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混血儿的作文(我和妈妈身份交换的作文)

妈妈是混血儿的作文(我和妈妈身份交换的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11-28 15:27:40
妈妈是混血儿的作文(我和妈妈身份交换的作文)

妈妈是混儿的作文【一】

《混豺王》这本书是《双面猎犬》的续写。这本书写的也很精彩,抓住了动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详细的描写了动物的特点。使读者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

白眉儿因为在第一次打猎时,捕捉到了一只珍贵的猞猁,于是它就成了主任阿蛮星的宠儿。直到有一次捕猎,它追上了一只母豺,是白眉儿的第二个母亲,因为在一条窄沟里,所以主人没有发现白眉儿以前是一只豺,但是狡猾的老黑狗识破了白眉儿的真面目。于是便想要赶白眉儿走,但是老黑狗不是它的对手,它便在自己老前设下了一个圈套想让主人认出白眉儿的真面目。老黑狗狡猾奸诈,最终,它还是掉进了老黑狗的阴谋,它被无情的赶出了家,回到了它的埃蒂斯豺群。

在一次与狼群的争斗中,豺群因为有白眉儿而侥幸打败了狼群,所有豺都拥护白眉儿做豺王,那天它荣登王位。但是有一天豺群被猎人团团围住,它们把小豺都藏了起来,豺群逃走了,当豺群回来时,小豺都被抓走了。白眉儿为了救小豺,装成了狗,成功把小豺救了回来,但是豺群抛弃了它,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它曾经是一只狗。白眉儿了,是被猎人围起来打的,它的尾巴没有了,后腿也瘸了。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妈妈是混儿的作文【二】

二月十六号,我读完了沈石溪先生的作品《混豺王》。

主人翁白眉儿一生下来就与别的豺不同(或狗)。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犬洛嘎;妈妈是聪明灵活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犬的勇猛健壮又有豺的机智敏捷,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豺王。

但是它的统里一半流着猎狗的,一半也流着豺的。所以,在它的面前终究面临着一个问题:究竟是做一条忠实的猎犬,还是做一条无拘束的野豺?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的时候,白眉儿是一条忠实的猎犬,但由于它在一次狩猎中放走了曾经救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不能做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当然想重新回到豺群中的生活不是那么容易的。

白眉儿经过自己的努力,它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群围在树上的人是它昔日的主人阿蛮新时,把看守树的豺一口咬,带领主人逃离了险境。

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了村寨,着召集了许多猎人和猎狗来剿灭豺群,为营救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了猎人的手上。

白眉儿是善良的,对自己的朋友或亲人从来不会吝啬。白眉儿很勇敢,面对重重困难和险阻从来不退缩。

白眉儿虽然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他它的品质和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妈妈是混儿的作文【三】

即便众书迷都认为《哈利·波特与混王子》是小说里最不精彩的一本,但我依然认为电影可以比现在的.电影版《哈6》更精彩,更灵动感,能更多展现魔法世界的神奇。现在电影版《哈6》基本就是一篇不带任何形容词的小说缩写大纲,感觉银幕上所有人物都在机械版的念台词,不情愿地在完成各自的工作,而感受不到任何人对这个系列电影应有的激情。之前的确听说过罗琳对电影改编参与越来越多的意见,甚至很早就听说选择大卫·叶茨做导演就是因为他最听话,不然为什么《哈5》还没拍完就宣布后面三部电影导演都是他?看完《哈5》时候就有不详预感,但好歹《哈5》还有凤凰社成员的几场大战撑场,给最后小天狼星的做足了铺垫,那次真的有被感动。

而《哈6》全片就像一场有预谋的葬礼进行曲,而且还是没有任何旋律的那种,最后老邓被斯内普干掉时,我感到的只有困意。且不说前面有众多可以适合电影表现的段落,却被电影完全略过,单就最后一场老邓英勇就义的戏,原小说也已提供了足够强大的气场和氛围,电影还是把情绪重点放在之前在山洞寻找“神器”的段落上,结果最后一场对决戏相当的泄气和潦草。

最要命的是,到现在我也想不出《哈6》有什么地方能让我去夸赞一下,制作水准?还是电影配乐?这些对于这样一部制作费过亿美元的超级娱乐大片来说,是最基本的底线吧。对这样的电影,实在没必要胸怀对国产片的宽容与博爱,生硬地找来一些可以自我激励的积极角度。对我来说,《哈6》让观众不能爽到,就是最大的过错。如果全片没有激烈的动作戏,也没关系,只要气质做得足够黑暗,人物足够精彩,能让观众看到一部少年版《黑暗骑士》,那也行。但《哈6》都干了什么?揭示少年伏地魔的秘密和混王子身份两条重要线索轻描淡写,大部分时间都在展现哈利·波特对马尔福的跟踪和怀疑,然后就是冗长地展现两对怎么看怎么拧巴的爱情戏。拧巴的关键原因小说人物年轻跟银幕上实际年龄实在差太大,英国男孩19岁,看着就跟国内小青年大学毕业一样,结果他们还在银幕上装着中学生的情窦初开,我对“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再喜欢,但看着满眼成年人还在装扮魔法世界的萝莉和正太,我也只能浑身发麻了。

