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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5-26 2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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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作文生成【一】

我过去不喜欢《边城》,现在依旧不喜欢。

忘记最早知道这本书的确切年纪,大概总不会晚于高中。

生平买的第一本书是冰心的《繁星春水》,是在小学。抱着宝贝书,好像收藏家抱着珍贵古玩,贴心窝儿放着,格外珍惜。后来就迷上了看书,初中算是主动有意识像猛禽出击狩猎似的寻找各种可以阅读的纸质读物,杂志也好,小说也好,一点也不挑食。

听闻沈从文的大名也大抵是在那个阶段。据说他给张兆和写过许多情书,却被张兆和告到了校长胡适那边。小道消息似乎比沈的文字更有魅力。

再来就是应试教育规定必须背的那些玩意,课本还节选了《边城》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读《边城》,节选的部分如果记忆不刻意作怪的话,我记得是翠翠去镇上看船,被傩送送回家,还有傩送和天保在崖上给翠翠唱情歌,翠翠说好像在梦里采了一把虎耳草的部分。

很多人告诉我喜欢《边城》,我也每每郑重其事地说我不喜欢《边城》。原因呢,那时也说不太清,仅仅看了几章节选,就堂而皇之地告诉人家我不喜欢《边城》是不是有点草率呢?现在我看完了《边城》,我依旧还是那个态度,我不喜欢《边城》。

我承认这部小说相当完美,像手工艺匠人经久打磨出来的艺术品,细节丰满,人物立体,情节也完整,可是因为所用的材质我并不钟意的缘故,所以到底是不爱的。我讨厌那些人物弯弯曲曲的性格,缺少些北方人的直爽。你若说那是边城人民特有的地方性格,我也不好辩驳什么。倘若遇见这样的人呢,我肯定会刻意保持距离,不愿多么交心。

要我说,整个《边城》的悲剧完全是人物性格引起的。翠翠喜欢傩送偏偏不说,羞答答的;老头子也是怪,非对天保说,车路马路任你选;傩送喜欢翠翠却不去问翠翠的心意,而和自家兄弟一起去崖上唱歌,最后闹成了一场天大误会,葬送了天保,也在翠翠和自己之间划了一道天堑。

除了天保明言自己喜欢翠翠以外还有什么人是干脆的?老头子虽然爱翠翠,但他在这一悲剧上要负一半责任,在和傩送发生误会前后几乎没有一次明确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每次都七拐八绕,让人摸不清究竟。

我尤其不喜欢翠翠小女人的作态,喜欢就是喜欢,你不好意思告诉意中人,哪怕告诉亲近的爷爷,也不至于让老头子去和天保说走什么车路马路。老头子之所以对天保说这句话,也是因为对翠翠的心意那时还不了然。倘若翠翠一早就让爷爷清楚,可能老头子就会果断地拒绝天保,也不会有后来两兄弟斗歌发生,天保也不至于下茨滩丧命。

你说翠翠这样是因为中国传统女子都是这样,一定要含蓄委婉,即使喜欢也不能说出来,一定要让男人来先对自己表达,这样才算矜持,才算得体合乎礼节,我也就呵呵。那我倒让你去算算中国古典戏剧和生活中多少女子为爱私奔呢?我就欣赏卓文君,为了爱和司马相如私奔,敢当垆卖酒,在司马相如移情别恋时,也敢以一首《白头吟》申饬。不管男人女人都是人,你为什么不敢主动表达你的情感呢?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何必让别人去揣度你的心意呢?如果说翠翠的个性是时代使然,是环境使然,那我也因为唾弃这时代和环境的畸形,而一并不喜欢这部小说。

我喜欢童话,童话中的世界全是纯粹的善和纯粹的恶,善与恶对比分明,善永远会打败恶,所以王子和公主一定白头偕老。可《边城》算什么呢?沈从文将他纯粹的美的幻想都熔铸在这部小说里了——一个没有恶人的纯粹的乌托邦的世界。小说中的人全是守望相助,全是舍己为人,老头撑渡船不肯要船钱,为渡客提供烟丝;顺顺对老头子也好,送东西;傩送和天保也是好人,人格上简直完美无缺。可《边城》能当作童话来看吗?《边城》并不是童话啊,这是一部乌托邦的小说。哪怕是乌托邦中刻画的人也总得是个复杂的人性吧,有善的同时也应该有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私、狭隘等等脾性吧。这在《边城》中一概没有。

