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下册英语第7单元英语作文(七年级下册第八单元的英语作文)

七年级下册英语第7单元英语作文(七年级下册第八单元的英语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11-22 03:08:20
七年级下册英语第7单元英语作文(七年级下册第八单元的英语作文)

七年级下册英语第7单元英语作文【一】

伍兰心,大伙都知道的,是我们的班长兼英语课代表,同学们大多称呼她为兰心,

有一种敬仰与亲切的感觉,而我平时都尊称她为“姐姐”,只有在她和我发生矛盾时,就叫她的全名。

虽然背地里说别人坏话不是件好事,但说真的,我不大佩服她,她不经常与我们说话,而且老是沉默寡言,加上男生女生思想不同的原因,我不怎么看好她。

我记得有一次,刘老师一早就郑重的把作业交到她手上,并嘱咐道:“兰心,作业早些发,不然有些同学速度慢做不完。”由于她一贯人品极好,也便没放在心中了,笑笑,写语文作业去了。可事情硬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开始,中午大伙有的不来,也有的在午休了,不发作业可以理解。可到了下午两节自习课,大伙的语文作业也写得差不多了,我便屁颠屁颠的去找她:“姐,什么时候发英语作业呀?”我想我当时的恭敬样可能太好笑了,她竟大笑说:“”快了,快了!”无奈,我只得返回。但一直到了最后一节课,那万恶的“English”试卷才发下来,我们抢饭的热情瞬间被无情的浇灭。那张试卷如恶魔一般吞没了我脆弱的心灵,因为晚上是语文晚自习,只准阅读不能写作业。于是我只得乖乖的坐在教室里,欣赏着同学们精彩的“抢饭图”,一边在那试卷上留下漆黑的印记。

然而即使你再厌恶她,她的学习能力却是让你无法否认的,这也使我对她产生了空前的敬意。

七年级下册英语第7单元英语作文【二】

我敬佩许许多多的人,他们是明星,是警察,也是普通人……但让我最敬佩的,是我的表哥。

一个星期六下午,我和爸爸去广场玩,忽然看见表哥和他的爸爸在练骑单车,表哥从很早就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两个轮子的自行车学会,我推着车子往前走,表哥试着把左脚迈到脚蹬的地方,然后另一只脚抬高向上迈,眼睛只盯着底下,就要骑,只听“扑通“一声把表哥摔在自行车上,就像个赖蛤蟆爬在地上,真是难堪又难受,表哥一看膝盖都破了,但他不泄气,心想:“哪里摔倒哪里爬起,不信我就不行。我一定要学会你。”表哥又开始练习,一遍两遍。。。。。摔倒了再爬起,也不知痛了。表哥也不知练习了多少遍,但是表哥每一次摔倒中都能掌握一点骑车的要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呀,表哥终于左拐右拐地骑上了他的车子,虽然不是很快,但他知道,明天还要加强训练。

等到第二天学骑车的时候,我刚一扶表哥上车,表哥便一蹬车轮,滑出了很远。天啦,表哥竟然能不要我扶着也能骑车了!尽管边骑边晃,但他始终能保持住平衡,没有让他自己再从车上狼狈地掉下来。等到我帮他停住车,让他从单车上下来时表哥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手疼得相当厉害!,这可能是我刚学会骑自行车,双手使劲拽住车把的缘故吧!表哥看着我和姨父高兴满意的神情,他得意极了。我知道,表哥这时的心里肯定是美滋滋的。那种甜是用语言无法形容的。

我最敬佩我的表哥,因为他认真刻苦地学习,有坚强乐观的生活态度,不怕困难,肯付出。我喜欢他。

七年级下册英语第7单元英语作文【三】

我敬佩的人,不是培育我们的园丁,不是给我温暖的妈妈,不是默默无闻的工人,不是兢兢业业的交警,而是我的同学——王杭。

王杭胖乎乎的,挺着一个将军肚,平时脸上总挂着天真灿烂的笑容,但是,它最大的特点是有一张能说的大嘴。这位年龄与体重不平衡的王杭,学习却很好,而且有一个乐观的心,但是,我最敬佩的,是他坚持不懈的心!

那一天,天热的出奇,寻偏偏在最热的中午有一节体育课,这难道不是火上浇油吗?体育老师严肃的说:“今天要比赛长跑,前三名就有进入田径队的资格。”“准备,跑!”我便努力的跑起来。

刚开始,我们还抱着一颗跑完的心,可是这毒辣的阳光老想和我们亲密接触,无奈的我们,只能一个个放弃了。但是王杭没有放弃。

跑了一半,就已经有五分之一的人放弃了,王航没有放弃,我看见王杭脸憋的通红,嘴不断呼呼喘着气,豆大的汗珠,不时从他脸上摔下来,头发被汗水弄成一撮一撮的,但是虽然他精疲力尽,却仍然在跑。

还有100米,有五分之二的人放弃了,王杭却没有放弃,我累得不由自主慢下来,忽然,王杭一个趔趄,闪到我的前面。他的步伐虽然不是那么稳,但是很坚定。

前三名出来了,只有五分之一的人在跑,我呼着气对他说:“名,名额,已经够了,就别,别跑了。”王航抹了头上一把汗,说道:“我不会放弃的。”呼,呼,呼——跑完了!

跑完了,王恒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但他战胜了自己,跑完了全程。看着他休息的样子,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他的敬佩。

七年级下册英语第7单元英语作文【四】

我表哥家住在一个叫叶集的小镇,那里空气清新、风景优美,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我每年放暑假时都会去那里住上一阵子。

在这个小镇里我认识了一位让我十分敬佩的大哥哥,你们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这么敬佩他,告诉你们吧,因为他是这个小镇里唯一一位自学成才的大学生。他大学毕业后没有选择高薪的职业,而是回到家乡义务教学。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位残疾人,他没有双臂!

从别人口中,我知道了关于他的故事。他的名字叫李重阳,是叶集本地人,出生后不久便患上了小儿麻痹症。他家境贫寒,拿不出高额的医药费,所以他的胳膊渐渐萎缩,到最后只剩下兔子尾巴似的一小截了。他的妈妈得早,爸爸在外地打工,年幼的他跟着失明的爷爷生活。他小小年纪就要学习洗衣做饭,别人做这些很容易,可他没有双手,只好练习用脚拿东西。刚开始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刀割伤了脚,被油烫到了腿,领居们见了都不忍心,想要帮助他,可他说;“叔、婶谢谢你们,我还是自己学着做吧,你们不能帮我一辈子。”就这样,他在一次次受伤,一次次失败中学会了用脚做饭,养活自己和爷爷。

他八岁那年看见镇里的孩子上学,他也想去,可是因为穷,又要照顾爷爷去不了,于是他把别人不要的书捡回来自己在家学。寒冬他的一双脚因为练字肿的像个胡萝卜似的,可他没有放弃,后来他不练得一脚好字,更以全镇第一的优异成绩考上了省重点中学,最后又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

李重阳哥哥大学毕业后,为了报答领居们照顾爷爷的恩情,回到家乡义务教学,他知恩图报的品德令我敬佩。他没有因为身体上的残疾自暴自弃,而是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可我呢?学习上遇到一点小问题就不愿意动脑筋,多写点字就叫累,跟他比起来真是太惭愧了!从今以后,我要学习李重阳大哥哥坚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改变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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