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黄金时期作文(关于青春期的优秀作文高中)

青春是黄金时期作文(关于青春期的优秀作文高中)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6-16 19:57:59
青春是黄金时期作文(关于青春期的优秀作文高中)

青春是黄金时期作文【一】

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强调热爱学生是教师对学生情感的最高境界。要求教师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严格要求而又尊重信任学生。

 

青春是黄金时期作文【二】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青春是黄金时期作文【三】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青春是黄金时期作文【四】

青春,这一词语对我们现在来说是最熟悉的,同样也是最陌生,又有谁理解青春的真正含义,是你吗?

通常,家长们都会在我们耳边说青春是学习的好时间,人的青春只有一次,要努力学习。而我却认为这样的青春是残缺的,不完整的,青春正因为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活的与众不同,让自己的青春绽放绚丽的光彩。

青春是一个灿烂的季节,它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雨露,希望与光明。在这样一个季节里,我们应该去追寻自己的梦想,而不是虚度光阴;我们应该去努力拼搏,而不是一味的等待;我们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一味的逃避。我想这才是我们的青春。

青春不单单是学习知识的季节,也是我们感受大自然美丽的季节。大多数人都想自由自在地玩耍,而不是坐在教室里面对冷冰冰的黑板,没有温度的课本以及课本里没有色彩的文字。经常听到关于劳逸结合这个词语,以前,并不理解它真正的含义。不过,现在我明白了,既然要劳逸结合,为何不到大自然中运动,让自己的青春增添一抹新绿色,成为独一无二的绿色。

青春的绚丽是需要自己争取的,只有不断地去追赶,不断地进步,有胜利的决心青春才会绽放绚丽的光彩。青春就是要勇于担当,这才是青春最美的风景。

这才是我们的青春,一个多姿多彩的青春。

青春是黄金时期作文【五】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青春是黄金时期作文【六】

青春一词,大家也都知道,但是你只知道这是个词语,却不知道它的含义。

多彩的青春,多彩的我们,虚度光阴,不是青春,惜时好好学才是青春;驻足不行不是青春,昂扬前行才是青春;藐视逃避不是青春,勇于担当才是青春;多彩的故事,多彩的我们。

我们的青春应该是自由的,而不是整天在那学习,学习的。光学习,不会玩是不行的,在我们这段青春里,我们应该抛弃烦恼,抛弃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应该放开了去玩,不要整天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青春应该是早上起床了,晴空万里,早饭过后找几个朋友去玩,放开了去玩,去大声喧哗,去大声呼喊,去河边嬉戏,去草地玩耍,把任何地方都玩遍。

到了中午,去吃饭,睡会午觉,让眼睛休息一下,睡完之后可以适当的去看看电视,玩玩手机,没有作业,没有烦恼,过会去出去和朋友逛逛,去街上买点零食一起吃,去唱歌、去跳跳舞,玩完再回家,没有唠叨,去吃晚饭,过后没有人要你去干嘛,干嘛,舒舒服服的睡一觉,到了第二天,还是个好天气,还是个好心情。

青春如同是一本打开了就在也合不上的书,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只能细细的去品味,青春是人生只有一次的征途,我们要有所收获的努力,放开去玩,这才是青春。

这是我向往的青春,可能也是我们向往的青春。青春就是让我们把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完,释放自己,做回自己。

青春是黄金时期作文【七】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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