但我承认除了我不喜欢的部分以外,《边城》在艺术性上几乎无可指摘,里面的风俗人情,乃至一些生活环境的描写都很真实,读的时候,就好像这个四川和湖南交界的临水边城真的存在于眼前似的。

大学生作文生成【二】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没看书之前我就耳熟能详,但不懂为什么这样描写婚姻,好像说结了婚的都想离婚似的,我现在就想进城,但是不知道城里是什么东西,想在这本书里找答案。

全书就一句话概括,一留洋学生外面混不下去了,坐船回家谋生的故事。钱钟书一代文学巨匠,故事情节应该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富有曲折的,或先抑后扬,或像武侠小说一样,前面写主人翁三脚猫功夫,后面独霸武林,实际上,方鸿渐回国后并没有升官发达,而是志高才疏,靠着朋友赵辛楣才勉强混口饭吃。这或许正是钱钟书的魅力所在,书中情节好比女人,有些女人靠化妆吸引异性,有些女人靠美颜博人眼球,而她却素颜出镜,时而回眸一笑,时而撒娇哭闹,时而温文尔雅,浮躁的心这时候安静了下来,静静的看着她,突然间被她戳中笑点,她的纤纤细手伸过来,把你挽向幸福的殿堂,殿堂只能呆一天,你和她回了家,她哭闹久了,你不让她哭了,她觉得你不爱她了,你想安慰她了,她也想和好了,你们面对面,可你还没安慰她就向你笑嘻嘻,你觉得自己被取笑了,怒吼了她,你看着她那拉长的背影渐渐消失了。钱钟书正是通过平凡的故事情节,通过大量语言细节描写,比喻修辞,让故事人物都活了,像是上演一部家庭剧,剧中的人真实的让人猜疑就是以钱钟书为模子写成的自传。

文中好的比喻描写数不胜数,“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嘴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只通过胡子的描写就把汪的小人形象描写出来了,接着“假使留下的这几根胡子能够挽留一部分运气,胡子没剃的时候,汪处厚的好运气更不用说……”,还是通过胡子引出下文描写汪的故事线,可谓生动形象。

有一段描写孩童的更是真实有趣,”阿丑爬上靠窗的桌子,看街上的行人,阿凶人小,爬不上,要大伯伯抱他上去,渐鸿忙着算账,不理他,他就哭丧着脸,嚷要撒尿……阿丑回过脸来说:’刚走过一个人,他一只手里拿一根棒冰,他有两根棒冰,舐了一根,又舐了一根。大伯伯,他有两根棒冰。’阿凶听得忘了撒尿,说:‘我也要看那个人,让我上去看。’阿丑得意道:他走到不知哪儿去了,你看不见——大伯伯,你吃过棒冰没有?’阿凶老实说:‘我要吃棒冰。’阿丑忙从桌上跳下来,也老实说:‘我要吃棒冰。’”,还有通过阿丑的嘴无意露给大伯伯他妈妈背后说的闲话,“大伯伯,什么叫做‘关系”,导致鸿渐说棒冰不给阿丑吃,给阿凶吃,阿丑借故阿凶上次没还皮球,打了阿凶一耳光,阿凶大哭,撒的一地是尿。

“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藓,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的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类似这种手到擒来的比喻多如牛毛,最让人感到身临其境的是方鸿渐和妻子孙柔嘉的吵架过程,像平静的天空,开始天气晴朗,突然乌云挤走了太阳,太阳不甘示弱,努力发光,然而拼尽全力也无济于事,雨滴也来助兴,从一开始毛毛细雨演变成倾盆大雨,大雨过后,天阴了两三天才终于变晴朗,接着乌云来的更早了……

这本书看完,最让我惊叹的不是结局,而是文中的生活描写,处处充满了机智幽默,恰似杨绛先生说的,这部著作体现了钱钟书的“痴”,痴迷于玩,痴迷于乐,痴迷于玩乐中描写生活。生活是最真实的,用痴心去活了,方能写出另一个真实的生活。

