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悟空的来世今生作文(孙悟空后续作文)

孙悟空的来世今生作文(孙悟空后续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1-01 15:42:39
孙悟空的来世今生作文(孙悟空后续作文)

孙悟空的来世今生作文【一】

:绣娘,自己开的绣坊,自己从小母亲交的,每天,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着,也期盼,遇见一个情投意合的人,然后组件个小家庭,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城东有家公子隔几日便会来买些绣品,时日长久,所谓日久生情,这天,看见进来买绣品的,抬头笑迎客却看见了那个人,还有旁边的夫人,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她虽不是什么大义凛然的女子,却也刚强有原则,从此断了来往!只是,这个人纠缠不断,无奈,打算离开这座城!晚上,那位夫人来了,笑眯眯的脸一脸和善,喝下了她带的酒,就眼前迷糊了,倒下的时候,看见扔进来的火把,自己绣的那副牡丹还没送出去,就葬身火海,无力呼救……

孙悟空的来世今生作文【二】

这个春意融融的周末,妈妈提议要出去踏青,太好了,我终于可以尽情地好好放松一下,爸爸拿了脸谱风筝,妈妈准备了一些好吃的,我们全家出发了。爸爸一路开车西行,妈妈和我都迫不及待地问爸爸:“我们要去什么好玩的地方呀?”爸爸一脸神秘:“丁香湖公园!”

丁香湖?那个“龙须沟”?虽然过去几年了,但曾经的恐怖经历让我今天想起来都浑身发抖。四年前的夏天,一天傍晚爸爸和妈妈带我去看一位叔叔,爸爸开车想走近路,不知怎么就开到了丁香湖的岸边,这里好象是一个挖沙的沙场,周围的道路泥泞不堪,我们的车子竟然陷进了湖边的烂泥潭里,眼见天色越来越暗,我们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帮忙的人,妈妈发现不远处就是大垃圾场,稍远处还有一些密密麻麻的坟包。我心惊胆战地和爸爸妈妈一起寻找大一些的石块,想垫在车下,帮助车子从泥潭里爬出来。正在这时,竟然有一只丑陋不堪的大蟾蜍跳上了我的脚面,吓得我一下子坐在了泥巴里大哭起来,后来我都不知道是怎样历经艰难地回到了家……

为什么要去丁香湖,沈阳难道就没什么好玩的地方了吗?在我的一路抗议下,车子终于停在了一片碧波荡漾的湖水边,爸爸喊着“沈阳最大的水景公园----丁香湖公园到喽!”眼前的景色让我情不自禁的擦了擦眼睛,开阔的水面波光粼粼,环湖路两旁绿意盈盈的.草坪上鲜花争妍,层林尽染,这哪里还是那个充满了垃圾和蟾蜍的“龙须沟”?湖水旁好几处休闲广场、亲水平台上都是休闲运动的人们,有蹒跚学步的小宝宝,有围湖散步的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有打球、放风筝的大哥哥、大姐姐,还有背靠背坐在草地上晒太阳的叔叔阿姨。爸爸妈妈坐在湖边,被风静静的吹着,偷偷的扔两个小石子,看水面漾起的波纹,看着湖心沙岛的倒影,看着高兴地在草地上撒欢的我,他们似乎也成了两个无忧无虑的孩子。虽然还未到夏天,水面已经有人在玩帆板冲浪了。一块避风的水湾处,还有一群人热热闹闹地吃着碳烧烤。最让我惊奇的是,有一家人带来了几桶泥鳅鱼来这里放生,眼见着倒进清清的湖水中的鱼儿活蹦乱跳地游走了。

若不是亲眼见证了丁香湖的旧貌新颜,我真不敢相信短短几年的时间,她怎会变得这样让我们欣喜?

孙悟空的来世今生作文【三】

;终于,不再是女子了,可以上学堂,入书房,想着有朝一日,金榜题名,光耀家族;一切就如所愿,终于可以站在朝堂之上,为家,为国,为自己。有人说过,自己耿正不阿是优点的吧,可是,还是招来祸事,一个奏本,别人不仅毫发无损,自己反而被罢官入狱,一首自己空余的闲诗竟成了自己的催命符,断头台上,看见那个人得意的笑,还带着深深的酒窝,回忆里只有那明晃晃的刀片还有那天照在背上炙热的阳光……

孙悟空的来世今生作文【四】

合上围庭大哥的《今生相遇自己》,不知何故,这个故事突然窜到了我的脑海里。围庭大哥他不是作家,这本书也不是作家所写。我希望他永远不要成为作家,至少不要成为这个小孩眼中的作家。古话说,无知者无畏,看到这个故事的作家们,大可不必红着脸和一个小孩着急。既然说到了这本书,就说说我粗浅的吧。

