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评分规则

作文评分规则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6-13 13:19:35
作文评分规则

作文评分规则【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说的是没有尺规和直尺就无法画出圆和方两种图形。我们生活在一个有着各种各样规则的社会里,也一定要去遵守这些规则。

我们需要遵守规则,规则是一根风筝线,它限制和约束我们的行动。如果规则这根风筝线断掉,我们的后果就会和风筝一样。木匠之中有很多人都有一个规则,那就是他们会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箱,锯子斧头等工具都会顺着放,因为倒着放不稳当,所以木匠干完活就会按照这个规则来做。细细想来这个规则存在的意义实际上是用来约束和限制木匠的行为。但如果木匠们不遵守这一细小的规则就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安全隐患,甚至伤害到自己。

我们需要遵守规则,规则是一条单行的轨道,它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方向。如果我们没有遵守规则,脱离了这条轨道,结果就可能会使自己迷失方向。一位在日本留学的中国留学生课余时间为日本餐馆洗盘子赚取学费。后来这家餐馆的老板解雇了她,因为在那间餐馆有条不成文的行规,盘子必须用水洗七遍这位留学生没有遵守这个规则,少洗了两遍。而后来,这件事情暴露,导致其他餐馆的老板都不用她。规则为我们指明方向,而我们却选择违反规则到头来终究会失去很多,带来的也只是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遵守规则。

我们需要规则,规则是一面镜子,它能够反映出人性的真、善、美,而且还能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品行。一位成绩优异的留学生在德国,他就职被很多大公司拒绝,因为有一份记录,记录他在乘坐公交车时被抓住过三次逃票。其实,德国人很重视规则,在德国被查到逃票的几率是万分之三。由此可见,德国老板们根据他违反公交车规则的这件事觉得他的道德品质不端正,所以不敢雇用他。有时候确实是这样,一个人最起码做到遵守规则,才能让人觉得你有礼貌,有道德,有责任心。

悠悠中华,那秦国的强大,怎能离开严厉的规则;那唐的昌盛,又何曾不是依靠完善的规则?国家要强大,需要依靠规则;社会要和平,要依靠规则;小到一个家庭,也需要有规则。只有人人遵守规则,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

作文评分规则【二】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从出生开始,父母就要求我们讲规矩,讲规范,在潜移默化之中,长辈教导我们的,其实就是一种规则意识。

规则意识,顾名思义,是指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

过马路,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在网络上,我们要遵守网络法规;在社会上,我们要遵守法律。

遵守规则,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是,我们人人心里是否都拥有一种规则意识,一种遵守规则的习惯呢?过马路时,总有人没有耐心等红灯,不管匆忙的车辆,大步流星横穿马路;网络上,也有肆意传播不良意识,危害网络安全的卑劣的人;社会上,更是有无视法律,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犯罪分子。他们都是游走于规则之外,不受规则约束的人,他们必定也被人们排斥。

许某,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个名字吧!

20xx年4月21日,他在广州市商业银行一个ATM机取款,竟意外发现机器故障,每取1000元只扣1元的事实。然后许某竟前后恶意取款170余次,共计174000元,在事情败露之后,他却仍然认为这是银行出的错,在潜逃后被抓捕,许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个案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对于他罪名的纷争一直非常强烈。撇开这不谈,许某的的确确是违反了规则,触犯了法律。他自认为是钻了机器鼓掌的空子,得到一笔意外之财,却全然不顾后果,携款潜逃,这更是无视法律的存在,他根本没有规则意识。

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规则意识,我们应该对自己有约束力。你违反规则了,别振振有辞地说不知道,以为不知者无罪就没事,这不就从侧面反映出你的无知吗?还有说自己是不想受规则束缚的人,我觉得你们是可笑的,世界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规则,你想脱离其中,不受规范,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俗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无论身在何处,都应该遵守“游戏规则”,否则便会首先出局。你不想受规则束缚,就得适应规则,就得尽最大可能让规则服务于你。

学校明令禁止在校内使用手机,手机在上课期间应处于关机状态。但有些同学不顾校规,甚至在课堂上还打开手机娱乐,上上网,玩玩游戏。请问,他们眼里还有规则吗?

首先,制定出来的规则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的,我们要绝对服从。

其次,在受人监督的情况下,我们更要增强自己的规则意识。

再者,我们要做到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时刻监督自己,高度自觉,按照道德规范行动,使自己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这正是儒家思想中所说的“慎独”。

身为学校的学生,学校要求我们成为正气、大气、灵气且有思想有抱负的人,不是别人监督我恩,而是我们去监督别人。如果自己都管不好自己,那又怎么能去约束他人呢?

因此,规则意识的培养是相当重要的,现在我们就应该好好树立。行为习惯可能一时很难改变,我们一会遇到重重困难,但是,今天的规则必将换来未来踏实的人生。

作文评分规则【三】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诈骗的方法诈捐和骗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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