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期写的小作文(24篇小作文)

学生时期写的小作文(24篇小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4-18 12:07:50
学生时期写的小作文(24篇小作文)

学生时期写的小作文【一】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这本书我读的很慢,有的内容反复看了两三遍。在这本书里,除了痛彻心扉、缠绵悱恻的各种爱,让我更深刻的是关于衰老的描写,虽尚不能感同身受,但也惆怅泪流。开篇的那个自者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就是因为恐惧衰老而在生命的中途自行了断。我曾一度感觉这本书的每一页都在宣扬衰老的可怕:记忆的流失,身体的酸味,褶皱的皮肤……衰老和去是每个人生命中无法抗拒且必须承受的事实,在永恒的爱情面前也一样,谁也无力与岁月抗衡。合上书入睡前,我试着去想象四十年后的自己,除了衰老的体貌外其他都想不到也想不清楚,但很害怕。后来读到最后,当老态龙钟的费尔明娜和阿里萨躺在一起,在黑暗中摸索对方的双手并坚定地握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他们终于释放了这一生恒久的寂寞的灵魂,我对衰老的态度突然勇敢了起来。想到阿里萨的妈妈对他说: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痛苦也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没有白吃的苦,只不过是另一种付出。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阿里萨的爱情就像霍乱一般令他困苦迷惑,历经生离别。费尔明娜的爱让人疑惑甚至反复思索,不知是怎样的思维历程让她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而且坚定决绝。说不清为什么,总觉得这本所谓的“爱情的百科全书”不像是在写爱情,也可能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从不按常理出牌?

仍有与一大堆关于爱情的疑惑诶,那一定是因为我还小。

总之,不负时光,为爱生长。

学生时期写的小作文【二】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学生时期写的小作文【三】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学生时期写的小作文【四】

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相信大多数读者和我的心情一样,都经历了羡慕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忠贞不渝的爱情,惋惜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而败给现实的无奈,痛恨阿里萨为了填补心中的空白而寻花问柳甚至毁掉了16岁女生的前途,深思最终他们虽然在了一起却已经不是我们心中所愿。

也相信大多数读者跟我一样是冲着马尔克斯这个伟大的作家来读的这本书,我也曾被它的封皮和名字深深吸引,认为这一定会是一个伟大而凄惨的爱情故事,甚至我还打算将这本书连同百年孤独送给一个人,很庆幸我没有,如果我是在读了这本书之后再选择,我一定不会这么做,这本书打破了我对爱情最完美的遐想,有时不得不承认这本书中的情节其实是非常现实的,但也非常让我之愤慨,它揭露了爱的一个本质,那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好的,失去了也才会感到没有好好珍惜,与其说书中的阿里萨为爱终身未婚,不如说他是为自己而活,现实中的人们又何尝不是如此?

爱总是伴随着盲目和欺骗,所以,与其费心费力爱别人,不如先关心关爱自己,最终在不在一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是否遵从了自己的本心,为自己而活,这样的爱才会有意义。因为自己内心的声音会告诉你,谁才是你内心想真正守护和依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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