因为她从未被温柔相待过。何小曼在刘峰走后,彻底对大家的所作所为寒了心,也选择离开了文工团,去战场护理伤残的士兵。不久,因为坚持背了伤病员十几公里,被尊为英雄,可内心卑微的她却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荣誉,精神失常了。

刘峰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好的人,而小曼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坏的人。可我不禁在心里暗暗想: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呢?真正的好难道就是好的时候好?坏的时候坏?难道“触摸事件”之前的刘峰就是极好之后就是极坏?难道“背伤员事件”发生之前的小曼就是极坏之后就是极好?那个时代明明没有标准来区分好坏,却要偏偏喜欢去区分一个人的好坏。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文工团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峰本是一个圣人,有着高尚的道德操守,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而在事件之后,模范英雄标兵的头衔不再,当初受到过他恩赐的同伴对他吹毛求疵,说尽了坏话,将他贬低到尘土里。刘峰也是一个人,有着作为人最原始的人性,就如即使大家表面上对刘峰是信服的,其实他们心中也从未信服过刘峰,正是这种人性的局限,没有人愿意相信表面上的刘峰是真实的,甚至所有人都等着李峰露馅,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存着那点阴暗。就人性而言,那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所有的的人都在心里宽恕自己的黑暗和狭隘,却要对一个善良质朴的人痛下手,这便是人性。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道:“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有真实的情感,或许他的错在于感情太过汹涌以至于倾覆了女孩的观念,但他的错不在于他作为一个模范英雄标兵就不该有人最原始的宝贵的人性。然而当他作为一个最真实的人将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些人却无法接受了,无法接受这样一个陌生的刘峰。

这便是人性,这就是刘峰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在“背伤员事件”之前的何小曼还是大家唾弃排斥的对象,是人们眼中“极坏的人”,却因为背了一个伤员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的主人,带着大红花到处作报告,成了人们争相追崇的一个“极好的的人”,这样的判断标准不是过于荒谬了吗?

然而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懂的。

刘峰对所有的人是失望的,正如何小曼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的一种煎熬和悲哀的情绪。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同样的处境同样的善良,所以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在那个时代依旧做最真实的自己。当刘峰迫不及待赶往伐木连的时候,他是一天也不想在文工团多呆的;当何小曼装病糊弄的时候,便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多呆,她已经受够了所有的人。对于文工团曾经朝暮相处的人,他们只剩下一种心寒的情绪。甚至往更深处说,刘峰和小曼对那个时代都是失望的,他们的意识中都有一种求的愿望,在生关头,他用他救助自己生命的最关键的几十分钟故意给驾驶员带错了路,或许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这故事会流传到很远,被谱成曲,流传到林丁丁的歌本上。何小曼她的求意识却可以说是在她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她热爱生病,生病的人似乎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更多的温暖,就像刘峰爱林丁丁或许是因为她的孱弱,总之小曼并没有那么珍惜生命,她宁愿用生命去换来对她来说意义上真正重要的东西。

在那个时代的人,总是将背叛当作正义,将讲坏话正义化,荣誉化,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就如公开批判会上,大家毫不留情的用最难听最狠的话来打击刘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但是在人们的心中这却是一种正义的发言。

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在书末,郝淑雯对萧穗子坦白了当年的背叛,三十多年前,萧穗子曾因为“情书事件”成为了团里的最卑微的人,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郝淑雯。萧穗子喜欢团里一位漂亮的男生少俊,两个人以书信的形式来往,郝淑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背地里勾引少俊,怂恿少俊将萧穗子的情书公诸于世,于是萧穗子受到了组织的批判,让她在大家一直抬不起头来。郝淑雯最后的坦诚却仍是一种优势者的心态来表述,当时的背叛何不是出于一种“竞争心理”。这便是人性。

在何小曼眼中,正是刘峰的“背叛”给她带来了最温暖的感动,正是在整个群体都嫌弃她“脏臭”的时候,他以一个“背叛者”的姿态脱离了集体,给了她一记触摸,仿佛一股暖流,流进了小曼的心中,存放了好多年。显而易见,这种“背叛”并不是我上面所指的那种背叛。

这所有的背叛何尝也不是源自人性?

那个时代虽然有点糟,幸好,还没有一些坏到骨子里的人。《芳华》里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郝淑雯、萧穗子、林丁丁不都是最好的证明吗?

故事的结局,刘峰和何小曼,相依相偎,他们并没有结婚,却比大多数人活得更幸福,更为满足。刘峰虽然身患肠癌去世,但我想他生命的最后是美好的。

冯小刚导演以一代人的芳华的盛开到凋敝为窗,对那个时代的文工团致上崇高的敬意,芳华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在那里我们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并为之热泪盈眶。而作家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很多电影中都无法体现的更为细腻的一些东西,更是以书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提醒着读者人性的复归,那一代人的芳华已经逝去,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是新的社会和时代的人性。

岁月时空深处,一两星在文工团的上空闪烁着,离近了,隐隐还 能听见欢声笑语,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值得被永远铭记。

正值芳华作文开头【六】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的政治身份和自绝于世为她的基因烙上了低贱的符号,注定要让她一直背负着不公的十字架在冷酷的世界上踽踽独行。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录入文工团的何小曼本以为脱离了苦海,然而在这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新集体中,她没有能够得到丝毫慰藉。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羞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谓的挣扎,只能用倔强,和不公的命运做沉默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这个英雄就是刘锋。从刘锋用他的坚实手掌托起她的身体开始,她的灵魂也被彻底拯救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习惯在命运的悬崖边,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小说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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