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我就是我作文450字男孩)

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我就是我作文450字男孩)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30 21:39:42
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我就是我作文450字男孩)

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一】

我,一个幽默开朗的男孩,1米6的个子,可体重已经超过了60公斤,我的眼很小,嘴也不算大,乌黑的头发,方方的脸,一看就是个重量级人物。

别看我很胖,人不可貌相,我的学习成绩可不赖,在一实小的.五年小学生活,各门成绩都是名列前茅,年年被评为优秀学生。

我的业余爱好很多。周末喜欢骑着自行车和同学们一起去游玩。我还喜欢画画、打篮球等爱好!

我最大的特点是乐于助人,不论哪个同学在学习中有困难,我都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常常受到老师的称赞,这不,今年上初一后还被老师和同学们推选为班长和课代表呢!

这就是一个真是的我!一个不可代替的我!

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二】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陈……我是一个刚刚迈入中学大门的新生,与众多新生一样,我带着充满好奇和有着强烈求知的心来到了神圣的殿堂。想必大家对我还不是很熟悉吧!下面我就给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

本人相貌平平: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不大但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面是塌的几乎贴到脸上的鼻子,甚至能让人想起“坦荡平原”,鼻子下面是我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它时常能帮助我给大家带来欢乐!我虽然相貌平平,但是我的性格却和很多和我同龄的女生大不一样。

我有一头乌黑、清爽的短发,再“配”上我的外表和名字,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男孩子。我的爱好和性格也和众多男生一样,我爱好体育,羽毛球和乒乓球室我的最爱;我的性格也和男生差不多,我喜欢干事利索,一本正经,有始有终,不喜欢拖泥带水,磨磨蹭蹭的。这也许算是我的优点吧!因为,从小我就喜欢一本正经、坚持不懈地去做一件事,就算遇上再大的困难,我也会继续。我可不是在吹牛:

记得我刚从老家转学到北京的时候,我对英语真得可以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那时我已经四年级了,我这个人本来就要强,看着同学们在考试的时候总是能拿到理想的分数,自己却不可以,心里真得很不是滋味。也就是在这时候,我在心里暗暗里下决心:我一定要赶上我们班同学,争取超越他们!从那以后,我便开始为兑现自己的诺言付出努力:每周日都上3个小时的课外班;每天晚上都做练习……就这样,凭着我对英语的执着,我的英语成绩慢慢的提高了,不知不觉中,我的英语成绩已经名列前茅,这使得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同样,这也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们说,是吗?

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当然我也许多缺点。但其中最“致命”的还是我非常的马虎。这个缺点已经伴随了我六年了,我真得很想改掉它。可是,我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总是在重要关头出现一些小错误。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改掉这个缺点,还是那句老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有我的优点战胜我致命的缺点。

你们认识我了吗?这就是我,一个相貌平平的我,一个像男孩子一样的我,一个坚持不懈地我,一个马虎的我。

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三】

看!

镜子里那戴眼镜的小伙子是谁呢?

那就是我;下课了那个在操场上疯跑的傻小子是谁呀?

那就是我;上课专心听讲的那个腼腆的小男生是谁呀?

那就是我。

我走到镜子前面,看看镜子中的他。我笑,他也笑;我哭,他也哭。我向他招招手,他对我说:“你好,我叫郭欣,爸爸妈妈希望我们的祖国欣欣向荣,也祝愿我健康地成长,所以给我起了‘欣’这个温馨的名字,但你叫我‘欣欣’我会更高兴。”我也向镜子里的人说:“你好,我今年十三岁,个子不算高,短短的头发淡淡的眉,戴着一副斯文的眼镜,是个腼腆的小男生。”唉!

其实我有时也不腼腆,如果心情好了,下课后会和同学们一起尽情地玩耍;如果心情不好,就没人敢惹我。我最大的特点就是过分的谦虚。小时候,妈妈问我考试考得怎么样,我张口就来:“烤焦了,糟透了。”考小提琴4级时,我也说,估计过不了。就连我上中学能不能进重点班,我也说不确定……虽然谦虚是件好事,可像我这样也未免太谦虚了吧。

我屡次试图修正我这“特点”,但好像已养成了习惯,经常脱口而出。我还很喜欢劳动,家里的活都是我抢着干的,我认为劳动也是一种快乐。

我小时候胆子很大,别人不敢去的地方我敢去,别人不敢做的事情我敢做。但是去年暑假我看了许多鬼片之后,胆子就慢慢变小了,不敢一个人在家。记得有一次,在家里一只苍蝇都把我吓哭了。

我不喜欢交太多的朋友,不像别人,同猫同狗都交成朋友。我交朋友要求可高啦!

