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的作文(第一次去北京的作文400字)

第一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的作文(第一次去北京的作文4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01 00:37:05
第一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的作文(第一次去北京的作文400字)

第一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的作文【一】

昨日晚上,等一个朋友从阳江过来,本以为五点左右就能到,最后却等到八点。好在附近有家大超市区,就在超市的图书区看起了书。无意中看到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先是粗略的翻了一遍,这是一本他的作品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只是其中的一篇,篇幅不大,就有想把它看完的感觉。

很早就听过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名子,但他的作品还没有看过。最先听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因为曾有部根据其资料拍摄的同名奥斯卡获将电影。几年前,老徐自导自演了一个中国版的这部电影,我没有看过,也不想看,我认为让姜文去演里的的男主人公本身就是个失败。

茨威格的心理描述很细腻,我几乎是一气呵成的读完的这部小说。女主人公从他十三岁起就爱上了倜傥的男主人公,一开始也就明白他虽才华横溢,但也是采花无数,处处留情。当她十五岁的时候,因母亲另嫁,离开她初恋之地的时候,她竟然晕了,最后临走鼓足勇气,去按男主公的门玲,向他表白,却没有人在家里,那段的心理描述最不错,看着就让人紧张。

感情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因为有了她对男主人公的爱,她看了很多很多的书,成绩也突飞猛进,对她以后的人生的成长,气质塑造作用巨大。成人之后,为了见到朝思暮想的爱人,女主人公到维也纳,租住在男主公公寓附近。最后有了机会,两人相约一齐吃饭,进而发生了关系,经过三夜的缠绵,她竟怀上了爱人的孩子。她从孩子身上看到自我爱人的影子,活的虽清苦,便很充实。

为了孩子,为了自我的爱人,她出卖肉体来改善自我的'生活,使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但她说她的灵与肉是分开的,她的心里唯一爱人的位置只是男主人公。之后,她也曾以自我贵妇人的高雅气质,又打动过男主人公,可惜当两人在一齐时,男主公却认不出来她了,还要给她钞票。最后因孩子因伤寒去世,女主人公所有的爱破灭,心灰俱冷,才决心把这自我,把自我十三岁以来的心理和人生轨迹写出来告诉男主人公。

已过中年的男主人公,却是想了好久,也没人想起女主人公的样貌,他从不明白她的名字,和他在一齐的女人有无数个,到底是哪一个,他也分不清了。到底是谁,或许永远是一个谜了。

每个人都有一个完美,纯洁的初恋。初恋是青涩,酸楚的,而女主人公却把自我的初恋融入了自我的`一生。我个人认为是不值得的,但时代不一样,先择差异造就了各种各样的人生。

读后我在想,作家本人茨威格会不会就是小说中的男主公呢?他出身豪门,受教育完整,十七岁就发表作品,一样的年轻有为,儒雅。早年看过《茶花女》,里面的女主公的命运和本小说中女主公的命运有些相似。前些天,看到一篇关于歌德的传记,说73岁的歌德喜欢上了19岁的乌尔丽克,频频的书信进攻,最后还向乌求婚,因家人的反对,歌德只好做罢,郁郁而最后魏玛。而美丽的乌尔丽克也是终生未嫁,以95岁的高龄仙逝,想必她的内心里也很多的故事,若展示出来,肯定也很感人。

又看了一部好的小说,犹如又登过一座山,一座不高,绿色,让人简单的山。

第一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的作文【二】

你们知道谁最让我难忘吗?你们肯定猜不出来。因为我最难忘的人是一个我只见过一次的陌生人。

他二十出头,乌黑的头发,大大的眼睛,还有强壮的身体。我们虽然只见过一次,可他却救了我。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我骑着车子出去玩,没想到在回来的时候,却有了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

那天玩完,我骑车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阵大风刮来,我被沙子迷了眼。我急忙单手骑车,腾出一只手来揉眼睛。没想到,就在我揉眼睛的时候,道路前方有一块大石头,前轮‘咣’的一声撞在大石头上,我被车子一弹,就栽进了路旁的小河里。我一边呼喊“救命”,一边用双手扑腾,企图阻止往下沉的身体。但一切都是徒劳无用的,身体仍然继续往下沉。就在这时,我看见一个叔叔走了过来,我用最后的力气喊了一声:“救命。”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以后,我发现我已经在岸边了,叔叔在我的身边护着我。我对叔叔说:“谢谢你。”他却说:“不用谢,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于是,他转身就走,我忙问:“您叫什么名字?”他没有理我,走了。

事后,我觉得叔叔这种舍己为人、无私无畏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他救了我,却淡然离去。直到现在,我对他仍然难以忘记,却始终不知道他的名字。

第一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的作文【三】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两场旅行,一场叫做人生旅行,一场叫做灵魂旅行。在人生的旅途中,有我们所熟悉的、所爱的人,我们相处融洽,结伴而行,可是人生的旅途中充满太多的琐事,太多的繁杂。正因如此,人们常会因为人生的旅程而忘记了另一个,我也是如此。在形形色色的人海里,是多么渴望找到一个让心灵得以栖息的地方啊!但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这通往另一个地方的路口,藏得又是那么精巧。我在人生的无尽头的路上,找不到灵魂的路口。

