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里的麦田作文(家乡的麦田优秀作文五年级)

故乡里的麦田作文(家乡的麦田优秀作文五年级)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3-26 20:11:54
故乡里的麦田作文(家乡的麦田优秀作文五年级)

故乡里的麦田作文【一】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故乡里的麦田作文【二】

麦田的四周长着许多四季常绿的松柏和枫树,松柏就好像是高大的卫士,一年四季都保护着麦田,从不间断。而枫树犹如鼓舞松柏的小姑娘每到秋天它那红的、黄的枫叶,就好像是特别为松柏鼓舞而做的亮光花一点儿,一点儿地洒下来。

我们一家走在麦田边的小路上,向前远眺,只见有许多人都在收割麦子,我虽然看不见他们的表情,但我想他们一定非常高兴,因为今年麦子长的出奇的好,丰收的气息还不时从四面八方飘来。

走进田野里,身边的小麦在微风的`吹拂之下,还不的向我招手,好像要告诉我农民伯伯为了它们付出了多少汗水,多少劳动。我想:“是啊有句话说,春播,夏忙,秋收,冬藏。一年四季,农民伯伯为了庄稼长得好,付出了太多的时间和心。每当秋天来到时,农民伯伯就非常高兴,看着这些庄稼,就觉得以前的辛苦都没白费。

时光如水,夕阳西下,我马上就要告别麦田了。临走时,我拾起地上的一些落叶,在纸上拼了一幅画,当作纪念,然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一望无际的麦田。

金色的麦田,在我眼里是最美的!我爱金色的麦田!

故乡里的麦田作文【三】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样能够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我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明白自我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

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能够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厌恶“混账电影”,为他厌恶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我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笨蛋、白痴、变态,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我就不道德,有时自我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务必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塞林格绝对是把自我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应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十分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十分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我,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我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留意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以前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我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向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好处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我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就应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就应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但是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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