要学习好、品德好、卫生好、长相也要好。所以,我的朋友都是同龄人中的精英。我很珍惜和他们相处的时光,从不和他们闹矛盾。他们也很重视我这个伙伴。

我的兴趣爱好是拉小提琴和游泳。我觉得人只有在水中才能完全伸展,显露出优美的身姿。音乐,和学习一样,是一门深不可测的领域。

它在我心目中代表着高贵、典雅和神圣,我喜欢音乐,于是就下决心学了乐团必不可少的乐器——小提琴。

我离开了镜子,他也不见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音乐的腼腆的学生。

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四】

我长着一张可爱的脸,人见人爱。

我原本是一个快乐的女孩,随着一天天地长大,我变得暴躁,忧虑,不再快乐,活泼。妈妈告诉我要做个淑女,爸爸告诉我要做个品学兼优的女孩,老师告诉我要做一个文静的女孩,朋友告诉我要做一个开朗自信的女孩……这一切的一切,影响着我的性格,我开始克制自己,原本活泼大方的我,现在变得沉默寡言;原本不拘小节的我,现在变得处处小心;原本和男生们打成一片的我,现在变得总是躲着他们。大人们“夸我”长大了!老师说我稳重了!他们都满意于我的变化,可谁知道我内心的痛苦啊?

我好想说:我就是我,别人无力改变!

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五】

当我得到了上帝的礼物——生命后,我便插上了天使的翅膀飘飘然的降临到了这个人间。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就为我倾注了所有的心,为了不被竞争残酷的社会淘汰;为了长大后我能以优异的成绩跨入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为了使我的知识更渊博;父母从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就开始锻炼我的写作和口语交际的能力。

我就是我,是在“晨光花园”里捡到的一个普通的孩子,我的字典里没有“输”字,因为我相信在婴儿室的众多宝宝中,谁会是爱因斯坦,谁又会是居里夫人呢?

我的眼睛告诉大家:我是个爱读书的人,闲来无事,我总会习以为常地一头扎进书海里,我觉得书就象一块磁铁,把我的目光牢牢地吸引在字里行间。我喜欢《梦想风暴》里一个又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也喜欢《快乐精灵》中那个不安分的罗小卜。我的眼睛一刻不停的在书中汲取营养,使我一点点成长。

我的耳朵向大家反映:我是个善于倾听的孩子,我爱听在花朵下开过的春天;在虫鸣中飞过的夏天;在秋叶下扫过的秋天;也爱听在飞雪下飘过的冬天。在业余时,我总爱听听一些前卫的音乐,它们用自己独特的画笔在我空白的课余画纸上添上了几笔流行色。

我的嘴不安分的向大家透露:我是一个健谈开朗的人,子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遇到难过的事,在我心底不由自主的就会涌上一股快乐的泉水,过不了几分钟,你又会在阳光下听见我铜铃般的笑声。在失败时,我会用女足的队歌《风雨彩虹铿锵玫瑰》来鼓舞自己,因为论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一次失败,不等于永远失败,一次成功,也不会成为永久的保证。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在岩石之间的树根,总是张得十分苍劲;沙漠里的种子,常能能在长时间缺水的情况下而依然存活;极地的苔藓,可以在冰天雪地中生根发芽。“有自信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当你遇到困难时,千万别忘了自信,如果有了自信,那么我相信,你一定会拨开重重云雾,看到胜利的曙光。人生难免遇到挫折,如果丧失了信心,就等于失去了成功的机会。

我就是我,我希望每天都能:作业少一点,快乐多一点,批评少一点,表扬多一点。成功多一点,失败少一点……

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六】

只要你来到我们学校的操场上,一定可以看到一个正在狂奔的小男孩,他脸上的汗水都流到嘴边了,都没时间擦一擦。有人叫他“好吃佬”,有人喊他“大个子”,其实他们说得都有道理。他,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最受欢迎的我——余锦龙啦!

