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一个小小的村庄作文(我的家乡是小村庄作文)

我的家乡一个小小的村庄作文(我的家乡是小村庄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4-21 19:29:15
我的家乡一个小小的村庄作文(我的家乡是小村庄作文)

我的家乡一个小小的村庄作文【一】

在山脚下,

有一个小村庄。

那里草木茂盛,

那里花繁叶茂。

它是什么样子的?

是美丽的。

可是人们是贪婪的。

人们不断砍树,

破坏森林,污染空气。

现在它是什么样子?

是丑陋的。

但大自然不是弱小的,

它会给人想不到的严惩。

它会发起洪水,

冲走一切,

让人们无家可归。

现在他们看到了什么?

看见了一个,

没有树木,

洪水满流的小村庄。

再也不是美丽的小村庄。

他们恍然大悟。

种下树木、花草。

看那片村庄。

变得空气清新,

大树粗壮,

小花娇艳,

鸟儿在枝头唱歌,

蝴蝶在花丛中飞舞,

这里又变成了和谐的小村庄。

我的家乡一个小小的村庄作文【二】

这场洪水过后,居然还有两户人家幸存了下来。他们很后悔,不再乱砍树木,拼命种树。一天天一年年,山上的树木不断增加,裸露的土地不断减少。因为只有两户人家,力量有限不能种很多树但他们很有耐心,还是拼命命地种树,从来没有间断过。山坡上终于呈现出片绿色,到处是绿色树木。对面的一座山上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被咆哮的洪水卷过来十几户人家和他们一起种树,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为了把村庄变成美丽家园有人给树治病,有人植树,有人浇水有有人找种子……就这样一年年一代代靠着大家的力量,山坡变成了一望无际的绿色的“海洋,小村庄又恢复了原来的美丽,天天空湛蓝深远,河水清澈见底,空气清新甜润,河里鱼儿欢蹦乱跳,仿佛在庆幸小村庄又出现了往日的美丽一排排小树苗随风摇摆,好像在跳着欢庆的舞蹈。小村庄的人们为自己美丽的家园而感到自豪。

我的家乡一个小小的村庄作文【三】

家乡的秋天是一片金黄色的波浪,人们在田不停地忙碌,这是一片金黄色的海洋。

家乡的冬天是一个银白色的世界,风呼呼的刮着,让人感觉很冷,冷得寒风刺骨。

记得我5岁那年,我和爸爸妈妈回老家过年,由于路不通,我们的村庄只有用走,我拎着很重的东西一步一步的走,走的还是一条大约400分来宽的小路,而且是泥巴路,走了一会儿,我不幸地摔了一路,我呜呜大哭,爸爸把东西拎起来,一边拎一边说:“好好学习,长大有钱了,为家乡尽一份自己的'能力,修一条宽阔的大路。

清明节的时候,我在一次回到了家乡,我很惊讶,为什么我的家乡有一条宽敞的大公路,只是没有铺水泥,要不然的话是一条完完整整的马路,现在人们都过上了富裕的生活,春天人们吃了晚饭便去那果林里面乘凉,一股扑身而来沁人心脾的花香,夏天,人们去游泳解热,秋天,人们在田里收割稻谷,以前是用镰刀收割,现在用的是收割机收割稻谷,以前是用挑稻谷,现在是车子去拉,方便多了。

家乡的小学以前就只有一、二、三、年级,用的黑板是用木块作成的,去捡五颜六色的石头代替粉笔,现在的黑板是经过加工制作,粉笔是用石灰做成的粉笔,,家乡的小学是用瓦片盖成的的学校,现在的盖成平房,一至六年级,一个年级有三个班,有电脑,有多媒体教室,有钢琴房等,现在和过去简直是天壤之别,我的家乡变化很快吧!希望你们到我的家乡来做客,我的家乡变了。

我的家乡一个小小的村庄作文【四】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我读过的第一本社会科学著作(姑且这么定义,书中对农村基层民主、乡村风尚之类的探讨,说实话,匆匆一读,很难参悟,只能形成一个粗糙的印象。却让我不禁开始回望我的村庄,不由感叹,这个我自幼生长,又终究离去的地方,真的越来越荒芜。

