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动物园的作文五年级(四年级关于写动物园的作文带题目)

写一篇动物园的作文五年级(四年级关于写动物园的作文带题目)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12-14 12:46:22
写一篇动物园的作文五年级(四年级关于写动物园的作文带题目)

写一篇动物园的作文五年级【一】

“咕、咕、咕……”,鱼缸里传来了阵阵响声,一定是小鱼饿了。我一边看小鱼,一边叫妈妈:“妈妈,小鱼饿了,快给它们拿点食物。”“今天该给它们吃什么呢?”妈妈问我。“随便。”我想了想又说:“今天还是给它们吃米粒吧!”

妈妈从厨房里端出一小碟米饭。我赶紧跑上前抢过妈妈手中的那碟米饭,兴冲冲地走到鱼缸前,笑嘻嘻地说:“小鱼,小鱼开饭喽!今天让你们尝尝本大厨做的饭。”小鱼好像听懂了我的话,迫不急待地游到我身边。我赶紧把米饭放进鱼缸,只见小鱼们你推我挤,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在吃米饭。可奇怪的是,米饭却毫发无损。“妈妈,快过来。”我兴奋地说,“小鱼都饿傻了,有米饭都不知道吃。”“真的吗?”妈妈奇怪在问。

我和妈妈在一旁观察了一会儿,终于发现了小鱼不吃米饭的原因,原来是米饭太大了,我把米饭弄碎,小鱼马上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米饭不一会儿就无影无踪了……

可爱的蚕宝宝

好朋友开心家养了两只蚕宝宝。“蚕宝宝扭了扭身子,好像在做早操呢!”我高兴地说。于是,开心把蚕宝宝带到我家给妈妈看看。

“呀!”妈妈害怕地说,“这是什么虫子呀?白白的、胖胖的。”我兴奋地说:“这就是蚕宝宝呀,是不是很可爱?”“原来是蚕宝宝呀,你说清楚嘛!”妈妈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说,“它特别怕脏,你不要用手去碰它。”“那把手洗干净再去碰,好吗?”我说。“但是,你必须先把手上的水全擦干净才行。”妈妈一脸严肃地说。“那我就不碰了,手上的细菌可是怎么擦都擦不干净的呀!”我叹了一口气说。

写一篇动物园的作文五年级【二】

我家有一只小狗,因为它有着一身棕褐色的卷毛,所以我们给它取了一个时髦的名字——“卷卷”。它的身体圆圆的,像一个小绒球。它的耳朵大大的,如同两只招风耳。它有一双乌黑光亮的眼睛,像两颗黑珍珠镶嵌在圆圆的头上。乌黑光亮的眼睛下面有一个湿漉漉的鼻子,像一个倒立的三角形。它的鼻子可灵敏了,很远就能闻到骨头的香味。一根大骨头落到它的嘴里,没几分钟便没了踪影。

“卷卷”很喜欢吃肉汤拌饭,不过,它最喜欢的是肉骨头。我发现如果卷卷今天没有吃到骨头的话,它就会到垃圾桶里去碰碰运气,把垃圾桶翻个底朝天。记得有一次,我故意把骨头放到“卷卷”前面摇了一摇,只见它纵身一跃,跳得比我还高,吓得我放下骨头就逃走了。

我还发现“卷卷”特别爱吃我吐出来的食物。难道是因为我的口水很香?有一次我正在吃酸奶,这时,“卷卷”跑过来在我面前“汪汪”直叫,可是我哪听得懂狗语呢!我看到它的舌头不断地在嘴里打转,就猜想它会不会想吃我的酸奶。于是,我把嘴里的一口吐了出来,它三下五除二用舌头一舔就没了。接着,它又“汪汪”地对着我叫,我从酸奶瓶里倒了一点出来給它,它闻了一闻,转身就走了。

“卷卷”的家安顿在鸡窝旁,不过卷卷可不会因为自己强大而去欺负胆小的鸡。早上“卷卷”一醒来就会到厨房去看看奶奶烧了什么早饭,顺便碰碰运气找点吃的。中午,它吃过饭后就会趴在大门前的台阶上打盹儿,如果有人走近,它就会立刻醒来,竖起耳朵,瞪大眼睛,看看来者是何人。如果是陌生人,它就会急得汪汪直叫,似乎在告诉主人:有坏人来了!有时候它会和它的好朋友——三爷爷家的小狗一起玩,它们在爷爷家门口的草坪上追逐打闹,完全像一对亲密无间的朋友。不过,卷卷更好的朋友还是爷爷,也许是爷爷最宠爱它的缘故,每次只要它一见到爷爷,就马上摇头晃脑地上前迎接,用舌头舔舔爷爷的裤脚管,或者用头蹭蹭爷爷的脚。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卷卷”。我爱它。