在我看来,《今生相遇自己》是一本写给自己的书。我猜这也是他为何命名为“今生相遇自己”,而不是“今生相遇别人”的一个原因。

记得有一日,我和围庭大哥在博客上用纸条传话,我说我读得很小心,到现在还没读完,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点,一是真诚,二是散淡。他很快就回话了:我很欣赏民国时文人的`散淡,以性情入文。听听他在这本书的自序中是怎么说的:

现在散文做法之多,令人眼花缭乱。我的态度基本上一是了解,二是不轻易为所动。这想法基于世道浮躁,人都想标新立异,别被别人蒙了。另外觉得散文是个人气质和经历的体现,真情才是散文的生命线。一篇散文若不用真心去写,文字再华丽,气势再大也只是虚饰的墙纸,假以时日终会剥落的。

难道这只是之道吗?显然不是。

原来围庭大哥在那个秩序足够混乱,文化却空前繁荣的民国,取水煮茶已有好一阵子了。当然,他也喜欢咖啡,喜欢饮酒,喜欢行走,喜欢和一群趣味相投的朋友在一起,吟诗作对、抱琴听曲……一杯咖啡,背后可能蕴藏着一段让人怀恋的故事;饮的是酒,品的可是深过千尺的友情;(有时候他一人,有时候和好友一起,在行走的路上,他习惯钻到历史深处去,一边抚摸长着青苔的桥栏,一边在水中打捞跌落在里面的远古月亮;或者,对一条已经陌生了的马路,他感慨唏嘘……工作之余,他把这些闲事和唏嘘用文字记录下来,集结在一起,就有了这本书——《今生相遇自己》

从《今生相遇自己》的文字里可以看出,围庭大哥的经济条件相对宽裕,不然莫说到外面行走一趟的花销,就是一杯星巴克咖啡,像我这样寒酸的人,如果细腰不答应,怎么会有奢侈的诗情产生?狠心喝罢,肯定会和自己的馋嘴干上一架:妈的,一周的工资又不见了,让你馋!啪啪抽几巴掌都不解气。如果说《今生相遇自己》是一个婴儿,那么没有奶粉钱的话,他会长得和现在一样,这般健康可爱吗?本来,文学或者艺术是饭后余事嘛。曹雪芹只有一个,余秋雨等却可以有千千万万。

我希望围庭大哥有朝一日会成为这千千万万分之一。

看完后,我就想,这个在开封的小街上,“一手拿着烧饼,一手握着酒瓶,仿佛一个在阵前横刀立马的将军”,到底是一个怎样有趣的人。吃过了鸡蛋,我和那个妇人一样,还想见见这个下蛋的鸡。如果有一天在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里,我偶尔遇见一个不苟言笑、着装齐整的人,他边看边走,边走边想,这个人会不会是围庭大哥,或者是他熟悉的朋友,比如“趣胜堂”成员之一?芭蕉姐如此说他:“围庭君有侠客心肠,喜欢独自游走,公务的繁忙只让他的小思绪暂时退却角落,一旦得空,便要出走。若披上斗篷即可穿越旧时空,围庭君定然是一个身佩宝剑独闯天涯的游客,目光忧郁深邃,风餐露宿无所谓。”

这几日不经常加班了,心情大好,下班后喜欢跑到某个清静的公园里走走。公园里有人拉二胡,有人唱小曲,还有人聚在一起轻声细语地说话。正值槐树开花,春天的绿气和槐花的香味混合在一起,闻着舒服极了。槐树下,无意间听到一对恋人的谈话:

男:这花好香。我给你摘一朵,戴在头上铁定好看。

女:我才不要了。那有桃花好看。

男:可能真没桃花好看,也没桃花妖艳。可是我记得清楚,小时候,特别是夏天,我们几个小屁孩喜欢到槐树下耍弹珠,外面热得要,可槐树底下凉爽得很;而且,槐花可以做菜,香着了;槐花籽可以入药;还有……

女:你烦不烦啊,这有什么说的。你现在又不是小孩了。女孩生气地打断了他的话。

她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当着那么多人面,敢说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小孩了。我竟然莫名地为他担心起来,不知他现在还好吗。皇帝又不是作家,会不会怪罪于他。如果说时光可以倒流,我想这两个小孩肯定会是好朋友的。