陶渊明和王维笔下的田园,终归是文人渴望皈依自然的臆想,它们存在于古籍的盛世中,被人怀想追念,而只有真正沾染过土腥味的人才有资格判断,世上是否有“蔼蔼堂前林,中夏贮清荫”,或者“野老念牧童,相见语依依”的田园。

我记忆中的村庄、田野和山林,也可以充当陶渊明和王维歌咏的对象,自然风景足以让来自城市的人大为惊叹。他们的相机里或许储存着山野树林的清新,油菜花紫云英的绚丽,脚步却丝毫不会靠近气味逼人的猪圈牛栏。

我的村庄远在深山,所以可以逃过城市的圈地与拆迁,但是,却被城市用另外一种方式掠夺。

除了岁末,在家乡几乎很难看到几个青壮年,甚至孩子。一个农村家庭的普遍生活方式是,青壮年的儿子儿媳远在城市,年迈的祖父母带着孩子在家。稍有余力的人家基本都将孩子送往县城读书,从小学开始,由母亲或者祖母相伴陪读。所以,在假期以外的日子,曾经十几户人家屋宇相连,聚族而居的村庄只有四五个人,分外寥落。回家的时候我与几个也在无锡打工的同乡同车,面包车在积雪未销的山道上波折前行,音响里十分应景地嘶吼着“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他们一路烟雾缭绕,谈论着这一年在外的种种,收入固然客观,但这其中的辛苦也是旁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留在家里没意思,田地的庄稼不足一家人的口粮,种植天麻灵芝又算不准市场价格的变化,传统的生产方式已经被时代的变化远远甩在后面,而与新生活的磨合又必然饱含酸楚。

在家乡,有的家庭甚至合家进城打工,空留下装修完备的小洋楼——等着年老力衰的时候,回来养老。生于土地的人终归还是要回到土地,不是因为眷念,而是因为除了土地之外别无依靠。而等到真正年老的时候,土地又能给他们带来什么?这不得不牵扯到另一个问题,每次回家,都不免见到这样的悲剧,曾经心心念念养儿防老,以家里没有“赔钱货”而自豪的老人,如今在对人悲悲切切地哭诉:“娶个媳妇个儿”。邻村一位老人,辛劳一生,将所有家产毫无藏私地分给两个儿子家,自己本想安心养老,结果两个儿子儿媳都认为他对另一家偏心,都把他视为“老头子”,老人某次摘了儿子家菜地里的菜,被儿媳骂得狗淋头,上吊自。更多的时候,两辈人之间的矛盾是一把钝刀子,一点点磨损着孝情亲情。而在这个时候,即使再亲近,有威望的长辈也很难直接上前训斥,只能借酒壮胆后旁敲侧击地提醒。其他人除了谴责、同情之外,只能反复说一句:“各凭良心”,可是,越寄希望于“良心”只能越让人寒心。

这种老来的荒凉已经是家乡,或者说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未老或已老的人能够人望见的结局。

我的种种思考,都是由《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所引发的,但是无论在读这本书之前还是之后,我还是看到了,家乡这二十多年的种种可喜的变化。土路变成了村村通的水泥路,泥巴屋变成了一栋栋不输别墅的小楼,过去只有过节吃肉到现在几乎餐餐有肉,等等。铁路刚刚修通,和谐号动车在山间飞驰的时候,有很多人专程跑去观看,因为大家都觉得在大山沟里通火车实在不可思议;邻村那个几年前做了换心手术的人走到哪里都还会吸引人们的目光,因为大家觉得换心脏不可思议。一过了正月初六,返乡过年的人们又都离开了荒芜的田园,但也有人留下。他们大多选择从事养殖业,黑毛猪、土鸡、山羊等等,然后用电子商务的方式贩卖农产品,在深山的村落里,道路两边人家的土墙上,可以看到很多巨大的二维码,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同样是不可思议的。

我希望,这种种不可思议的变化,配合着时代滚滚向前的潮流,让荒芜的田园焕发出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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