写一篇动物园的作文五年级【三】

在遥远的星空,永远悬挂着一颗并不明亮的星星——天狼星,它不是人的最爱,当然,这缘于它的主人——狼。

狼,凶残的字眼吗?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人类真是大错特错。

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最刺心刺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尾巴,构成了狼。

狼,金毛灿灿,气腾腾,锥子般的目光嗖嗖飞来,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的一下全部站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的架势。狼,寒气,气,直摄人心。

狼,最凶猛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猾、凶残、贪婪、狂妄、雄心、耐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悟性,统统等于零。狼牙,是狼的一切,是狼的命。

狼,月下长啸,无比凄凉,令人心寒。它是会团结的,更是孤独的。再有,就算一个人把它从小养大,就算给了它再多的付出、关爱,它最后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离而去,毕竟,自由才是狼的最高宗旨。

狼,是仅次于人聪明的动物。三十六计,计计使得比人棒。当然,除了美人计。狼是最有智慧的,它们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袭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敌群的战略意图。

狼,望月长啸,载着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目光出击,携手便无往不利,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写一篇动物园的作文五年级【四】

我家里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牛牛。牛牛是一只纯种的法国斗牛犬。它的尾巴短短的,只比兔子的长一点点,就像刚出生的时候被切掉了一大块一样。它白色的皮毛上夹杂着一些黑色的斑点,看上去非常可爱。它的两只耳朵直直的立在那里,像两个三角形。它的长相,那么逗人喜爱,谁见了都会喜欢它。

但是,牛牛是一个调皮鬼。它特别喜欢咬东西,抓东西。当牛牛想咬自己那短的不能再短的尾巴时,那个搞笑的样子,不管谁见了都会想发笑,它把嘴巴使劲的凑到尾巴边上,可是就是咬不到它那短的可怜的尾巴,嘴和尾巴明明只差那么一点点距离了,但就是咬不到,它都快已经把自己绕成了一个圆形了。牛牛可能觉得,只要再把头往前伸一伸,就能咬到自己的尾巴了。它不停的努力,可就是不行,因为他的头往尾巴方向一伸,两条前腿也就自然而然的过去了,尾巴和两条后腿也就退了一步,所以它的嘴巴和尾巴还是保持着那个距离,身子依然绕成一个圆形,只是开口换了一个方向而已。它又开始朝它的尾巴跑起来,以为能追上尾巴,可是没用,它一直是那个圆形,嘴巴和尾巴一直是那个距离,因此,它成了一个开口的,一直在转圈的圆形。我一边笑一边帮它加油:“牛牛,加油!”牛牛又奋力了一点,终于它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圆形,它咬到了自己的尾巴了,它成功了。我刚想和牛牛说,你成功了,我为你高兴。但是牛牛可能是太兴奋了,一不小心嘴松开了。我还以为它会继续,但是它没有,它的兴趣转移到了别处。

牛牛虽然是个淘气包,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它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把它当宠物,不把它当一个普通的小狗,我把它当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写一篇动物园的作文五年级【五】

在所有的动物中,我对小狗情有独钟。为什么呢?第一,因为我是属狗的(1995—01—11阳历)。第二,因为我认为狗对人类最忠诚,有很多电影都是赞扬狗的,比如《苯贼神狗》。

不管是大狗还是小狗,它们都能为人类做出杰出的贡献。例如警犬就是警察叔叔的好帮手,它长得严肃、英俊,一看就知道它能为警察抓到坏人。有的大狗能为主人看家,尽管在漆黑的夜晚,它也不肯睡个好觉,还是愿意帮主人看家。它用自己敏感的耳朵,来判断门外是否有坏人。那些小狗也非常可爱,它们会给人们分担忧愁,会跟小朋友们一起嬉戏,还会配合叔叔阿姨演杂技逗观众门开心呢! 我小的时候,奶奶家养了一只小狗,名叫咪咪。咪咪穿着一身棕色的棉大衣,毛茸茸的。它的脖子上套着一个小铃铛,走起路来,铃铛“铃铃”直响,像一只快乐的小曲子。它走起路来,尾巴翘在了背上,像一朵绽开的花一样。

