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小朋友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新城实验幼儿园
2016年12月26日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自201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爆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16年1月25日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们的空气质量严重受到影响,会给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同时,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我们喜庆的节日蒙上阴影。近年来,我市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已经成为一大“公害”,与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群众反映强烈,纷纷要求政府加强管理。
为顺应群众呼声,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和谐的生活秩序,20xx年6月29日经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20xx年7月28日经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公布施行,为此,我们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朋友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广大学生家长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我市限放区域内,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三、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支持和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配合查处,共同抵制。
四、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呵护碧水蓝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安庆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我们的倡议,为推进安庆文明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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