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升起150字作文(日出日落作文150字)

日出升起150字作文(日出日落作文150字)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12-10 11:18:41
日出升起150字作文(日出日落作文150字)

日出升起150字作文【一】

生活在这个小村庄里的人很少,大多都外出打工了,只留下老人和小孩在家。我的父母却没外去,因为他们想要给我一个完整的童年,一个有着父母陪伴的令村子里别的小孩羡慕的童年。

我小时候就是在这片土地上自由奔跑的,无拘无束,就像是一株在野外肆意生长的野菊花,狂热的释放着自己的野性。这种奔跑一直持续到了七岁就嘎然而止了,因为我到了读书的年纪了。父母把我送进了村里唯一的小学。这所小学是最近几年才建起来的,起初是没有的,后来外出打工的人回来了,都纷纷说村里没个学校可不行,现在没有文化可要吃大亏,这所学校就是这样建起来的。说是小学,其实就是把一户长期没人住的房子打理干净,再粉刷粉刷,在屋前的广场上的中央立了根旗杆,挂上了一面自村生产的红旗,就成了学校了。而教员的问题就更好办,直接去村里请了一位德高望重的,看上去有些阅历的,有些文化的老人来教我们认字,他在黑板上写,我们在下面记。但他认得的.字也不多,没过几天,我们就把他会的字全学会了,他就没什么好教给我们的了。而那时我们也对读书失去了之前的那股热情,又开始对教室外的蓝天白云充满向往了,那教员一看管不住了,也索性不管了,任由我们出去玩。

刚一出去,我们好好折腾了一下,然后玩的久了也就觉得无趣了,这时候就有人提议把那根红旗拿下来玩,这个提议一出来,立马全票通过。于是我们就跑去家里拿来斧子,砍倒了旗杆,拿起了红旗,左挥一下,右挥一下,好生兴奋。我们这群小伙伴轮流玩了一会后,又觉得无趣了,就随意的把红旗给丢掉了,然后去玩别的了。

我们在一起玩了才刚一会,就有大人来了,因为他们发现自学校建成以来就一直飘扬在村庄上空的红旗不见了,于是就来兴师问罪。我们很随意的就承认是我们扔掉了,没想到大人们竟会反应这么大,硬是要我们找回来,我们怎么记得我们丢在哪里,就只好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那人一见我们这副模样,就诶的一声走开了。我们以为没啥事了,就各自回家了。然后我就把这件事当做笑料讲给父母听了,没想到他们反应也这么大,我顿时有些懵了,之后父母就出去了。

那个晚上,父母一直都没回家,我也很晚都没睡着。我趴在窗户旁,看着外面的手电筒光闪来又闪去,忽明忽暗,忽远忽近。一直到我的父母拿着在今天被我们丢掉的红旗回家来,外面的光才暗掉。我回过头来,疑惑的看着这面红旗,心想:值得吗?

我的父母像是看出了我的疑惑,就语重心长的跟我讲这面红旗的来历,他们不善于说话,他们只能尽他们所能的跟我讲,虽然我当时还是没听懂,但我知道了这东西很重要,是由无数人的鲜染红的,我们不能玷污了它。

第二天,我是村里第一个起床的,天色还不是十分亮,但还是看的清。我带着一根刚砍下来的剥掉了树皮的笔直的树一直跑到学校,把它立起来,固定好,然后爬上去,把已经洗好弄干的红旗重新挂在上面。这时已经有上学的人来了,他们指着那红旗高兴的对旁边的人说:看,看,红旗又飘起来了。我还在旗杆上,伸出一只手来向他们一边挥着一边大声的说:是啊,是啊,红旗又飘起来了,中国人民早就站起来了!

日出升起150字作文【二】

莎士比亚曾说过“自信是走向成功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是人失败的主要原因”,不错,自信才可以走向成功,成功就要生起心中的太阳,一个缺乏自信心的人总会怀疑自己,无论干什么事最后总会留下终身的遗憾。

1951年,英国女科学家富兰克林,从自己拍得射线照片上发现了DNA(脱氧核酸)的螺旋结构,随后她做了出色演讲,但又担心自己的发现是否正确,又公开否认。两年后,两位科学家也发现了这个结构并提出DNA双螺旋结构说,并为此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

由此看来,自信是何等的重要,所以,升起心中的太阳,相信自己行,是我们每个人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生活学习中,自信的人会抓住机会成就一番事业:自信的人会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自信的人会变勇敢······自信的人无论顺境或逆境,心中总会有一轮不落的太阳,总会对自己充满信心。自信对我们有这么多好处,我们何尝不去自信呢?升起心中的太阳吧,弗兰克林不相信自己的理论,导致原本到手的诺贝尔医学奖被别人拿走,留下终身遗憾,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升起心中的太阳,不要怕,相信自己,大步向前走,我们定会成功的。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升起心中的太阳,成就一番大事业吧!

日出升起150字作文【三】

这本《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反正谁都有随便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能用一个短篇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那么普通所说的长篇与短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仅仅是篇幅上的差别么?当然不是!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枪,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这样一说,其实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只有一发子弹的大狙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女人又天性 、热爱生活、向往自由 和享受,她叫勃莱特。勃莱特认为巴恩斯非常可爱,巴恩斯更是对勃莱特爱之入骨,他们很早就认识,但是现实却让他们无法在一起生活。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就已经离过两次婚,这是两次都是不幸福的婚姻,而且还都是巴恩斯只能眼睁睁默许的,然后正想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首先从这个小说空空的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这里有内疚,有隐痛,有妒疾,有失意,有孤独,有无奈,有苦恋,有空虚,有屈辱,有等等禁锢了精神并使之痛苦的东西,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七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读得懂就能保证人会喜欢他的小说了吗?其实我明白,你想问的是,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但是仅仅说他打不垮,那还不能完全解释他何以让人崇拜有加,其实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命运被一小撮人操纵。普通的人会认为,我们的命运仅仅是上帝安排的或自己创造的,但是却意识不到它有时是被一小撮人操纵了的。意识不到的人会乐于向命运低头(又能怎么办)。但是一旦人意识到了,那他就会气愤难忍,而海明威的这个"打不垮"的形象,也正是从这种认识中脱胎出来的。对上帝低头,对自己的选择认输,这无损真汉子的光荣,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才真的知道"自由 "和"独立"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是他对爱情和生活是不屈服的,但这是他的"败而不垮"。当然,仅仅是这一点并不能说明什么东西,但是只要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才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天意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彻底。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当然这仅仅指出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别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确实真实,太真实了。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就象是模特的眼窝越深画家才越能表现人脸的体积一样,正因为科恩怪异的行为怪得很所以才使这事更真实——当然,这也是这书最现实的趣味,其它说了都有点虚。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断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这也就是他的冰山理论的另一种表达。他的冰山理论包皮含太多的意义。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就是"极为真实",而要做到"极为真实",需要一些聪明才智,就象生活也需要聪明才智。海明威真正的迷人之处在于他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老男人(书里的巴恩斯也是这样的人)。而这种人在我们这里还暂时没有出现过,我们这里的人老了,总是变成一个个"天真的"匹夫有责的遣老们,那些干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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