《哈6》就像是一个改退休还活赖着不下岗的老年食徒当导演拍的电影,而且还是一个特别无聊又拼命假装自己有幽默感的食徒,但即使影片彻底证明了大卫·叶茨是一个庸才导演,我还是要说这种板子要打到投资人、制片人,特别是很可能打在小说作者罗琳身上。在好莱坞体制下,不可能所有人看走眼,把一个庸才导演捧成天才,力挺这样一个导演来执导四部好莱坞历史上最赚钱的系列电影,但现实是这种晕招的决策就真的出现了,而且居然拍得一部比一部烂都愿意承受,我只能从观众和影评人的角度说一句:我不愿承受,或许我会继续看后面两集电影,但我坚决不会去看第二遍《哈6》,哪怕是IMAX3D版。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多年来我对“哈利·波特”系列的敬意。

妈妈是混儿的作文【四】

想必大家都还记得沈石溪的《混豺王》吧!当夏索尔重新登上了王位,虽然除掉了最强有力的对手白眉儿,但心里仍然有点恐惧。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答案即将揭晓。

白眉儿生前为了救孩子,丧生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前,他告诉妻子蓝尾尖,等儿女黄圆、黑圈长大之后帮他一雪前耻,这个场景被豺王看了个一清二楚,于是他决定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在深冬的时候,豺群一连几天都没找到食物,蓝尾尖和宝贝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偶然一个机会,黄圆发现了一只山耗子,尽管拼命地追逐,但还是让耗子溜走了。夏索尔借此机会将黄圆咬为众豺解恨,要知道,在严寒季节的食物是多么得珍贵呀!第一道障碍被扫光了,该实行第二项计划了。豺的发情期到了,夏索尔试图与蓝尾尖接近,于是想方设法将蓝尾尖身边的黑圈支开,以便好下手。“亲爱的蓝尾尖,我原来的做法十分恶劣,我向你道歉,请问可以原谅我吗?”起初蓝尾尖对他的示好不理不问,但渐渐地,渐渐地,蓝尾尖被豺王的魅力征服了,她有些迟疑,这让夏索尔更加欢喜,等了一段时间过后,蓝尾尖被彻底迷住了。当所有的'一切都按部就班的时候,夏索尔决定开启他的收网计划。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夏索尔偷偷来到黑圈身旁,准备痛下手之际,黑圈被惊醒了。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王位争夺拉开了序幕。虽然豺王身经百战,但爆发力好又耐力不错的黑圈更占上风,毕竟肩负着报仇雪恨的使命,不一会儿夏索尔就被打得头破流。可黑圈仍不给豺王喘息的机会,他使出吃奶的劲儿奋力朝前一撞,夏索尔就被顶下了深渊。就这样,黑圈为爸爸和姐姐报了大仇,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

妈妈是混儿的作文【五】

在人们看来,豺是凶猛的动物,会做出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虽然豺从不吃人,世界上也没有豺吃人的记录,尽管这样,人们对豺却从无好感。后来,我看了一本书,彻底改变了我对豺的看法。

《混豺王》,讲述的是在埃蒂斯红豺群中有一只母豺和一只优秀的猎狗生下的一只豺——白眉儿,它有悲惨的童年,但它学会了独立。在它一岁半时就长得和成年公豺同样高了。后来,它又去当村长阿蛮星的忠实猎狗,可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最后,白眉儿回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它救了阿蛮星一命,又回到了它的猎狗生涯。为了救整个豺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在沈石溪的笔下,这只半豺半狗的白眉儿,有着许多高尚的品质,让我感动。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被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是善良的,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朋友吃,为了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是懂得感恩的,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是有尊严的,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争得清白,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学习与生活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总会退缩。读完这本书后,我也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尊敬师长和长辈,我还要和动物做朋友,不伤害它们。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妈妈是混儿的作文【六】

前阵子,我读完了沈石溪的精品藏书——《混豺王》,感触良多,于是想着赶紧写成读书笔记,如此在以后的日子里,也能细细回味其中的无诸多道理。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豺,它如何历经沧桑,终于回到自己的家园,并且登上豺王的位置。可是为了救数十只幼豺,它不惜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最后被群体抛弃,于猎人手下。

在我看来,白眉儿用它那颗忠诚的心谱写了它传奇的一生,让人不禁肃然起敬。我想,我也要谱写属于我的传奇!虽然,我没有白眉儿的勇敢,也缺少像它一般的智慧,但是,我有一颗热的心,它鼓舞着我勇往直前。我坚信,我终究可以攀登上顶峰。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传奇的背后都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掩卷沉思,细细回味,我想起了大科学家牛顿。牛顿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离异,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在学会上他经常受胡克(当时学会的会长)的排斥而得不到大家的肯定。但他毫不气馁,终于有一天,他拨开云雾,见到了青天!

老鹰或许是鸟类中寿命最长的,可以活到七十多岁。但是要想活到七十岁,就得在四十岁时做一件事。四十岁时,老鹰的喙将变得很长,翅膀变得很沉,脚趾慢慢老化。这时老鹰要每用喙啄岩石,直到把旧的啄断,长出新的。然后用新喙把脚趾一颗颗地拔掉,长出新的脚践。再把羽毛也拔掉,长出新的羽毛。这样老鹰才可以重返蓝天,活到七十岁。整个过程自是无比艰辛,我们完全能够想象。

抗金名将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同学们还等什么,赶紧拿起“笔”,谱写一部灿烂辉煌的、属于自己的传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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