我什么都大。高高的个子,每次在班上排队,我都是站在最后一排;大大的眼睛,像闪闪发光的宝石;大耳朵,只要二十米以内的声音,我准能听见;大嘴巴,特别贪吃,这不,昨天的晚餐,我一口气吃了三碗饭,番茄炒鸡蛋、炒土豆、炒白菜,我一个人全包了。

我很爱看书。有一次,我看书太入迷,妈妈叫我去吃饭,叫了七遍,我都没听见。后来,还是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我才站起来去吃饭。可是等我飞奔到餐厅,才发觉饭菜早就没剩下多少了。更可恶的是,我最喜欢的红烧狮子头已经冷成了一个硬砣,我咬了半天,也没咬下来。

这就是我,你喜欢和我交朋友吗?

点评:本文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就是作者语言的幽默,富有童趣。作者抓住了自己的“什么都大”、“贪吃”、“爱看书”的特点,层次清楚地刻画出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形象。 

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七】

小学生生活结束了,我现在已升入了初中,见到了许多陌生的同学。你们如果想认识我,那我就向你们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我的名字叫陈玉鹏。你别看它听起来普通,意义可大了。鹏是鹏程万里,说明我的前途远大。

瘦是男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瘦,所以过去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小不点”其实我个子又小又矮,所以妈妈说我瘦得像根“黄瓜”。妈妈让我多吃饭,可我依然是每顿只吃一点点。我妈妈常说:“我还没有姥姥家的小猫咪吃得多呢?”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吃饭,要不然能长这么矮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那时读得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我把课外书的兴趣又转移到课本上,也逐渐爱上作文。

虽然我酷爱文字,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但我从未因此而放弃,因为我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除此以外我还有许多爱好,比如喜欢交朋友。虽然缺点很多,却不乏幽默感。不管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家里娱乐,我常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

10岁那年,我学会了练毛笔字,一年后丢弃,只因无恒心,为此自愧而“无脸见老爸。”尔后,我发奋苦读,却不时因贪玩而影响成绩。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就拿攒钱来说吧,过年的压岁钱就有一百多块,加上平常的零花钱就有四十多块。好不容易攒到一百六十多块,就跑到商店买了一台MP3,剩下的钱肯定一花而光。

这就是我,你们想认识我吗?喜欢跟我交朋友吗?快来吧,我欢迎你

我就是我作文450字左右【八】

你若不了解自己的父母,那不奇怪;你若不了解自己的朋友,那也不奇怪;你若不了解自己,那就更不奇怪了。人生充满变数,人往往最难琢磨透自己,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五岁天真烂漫

“哇”望着头顶上星星点点的“紫”,我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点起脚尖,张大嘴巴向上咬去,一颗晶莹剔透的小果子就落入了我的口中,顿时酸酸甜甜的滋味流遍了我全身。我兴奋的叫道:“真好吃!我要爬上去吃,树顶上最甜的!”说完我便向那棵树跑去。妈妈拉住我,无奈的叹了口气问:“你就不能安安分点,在树下捡果子吗?”“不要,我要吃树上那些最甜的!”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妈妈摇着头笑了笑,把我抱到近处一棵矮矮的树上嘱咐我要小心。我开心得像个小松鼠一样盘在树上,把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阳光透过树叶细小的缝隙洒在我们身上,我望着树下父母忙碌着的身影,突然觉得杨梅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是世界上最美的味道。

十岁懵懵懂懂

星期六,是我最喜欢的日子。阳光透过窗户的缝隙缓缓的洒进房间,给墙上那张画有白鸽展翅高飞在碧蓝的天空中的日历渡上一层金。每当我张开睡意惺忪的双眼,第一眼看见得就是这张柔和而美丽的日历;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这日历栏中给这个星期六打上勾。然后从日历与墙的缝隙中翻出一把金色的小钥匙,打开日历下抽屉带锁的小桌子,把抽屉里那本厚厚的《一千零一夜》后的小猪猪储罐翻出来,点点自己这个星期的收入。当边数,边想自己以后要用这笔钱去买什么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好象《一千零一夜》里面的那个守财奴……

十四岁软弱?坚强?

挂下电话,我拼命忍着不让眼眶中的泪水涌出来。虽然明知道这天早晚都会来临,但当听到这个消息时还是很伤心。还是很希望妈妈能多留几天,可是当这天真正来临时,我站在车站与妈妈挥手告别却一点没有想哭的冲动,一直目送着车子远去。回家的路上,我用自己很久以前存的钱买了一包杨梅,却没有尝出那世界上最美的味道。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看待事物的观点也会发生变化,而我们自己却没有发现,所以往往最难琢磨透自己。但我现在很清楚的知道,我并不讨厌现在的自己,我就是我,我要做回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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