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什么人物的作文(描写我喜欢的人物作文)

我喜欢什么人物的作文(描写我喜欢的人物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6-18 06:39:46
我喜欢什么人物的作文(描写我喜欢的人物作文)

我喜欢什么人物的作文【一】

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是谁呢?

姚明、郭晶晶、刘翔……都不是。他们与我的距离太遥远了。他们是天上璀璨的繁星,遥不可及。而我,只能在苍茫的大地上抬头仰望,吸收他们的光芒。

微风习习,正是开运动会的好日子。说句老实话,我不喜欢运动,只是想趁此机会偷偷懒,凑个热闹而已。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热衷于一个奖牌,而每天下午都会在红色的跑道上留下他们的汗水,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不屑一眼。

我特地挑了一个舒适的位置,阳光偶尔穿过树叶,投射在“沸腾”的地上。男子1000米长跑比赛就要开始了,很多学生都围在跑道边筑成人墙,我则安坐在大本营中,又显得喝着水。大概是到了第二圈的时候吧,人声鼎沸,学生都各自为班里的选手助喊呐威

我因太阳而半闭着双眼,透过人缝,看见一位白色上衣的选手倒在地上,我心想:辛苦了这么久,结果却倒了,所有的汗水都付诸东流,真是功亏一篑啊。他,在一秒间毅然坚强地站起来;他,没有顾及身上、脸上的灰尘向某处跑去;他,眼神坚决的看着前方的某处,跑去……他的双臂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

我被慑住了,猛地脱离了那我认为安适的位置,往人群众挤。他步伐艰难的向前挪步,一步一步地……我的心不禁为他而剧烈跳动起来,呼吸仿佛在此刻就要停止,目光也盯着他那执着的身躯。

金牌早已名花有主,许多学生在他倒下的一刻唉叹了一声就离开了,为拿奖的人祝贺。此时的他孤零零地向目标迈进,我想:这就是运动员的运动精神吧!我承认我被他坚定的眼深折服了,我的心在他的带领下,明白了奖牌的真正意义……

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我忽然想起上体育课的我,总会趁老师不注意而溜之大吉或边跑边走,想到这里我不禁低下头,原来我的意志是如此的薄弱,只会做逃兵而不愿接受困难向我下的挑战书。

失败不可怕,只怕半途而废,这就是我的“运动精神”。

我喜欢什么人物的作文【二】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黄山——这一举世奇景,它不仅仅是山,也是海,是山之海,云之海,松树之海,花之海,光之海,诗之海,是一片画的海洋。

——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童年期间,我的耳边经常听见长辈们在讨论它,赞美它。自那时我就对它产生了兴趣,想要了解它。而现在的我已对它十分了解,并对它有了强烈的感情,因为它是我最爱的一座山,亦是我家乡的象征——黄山。

黄山位安徽省的南部,跨越四县——歙县、黟县、太平和修宁。一亿多年前的地球地壳运动使得黄山崛起于地面,后来历经第四纪冰川的侵蚀作用,慢慢地就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黄山宏伟、庄严、风光迷人,为著名的风景区。黄山在秦朝时叫做黟山,在公元747年(唐朝天宝六年)时才有这个名字。

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我喜欢它那美妙的景色。

在我看来,黄山是一个奇迹:在154平方公里的面积上群峰耸立,这些山峰都是花岗岩体,通常是由竖直接合点连接。侵蚀和断裂促使这些岩石变成巨大的.石柱,形成了高峰和深谷。天阴时这些高山隐现在雾霭中,如虚幻一般,天晴时则尽展其威严与壮丽。黄山的颜色和形态随四季的更替而不断变化。春天,盛开的鲜花色彩缤纷,点缀着四处的山坡;夏天,可以看到青绿的山峰一座连一座,泉水在欢乐地汩汩流着;秋天把整个黄山装扮成红、紫相间的世界,正是枫树火红的季节;冬天则把群山变成一个冰与雾的世界,到处是银枝银石。因此自古以来就一直有许多游客来到黄山,探求其神秘、惊叹其美景。

我喜欢它那清澈的温泉。

黄山的温泉享誉全国,一千多年前就被人们发现和开发出来了。黄山的温泉发源于紫云峰的山脚处,无论旱涝多么严重都从不干涸。黄山温泉属于高温碳酸盐型,对许多疾病都有很好的治疗效果,比如新陈代谢失调,心管疾病以及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运动神经系统的失调。这些泉水异常清澈,温度常年保持在42°C,既可饮用又可沐浴。

我喜欢它那百态的怪石。

黄山的怪石是自然造化的结果。黄山的地貌在第四纪冰川时期经历了巨变,数百年来在冰川的渗透和侵蚀下,岩石中有的崩裂,有的塌陷。由于经年累月地暴露在大自然下岩石慢慢地就呈现出千姿百态。桃花溪和云谷寺的较低处刻有“龙头”、“虎头”、“迷人”和“永恒”等字眼的巨大奇石,就是由于冰川作用被冲到这里的。黄山的怪石还有很多,比如:“仙人指路”、“喜鹊登梅”、“南海十八罗汉”、“神仙晒靴”、“松鼠跳天都”、“金鸡叫天门”、“猴子观海”、“童子拜观音”、“飞来石”……黄山怪石星罗棋布,简直就是天然雕刻的博物馆……

黄山,你的景是那么美,你的石是那么奇,你的水是那么清,你的云是那么密……黄山,你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家乡因你的奇而出名。

黄山,待我长大后,我一定会让你比现在更美、更奇……

我喜欢什么人物的作文【三】

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干的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宋江不仅对友义,对亲也孝。宋江怒阎婆惜后,自身已性命难保,仍不忘自己的父亲。宋江要投奔梁山时,看到父亲病故的家书,捶胸顿足,连夜赶去奔丧。刺配江州,宋江宁可受牢狱之苦,也不愿违反父训,随众兄弟上山。这不就是“孝义黑三郎”吗?

但是宋江也并非是完美的人。宋江为了把霹雳虎秦明逼上梁山,设计活捉他,又假意挽留他,实则派人冒充他,在青州城肆意人。后来秦明回青州城,慕容知府了他的全家老小,并痛骂他。秦明只好上梁山。为了拉拢一个秦明,却了无辜的百姓。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与不顾百姓性命的昏君有何不同?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江就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我喜欢什么人物的作文【四】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我喜欢什么人物的作文【五】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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