孙悟空的来世今生作文【五】

如果生命真有轮回,我一定要做一只胖胖的傻傻的熊猫,这样我就可以每天懒懒地晒太阳,抱着竹子专心致志地吃,累了便可以沐浴在阳光下呼呼大睡一下,我向往的人生应该是这样的,逍遥自在,只图安逸。

再说,你看人家熊猫,胖乎乎的身材,在人们口中是憨态可掬,我呢?这么个有些发胖的女孩,在别人口中竟成了小胖,总是我如何解释说这只是婴儿肥,也只能“迎”得大家的讥笑罢了!如果生命真有轮回,我一定要做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这样,一望无际的蓝天就是我的地盘,任我一展英姿。

那几声高昂的鸣叫,是我的炫耀:我可不受拘束地自由飞翔,谁也奈何不了我!而为人,受的拘束就太多太多了:出门玩,要限制时间,地点,任务,甚至是时间,搞得跟犯罪调查似的;看课外书,要限制类型,每个年龄段该看什么书都要限制的一清二楚,让我一点选择的.机会都没有,有时候竟要偷偷摸摸地在外面看童话书,唉,雄鹰也有这么多的规矩吗?如果生命真有轮回,我一定要做一只猫头鹰,那可是一级保护动物,它的命比人命还值钱呢!而且每天晚上吃些老鼠当夜宵,这些习以为常的行为竟被扔拍成纪录片,还被人大为赞扬,哈,那心里甭提个多乐了。唉,我要是只猫头鹰该多好,晚上偷偷摸摸地吃食物也就不会被父母训骂了,更不用担心弄出声响了。

如果我来世是一株向日葵,那我就可以每天对着太阳微笑,与蝴蝶比美,与蜜蜂聊天了;如果来世我是一只霸王花,我也不会太伤心,至少我可以仔细地看看苍蝇长什么样子,感觉感觉苍蝇为我授粉是什么个滋味儿如果真有来世,我要做……我做什么我也不要在做人了,亲手破坏动物,浪费资源,滥砍滥伐,这些事让我感到蒙羞;小时候烦恼成绩,青年时烦恼工作,长大了烦恼工资,再来烦恼儿女,到终老还要担心财产继承和生命问题,拥有了复杂的思想后我们要烦恼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如果真有来世,我一定不做人!

孙悟空的来世今生作文【六】

:从小青梅竹马,一起上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起毕业,恋爱结婚,所有的事物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这一世,我一定要幸福,漫雪儿告诉自己,每天,都是幸福,不富不贫的日子,相爱的人,喜欢的工作,累的时候,丈夫落温暖的怀抱,伤心的时候,闺蜜听着的倾诉,受了委屈,父母永远坚实的港湾。还有,听话可爱的孩子,有时,什么事情也没发生的时候,自己都感念所拥有的一切而默然高兴到落泪。以为可以这样一直幸福下去,那天,在阳台晾衣服,突然晕倒,只听见落焦急的喊声和匆匆跑过来的脚步声,然后什么意识也没有了,醒来之后,一屋子的人,落紧紧的握着自己的手,还有闺蜜哭红的眼圈,父母担忧的眼神……自己突然什么都明白了,却一点也不伤感!如果有一天,离开了,有这么多人难过,那也值了!

每天,落都守护着自己,似乎怕某天突然醒来,再也见不到自己;一向不怎么下厨的闺蜜,天天煲好汤给自己送来;就连自己的主治医生也细心的照顾自己,做手术的时候,看着医生嘴角的黑痣觉得似曾相识!最终,还是摆脱不了命运的安排,落按照自己说的,带自己到海边,坐在沙滩上,看着日出,靠在最爱的人温暖的怀抱,看着那暖暖的光线,一点点的升起,似乎,这一辈子的幸福就这样永恒了,在眼神渐渐模糊的时候,看到落那白色的袖摆似乎很早很早以前就见过……

就这样走了,无牵无挂,无忧无虑,感觉自己的灵魂到了天堂,迎接自己的是一个带着温和笑容的天使,他笑起来很好看,有深深的酒窝……在这里,雪儿看到了自己的前世今生……原来,自己第五世里最爱的人落,就是自己第一世错过的那个书生,那白色的袖摆是一样的颜色;而陪着自己长大一直对自己那么体贴关怀的闺蜜,竟然是第四世里烧自己的那个人,而那个尽全力挽救自己生命的医生,就是第二世里自己的父王,对了,还有一个,迎接自己的天使,就是第三世里看着自己砍头的那个人,深深的酒窝,一模一样……