一本书,打开了这场旅行的大门,让我窥视到了那奇妙而美丽的世界。我就此发现,在现实里,能发现的太少,太疏漏了,于是我毫不犹豫地跨入了精神的世界,那灵魂旅程的一角。就这样,我开始了灵魂的旅行,我仔细看着沿途的一点一滴。从精灵的座座城堡,到威严的代代帝皇,书使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善良,使我领悟到了世间的.残酷。我开始渐渐觉得旅行的充实,心灵的安宁--那是我从未感受到的,它不同于人生中的喜怒哀乐,不同于生活里的大起大落,而是一种宁静,一种安详;它使我到灵魂旅程的奥妙,那是个心的天堂。终于,我放慢了急不可耐的脚步,我开始慢慢,慢慢地感受这珍贵的安静,生活中囤积的冗杂的心,变得通畅,快活。而我,也开始踏上灵魂旅程的第一站。

如果说书是一座灯塔,那么艺术便是一个港湾,一个巨大、富裕、安全的港湾,我乘着一叶扁舟,停泊在音乐的港口。我从小喜爱音乐,高兴时轻哼几首小曲,伤心时扯着喉咙大吼几首。渐渐地,我不再把音乐看做一种表演,一种发泄,因为我知道,在那儿,音乐是有生命的,它是我们忠实的伙伴。我越走越远,一心去寻找这场旅行中的乐趣,而我的心,也因这场旅行变得充实。

走,到另一个地方去,到达这场旅行的目的地,让我们的心,变得宽广,变得坚强!

走,到另一个地方……

第一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的作文【四】

我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却对我的一生一无所知。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高尔基曾说过,茨威格是一个倾向于悲剧性的艺术家,而在他之前还没有人这样深刻地怀着对女人的惊人的慈悲之心描写过爱情。他选择了最艰难的文学主题,可他笔下演绎的爱情却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与光辉。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种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笔调刻画一位被遗忘的“陌生”女人临前向她心目中那个天神发出深沉的爱的宣言。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种悲伤的叹息,这种爱到绝境的无奈是信的首句。作者以他细腻精确的语言和与人物融为一体的心,在默默诉说着那位陌生女子的柔情、爱恋和缱绻缠绵的思念。

“我在大门口千百次等待过你,总在楼梯上偷听你的脚步声。”是的,正如她说的,“我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冰冷的门廊前耐心数着他回家的钟点。日复一日,她犹如跌进爱的深渊。不幸的是,母亲的再嫁迫使她与R分离,不能再借邻居之便接近观察R了。而那离别之夜,她奄严寒冰冻里足足等了R一夜,想向他表白心迹,结果换来的却是心的破碎——R和另一个女人相拥而归。

即使受到如此巨大创伤,她在离开R后,一心仍全维系在R身上。她拒绝外出,拒任何人于千里之外,她只想在心灵深处与R单独在一起,不愿分心。一个孤独少女以这种爱的痴狂折磨自己,以至是悲惨绝望的狂热。茨威格的自然而近于本真的文字里,流露出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行文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却深入骨髓的忧伤里。

她终是受不了思念的煎熬。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与父母决裂重回R所在的城市。她每天在商店辛苦工作,而邻街是R的居所。每一次她抬头望向窗外,只是单纯地希望能远远地用她的目光搂抱R的脸。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来回走,渴望能有一次与R的重逢,就像真实再现席慕蓉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一样:“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命运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垂青了她,让她与R擦肩而过,更惊喜的是R似乎被她的光彩夺目所吸引,驻足与她交谈,并用他特有的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脉脉含情的目光注视着她。

尽管R早已不记得她就是那个邻家女孩,她仍心甘情愿地为这次相遇奉献了她的全部。而R只留给她几朵白玫瑰,可却是她一生的记忆——每年R的生曰她都会匿名送出一束白玫瑰。当然,这次相遇也带给她意料之外的喜悦——她有了R的孩子。她知道R是个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的人,只喜欢轻松愉快地游戏人生,不愿去承担责任或牺牲什么,于是她将一切守口如瓶。可是好像孩子承载不了她的爱,很快因患流感而被天使带走,她也不幸染上恶疾。

只有在这个彻底绝望的时候,她才怀着将她燃烧成灰烬般的热烈而无望的爱,向R发出来自肺腑的深情,并低诉着过往。这是一位女子生命垂危之际的告白,是发自内心和口唇的痛苦告白。像普希金的诗“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可她一辈子忍受这种不为R所认出的命运,随着这种命运而,一直没被认出来。

小说的结尾如晶莹的水晶、琉璃,充盈着轻轻浅浅的蓝色。R在看完那封信后,双手哆嗦。他只隐约感到这一切仿佛是在梦里发生。而那陌生的女子,她飘忽不定,却热烈奔放,就像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茨威格让故事到这里结束,可我却如海子所言“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这份爱情扎根于我的心底,开出花朵,散发出芬芳……

第一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的作文【五】

整部小说是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整个故事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十三岁时对男主一见钟情,直到她搬家也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她攒够了钱回去“偶遇”他,和他有了一夜的感情,他又以出差的理由离开;她默默地为他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能有好的生活委身于他人,再次与他相遇时他却根本没有认出他。即便如此,她还是一直爱着他,同时又隐瞒着这份爱,直到孩子病重身亡才写信告诉他所有的真相。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这周又读了一遍。以前读的时候只觉得悲情,还会觉得女主很傻。“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卖身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感动。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感动,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路,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

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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