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演变史作文

书的演变史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8-02 02:20:12
书的演变史作文

书的演变史作文【一】

汉字的演变可划分为古文字阶段和今文字阶段.隶书对古文字形体进行了重大变革,因而成了古今文字的分界线.隶书以前是古文字阶段,主要包括殷商甲骨文,西周金文,战国文字以及秦代小篆;隶书以后是今文字阶段,包括隶书和楷书;至于草书和行书可说是书体的演变,而不是字体的演变.

书的演变史作文【二】

雷峰塔,位于净慈寺前,为南屏山向北伸展的余脉,濒湖勃然隆重起,林木葱郁。其册虽小巧玲珑,名气在湖上却是数一数二,因为山巅曾有吴越时建造的雷峰塔,是西湖众多古塔中最为风光也最为的一塔,可惜七十余年前倒掉了,塔倒山虚,连山名也换成了夕照山。

西湖南岸这座三面临水呈半岛状的名山,当年曾为南宋御花园占据。一九四九年以后,山上种埴了大量香樟、枫香、榆树等观赏树木,夕照林涛,景色依然富丽。遗憾的是古塔无踪,雷峰夕照在西湖十景中成为[缺席者]。雷峰塔有太多的苦难经历。他原名叫西关砖塔,又称黄妃塔,始建于北宋开宝八年。北宋末,塔遭雷击,南宋初修复后比原塔减去二级成为五级浮屠。这是一座八面砖木结构楼阁式塔,塔芯砖砌,塔檐、平座游廊、栏杆等为木构。塔内壁每面均嵌《华严经》刻石,塔下辟地宫,供奉金洞罗汉。南宋以后,雷峰塔木构檐廊屡毁屡修,当时画家陈清波等绘声绘色有《雷峰夕照》图,塔下又有御园以芳园。斜阳落照,塔起金轮,湖上黄昏暮景中无有堪与之相匹者,西湖十景中自然少不了好的一席之地。岂料,明喜靖年间,倭寇海盗侵入杭州,怀疑雷峰塔中藏有伏兵,竟放火吞噬了木构檐廊,仅剩砖体塔身,塔顶也毁残了,老树婆娑,有人题诗叹为[雷峰残塔紫烟中,潦倒斜曛似醉翁]只剩塔芯的雷峰塔,仍然凌空兀立,以残缺美的特殊风姿又耸峙了四百余年。明末杭州名士闻启祥曾将他与湖对岸的保淑塔合在一起加以评说:[湖上两浮屠,雷峰如老衲,宝石如美人。]此说一出世人称是。清雍正年间成书的《西湖志》这样赞美雷峰夕照一景:[孤塔岿然独存,砖皆赤色,藤萝牵引,苍翠可爱,日光西照,亭台金碧,与山光倒映,如金镜初开,火珠将附。虽赤城枉霞不是过也。

1924年9月25日下午一时40分许,西湖南岸一声巨响。[老衲]突然[仆倒],一时尘埃蔽天,鸦雀惊飞,雷峰之巅碎砖累累,不下万千,杭州城中万人空巷赶来看热闹,不少人还趁乱在塔砖堆里[淘宝],居然也有发意外之财者。原来,塔倒之前,早已为挖塔砖者损坏提骸骸可危,因为民间谣传,雷峰塔砖有辟祸镇邪的[神力],故而盗挖者屡禁不绝,终于酿成大祸。浪漫诗人徐志摩托车在他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九中为我们留下了[老衲]临终前险状的物写:[路上我们逛了雷峰塔—塔里面四大根砖柱已被拆成倒置圆锥体形,看了危险极了。

七十多年过去了,因历史文化融入湖光山色,孕育并发展了西湖十景,西湖十景势必历史地、文休地与湖光山色相依相存。雷峰夕照的[缺席]终将仍由雷峰夕照来补全。

书的演变史作文【三】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吃好早饭,妈妈就叫我去写作业。写好作业后,我来到书房,看见电脑还没有关,心想:反正作业做好了,玩一会儿也无所谓。说做就做,我搬来一把椅子,坐在电脑桌前,开始津津有味地玩起了游戏。正当我玩得起劲的时候,妈妈走了进来,看到我在玩电脑后,二话不说就从书架上随意抽出了一本沈石溪写的书丢给我,然后把我锁在了房间里。我本想找一些好玩的东西打发时间,可是谁知一样好玩的东西都没找到。我只好打开书看了起来。没想到的是,在短短的`几分钟内,我竟被书中所描写的动物给吸引住了。我沉醉在书的海洋里,感到无比快乐。

