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回忆里等你作文(珍藏在心底的回忆的作文)

我在回忆里等你作文(珍藏在心底的回忆的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3-19 22:58:36
我在回忆里等你作文(珍藏在心底的回忆的作文)

我在回忆里等你作文【一】

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总是经常在脑海中响起《突然好想你》的旋律——我们那么甜那么美那么相信那么疯那么热烈的曾经,为何我们还是要奔向各自的幸福和遗憾中老去。

我曾经的青春真的很迷茫,最遗憾的应该就是没有遇上一个可以引导我的人。当我终于有一天学会从反思中成长时,青春早已错过,三十而立也已过去多年。

但也有收获,我所有的心路历程让我认识到,人的一生,无论是婴幼儿期、少年期和青春期,心理建设都一样的重要,都需要对人生道路方向的引导和思考。我不可能像郝回归那样回到过去,但我感觉他回到过去领悟到的那些东西,我也领悟到了。

有句话说得好:“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十九年前二十岁的我虽然很傻很懵懂,不知道“种树”,甚至还会犯大错,那也依然是我抹不去的青春,也有独特的美好。如今的我年近不惑,却慢慢有了让自己未来告别世界时不再那么遗憾的能力,也很好。

因为成长,本来就是这样。

我在回忆里等你作文【二】

该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农村穷小孩姚起云在爸爸后被爸爸的好友司徒久安收养,沉默谨慎的姚起云与活泼顽皮的司徒玦在相处中渐生情愫,经历了很多事情,倔强的司徒玦不想姚起云顺从母亲的心意才娶自己……最后起云为了挽回司徒玦不幸出了车祸病危,而女主一直等不到父母的原谅,说她害了儿子起云,没有像她这样的女儿,女主没踏进病房看过男主就黯然离开啦,心中溢满了悲伤。

这本书有很多情节我觉得和其它小说没有什么区别的,可特别的是在一个家庭里两个性格相反的人互生情愫,起初是母亲反对他们交往后来是父亲反对,再掺杂一些“潜规则”的桃色绯闻,男主不相信女主,在众人指责女主时,他反而拉起另一个女孩的手离开啦,使他们之间彻底完蛋,造成了男主亡女主伤心离开的悲惨结局。

也许是我们的文化风情都崇尚喜剧结局,看到悲剧就流泪痛惜,看到喜剧就拍手称好,所以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就想改一下结局,结局是千篇一律,起码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是个完美结局。

我读后的感想就是这结局确实回应了小说里提到的“时间的背后”,他们希望不认识彼此,这样就没有那么多伤痛啦。但这也是回应小说的题目“在回忆里等你”,只有那些逝去的回忆和曾经的人不在了,那些回忆不管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感觉到弥比珍贵。

话说回到我喜欢的结局就是,姚起云为了挽回司徒玦而在路上出了车祸,危在旦夕。司徒玦在看到起云的房间布置后,感觉到他对她的爱。她匆匆赶到医院打探起云的病情。起初她遭到了父母的反对和指责,可要强的司徒玦就是不肯走。当听到起云的病情很严重时,她忍不住了,深藏在内心的那些爱与恨在那一瞬间爆发啦。

只见她哭得梨花带雨的,不顾一切地冲进病房,大力摇晃着起云的手臂,嘶喊着:“姚起云,你这个懦夫,当初我并没有对不起你,你只会一昧的保护自己。现在你不是还爱着我吗?怎么啦?不敢大声跟我说,是怕被拒绝吗?你以为你这样了就可以弥补你带给我的伤害吗?你这个懦夫,就是不敢说爱我。你的房子都保留着我的东西啊,还有我俩的回忆。你赶紧给我起来,亲口说司徒玦我爱你,你就留下来吧。”

父母见女儿这么激动也没说什么了。他们从女儿的话里知道了天大的秘密,那就是他们曾经相爱过。

一天过去了,起云虽然度过了危险期,但还在昏迷。司徒玦日日夜夜地守在他的身边,不断地说起他们以前一起做的事情,一起谱写的回忆。果然,老天不负有心人。起云在昏迷三天后终于苏醒了。

