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白六百字作文(写李白的作文500字左右)

关于李白六百字作文(写李白的作文500字左右)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5-17 23:23:27
关于李白六百字作文(写李白的作文500字左右)

关于李白六百字作文【一】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一首《静夜思》开始,我一步步地熟悉了李白,也渐渐爱上了他的诗文。无论何时何地,那种自由与浪漫都能让我深深沉醉其中。

李白善饮酒,爱饮酒;喝到癫狂之境,正是极乐之境,也是写出最好的作品之时!一首《将进酒》,虽是满腹牢话,但正是酒,让李白说尽心中无限事,销去了万古愁!“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正是这份酒气中的狂傲带给我力量,让我也销去了自己的“愁”。

李白是狂傲的,豪情万丈的,他的眼界之高、胸襟之广,足以容纳日月、品评乾坤。“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读完这句诗,我对李白佩服得五体投地。天地是多么神秘莫测,光阴是多么无法预知,万物何其纷杂,百代何其漫长,而在李白的笔下,都被他任意驱使,成为了一句句磅礴大气的诗句。李白的大气,还体现在很多诗句上:“尔来四万八千岁”、“天台四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正是李白超拔尘世的气度、自由自在的意念促使他创作出气势如此宏大的画面。

而仔细看李白的诗,也能看到少许惆怅,但更多的是豁达。仙人下凡也遇到了挫折,赐金放还后,他一定在出世和入世之间徘徊。但与凡人打交道的挫败不会影响他的心情,“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是他的决心,“人生在世不称意, 明朝散发弄扁舟”是他的豪放。对人世间的变故,李白早已看开了,“古来万事东流水”,我似乎也懂了。

李白自由、超然、浪漫、豁达。他的结局似乎与很多文人都不一样,我相信他一定是太想让那明月与他做伴了。下水捞月后,一切归于平寂。而他所留下的诗句,让我在久久仰慕之余,也带给我无限的启迪。

关于李白六百字作文【二】

窗外的天边,一片红霞,好似一幅惬意的油画。

夕阳无限好,可我却高兴不起来。枯燥的教学题让我头晕脑涨,我呆呆地趴在书桌上,有些疲倦,渐渐进入了梦乡。

“啊,这是哪里?”我望着眼前的一切,叫出了声。此时的我,正坐在柔软的草坪上,蓝蓝的天,白白的云,一条小路通向不远外的森林。美丽的景色吸引了我,我情不自禁地走进了森林。一会儿,我发现了出口。好奇心驱使我去看个究竟,当我走出森林时,被惊呆了。一条宽大的瀑布从山间悬崖往下倾,溅起层层水花,十分壮观。我环望四周,突然发现了一个古色古香的亭子。我向亭子走去,发现里面坐着一个人,他身穿着宽大的长袍,留着长长的头发,一副古代人的打扮。

只见他一挥长袖,摇头摆脑地大声念着:“日照香炉生紫烟,遥望瀑布挂前川……”没等他说完,我不禁接了下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那个人一脸惊奇地看着我,问:“你怎么知道我才想的诗?”“你想出来的'诗,难道你是李白?”我问。他听了更是一脸疑惑,说:“你还知道我的名字?”听了他的话,我恍然大悟,原来到了唐朝,还遇到了李白。我努力控制自己的兴奋,说:“我当然知道您,您可是诗仙啊。”李白听了,微微一笑:“那都是别人说的,我不敢当啊。”

我和李白交谈了很久,他丰富的知识和谦虚的态度让我十分敬佩。他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做学问就应该谦虚请教别人,自己也必须努力。

突然间,我醒了过来,才知道是在做梦。想到李白话,我开始认真的做起作业来。

关于李白六百字作文【三】

狗是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据统计,世界上有犬种1400余种,其中定类的有500多种。世界名犬里收录的大约有240多种。最近的基因研究得出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现存的狗有450种左右。

狗的五官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健全。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狗的生性灵活,是一种惹人喜爱的动物。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的,更没有一只狗是不爱吃也不爱玩的。不但如此,狗的反应也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时,狗便展示它自身的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的“手掌心”。

狗的食量不大,却很挑剔。狗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食量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人类”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住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细微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

关于李白六百字作文【四】

说起狗,大家应该都知道。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动物之一,被有些人亲切地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狗长着两只机灵的耳朵,有些狗的两只耳朵经常垂在脸颊旁一但有什么动静,便竖起来,仔细地聆听声响。它有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着,显得炯炯有神。狗身上的毛很光滑,摸上去特别舒服。这是因为它经常梳理和清洗身上的毛。有些狗的尾巴像一朵绽放的菊花,可爱极了。不像狼的尾巴,光秃秃的,像一根绳子。

狗也分大小,像吉娃娃犬、博美犬之类的狗,一生就只有小板凳那么高。而有的狗却不一样,像藏獒、松狮犬等,它们长得高大威武,四只脚强壮有力,几乎跟书桌一般高。狗还有很多种类,例如贵宾犬、蝴蝶犬、卷毛比熊犬、中国沙皮犬等等,许多许多。狗睡觉的时候特别喜欢趴在地上,用两只前爪围成一个圈,将整个脸埋进圈里,只把耳朵露在外面。狗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它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鼻子。狗的鼻子非常灵敏,因为它的鼻子里有一个气味储存库,只要它问过的东西,就不会再忘记那种气味。假如你拿一种物品让狗闻一下,然后把这种物品藏到自己认为别人都做不到的地方,让狗去找,它准能在一个小时内找到。就算你把狗带到几公里外的地方,丢下它,独自一人回家,它也能轻松地找回来。