答案或许我还没找到,经历了婚姻的人懂得他们生活的酸甜苦辣,我还是个城墙外寻找答案的人,但我能看到里面人。

大学生作文生成【三】

第一次知道《活着》是高二第二学期的一节语文课上,一同学在正式上课之前分享了这本书。那时我觉得福贵这个人真是太惨了,现在再看,福贵的人生不正是千千万万中国普通人民的人生吗?人呐,光是活着就已经很吃力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活在世上本就是一件幸运的事了。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说到:“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福贵不知道这些话,但他对生活从未绝望从未放弃活着不正是对这些话最好的诠释吗?活着就是活着,何必纠结于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活着》这书,讲的是福贵一生的故事。福贵因嗜赌,把自家的祖产输光了,自己从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变成佃农,他的爹被他气(虽然他爹没有苛责福贵,但我觉得他爹的那口气就是没顺过来),怀着孕的妻子家珍被岳父带走。那时的福贵,上有风烛残年的母亲,下有总角垂髫之女,住着破破烂烂的茅草房,他没有抱怨,而是想着如何养活一家人。后来,他被抓去当壮丁,老娘去世,女儿凤霞因高烧而变聋变哑,儿子有庆因被抽过多而亡,福贵也没有丧失过对活着的希望。再后来,凤霞难产离世,相濡以沫的妻子病逝,女婿在工作时不幸身亡,相依为命的外孙噎。福贵亲手把自己的家人一个个埋葬了,你以为他应该会活得很痛苦,甚至过不下去了,但福贵偏不,他说“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轮到自己时,安安心心就是”“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余华在日文版自序里提到“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因此它是生活本身。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没有以“悲剧”来看福贵,现在再读,仍没觉得福贵是个“苦难者”。我想了想,并不是自己麻木了——至少我能感知到祥子是个苦难者,也不是福贵的一生不是悲剧,这也许正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方式造成的差异吧。余华让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一生,福贵本人并不认为他的一生是个悲剧,所以,在福贵的叙述中,他的一生是有苦难,但他拥有的更多是美好的时刻和事物。老娘是世上最好的母亲,家珍是世上最好的妻子,凤霞有庆都是世上最好的孩子,女婿和外孙自然也是世上最好最好的。福贵心底的回忆里全装着美好,读者自然而然受其感染,大约记起的也是福贵一家的美好时光吧。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词语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苦难,无聊和平庸。”看吧,作者这样说“活着”,活着多难,得忍受不能得自由。人生在世,谁不曾濒临绝望,谁没有在深夜崩溃,可谁又不是哭着把饭吃了,咬紧牙关继续活着,福贵是这样,你我皆如此。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这七苦,除了“怨憎会”,其余的,福贵皆经历过(战场上九一生),可福贵觉得自己苦吗?并没有。不是他对生活麻木了,而是他能在那些糟糕透了的事情中,发现自己身边人带来的光,家人的光照亮了福贵的整个人生。心里有很多苦的人,只要一丝甜就能填满。福贵拥有“甜”,所以,他能挺过各种苦难,纵使年迈一人,他也能活着。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明白,人生多的是眼泪无法冲刷掉的“万念俱灰”,也有那些让你痛到无法哭泣的事,“所以真正坚强的人,都是越想哭反而笑得越大声,怀揣着痛苦和悲伤,即使如此也要带着它们笑着前行。”福贵和福贵,渐渐远去,在霞光满天的傍晚,在炊烟袅袅的乡村里,老人的歌声像风一样飘扬……

《活着》是一部经典之作,不缺少读者和对它的赞美之词。以自己的鉴赏能力,难以跳脱出已有的评论。可阅读非得有深刻独特的见解吗?正如人生,非得有活着的意义么?如果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别苦苦追问活着的意义,想想福贵的一生,然后,走一步算一步,把日子走下去,而不是想下去,也许,生活也就没有那么难了。

大学生作文生成【四】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大学生作文生成【五】

每当看到杰克·凯鲁亚克所著的这本《在路上》,我就会想起书中迪安问萨尔的那段话:“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

假如,把这段话放到现在去问手里擎着iPhone正全神贯注的青年人,我想,能回答上来的没有几个。当然,我不赞同就认定他们就是垮掉或即将垮掉的一代。

如果说,《在路上》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这一点都不为过。它不仅影响了当时一代美国人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已成为青年人追逐精神自由的代表语。这本书穿越了几代人,在每一代人身上都会留下印痕,并显示了它的普遍影响力。

