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是混血作文(高中生写同班女孩的作文)

我的同学是混血作文(高中生写同班女孩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7-03 21:44:44
我的同学是混血作文(高中生写同班女孩的作文)

我的同学是混作文【一】

这是一本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小说,也是《双面猎犬》的续集,所以为了让大家读的更认真,本人建议先去读一读前一部。

初读此书,我见证了人类的残忍。

人们把小灵猫装在笼子里,诱惑大灵猫来前来救助,借着动物的母爱来换取一张看似名贵,但是用,爱渲染的灵猫皮;用枪指着一只救过自己生命的豺?

啊,人类,你们已经丧尽良觉了吗?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么?昔日天天挂着微笑的你们去哪了呢?

在见证恶的同时,我也再动物界见证了善,那就是——爱。

兔嘴是一只嘴巴畸形的母豺,它曾经在白眉儿最困难的时候收留了它,给它了温暖与爱,把白眉儿看作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有一次,当前任豺王夏索尔正准备想把白眉儿赶出豺群,以扑咬为“逐客令”时,兔嘴纵身一跃,为白眉儿挡下一击,自己却落下了大伤。

还有一次,豺狼大战,战争前夕,豺群被恶狼折磨的虚弱无力。大战当天,豺群连连败退,这时,一只恶狼把目标锁定在了白眉儿身上,而白眉儿还浑然不觉,但这一切被兔嘴瞧见了,正当恶狼扑向白眉儿时,兔嘴一跃,将恶狼撞倒在地,与恶狼抱成了一团殴斗。当白眉儿反应过来时,兔嘴早已为了他瞎了一只眼,瘸了一条腿??这激起了白眉儿的愤怒,最终打败了豺群,当上了豺王,但这些都是后话了。

这一切如果缺少了兔嘴,那么,也就没有白眉儿的今天。最终,兔嘴为了挽救自己快饿的同胞,撞墙而亡,用自己的与肉,拯救了几十只濒临神的同胞们。

试问,是什么使兔嘴有了这自我牺牲的勇气?

没错,就是——爱。

因为它爱着自己的同胞们,它的心中装着大家,它的爱已经超出了生的境界,就是这鼓励着它,把的危险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带给大家。你不能不为这伟大的生物界而赞扬。

难道不是吗?

我的同学是混作文【二】

前阵子,我读完了沈石溪的精品藏书——《混豺王》,感触良多,于是想着赶紧写成读书笔记,如此在以后的日子里,也能细细回味其中的无诸多道理。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豺,它如何历经沧桑,终于回到自己的家园,并且登上豺王的位置。可是为了救数十只幼豺,它不惜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最后被群体抛弃,于猎人手下。

在我看来,白眉儿用它那颗忠诚的心谱写了它传奇的一生,让人不禁肃然起敬。我想,我也要谱写属于我的传奇!虽然,我没有白眉儿的勇敢,也缺少像它一般的智慧,但是,我有一颗热的心,它鼓舞着我勇往直前。我坚信,我终究可以攀登上顶峰。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传奇的背后都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掩卷沉思,细细回味,我想起了大科学家牛顿。牛顿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离异,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在学会上他经常受胡克(当时学会的会长)的排斥而得不到大家的肯定。但他毫不气馁,终于有一天,他拨开云雾,见到了青天!

老鹰或许是鸟类中寿命最长的,可以活到七十多岁。但是要想活到七十岁,就得在四十岁时做一件事。四十岁时,老鹰的喙将变得很长,翅膀变得很沉,脚趾慢慢老化。这时老鹰要每用喙啄岩石,直到把旧的啄断,长出新的。然后用新喙把脚趾一颗颗地拔掉,长出新的脚践。再把羽毛也拔掉,长出新的羽毛。这样老鹰才可以重返蓝天,活到七十岁。整个过程自是无比艰辛,我们完全能够想象。

抗金名将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同学们还等什么,赶紧拿起“笔”,谱写一部灿烂辉煌的、属于自己的传奇吧!

我的同学是混作文【三】

二月十六号,我读完了沈石溪先生的作品《混豺王》。

主人翁白眉儿一生下来就与别的豺不同(或狗)。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犬洛嘎;妈妈是聪明灵活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犬的勇猛健壮又有豺的机智敏捷,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豺王。

但是它的统里一半流着猎狗的,一半也流着豺的。所以,在它的面前终究面临着一个问题:究竟是做一条忠实的猎犬,还是做一条无拘束的野豺?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的时候,白眉儿是一条忠实的猎犬,但由于它在一次狩猎中放走了曾经救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不能做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当然想重新回到豺群中的生活不是那么容易的。

白眉儿经过自己的努力,它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群围在树上的人是它昔日的.主人阿蛮新时,把看守树的豺一口咬,带领主人逃离了险境。

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了村寨,着召集了许多猎人和猎狗来剿灭豺群,为营救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了猎人的手上。

白眉儿是善良的,对自己的朋友或亲人从来不会吝啬。白眉儿很勇敢,面对重重困难和险阻从来不退缩。

白眉儿虽然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他它的品质和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的同学是混作文【四】

二月十六号,我读完了沈石溪先生的作品《混豺王》。

主人翁白眉儿一生下来就与别的豺不同(或狗)。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犬洛嘎;妈妈是聪明灵活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犬的勇猛健壮又有豺的机智敏捷,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豺王。

但是它的统里一半流着猎狗的,一半也流着豺的。所以,在它的面前终究面临着一个问题:究竟是做一条忠实的猎犬,还是做一条无拘束的野豺?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的时候,白眉儿是一条忠实的猎犬,但由于它在一次狩猎中放走了曾经救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不能做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当然想重新回到豺群中的生活不是那么容易的。

白眉儿经过自己的努力,它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群围在树上的人是它昔日的主人阿蛮新时,把看守树的豺一口咬,带领主人逃离了险境。

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了村寨,着召集了许多猎人和猎狗来剿灭豺群,为营救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了猎人的手上。

白眉儿是善良的,对自己的朋友或亲人从来不会吝啬。白眉儿很勇敢,面对重重困难和险阻从来不退缩。

白眉儿虽然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他它的品质和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的同学是混作文【五】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

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

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我的同学是混作文【六】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

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我的同学是混作文【七】

在人们看来,豺是凶猛的动物,会做出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虽然豺从不吃人,世界上也没有豺吃人的记录,尽管这样,人们对豺却从无好感。后来,我看了一本书,彻底改变了我对豺的看法。

《混豺王》,讲述的是在埃蒂斯红豺群中有一只母豺和一只优秀的猎狗生下的一只豺——白眉儿,它有悲惨的童年,但它学会了独立。在它一岁半时就长得和成年公豺同样高了。后来,它又去当村长阿蛮星的忠实猎狗,可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最后,白眉儿回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它救了阿蛮星一命,又回到了它的猎狗生涯。为了救整个豺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在沈石溪的笔下,这只半豺半狗的白眉儿,有着许多高尚的品质,让我感动。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被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是善良的,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朋友吃,为了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是懂得感恩的,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是有尊严的,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争得清白,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学习与生活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总会退缩。读完这本书后,我也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尊敬师长和长辈,我还要和动物做朋友,不伤害它们。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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