咪咪是我最好的朋友,每天我就和它一起玩耍。一天,我和奶奶准备给它洗澡。已经接好了水,我让咪咪过来,可它非不来,我把它抱了起来,可是它却“汪汪汪”地叫了三声,我想:“它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洗澡了,会不会对水生疏了呢?”然后我说:“咪咪,你还记得上次你洗澡吗,你还在水里打水仗呢,再玩一次吧!”真是狗通人性呀。咪咪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向了水盆。。。。。。

每当我走在大街上时,遇见了狗,当然要给它打一声招呼叫:“汪汪”两声我才肯罢休。有时侯我会跟它招手,向它们问好。直到小狗走得很远时,我还在望着它们。

我多么渴望养一只小狗呀!

写一篇动物园的作文五年级【六】

今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舅舅、舅妈一起去香江野生动物世界玩。那里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也有很多世界闻名的珍稀动物,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要数澳洲的国宝----考拉了。考拉是澳洲第一批回赠给中国的动物,现在它们在香江产下了世界上仅存的一对考拉双胞胎。

考拉的样子十分可爱。它长得胖胖的,总是昏昏欲睡的样子,看起来像熊。它全身的绒毛几乎都是瓦灰色的,只有脖子是白色的,非常柔软,令人惊奇的是耳朵里面还是粉红色的呢,真神奇!你看,它头上长着一对又大又圆的耳朵,像两把便于携带的小扇子似的,仔细一看,耳尖上长着长长的白毛。它的眼睛圆溜溜的,像两粒黑葡萄似的。考拉的脚掌和小狗的脚掌差不多。不留心的人可能不知道,它们还有一个育儿袋呢!因为太小的缘故吧,所以一般很少人知道。听饲养员叔叔说,考拉很温驯,每天要睡18个小时。呦,像个可爱baby!

考拉最喜欢吃桉树叶了。它不用喝水,因为考拉的食物---桉树叶里含有很多的水分。考拉小宝宝要吃了妈妈的便便后才能吃桉树叶,因为桉树叶中含有一种毒素,妈妈的便便就是考拉的最好的解毒药。

书上介绍考拉是有袋的动物,喜欢栖身与桉树林中,一般只能活17年,因其精灵可爱,被誉为“世界上最可爱的动物”。

写一篇动物园的作文五年级【七】

姑姥家养了一只小狗,它叫贝贝,我很喜欢它。

贝贝的耳朵大大的,经常耸拉下来,眼睛闪闪发亮,像两颗黑色的珠子。它长着一身肉色的毛。每次洗完澡主人都会用粉红色的颜料在它的额头上和尾巴尖处涂上一道,走在外面特别洋气,路人都会朝它多看几眼。

它的警惕性很高。呆在家里的时候,只要听到有人上楼梯的声音,它就会一直叫。要是有陌生人进来,它更是汪汪汪地叫个不停,它那一副霸道想把别人赶走的样子,直到主人对它说:“别叫了!”它才乖乖地回到它的窝里。要是主人回来了,贝贝就立刻迎上去,站起来伸出前爪抱主人的大腿,还拼命地蹭着主人的腿,好像在说:“主人,你出去工作了一天,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如果蹲下来摸摸它的头,它就会伸出舌头拼命地舔你的手,然后它翻过身来,四脚朝天,让你给它抓痒。

最有趣的是它吃东西的样子。一家人围着桌子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它总是在桌子下走来走去,等待主人投食给它。当我手里拿着一块肉时,贝贝就把两只前爪放在我腿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块肉,还发出嘶嘶的声音,好像在向我讨肉吃。我一松手,肉掉了下去,贝贝连忙张开嘴巴,接住了肉,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又看着我,似乎还想要。要是它在吃骨头时你走过去,它就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仿佛在提醒你别来抢它的美食。当你再走近一点,它汪汪地叫上几声,立刻咬住骨头,转身逃跑,逃到柜子底下慢慢享用它的美食。

我真希望每天和小狗贝贝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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