雪儿不解的'看着迎接自己的天使,“为什么前世恨我入骨的人,今生却是最爱我的人,为什么前四世,看着我去,没有留一滴眼泪的人,今生却是我生命最终最舍不得我的人”

天使笑笑,让她看到自己的前世:

第一世:那个挽着一个女子从自己身边走过的女子,竟然是和自己一样的模样……

天使:其实,那一世,他对你也是一见倾心,并发誓要娶你为妻,只是,你不会说话,过分自卑,你怕他会失望,让一个和你模样相仿的女子,接近他,代替你去爱他,那个女子是和你一起长大并且同时爱上同一个的妹妹,所以,你甘心嫁给别人,甘心受苦!这一切并不是命运,而是你自己选择的……

第二世:自己穿着凤冠霞帔拜别父王母后,离开后,母亲一病不起,一向威严的父王,竟然眼泪盈眶……自己嫁到敌国几年,父亲不断送来的珍玩良驹……朝堂上自己夫君的狂妄无礼……战场上,父亲拼力的厮,还有最后,战事结束后,病倒的模样……

雪儿看着不禁眼角滑下泪水……

天使:当时,你父王在所有女儿里最宠爱你,并不愿意你外嫁,可你执意如此,并且使节看到了那天你花下舞剑,非要求娶你下嫁,你父王无奈,只好准你下嫁,你出嫁后不久,你母后就病倒了;多年来,蛮夷肆无忌惮的活动,你父亲为了你,多番忍让,不愿挑起战争,最后实在忍无可忍才挑起战争,本想战事结束后,接你回去,可是,你却闯进了战场;那些蛮夷射伤了你,你父亲为了你拼命一站为你报仇,回去后,思女成病……

雪儿抹着泪点点头……

天使温和的笑笑说:其实,有哪个父母是不疼自己子女的呢,是我们看到的太少……

第三世:天使:这一世没有什么看的,你要除掉的人就是我,当然我是天界掌管生的,你的前半生都很顺利,寒窗苦读,考取功名,位列朝臣,刚正不阿是你的优点,可是不该用到你力所不及的人和事,否则只是自取灭亡,当时,我官拜宰相,你以为,一个奏本就能参倒我,人,做事情,一定要有权衡,慎重,现实,随波逐流……

第四世:自己葬身火海后,竟然是那位夫人厚葬了自己……

天使:女人,冲动,嫉妒便会做错事,其实,她后半身一直活在忏悔中,也不开心……

漫雪儿沉默了……看着空中的画面失神……

天使: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事物都有两面,换个角度看,你就会看到不同;人与人之间呢,也一般隐藏很深,你并不能很真切的了解,也许有的人,为你付出很多你也不知道,也许,有的人你认为对你一心一意,却背后朝三暮四,任何事物可信但不可偏信……你明白了么?

你的第五世,我们早就看见了,你身边的这些人,都是觉得前世有愧于你,自愿留在你身边的……因果循环,永生永世都是如此的……

那我的第六世……漫雪儿转过头问,才发现所有的都消失了,只剩下自己流着的手腕和白雪皑皑的山间,还有一个救起自己的年轻人……也许,每一世的故事都不一样,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每一次的命运都是自己所选的,没有什么可遗憾抱怨的,人生短短一世,我们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也许,我们能做的只是,把命运的轮廓建设的更宽更美好,与其难过,抱怨,失望,比较,不如,实实在在的去努力,去改变,去闯,去受伤,去试,也许到最后得到了我们所要的,或者是和我们所想的都不一样,那也不枉费走过这一世……

孙悟空的来世今生作文【七】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皇帝的掌上明珠,从小锦衣玉食,王公贵族阿谀奉承,身边人谨小慎微的讨好,让她厌倦,只有一个嗜好,练剑,特别是在百花盛开的时候,花随剑锋而走,那时候,似乎,忘了所有,整个世界只有自己。一向平静的皇宫,这几天突然有些慌乱,原来是别国使节前来提亲,所有人都不愿离开现在锦衣玉食的生活,去一个蛮夷之地生活,而她自己最后一次在花下舞剑,然后抱着自己的宝剑,穿着凤冠霞帔嫁到异国他乡。再也没有了阿谀奉承,没有别人照顾伺候,没有父王母后的疼爱,和一个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一起生活,久了久了,一切都成了习惯,终于,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五个月的身孕,战争爆发了,自己站在两队人马中间,妄图组织这场战事,只感到胸口一阵痛,箭如风袭来,自己倒下的那一刻,看到了哪茫茫草原上最美的余晖和父王嘴角的黑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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