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作文 小标题

在路上作文 小标题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6-10 20:14:47
在路上作文 小标题

在路上作文 小标题【一】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在路上作文 小标题【二】

我可以走在回家的.路上,也可以走在去外地打工的路上……但是它们是不同的,因为一个你知道结果,一个不知道……

路漫长而无尽。我们不知道尽头到底是快乐还是悲伤,只要我们走下去才会知道。

有人说:“我们生下来,明明知道会在尽头时去,为什么还要生下来呢?如果如同他这样说的话,那么在走完这一生的过程时不也是丰富多彩的吗?在经历人生时会遇到困难和坎坷,虽然这些是不幸的,但这也不正是精彩所处吗?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只有在所不完美之处,添上一笔不就更完美了吗?何必去伤心,难过。我们的路,不可限量。谁也不会决定别人的明天,未来会怎样。”走在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吧。不要去羡慕别人的成功。因为,我们永远也看不到他们在走这条路时所付出的一切。\"走在路上“不要在最后关头放弃。当你坚持到了最后关头,仅仅差一步就到达成功时,你却放弃了。就如同你在寻宝时,只差一步之遥你却放弃了。你也就放弃了钻石何不可衡量的胜利。

我喜欢走在路上,因为它充满了神秘。让这条路成为你成功的起点把。

在路上作文 小标题【三】

看着文中与年纪相仿的雪儿倍感凄凉 想起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一个农夫每天抱怨自己没有一双完好的鞋子当他有一天看到一个没有脚的人他便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无知得农夫 就在雪儿快绝望的时候逆流向上的鱼儿给了她启示 她再次找到了自信 工作生活又风生水起 成了职场中的娇娇者 更在花季的年龄懈逅了爱情 用徐志摩的话说:“茫茫红尘中遇到一知己 幸也 遇不到 命也”。

玫瑰总是矫嫩的 仅仅因为她是外地户口 她的爱情没几天便夭折 本以为作者会再给她一段美好的爱情 不想话题便从她的好友们绕开了 同是天崖沦落人 一个个怎样的被伤过又又怎样的抚平了。

在对我们晓知幸福来之不易后 才道出了雪儿的结局 在经历这么多之后她辞了职 一个平凡的男人用他的真心、用心和责任心给了她一片不大却够依靠的天地,观在路上有感。依旧是中国式的大团园。

从刚开始对雪儿的怜悯、同情和对现实社会的凄凉。和无赖到最后的豁达、开朗让我再一次感到只要放开心绯 幸福是一件简单可遇可求的事 珍惜眼前吧不要等失去了才觉得美!

在路上作文 小标题【四】

走在成长的路上,一路欢笑,一路悲伤,一路挫折,一路坚强,体味着失落与惊喜,成长的滋味只有自己会知道。

童年时,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记忆中小小的自己坐在父亲结实的肩头,走过青草铺就的田垄,走过溢满芬芳的小径,和家人一起去郊游。映入眼帘的是满满的绿色,幼小的我便发挥自己不懈的探索精神,好奇的走来走去。牵着我的手的父亲,总是满脸宠溺的被我拉着:耳边隐约回想着父亲轻声的叮咛“小心点…”,那是记忆中被疼爱的味道。回想起那时心灵的触动,即使呼吸的空气也是甜蜜的。

少年时,是在去向学校的路上。年少轻狂的自己没有那么多的顾虑,总是我行我素,从不考虑别人怎么看。那时的自己总是不把学习当回事,从来都只是考前临时抱佛脚,考后伤心一会会,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虽然总是被家长教训,却依旧无动于衷。现在想想,还好自己意识到世上没有后悔药的时候,不算太晚,还来得及奋起直追。回首身处少年叛逆期的自己,愚蠢大意险些葬送了自己,是身边的人一直都在提醒我:回头吧,去推开那扇背后阳光明媚的窗。

现在,仍是走在上学路上,只不过换了个目的地。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的认知,新的生活,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有时脑海中也不免浮现出以前相似的生活片段。跑步时虽然累得够呛,却会边喘气边和同学私聊;思考题目时,会和好友商讨,有时也会各执一词开始争吵;参加比赛时,心里会惴惴不安,却往往因为她的笑容而瞬间镇定,充满自信。学习的.旅途是寂寞的,但只要一路上与朋友携手前行,快乐总是多过伤感的,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便不再孤独。

走在成长的路上,走过崎岖的小路,经过分叉的路口,也体验过狂风和暴雨。但是要坚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走在路上,无论悲喜,都会有人陪你到天亮。

在路上作文 小标题【五】

今天,距离高考仅剩六十多天。一模过后,我开始有点兵荒马乱。

一、四月光

放假在家,我变得松散,有点放纵。本来连续的雨天,到清明的时候竟开始放晴,久违的阳光,让我开始明朗起来。告别了潮湿,人也精神了许多。也许,我对阳光总是偏爱的。我热切地盼望着夏天,盼望阳光照射在手心的温暖。笨蛋的天空里,依然有人记得浅川一中,依然有人记得发生在小四笔下的夏至未至。而现在,我所能做的,仅仅是将这些埋葬,等待夏至。

二、老去的孩子

如果说我们是在流年中行走,那么也许我们早已老去。突然很喜欢王菲的歌,听她的声音,空灵,安静。不知何时,我开始变得有些老成,开始喜欢安静的旋律,喜欢听悲伤的歌回忆往事,喜欢上一种寂寞。老去的孩子,也许用得有些沧桑。我的的确确是在用年轻去作赌资,如果有一天,我败得溃不成军,那就当作是流年埋葬了青春,包括希望。