他看到了自己深爱的人儿趴在床沿上睡着了,眼里流出了晶莹的液体,不知是高兴还是心疼。看着司徒玦消瘦的'脸,异常凸出的颧骨,深凹下去且被黑眼圈包围的双眼,他的心抽搐地痛了一下。他还是爱着那个可爱的人儿,他忍不住轻轻的撩拨着司徒玦的秀发指尖温柔地抚摸着他的额头。

他的举动弄醒了她,然后他们激动得相拥在一起,那时正是无声胜声,似乎这么多年的所有情愫都融在这个久违而熟悉的怀抱里。最后姚起云鼓起了勇气向司徒玦的父母说明了一切,司徒玦的父母听着是很吃惊,但既然他们是两厢情悦而起云也会更加尽心尽力地接管家族企业,他们就欣然答应了,同时也解开了这些年累积的心结。

最后的结局就是,一家人甜甜美美地在一起过着快乐平淡的日子。他们又回到了“时间的背后”这家店,找出了他们以前写过的记忆卡片,俩人共同执笔写下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想,说感想也谈不上,就是把当时心里想到的事情写了下来,所以我改写了一个认为是美好的结局,不想让情人之间留下遗憾。

我在回忆里等你作文【三】

到今天,距离我得到《我在未来等你》这本书已经很久很久了。终于,在经过无数次闲置后我把它看完,从头到尾包括那封读完书后再启的信。

写这段文字也是对我读完这本书的交代吧,读过好几本刘同的书,独独这本不一样的风格也有着签名所赋予的特殊意味。第一本有着喜欢作者签名的书啊!自然是有所不同的吧,毕竟它的得来怀了太多期待。

单单说说这本书,17岁的大志,36岁的回归以及那群在98年跨过19个年头抵达17年的人啊。文中很多地方让我无法言说,如果36的自己回到现在会发生什么?我无法想象,可是书读完,我发现36岁的自己会不会回到17岁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一路我们究竟该发现什么,该铭记什么?

前几天在空间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初三的你看见现在的你会不会很失望?”忽然想到这本书,是啊,郝回归也担心36的自己会是让17岁的自己感到失望的那个,可是17岁的自己是多么崇拜且想成为36的那个自己啊!36的自己并不是变了,只是忘了,忘了自己曾经也是白衣胜雪的热少年,忘了自己曾经为了爱情为了友情可以奋不顾身。

回到98年的那段时光里,郝回归是纠结忐忑的也是幸福安稳的,从最初的想改变很多到心不会改变命定的安排到改变心态重于改变事实再到回来后的惊喜。刘同说,300多个日夜,写得很累也很尽兴。看完这本书的我同样也是那么尽兴,我好像旁观了一群人的青春,旁观了一群人的改变与成长。

很庆幸,我把这本书看完,里面有很多我可能曾经没有想通的答案,也有一些同我青春那么相像的元素。这本书关于青春,关于爱情,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师生情,关于太多太多。我甚至想把每一个人物拿出来说一说,那个只会卖豆芽却清楚目标珍惜友情为叮当默默付出的陈小武,那个高冷学霸却有柔软内心甘为朋友付出的陈桐,那个花痴稍有拜金却珍惜朋友接受小武爱情的叮当,那个从小独立懂事但也有脆弱内心被大志也是回归爱了31年的微笑,那个表面严肃严厉内心温暖对家人无私奉献的郝铁梅,那个外表谄媚仿佛不择手段却处处为学生考虑的何世福……还有很多很多我不舍分别的人物终止在了书的最后一页。我无法把他们一一言说,只能就此别过。

每一个活生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不止大志回归跨越19年的对话,还有那么一群人的1998年和20xx年。那些关于青春与生活的思考,那些为爱情奋不顾身的勇气,那些懂得亲情的点点滴滴,那些为友情付出的欣喜若狂,值得每一个人拥有,值得每一个人欣赏。