《在路上》,以迪安为主导的萨尔、玛丽卢等几个青年人,以追求自我,追求张狂,追求不可预知的目标,谱写着他们的放纵、亢奋、麻木甚至孤独和扭曲,并为此横越美国大陆的追求而筋疲力尽。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凯鲁亚克笔下的萨尔他们,在美洲大陆上的疯狂自虐和无休止地往返奔波,意在寻求本能的心理释放,寻取自我精神的自由。他们肆无忌惮地在爵士乐里性放纵,甚至吸毒,表现着渴望灵魂解放的极端,也正是凯鲁亚克想要表述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想要表现这些青年人在癫狂了的快乐里,其实是在痛苦着内心,祈求得到一个新的生活方式,仰望树立一个新的信仰。

萨尔《在路上》十分空虚的感叹:“啊,美好、温暖的夜晚,月光如水,搂着你的姑娘,喝喝酒,说说话,啐啐唾沫,简直是天上人间!”这正是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悲伤曲,他们用精神的麻痹去追求本真,失去了道德底线。他们在每一座城市都希望能到达梦想的终端,但每一座城都带给他们失望,又是他们颓废的一个新开始。他们更加疯狂,更加萎靡,就那么一路的走着。这一条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能让任何人看见,又可以让任何人去走的路,究竟在什么地方?又怎么去走?没人给他们回答,也没人能够回答得了。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描述的是迪安他们极端的生活体验,他们的反叛与追求,他们的仿涅与痛苦,其实是包括他本人对垮掉一代纵深的思考。

《在路上》这篇作品里,生活在内外矛盾无限扩大中的青年人,他们用青春选择了反叛,坚韧的要与现实决裂,十分偏执地踏上无归的探索之路。因为,他们想抛开对他们束缚着的枷锁。迪安们找出路的心是疯狂的,追寻着他们所需要的生存价值和他们生理上所需要的爱情,以及所有的其它。

如果说,《在路上》的青年人们,在颓唐荒诞里上路,在自我麻醉里行走,内心世界在空虚着,那么,这种空虚就是忏悔,对道德的忏悔,对做人责任的忏悔,对人生价值的忏悔。这些忏悔,在杰克·凯鲁亚克的笔下彰显的十分浓郁。

之所以迪安他们能堕落到如此地步,与美国当时社会现实的混乱与没落分不开,也与西方历史文化的因素相关联。其中,也有迪安他们无法摆脱的阶级矛盾的心理原因。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主要讲述萨尔?帕拉代斯与迪安?莫里亚蒂在相互的支持与鼓励下,决定切断自己与现实的一切关联,收拾行囊,与玛丽露一起展开了一场公路之旅,去追求极致的自由。在他们这些青年人对这个世界进行探索的过程中,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形态不一的人,作出了各种各样无稽疯狂的举动。而书中的主人翁迪安?莫里亚蒂,是一个很典型的主题人物,他狂妄的离经叛道,有着强烈的反权威反传统激情,思想里游动着平民最大意识化,是书外很有争议的人。《在路上》,似乎就是在他的意志下浑浑噩噩着,让这部书也成为了有争议的巨著。

这些青年人的一路所行,应该说,就是杰克·凯鲁亚克内心世界的整体反映。这大概是杰克·凯鲁亚克的自我解白,也是对当时时政环境的真实写照。

因为我未曾在那个国度的那个社会阶层出现过,不清楚那种歇斯底里的时代过程,只能从这部小说里了解这些被褒贬的敢于蔑视政治权威,勇于挑战世俗观念和传统道德以及将法规法纪置之度外的青年人。也只能被杰克·凯鲁亚克所感染,无法不认同这个国度里的这一代,的确是垮掉的一代。

大学生作文生成【六】

不得不说,《俄狄浦斯王》是一个让我读了之后毛骨悚然又热沸腾的故事。故事集中写俄狄浦斯追查害前王凶手这一中心事件。究竟谁是凶手?构成戏剧的悬念?之后透过一环扣一环的发现、突破,使矛盾一个个地揭开,一步步把戏剧冲突推向惊心动魄的结局,紧凑生动,悬念迭起,扣人心弦。令我毛骨悚然的是这无法摆脱的命运,剧中人一心想摆脱杯具的命运,无奈每一步都使自我离杯具更近一步。

