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800字关于转班(不能放弃的作文800字高中)

高中作文800字关于转班(不能放弃的作文800字高中)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6-23 20:31:46
高中作文800字关于转班(不能放弃的作文800字高中)

高中作文800字关于转班【一】

我的家乡在句容市白兔镇倪塘村,我们村的旁边有一所果园,它的名字叫做“漫天遍红”

走进院门,就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唐老鸭,看上去就像守门神把守在那里儿。仔细一瞧,哈!哦,原来是一个大气球!

一走进果园就能看到果实,在果实是几月撒种,几月结果呢?如果是你一定会问和我一样的问题,走让我们去问问所长。在所长那我知道了。在灿烂的3、4月的时候,有红艳艳桃花,有白银银梨花。到芬芳的5、6月的时候,本是红艳艳的桃花,现在也是又大又红的桃子,本是白银银的梨花,现在变成又黄又大的梨子,哦!还有黄灿灿的杏子。在满人心窝的3、4月的时候播下小小的西瓜种,到炎热7、8月的时候就能吃到红、黑相间的“绿胖子”。在美好的3、4月本是白花花的人参花,到金黄的9、10月就能吃到脆脆的人参果。在美好的3、4月种下一棵棵桔子树,到那寒气逼人的11、12月就能吃到让人当做“取暖炉”的桔子,在人们的嘴中“颠簸”着。

我喜欢冬天,是因为我喜欢后山。落光了叶子的苹果树和梨子树上挂满了毛茸的银条,葡萄架上和桔子树上缀满了蓬松的银球。一丛十分矮的树就像戴上厚重的白帽子,远望去,就像笨重的北极熊。

好一派迷人的风光呀!我爱家乡,也爱果园。

高中作文800字关于转班【二】

我看的书目是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看了第一部第一章就被唤醒了很多的回忆,作为在农村长大的学生,梅州市,广东省经济倒数几名的市,梅州市十几年前的农村,物质生活当然是很不发达的,虽然比书中描述的生活状况好多了,可是还是会有类似的感觉,因为小学的时候,中午有时是自己带饭去吃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咸菜,梅州的咸菜也是比较出名的。

8岁的时候从老家到城里读小学,爸妈都不在身边,居住在姑妈家,也是属于生活不富裕的那种,应该说整个小学,在城里读书,心里都会有孙少平的那种卑微的心理,不过我是比较细微的这种心理,每当下午放学之后,当大家欢呼着要去街边吃好吃的时候,因为口袋里没有一分钱,所以我只能先一个人走回家。

因为本身性格比较内向,不善于跟不熟悉的人交流,所以刚到城里也是跟孙少平一样会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没有了村里面的同龄人一起玩,感觉很寂寞。有一个共同点特点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大哥当年为了让他和妹妹上学,十三岁高小毕业,连初中也没考,就回家务了农。至于大姐,从小到大连一天书也没有念过。

家里能让他这样一个大后生不挣工分白吃饭,让他到县城来上高中,就实在不容易了。这些,都是说明他的家人都很爱他,同样的是,我的家人都很爱我,虽然我只是姑妈的侄子,她待我就像是亲生儿子一样,除了爸妈,我最感谢的就是我姑妈了。

虽然我爸妈没有在我身边,可是有时我妈会千里迢迢地搭车到城里来看我,就为了帮我洗脸洗干净点。爸爸有时也会到城里来帮我修改作文。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变坏了,我觉得现在我还能在广东商学院读大学,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的家人对我无与伦比的爱。感谢亲人!!

高中作文800字关于转班【三】

我的家乡是在南昌的一个小县城里,虽说四季变化不太明显,但唯独秋最有有韵味。

初秋刚至,那满树的叶子还是翠绿翠绿的,太阳依然高高的挂在在天上,没有一点寒冷的意思,但是十月份一到时,早上六点钏起来,外面便还是灰蒙蒙的。凉凉的风吹来,不禁让人打了个寒颤。路旁的落叶还不是很厚,安详的睡着,到了中午时刻,太阳才光照四方,周围的一切才亮堂起来。各个村庄也热闹起来,田野里,谷堆旁,无不洋溢着农民们欢乐的笑声。顺着小路走到田边,风轻悄悄地从一条不麦穗上跳过,田野里的一片金色顿时向一边倒,“沙沙”的响着。向那一望无际的田野瞧去,一粒粒硕大的麦穗把麦杆都压弯了,像一层一层的海浪,在海风中碰撞出一朵一朵灿烂美丽的浪花,又像一层棉被,捂着农民们的心尖上。乡间的小道在此时也算美的了,一片片有棱有角的树叶盖住了土黄色的泥土,一脚踩上去,“吱吱”地响,两旁棕色的树干上还有许多柠檬黄的树叶,一个人漫步在小路上,其实也挺诗情画意的。