希望每一个人,未来都还记得18岁的期望。18岁时那几个很好很好的朋友会是永远的朋友,18岁喜欢的东西以后还是会记得,18岁有的奋不顾身以后还会作为热依然在。

嘿,你好!我是未来的你啊。

“我在未来等你,在每一个路口拥抱你。”

我在回忆里等你作文【四】

《我在未来等你》是刘同继“谁的青春不迷茫”系列之后的首部长篇小说。刘同的每本小说都让我看到了自己,也让我迷茫时找到了前行的力量,忽然觉得人生奇妙,感谢让我遇到这么走心的作者。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36岁的大学老师郝回归人生不尽如人意,一眼看得到终点。他很想回到自己的17岁,回到那个阳光而天真的时代,重新来过。

你会不会偶尔产生那种“如果能回到那一年就好了”的念头?觉得回到那一年,以我们当下的见识和心态,很多事都能被改变。

一次偶然,他真的回去了。只不过,他并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他依然36岁,成了高三实习班主任。班里,他遇见了17岁的自己——一塌糊涂的刘大志。郝回归知道刘大志的未来,也知道他的幸与不幸,他想改变他。可慢慢的,他被17岁的自己所感动,因为他看到的是更勇敢的自己,更讲义气的自己,更真诚的自己,更坦诚的自己,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即是对自己的坦诚也是对喜欢的女孩的坦诚。

他终于明白,不是17岁的自己有多糟糕,而是长大后的自己学会了更多的妥协,失去了勇气,和对待生活的热情,按部就班的活着,并非全情投入地去生活,太过麻木。

“遇见你之后,我想起了曾经的那个我。说来不怕你笑话,我一直觉得是因为你太差,才导致如今的我如此糟糕。所以一开始我的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去改变你。可是渐渐地,我一点一点醒悟,并不是年轻的你有多糟糕,而是如今的我太麻木。”最后,我很想再拥抱你一次。谢谢你,我的17岁,谢谢你,刘大志。我会在未来等着你,用最好的样子等着你。

这是36岁的刘大志和17岁的刘大志的和解,虽然时间有些长,但也值了。

尽管我已经过了17岁,,但是模模糊糊中,我依稀能看见穿着校服,站在操场上手握拳头,心里默默发誓一定要和同学一起考上一本的自己,我依稀能看到那个最后一个月没有放弃的自己,但我也永远都不会忘记,在初进高中时,因为自己的不懂事而碌碌无为,十分贪玩的自己,我一直觉得这个选择是我对自己最大的亏欠。

可是,现在如果让我回到17岁,我想我也不会对那个自己多加干预,但是我只想告诉17岁的自己,相信自己,你很好。

我在回忆里等你作文【五】

像是跟着刘同做了一场梦,回到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那个青春、爱做白日梦的中学时代。故事无数次的让人产生共鸣和感动,真挚的友情,可以为朋友不顾一切,哪怕误会也能一笑而过;青涩的爱情,想要靠近而又害怕触及的那种懵懂;别扭的亲情,半成熟的小大人总是因看不懂父母的苦心而产生矛盾。通篇给人满满的回忆,青春真好啊!

主人公郝回归因为对如今36岁的生活产生不满甚至厌恶,通过一个笔记本回到了高中时代,见到了17岁的自己,以及那时的同学们和父母。

在试图改变命运的过程中,他看清了很多的东西,他明白了那时候的自己,是最好的自己。就如文末说的那样,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已知的现在,为什么不能为未知的未来负责呢?后悔了,才想改变过去;强大了,才敢对未来负责。如果对现在的自己不满意,不要再想当初如何如何,现在就开始改变吧!

喜欢文中穿插的一些小鸡汤,很触及心灵,引起读者的反思。唯一不感冒的地方就是作者总是让主人公有意无意的向17岁的时代透露未来的事件,对于主人公而言是不是太冒险了,感觉有点违和。总之,从这本书收获了很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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