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对于教师的作文评价(教师对学生作文评语大全)

学生对于教师的作文评价(教师对学生作文评语大全)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7-24 12:56:42
学生对于教师的作文评价(教师对学生作文评语大全)

学生对于教师的作文评价【一】

项羽是秦末起义军中一支重要的力量,是最杰出的一位将领,在灭秦之后,他与刘邦进行了长达四年的楚汉相争,最终兵败垓下而乌江自刎,也正是这武将疑问,成就了这位千古不朽的悲剧英雄的形象。

对于项羽,历史上的评价褒贬不一,其中较为精辟的有杜牧的“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王安石的“百战疲劳壮士衰,中原一战势难回。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于君王卷土来?”还有李清照的“生当做人杰,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毛泽东也有“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诗句。可见,项羽是一个复杂的人物,须多方面对他研究。

项羽年幼时,学书不成,学剑又不成,而要学“万人敌”的兵法。项羽天生神力,力能扛鼎,“吴中子弟皆惮之”。其志向远大,秦始皇游会稽时,项羽有幸见之,说出一句让人奇之的话,“彼可取而代也”。

项羽,自然是一位英雄,作为军事家,他是很勇敢,很能打仗的。而当时,能称得上一流军事家的,除韩信之外非项羽莫属。他具有卓越的军事才能,带领八千江东子弟兵转战疆场,所向披靡,力量不断壮大,大了不少硬仗。巨鹿之战时,他作出了其他人无论如何都想不出的英明决策:破釜沉舟,他自断后路,以振士气,终获大胜。

与项羽在战场上的无往不胜相对的却是政治上的幼稚甚至是愚蠢。作为一个政治家,项羽缺乏头脑和眼光。他在灭秦后,恢复割地分封制度,违反了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要求统一的愿望。他攻入咸阳,大肆烧,阿房宫烧了三个月仍不熄。他处秦降王子婴,坑二十万秦军降卒,因而失去人心。灭秦后。有人劝说项羽定都关中,而项羽却执意东归,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何人知之?”说者见项羽目光如此短浅,便不由得说了一句:“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项羽闻之,大怒,“烹说者”。后又因分侯不当,田荣起兵反叛,项羽平叛后,“皆坑田荣降卒,系虏其老弱妇女,徇齐至北海,多所残灭。”

项羽政治上的幼稚更表现在用人上,刘邦手下有萧何、张良、韩信等人出身不同却能尽其所能,而项羽却连一个反增也不得用,与刘邦形成鲜明的对比。按王立群教授的话讲:“项羽是一个非常可用之人,却坐在了用人之人的位置上。”这就是项羽的悲哀。

项羽的性格弱点贯穿了他一生的始终,他似乎并无意加以改变,这对于一个有着远大抱负和理想的英雄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的成长过程,只是一部勇猛成长史,却忽略了对更高层次人格的追求和塑造。他的失败是必然的失败。

学生对于教师的作文评价【二】

历史的车轮辗过,如过眼烟云的几千年中,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永远被人铭记。

都说历史是给胜利者的传记,而项羽,这个在楚汉战争中的失败者,原本应被历史一笔带过的。或许是司马迁对刘氏家族的不满,把他,这与刘邦抵抗至生命最后一息的失意英雄记入了《史记》中的本纪。

残阳似,映着滚滚黄沙。历史是无情的,它使得四面楚歌别虞姬,霸王终在乌江自刎。为何如此一支英雄部队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步?其中也是有原因的。

项羽的缺点不少。一是用人。刘邦知人善用,因此得多位贤哲。其实项羽手下也不是没能人,他的谋士范增足智多谋、忠心耿耿,水平也算天下数一数二。可你看看项羽,只因前夜叔父项伯的几句话,在鸿门宴上竟然对范增的几次暗示,甚至是最后他忍无可忍的“明示”都无动于衷,结果错失了刘邦的最佳时机。如此之事,极似三岁小儿所为。

二是贪财。同样是鸿门宴,张良替刘邦献上白璧一双给项羽,项羽欣然接受,还恭敬地“置之坐上”。气得范增都说出了“竖子不足以谋”这样的话。进了咸阳,白璧玉杯怎会少?项羽就是目光短浅,贪图小钱。遇上这样的主子,范增也只有叹息的份。

三是心无城府。这一点也是他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比起老谋深算的刘邦来说,他还是太嫩了点。好不容易有个曹无伤肯给他做间谍,搞搞情报工作,愣是被项羽三言两语就给透露了。动不动就会被别人说出去,遭身之祸的工作,换谁谁都不会去干。看了曹无伤这个刀下鬼,我们也自然明白:项羽这人,靠不住。

不仅这事儿,再往早追溯几年,尚还年少的项羽看到了秦皇威武的样子,便脱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之!”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说这样的话,是要掉脑袋的。可项羽没想这么多。

再听听刘邦这小子说了点什么:“大丈夫安当如此!”多么妙的一句话呀!看似赞扬秦王,其实也道出了自己的伟大志向。

……

以小见大,由此,你或许能明白项羽----这一代好汉失败的原因了吧!

“有缺点的战士毕竟是个战士”最后还是用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来作为结尾吧:

生当作人杰,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其实,项羽大可不必如此,他觉得“无颜以对江东父老”?这样也酿就了项羽一生中的最后一个悲剧,说实话:

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会有期。

知耻而后勇,项羽若能东山再起,那刘邦,怕也只有望洋兴叹的机会了。

学生对于教师的作文评价【三】

我的民法学习感悟

社会和谐的维系不仅仅是靠道德来约束,更需要是法律的来维系。每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可能不尽相同,我们可以谴责,从心理上给与压力。但法律不同,它是一种被大众普遍认可的以强制执行来保证其效力的一种工具,不容藐视。

随着现代经济生活的高速发展,人们的也在与日增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就是我们的保护伞。法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成了在未来立足的一个重要砝码。加上自己一直以来对法律的热爱,我果断选择了民法这门选择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对于合同所进行的概念界定,对民法的定意义为妥当的表述应为: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

选修课的内容很丰富,我们主要学习了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沈老师深入浅出的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内容,民法学本身是一门枯燥的学科,但沈老师给我们讲完知识会给我们案例,和我们一起分析这个案例的违法之处,有时候为了加深我们的理解,沈老师还精心为我们找了一些视频分享,体味社会百态的的同时加深了对民法的理解。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老人借小儿子钱买房子的,一审判决小儿子败诉,二审判决小儿子胜诉。这里不仅涉及遗嘱问题还涉及了合同法的内容,也给我们一个警示:要保管好遗嘱不能怕麻烦,各种证据要保存完整,更重要是兄友弟恭,莫争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则;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一种文明法;是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属于实体法;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属于国内法;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属于普通法。

经过短短几个月的学习,我对法律的兴趣更加浓厚,我懂得了在一些情况下,有效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懂得了自己应该行驶哪些义务。最后衷心的感谢沈老师给我们传授民法知识,特别是在身体抱恙的时候依然坚持带我们遨游民法知识的海洋。虽然民法的选修结束了,但我对法律的学习不会止步,它一如既往是我的业余爱好,我的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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