听“滴哒、滴哒……”,是什么?是秋的使者来了,它带着一筐筐的希望。路旁的秋叶“沙沙”作响,你们也来欢迎它吗?不穿雨衣,也不带雨伞,坐在小路旁边,静静地望着这雨。风还在括,满天的秋雨在天空中飞舞,带着那一份清爽,清脆的感觉,扭动着晶莹的身躯,抚摸着你润红的脸。

“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正觉秋窗秋不尽,哪堪风雨肋凄凉……”,用林黛玉的话来形容这场秋雨,还是有些悲伤的感觉。用“私语三秋的情思情事、情语情节,临了轻轻将它拂落在秋水秋波的秋晕里,一涡半转,跟着秋流去”来话雨该更好一些。仔细聆听秋雨,“沙沙”地是主旋律,“呼呼”地风是伴奏,“滴哒”地风是点缀音。许我给这场雨命个名吧,就叫《秋雨三重奏》。听雨也要看时候,在晚上听雨是最好成绩不过的了,小雨缠绵的下着,坐在河边,皎洁的月光照在河面上,像点点繁星闪烁,给读音的夜景带来一处梦般的景色,小雨点落在河面上,荡起一阵阵波纹,心里油然而生出一种安宁的美妙的感觉,再大大咧咧的人,在这一声场雨中,也能变得诗情画意。一片树叶从树枝上落下,小河带着它慢慢地远去,去进行它快乐的旅行,多好啊!

这样的秋夜、秋雨、秋景,怎么不让人想起“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衫。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这一首诗。

高中作文800字关于转班【四】

在图书馆借了一本《道德经》,看完后虽然觉得不能完全地读懂老子的思想,但是心中还是感觉一片坦荡,觉得此书对我们深有益处。

《道德经》这部著作是老子所写,但不是介绍老子生平事迹,而是讲道论德,所以叫做《道德经》。《道德经》全书原本分为上下篇共五千多言,上篇一章至三十七章主要讲“道”,下篇三十八章至八十一章主要讲“德”。 老子说的道,是天道,就是自然的规律。我对《道德经》的理解是无为而治和尊重自然规律。

人的一生有得意和失意的时候,有时候人们不能再其中好好的把握自己,以至于身败名裂,不能保全。因此,怎样才能在得意或失意的时候保全自己,是自己的心智足够清醒,不至于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这就需要人生的大智慧,而《道德经》就给了我们这方面的启示。

人在得意的时候,家庭、事业顺风顺水,此时的人容易目空一切,不可一世,狂妄自大。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招人嫉妒,也会树敌太多,甚至招来生之祸。在老子看来,福气来临时,我们要提醒自己祸根也来临了,自己不要那么盛气凌人,要懂得谦恭,否则失意时就会走投无路。还有不能狂妄自大,不要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天下无敌,强中自有强中手,肯定有人比你会更厉害,更出色。但我们达到目标时也不能到出炫耀,不能自负,不能骄傲,要有谦虚之心。

老子说“是以圣人出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持,功成而弗居。夫为弗居,是以不去。”老子认为,我们应该用顺其自然的“无为”的态度去处理世间事务,这就是不言的教导;只有任凭万物生长而不加干涉,而生养的万物又不据为自己所有;为万物的生长尽力而为却不认为是自己的能耐,有功劳而不居功自傲。正因为一个人不居功自傲,所以他的功绩总是不会失去,而是永存。

无为是一种心境,是一种修养。假如我们能够做到无为,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的稳定。如今社会物欲横流,许许多多的人在利欲面前迷失自我,假如我们能够做得到无为,那么我们也将活得更轻松、更快乐。

《道德经》不愧是我们中华文明的瑰宝,其中道理还得我们亲自阅读才能理会,《道德经》是一部值得永远学习,永远研究的经典之作。

高中作文800字关于转班【五】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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