书不仅能给我带来快乐,还给我带来了很多帮助。

有一天,我正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本草纲目》这本医学书。忽然“啊”的一声,把我从书的海洋里拉了回来。我走到客厅一看,原来是奶奶倒水时不小心把水倒在了自己的手上。因为是刚烧开的热水,奶奶的手马上肿了起来,红彤彤的。看着奶奶一副痛苦的表情,妈妈手足无措,正准备带奶奶去看医生,我忽然想到:《本草纲目》中不是讲到芦荟可以医治烫伤吗?何不试一试呢?于是,我赶紧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妈妈。“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呢?”妈妈恍然大悟。我三步并做两步走到阳台上,折断了一根妈妈准备用来美容的芦荟,擦拭在奶奶的伤口上,然后把伤口包扎好。果然,奶奶的手有了好转。

书就像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寂寞时,它会给我们以安慰;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挫折时,它会给我们鼓舞和力量;迷失方向时,它会指引我们向光明的前程迈进。让我们与书为友,勤奋学习,让这位朋友陪伴我们一起攀上知识的高峰,让我们的未来变得更美好吧!

书的演变史作文【四】

学校组织了跳蚤市场,这次的主题是——卖书。不过,不是卖新书,是卖自己看过的,家里闲置的旧书。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亏本甩卖啦……”诸如此类平时在商场听到的叫卖声,回荡在教学楼之间,一声高过一声。我坐在自己冷冷清清的书摊前,看着别人做得热火朝天的生意,忍不住想去凑凑热闹。我委托旁边的同学帮我看着书摊,自己就拿着钱包到处转悠去了。

没走几步,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了我的眼帘。呀!那不是大名鼎鼎的小书虫小陈同学吗?她那里一定有很多好看的书吧。我一边想就一边朝她书摊的方向走去。我一看地上的书,哇塞!真丰富啊,各类书籍应有尽有,而且还有我喜欢的曹文轩的《叮叮当当》系列。

我俯下身问:“小陈,你这本书多少钱?”她回答:“这些既然我都看过了,放在家里也没什么用,我们又是熟人,那就卖你3元一本吧。”我指着地上的三本书说:“我买三本,能便宜一点儿吗?”“可以,嗯——10元吧。”我听到她回答“可以”两个字,便在心里偷着了,3元一本确实划算啊,而且这书还是八成新的呢!没多想,我顺手给了她10元钱,拿着我买的书欢欢喜喜地离开了。

晚上,我给妈妈讲今天买书的事情时才恍然大悟。天哪!3元一本,10元三本,那不是更贵了吗?Ohmygod!我怎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还和人家说“三本便宜一点”,当时在想什么呢。妈妈笑得直不起腰,说:“文潇涵,你出了这么大的糗,要是让人家知道了非笑掉大牙不可。”

唉,我真是太糊涂了,这样糊里糊涂地买了“3元一本,10元三本”的书。不过想想倒也无碍,10元三本八成新的书,我还是不亏!我想,小陈同学肯定也是糊涂了,恰好两个糊涂虫撞到一起了。

书的演变史作文【五】

如果我是鸟儿,那么书就是那无边无际的天空,任我在天空中飞来飞去。

记得我九岁那年,妈妈带我去图书馆,那里有无数本书,弄得我眼花缭乱。后来,我从古代历史类的书籍中找到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贪婪地读着,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忘了时间,忘了一切。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妈妈的声音唤醒了,妈妈急切地说:“都下午六点了,快点回家吃饭,就算你不吃,图书馆也要关门了。”临走时,我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书的标价,10元一本,唉!看来我要回家好好给妈妈打零工才能凑够这些钱买它回来 。

后来,我对妈妈说要为她打工买那本书,妈妈同意了,前提是不占用学习的时间。就这样,我为妈妈打了一个月的零工后终于凑够了10元钱。妈妈带我来到图书馆门口,我手里紧紧地攥着那张10元钱,生怕把它弄丢。当我从售货员阿姨手中接过书时,心里高兴地像长出了一朵花。回到家后,我拿着书坐在沙发上又一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看完一遍之后,又接连看了好几遍,直到把书上的知识差不多都弄懂了,才把它工工整整的放在了我的书架上。

有了这次之后我经常利用节假日为妈妈打工,赚到了不少的零用钱。妈妈让我自由支配,可我就是喜欢书,只要看到有意思的书我就会把它买回来。一本本的书就让我在收获知识的同时也得到了历练生活的机会。

书,我的良师益友,是你带给我丰富的生活,是你带给我无尽的知识。书,我会让我身边的小伙伴和我一样爱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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