个性是看到伊奥卡斯特自信满满的安慰俄狄浦斯预言不可信,命运但是如此时,真的太讽刺了。

伊:你所说的这件事,你尽可放心;你听我说下去,就会明白,并没有一个凡人能精通预言术。关于这一点,我能够给你个简单的证据。

有一次,拉伊俄斯得了个神示?我不能说那是福玻斯亲自说的,只能说那是他的祭司说出来的?它说厄运会向他突然袭来,叫他在他和我所生的儿子手中。

但是此刻我们听说,拉伊俄斯是在三岔路口被一伙外邦强盗的;我们的婴儿,出生不到三天,就被拉伊俄斯钉住左右脚跟,叫人丢在没有人迹的荒山里了。

既然如此,阿波罗就没有叫那婴儿成为父的凶手,也没有叫拉伊俄斯在儿子手中?这正是他害怕的事。先知的话结果但是如此,你用不着听信。凡是天神务必作的事,他自会使它实现,那是全不费力的。

俄:夫人,听了你的话,我心神不安,魂飞魄散。

命运总是在人们洋洋得意的时候给人重重一击,使人们之前的担心与忧虑和为摆脱命运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尖锐的讽刺。

索福克勒斯处理的主题是伟大人物的杯具命运,他一方面哀叹人类的命运多舛,一方面又感叹人类的可怕力量,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时常充满着特殊情感的张力。剧作取材于神话和传说,多描述理想化的英雄人物与命运的冲突,但终究不能挣脱命运的摆布而走向毁灭的杯具结局。

人真的就无法改变命运么?人应当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觉悟啊。俄狄浦斯的勇敢抗争让我热沸腾。俄狄浦斯在明白自我犯下弑父娶母的罪孽后并没有自,要明白是结束痛苦一了百了的方法,而活着理解惩罚是多么可怕的事!这时选取活着需要多大的勇气!

歌队:我不能说你的意见对;你最好去,胜过瞎着眼睛活着。

俄:别说这件事做得不妙,别劝告我了。假如我到冥土的时候还看得见,不知当用什么样的眼睛去看我父亲和我不幸的母亲,既然我曾对他们做出有余辜的罪行。我看着这些生出的儿女顺眼吗?不,不顺眼;就连这城堡,这望楼,神们的神圣的偶像,我看着也不顺眼;因为我,忒拜城最高贵而又最不幸的人,已经丧失了观看的权利了;我曾命令所有的人把那不清洁的人赶出去,即使他是天神所宣布的罪人,拉伊俄斯的儿子。我既然暴露了这样的污点,还能集中眼光看这些人吗?不,不能;如果有方法能够闭塞耳中的听觉,我必须把这可怜的身体封起来,使我不闻不见;当心神不为忧愁所扰乱时是多么舒畅啊!

唉,喀泰戎,你为什么收容我?为什么不把我捉来了,免得我在人们面前暴露我的身世?波吕玻斯啊,科任托斯啊,还有你这被称为我祖先的古老的家啊,你们把我抚养成人,皮肤多么好看,下面却有毒疮在溃烂啊!我此刻被发现是个卑贱的人,是卑贱的人所生。

你们三条道路和幽谷啊,像树林和三岔路口的窄路啊,你们从我手中吸饮了我父亲的,也就是我的,你们还记得我当着你们做了些什么事,来那里以后又做了些什么事吗?

婚礼啊,婚礼啊,你生了我,生了之后,又给你的孩子生孩子,你造成了父亲,哥哥,儿子,以及新娘,妻子,母亲的关系,人间最可耻的事。

不应当作的事就不应当拿来讲。看在天神面上,块把我藏在远处,或是把我,或是把我丢到海里,你们不会在那里再看见我了。来呀,牵一牵这可怜的人把;答应我,别害怕,因为我的罪除了自我担当而外,别人是不会沾染的。

我想俄狄浦斯被人称为英雄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勇气。英雄的可敬之处是他是人的前提下成立的,有人的七情六欲,战胜自身的恐惧才可得到人们的尊敬。

若本是无情无欲,不怕不惧,轻简单松便做到常人难以做到的事,那是神,只能活在人们的想象和敬畏之中。我觉得索福克勒斯的成功便是在于他塑造了一个勇敢抗争命运,有有肉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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