三、四月城市的冷暖

这座城市,算不上繁华。车水马龙,霓虹闪烁。其实只是在个别地方。真正地,这里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稻田,有交错的古老的巷子,有不像样的马路。这座城市,正开始不断努力发展。只是一切与我无关。我觉得我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因为现在,我所要面对的,仅仅是高考,仅仅是与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仅此而已。有时想想,除了这个,我别无所有。四月城市,我无暇顾及其它,对于高三来说,高考比什么都重要。

四、那时花开

打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了朴树。想到朴树的时候我又想到了老狼。这些,曾经都覆盖了校园,可现在,一切都隐去了。那时花开,我沉默。我常常想的问题,十年后,或者二十年后,我是否依然会记起现在,记起这座承载了我三年时光的校园,会抑或不会?我并不可能知道答案。可我依旧会思考这个问题,这直接反映出我的固执。春野一说,你执拗得像个小孩。我并不否定。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真的是一个小孩。我并不是想逃避,我说过的,我希望拥有一扇窗,一打开,面朝大海。最后,希望这个六月后,我能够看见的,我们都能够看见的,那时花开。

在路上作文 小标题【六】

看过作者前两本书的,感觉挺好的。但是后来发现作者对另一个人写的同样是北大出版的书在当当有吹捧的评论,那本书我看过的,个人觉得不好。就开始对作者的印象质疑了一点点,今天是原本打算买这本书的,但真害怕再有特别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一点也不具体的事实了。毕竟吗,很多律师也不可能把很多本质写出来的。本人看过的几本书,向大家推荐一下,也算是给大家买书规避一个风险吧:因为本人刚刚开始做实习律师5个月,前期阶段看过很多书,还真不错,名单如下:《富人离婚三十六计》,语气写的\'风格有些和谢长宇差不多,可读性很强。应该不比他前两本差;《在职管理日记》、《离职管理日记》这两本书也是比较可读性很强的,分别用两个半小时可以读完吧,网上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找到部分电子版。《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王桦宇写的,并且这是一套,由不同的作者写的,里面有几本还是可以看看的,比如说:《劳动合同条款设计及违法成本计算》本人已经基本看完了。感觉对《劳动法》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接下来,有时间整理好读书笔记后,开始准备看《税法》方面的书了。

看到有一个比较合意的评论说:\"是的,全无意义,我读这样的一本书的时候,与其说是为了寻找它的意义,还不如说就是看看而已,跟着四五十年代美国这群年轻的疯子在路上狂飙一样,我连滚带爬的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好像从山坡上滚下来一样,什么也没记住,脑子里一片空白,兴奋异常,一想到老莫里亚蒂就想发笑,完全不深沉。\"除去这最后半句,我基本同意他的感受。介绍中讲到作者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对\"垮掉的\"这词,我最能联想到的是害人的物品和sex,然后是自然而然的萎靡不振和疯狂。在前言的叙述中,的确提到他们对害人的物品的滥用。而鉴于这是本传记式的小说,迪安的sexlife也的确十分混乱放纵。但是除去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关注,是否能从书中体会到作者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的本意?很多的评论者看到了这个,体会到了那个。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反思?对生命的重新审视和不断融入社会的尝试?我可想不出这么高级的词汇,我只能从一个女性的角度,发现比较适合女性理解的东西。全书我最喜欢的一段——\"我们弯下腰,开始摘棉花。景色很美。田野那头是帐篷,帐篷…

在路上作文 小标题【七】

听痛仰(痛苦的信仰乐队)的歌《再见杰克》,里面有两句歌词: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我很好奇杰克是谁,凯鲁亚克又是谁,于是去百度了一下,发现杰克和凯鲁亚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全名是杰克*凯鲁亚克,他写了一本书叫《在路上》,于是我就读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个疯狂的故事。讲作者搭车畅游美国的往事,故事里的都是一堆疯子,干着各种疯狂的事情。读这本书我感觉总是乱糟糟的,读的也没来感。后来想到了一句话真正拥有国土的人,一个是国王一个是流浪汉。想想还真是对的。我天性里没有疯狂的基因,所以在这本书里找不到共鸣点。但是这本书倒引发了我的另一个思考,关于怎么样回归大自然。

厌烦了城市生活的人们,周末开车去城市的郊区,在盘山路上跑一跑,在农家院里吃顿饭。那里天比城里蓝,空气比城里清新,还能看得见青山绿水。感觉与大自然亲近了,于是心满意足的开车回到城里,继续打开电脑看视频,拿出手机来聊微信。这最多算是出去看了看风景。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结伴在一起互相保护。虽然人与人之间已经变得相当冷漠,但当我们面对共同的敌人,比如外星人时,还是会团结在一起。我们建起了高楼大厦,围出一块地来作为城市。这隔绝猛兽,也隔绝了自然。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就在这样与自然隔绝的环境里进化下来。真正的回归自然的方式,应该首先如《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一样,抛弃你身上除了衣服之外的东西,然后独自走上无人开拓的旷野。你必须时刻面对着亡,这才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你要应对自己的饥饿,疾病,寒冷,猛兽,毒物,你失去了所有的保护,只能靠自己。每时每刻的选择都是在赌博,你在水泥森林里所拥有的生活技能和经验,到了这里便一无是处了。忍受不了这些危险,就欣赏不到纯粹的自然。自然的本质就是竞争和淘汰。你到了那里,甚至无暇欣赏它所谓的美丽,因为可能就你停下来欣赏的那一会儿,你便被狩猎者紧紧的盯住了。这样的自然能带给你什么呢?如果你能生存下来,你身上所有的传感器和智商,将达到人类的极致,因为你经历了最残酷的磨砺,赤手空拳的活了下来。而且,你所感悟到的自然和生活,将远远超出美景的范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zuowencangku.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