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扬读书精神的作文(阅读为话题的优秀作文)

传扬读书精神的作文(阅读为话题的优秀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4-03-02 04:32:47
传扬读书精神的作文(阅读为话题的优秀作文)

传扬读书精神的作文【一】

在当今生活节奏较快、信息发达、竞争激烈的时代,通过公司党委多次组织对《工匠精神》学习,从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作为一名国企员工,《工匠精神》传达的不仅是通过案例让你聆听别人成功与失败的故事,也不是简单的叙述职场中对待工作的方式及态度,而更多的是一种信念信仰,它传承的是我国几千年高度文明文化的精髓,是对传统优质文化又一次高度深化的认识与认知。特别是在国家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关键时刻,它的横空出世,在较大程度上改观了员工对工作的重新认知,激励着员工充分发挥“主人翁”的态度,点燃了内心的激情,成就了一种梦想,犹如航海灯一样,给你指出了一条光明的道路。它是一份坚持、一份态度、一份心的平衡。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时代在发展,企业在增强,随着时间的流逝,特别是在新科技、新视野、新文化的冲击下,传统文化精神在逐渐受到新的威胁,而人的思想也在新文化的冲击下,受到了严重的考验,人心逐渐的发生偏移,员工普遍存在消极思想,心中藏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办事作风,原来的积极主动、友情善意、宽容大度也随着时间隐蔽起来,人性慢慢的失去了原始真善美的本质,在也没有了热情奔放、人间真情的态度,换来更多的则是自我保护、投机取巧、追功求利、冷漠无情,将工作视为获得功名利的.工具,追求一时的浮华,过着腐败肤浅的生活,这种舍本逐末的追求带来的`满足,必然是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

而《工匠精神》则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简洁明了的故事,阐述了对待工作、与人相处应注意的心态调正,它指导我们应该将浮躁的心静心的沉淀,端正对待外界人与事物的态度,用心去做好每一份工作,净化自己的心灵,只有我们打开了心结,用友善宽容的心态、正确得当的处事原则、公正公平的出发点,那在难的工作也将是过水云烟,不值一提,在纠结的心结也将是雨后彩虹,绚丽多姿。

随着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国家与企业的实力正日益发展强大,特别是国家实力的提升,为我们国家的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也为企业实力的提升创造了良好的机遇。一大批企业乘着国家实力的东风逐步远航,走出了国门,走向世界;一大批的超级工程也在空旷的空地上拔地而起,点缀着星际夜空;一大批新的技术发明、科技创新也在遍地开花;目前国家把劳动和技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大国工匠精神提高到了国家战略发展的层面,而我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员工感到无尚光荣,在这种大的环境下,工匠精神的传承与学习,激励着我们要进一步加快工作的步伐,将心沉淀,激情释放,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国家建设添砖添瓦,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固本牢基。

曾记得古人云“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尔。”为此,在工作过程中,只要我们保持正常的心态,坚信自己的梦想,集思广益去思考,顺其自然去发展,深入现场去实践,开拓创新去实施,撸起袖子加油干,我们的梦想就可措手可得,我们的价值也会有体现,企业发展强大了,员工生活幸福了,那我们的中国梦还遥远吗?

传扬读书精神的作文【二】

司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回答了这一问题。与一般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他的这种思想,实际上超越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本身的区别,站在另一个高度审视法律的价值。因为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的价值是普世的,虽然人们对公正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作为价值,公正应在法律之上,而不是相反。

传扬读书精神的作文【三】

最早认识孟德斯鸠是从那本《忏悔录》,尽管从初中开始就知道《论法的精神》这本巨著,然而这是我第一次完整的拜读。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该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地理状况有关,和不同人种的生活方式有关,和某个特定的政治制度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与人的宗教、性格、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传承或借鉴的关系,法的渊源,法的目的,法调整的社会关系都是考察法的精神所应考虑的因素,这些,就是孟德斯鸠在本书中详加论述的法的各个方面。

孟德斯鸠之所以如此被后世赞誉,除了其三权分立学说以外,更主要的是其所处的时代造就了其伟大。孟的理论基础为神本与人本作出了更为明确的分界,即较之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更加理性、更加科学的现代人文主义,这也是其理论被广为接受的社会背景基础,这种精神内核实现了一种由人性到理性的跨越,一次由社会文化向政治制度的进发。孟是最早思考有关(近现代意义的)阶级与政治制度的人之一——如果一定要加上之一的话。他对阶级这个概念的提出要比马克思早上100年。另外,本书多次谈及当时的“中华”法,我们应该感激孟的这些提及,因为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欧洲大陆对东方法律制度的某些偏见,这也是孟对启蒙运动的精神内核“科学”与“理性”的一种体现,是孟德斯鸠所一直坚持的科学的地理观、史学观给人类带来的益处了吧。

