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的作文(丰富多彩的课余时间作文)

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的作文(丰富多彩的课余时间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2-05-09 22:21:29
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的作文(丰富多彩的课余时间作文)

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的作文【一】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的健康离不开水,人可以几天不进食,但是不可以几天不喝水。

你们知道吗?世界水日是哪一天?是每年的3月22日,为什么会有这个节日,是因为世界上能饮用的水资源正在慢慢的减少。而且水是一切生命赖以生存,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重要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但是现在随着世界人口的增长,工农业生产污染和城市的发展,对有限的水资源及水的生存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全球的范围内,水质的污染、需水量的迅速增加和人们对水的不合理应用,使水资源进一步短缺。

为了唤起人们对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建立一种更为全面的,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1993年1月18日,第47届联合国会议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世纪行动议程》中提出的建议,确定自1993年起,把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

其实水质的问题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常见,举一个例子:我家住在下沙天元公寓,家门口以前是一条富有生机的小河,通往钱塘江。但是自从人们搬进了这片开发区,就无节制的向小河里乱扔垃圾、排放污水。小河不再是以前的小河了,它变得黑了,而且还有一种气味。这就是人们污染水资源的证据。如果我们不曾污染它,现在依旧可以在小河里嬉戏……但现在一切都变得不可能了。

节约如同燕衔泥,浪费就像河决堤。节约点点滴滴的水是我们点点滴滴的责任。同学们,保护水资源,让我们一起行动吧!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的作文【二】

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是穷人的财富,富人的智慧。水是生命的源泉,它更是人们不可缺少的东西,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严重缺水,中国就是世界严重缺水的13个国家之一,所以我们可用的水资源是越来越少了。

而今天,我们许多小学生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水资源是多么的浪费啊。平时在学校吃过晚餐后,就是我们最开心的瞬间。因为在卫生间洗澡的时候我经常和同学们一起打水仗,用水互相浇来洒去,更为突出的是用盆子,塑料桶泼水,真的是闹得不亦乐乎,分不清天南地北了;早晚刷牙时也不关水龙头,任凭水笼头哗哗的流着;天冷的时候,用玻璃瓶不停地换热水捂手……这些现象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因为有了老师的教育,加上我们又看了那么多教育片与专题片,我们终于明白了:水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想一想:电视里面报道的我们国家那些连水都喝不上的地方,我们真得感到很惭愧,意识到缺水的严重性。

珍惜水资源,保护环境”,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这是我们地球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一起变浪费水资源的陋习,为保护我们生命的源泉共同努力,从你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节约生活中的一滴水资源做起!从现在开始,节约不分国界,不分年龄!

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的作文【三】

唉!现在地球的资源越来越少了!如果人们不节约水和能源,他们该怎么办?如今,人们也越来越不节能了。然而,许多人在节能方面做得很好。例如,在我们周围:爸爸,,王爷爷和吴爷爷,他们是如何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让我告诉你真相!

首先,爸爸,每次我爸爸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时候,排出的水被放进大浴缸,然后用来冲马桶。

此外,李奶奶和李奶奶比我父亲更节俭。他们把所有用洗衣机洗的衣服和排出的水放进一个桶里,用来冲厕所、洗拖把、浇花等等。

王爷爷也很节俭。他把洗衣机水、蔬菜洗涤水、“饮用水”(即分别在几个桶里没有喝太久的水)、洗衣机水和蔬菜洗涤水放在一起,“饮用水”分别放在一个桶里。洗衣机水和蔬菜洗涤水用来冲厕所,洗拖把,饮用水用来洗衣服。

更别说吴爷爷了......

尽管资源越来越少,节能人士总是在那里。只有越来越少的人关注这些细节,尤其是我们的孩子、哥哥姐姐和叔叔阿姨。我们做得不够好。我们应该向我们的父亲和王爷爷学习。

我想,只要我们都有一颗珍惜地球资源的心,我们都来节能减排,我想我们的地球会越来越美丽,奶林的“低碳贝贝”不禁在我心中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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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的作文【四】

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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