正因为狗有一个灵敏的鼻子,所以才能我人类看家。那些为人们看门的狗,被人们称为“看家犬”。古往今来,没有哪一只看家犬不是无条件服从主人的命令的。它们一闻到主人的味道就知道主人回来了,便摇着尾巴跑出去迎接主人回家,还用身子蹭主人的裤腿,显得特别乖巧。可当陌生人出现在它们面前时,它们闻到了陌生的味道,便警觉起来,连忙站起身,竖起耳朵,睁大眼睛。一发现陌生人图谋不轨,就“汪汪”直叫,狂吠不止,引起主人的注意,提醒主人。

狗经过训练后还能当警犬,帮助警察破案,它们成了人类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人类有很大的帮助。因此,我们要爱护狗。不仅因为它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人类的好朋友。

关于李白六百字作文【五】

沐浴在历史文化中成长的我们,脑中萦绕着唐诗宋词,眼前绵延着诗词中惊心动魄,气壮山河的锦词妙句,心中更是充满了对古代先哲无限的敬畏与仰慕。在无数的诗人词家中,能够使我心潮澎湃,热沸腾的莫过于盛唐的李白。

我敬畏李白,因为他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令我豪情万丈,他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使我井憾无比,他的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使我落寞,他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更是让我潸然泪下,他的贵妃捧砚,力士脱靴夜让我有种扬眉吐气的快感。然而他的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亦让我替他哀愁万分。

这就是李白,这就是用不可多得的妙句牵动着无数人心灵的诗仙太白。他妙笔生花,让我欢喜,让我忧。于是,无数的夜晚,挡皎洁的月光悬于空中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一位让我无数次跌倒无数次爬起来的诗坛泰斗——李白。

我对李白的敬畏,是一种复杂的感情,是一种钦佩,更是一种感激。钦佩自然是源于他的锦章华句,感激是因为他的豪言壮语。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天生我才必有用一次次地激励着我,一次次地照亮我曾暗淡过的'心房,一次次地给我以自信,又重新地向未来挑战,一次次地给我以启示——无论遇到什么挫折或是坎坷,都要头发甩甩大步向前迈,给困难留下一个自信的身影,展现出自己的真我风采。因此,我一天天变得勇敢与坚强,我相信,这一切都源于李白,李白的诗。

我敬畏李白,用时髦的话说,我把他尊为我的偶像,尽管我知道,这一名词根本无法彻底诠释我对他的钦佩与感激,但至少可以表露出我对他的狂热的仰慕。

李白,如果我是机动车,你就是马达,时刻给我加足马力,给我以无穷的动力;如果我是一棵待浇灌的树苗,你就是清冽的甘泉,给我以水分,滋润我的心田,使我把全身的爱献给朴实的土地;如果我是一片无际的沙漠,你就是绿洲,用你动人的绿,给我以装饰,令我本已灰暗的生命,焕发出活力,再次生机盎然!

李白,你给我以人生的真谛,尽管千言万语,此时看来是如此地无力,但我仍然想说:我会把对您的敬畏,化作一种动力,披荆斩棘,笑傲生活!

关于李白六百字作文【六】

咦?这是哪里啊?朦胧间,一位身着白色长衫,一手提着酒壶,一手握朱毫(毛笔),表现出桀骜不驯性情的男子飘然向我走来。他是谁呢?

哦,近了,近了,原来是历史上最负盛名的诗仙——李白!他走到我面前,举了举手中的酒壶,和蔼地说:“有酒才有诗,无酒诗不成。其实诗就在你的身边,小朋友,你,找得到么?”我眨眨眼睛,说:“李白爷爷,你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你作的诗意境深远,清新飘逸,读后让人回味无穷。不仅是我等这些学子,连老少妇孺也喜欢读你的诗。但是的内容和意蕴有的还是令人理解不透,是不是能用白花表述出来呢?”

“不可不可。”李白连连摇头,说道,“这诗讲究的就是要有朦胧感。倘若诗意浅露,就如酒兑了水,无味了。”“原来如此。可是现代社会的人们只接受通俗易懂小说、散文之类的东西,而对优美、高雅的诗歌却不屑一顾,致使诗歌在书架上昏睡多年,每次,不管是高考还是中考,也不管是会开还是平时考,作文的要求总是千篇一律:‘题材不限,诗歌除外’。世人这样冷落和排斥的诗歌,真是太过分了。”我愤愤的说。

李白笑了笑,说:“是吗?也许。毕竟是时代不同了。用白话写成的文章,通俗易懂,读起来觉得很流畅,可以自由表达较多的内容。在这点上,白话文章和诗歌可算是各有千秋吧。”李白顿了顿,又说:“虽然现在人们对诗歌还不能完全接受,但是我相信,诗歌一定会受人们喜爱的饿。小朋友,你说是吧?”

“恩,我也相信!”我重重的点了点头。

李白开心地笑了,然后一摇一晃地向远处走去,最后消失了。

我的梦醒了。梦醒的时分已是21世纪。诗歌也醒了。

是的,说到诗歌的将来,我相信它一定会大多数人所接受。你等着吧,李白爷爷,诗歌的繁荣已经为期不远了,因为它毕竟是文学王冠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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