孟德斯鸠正是他所称的自由主义法学中的一位杰出代表。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通过对法律与地理、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人口、商业等关系的分析,揭示出法的精神的内在本质。他站在一种理性主义的立场上,假设存在一种以人性为基础的普遍的人类理性,而法律即由这种一般理性产生,是普遍的永恒法律的统一体。客观存在的法的规律性可对国家的行为设置种种限制。因此,这种自然法有助于他建构一个解决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公民、公民与公民关系的全新的政治体系,从而解决上帝从人类世俗生活中逐步退出以后人类社会面临的基本理论问题。然而,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以上只不过是他逻辑的表层展现,在其颇具说服力的理论论证背后,隐藏着他对重新建构的社会的一个基本的价值追求,即他立足于建构一种既拥有个人政治自由又具有良好秩序的社会。这种社会,无论是采用贵族政体、共和政体,还是君主政体,都有可能达到上述目标。因此,他通过对一般人性的分析,通过其权力分立理论,阶级分权理论以及联邦主义思想表达了他对自由之秩序建立的强烈渴望。从而也为我们思考人类社会结构提供了全新的思考角度。

其中除了广为人知的权力分立理论,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阶级分权——权力制约、自由与秩序保障的前提。柏拉图深信人生来是不平等的并据此认为在共和国中应确立等级制度。撇开其等级含义不论,他却看到了人类的群体性特征。而阶级、阶层乃是具有一定经济背景的人构成的一个利益共同体。以上两种观念都具有一定的客观基础。与此相似的是,孟德斯鸠也倾向于认为一个强大的中间阶级才能真正有效地制约统治者的权力即权力的真正制约来自阶级的分权。他说“君主政体的基本准则:没有君主就没有贵族、没有贵族就没有君主。在没有贵族的君主国,君主将成为暴君。”[3]P16甚至于认为在缺乏中间阶层的情况下,他认为即便僧侣的权力对于君主国也是适应的。“对于专横既然没有其他阻力,那么这个阻力也是好的。因为专制主义既然给人类带来可怕的危害,那么这个能制约专制主义的害处本身也是好处了。”[3]P16他隐含的意思明确化表述应为:以权力制约真正坚实的社会基础并非来自单个个人,而是来自127单个个人构成的特定的团体。因为单个个体凭其实力是无法与强大的权力相抗衡的。

故个体权利对权力制约的实现乃是社会团体的普遍建立以及中间阶层的形成。社会学家普遍认为金字塔的等级结构不具有稳定性,而真正较为稳定的工商社会的标志乃是中间阶级的崛起形成一个橄榄球形等级结构。在英国宪政史上,正是贵族阶层及新兴资产者通过斗争一步步限制国王权力从而达到权力制约目的的。中间阶层以法律为武器,以和平斗争为手段,最终实现了阶级分权。注意到英国宪政史上的阶级背景,有助于我们理解权力制约机制。与此相类似,梁漱溟也提出类似看法。他认为中国以国家权力建立不起来在于没有阶级,之所以没有阶级,在于中国只有统治者,没有统治阶级,更没有非政治的其他阶级,所以中国的统治者能够独裁,因为阶级的存在就是让武力不操于一人之手。同时,他认为政权的公开过程只能从集团开始,也就是政权公开全靠阶级,因为在中国皇帝一例,差不多人人平等,都有参政的权力,而社会又缺乏力量。他的观点或许能证实中国民主政体迟迟难以实现的原因。因为一切斗争仅仅是为了个人目的,即其不具有阶级背景。阶级分权有助于权力制约的实现,有助于自由与秩序的实现,这也充分证明了人类的分层性、集团性、与等级性。而这些因素构成社会秩序的客观基础。因此,阶级之分权乃是民主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的前提。

最后自由的优先性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对法律诸价值的安全,平等、正义等都有许多精彩的论述,但他对法律保障个人自由之功能有特别的偏好。无论从人类的本性,还是人类受奴役的状况,他都给予自由以充分的重视,并且认为自由乃是法律制度建构所要达到的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后来的学者都把他归为自由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综上所述,自由与秩序作为法律追求的两个基本价值目标,一直为包括孟德斯鸠在内的思想家们所重视。在个人还难以独立,依附于家庭的时候,自由还处在萌芽状态,而非与秩序独立的一极。但当人类完成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之后,自由的追求显然被放到了较为重要的地位。因此,立足建立一个既有个人政治自由又有良好秩序的法治社会,既是启蒙思想家们的共同思想与追求,也是近代以来人类政治生活不断世俗化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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