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权利的作文(结婚小作文)

婚姻与权利的作文(结婚小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7-19 00:30:59
婚姻与权利的作文(结婚小作文)

婚姻与权利的作文【一】

在外面闯荡久了,与社会接触多了,我渐渐发觉自己最缺乏的就是经验和知识。经验要靠不断的实战积累,急也急不来。但是对于我一个初中还没有毕业的人来说,学习起来就太难了。我尝试着去看一些营销学方面的书,读一些成功商人的传记和创业史,还在外面报了补习班。

1999年是我事业的开始。我平时喜欢摄影,所以在外面寻找商机的时候刻意去接触照相机市场。为了保险起见,刚开始时,我只是摆了个柜台卖相机。后来偶然在一次展销会上,我的营销额超出了平时的三四倍。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商机,于是不断深入,只要一有展销就跑去凑热闹。多次的现场考察,为我后来进入展销行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天远自豪地笑着说:“在商业展销这一行,我算个名人,圈子里都知道,你随便一打听就能打听到我。”

去年,我开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创业中心,专门为自己的展销会培养和输送人才。至此,我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经营系统,能够独立完成从人才培养到公司运作的全过程。

天远谈起自己的生意经时滔滔不绝,说实在的,我对他的生意并不感兴趣,当我问起他的家庭生活时,他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原本亮光烁烁的眼神一下子变得黯淡无光。

我和雨惠两人都太要强了,雨惠似乎总在跟我争着比着赚钱,她总说一个女人如果经济不独立,人格就不独立。她不想当个闲人,总想有自己的事业,这一点我很理解也很支持。但她又不懂得做生意,每次都不听我的劝告一意孤行,她养过蛇、果子狸等五花八门的东西,现在又在鼓捣着种蘑菇。每次都失败了。赔钱倒是其次,但每次失败后她自己心情很糟,然后又将这种恶劣的心情带到家庭中来,于是,便争吵不断。

以前日子艰难时夫妻俩好恩爱,现在日子好过了,我有了自己的事业,夫妻间反倒生出这许多矛盾。我真是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我替他分析,是不是两人的经营观念有分歧,天远做的生意,带有营销性,是那种无本生意,利润大风险也大;而雨惠热心于养殖业,无异是倾向于脚踏实地做生意。天远一个劲地点头:“对对对!她就是这个意思,她觉得我整个人都是漂着的,没根没底,太不稳定,而她做的事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我觉得我们两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远,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甚至到了无法交流的地步。现在,她居然向我提出离婚。

我问:“那你答应离婚吗?”

“当然不愿意!”天远的回答带着斩钉截铁的味道。

我对雨惠的爱从没有变过,我相信她也一样仍然深爱着我。我们的感情没有问题,是价值观念的不同。

我真的不想就这样结束我们的婚姻,毕竟我们两个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我无法想象,失去雨惠,我将会怎么样。我想那种情境,一定像又回到了我13岁那年。

婚姻与权利的作文【二】

当何伟如愿和秦珊公开住在一起,他便要求同在一个公司的秦珊辞职,以免难堪,遭秦珊拒绝,她不想成为第二个江一琳。秦珊总结江一琳婚姻失败原因是,自我与婚姻失去了平衡。这个令人恶心的小三,一针见地道出二人婚姻失败的原因。

男人,多是薄情的人,多是爱面子的人。内心里希望自己同时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喜欢白玫瑰的温婉贤淑,又爱红玫瑰的热烈奔放。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鱼与熊掌,均想兼得。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想拥有!如果可以,还想得到黄玫瑰、黑玫瑰、蓝色妖姬......贪心的家伙!

男人在调侃生二胎的政策时,总这样说:“如果让我结两个老婆,我举双手赞同;生二胎,暂时没有想法。” 封建残余思想,还在现代男人的头脑里存在。三妻四妾,三宫六院,妻妾成群......这些成语,足以导出封建男人的婚姻观、价值观。

现代的女人,首先是独立的社会人,要有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其次的身份才是女儿、妻子、母亲等等家庭角色。不能为了婚姻,失去自己的价值与社会地位。秦珊的话,我很赞同,虽然憎恨这样的小三。

爱情,需要志同道合,情趣相投。婚姻,更需要共同经营,共同进步,与时俱进。不要让自己在婚姻这座围城中苦闷、哭泣,一定要将婚姻进行到底,把自己的婚姻经营得长长久久,和和美美,一起到地老,到天荒!

婚姻与权利的作文【三】

德沃金当今世界上最杰出的法律理学家之一,在其名著《认真对待权利》问世后再法学界引起巨大震动,也因此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望。浅显地读完这本书后,对其中许多对我而言还比较晦涩深奥的东西目前还理解不透,但对有些论述却让我醍醐灌顶

德沃金作为西方后现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之一,其思想无不受“自由”之影响。在此基础上他对美国盛行的功利主义给予了理性的批判。而自由理念,从西方哲学和社会学的发展历程来看,自由就是必须承认自然客观规律与社会规律为前提,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不受限制的状态。而在社会学意义上的自由是人与人的联系的相互尊重与平等,均衡的状态下的自由。而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是以前两者为基础,我认为就是个人的权利。自由无论从哪个角来看都是以个人为出发点,是对于个体而言的,就是“把一个人当一个人”,就是使人不断成为自由体。从这个立场出发,权利就是我们为人之不可忽视和脱离的重要东西,我们不是认真而是应该要很严肃地对待,因为它时刻受到限制和干扰。德沃金很清晰地看到了这一点。

他在书中指出:“法律并不是统治者强加给弱者的意志,而是社会共存的保证。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应该提供必要的基本框架和规范,使这些问题的争论局限在这些规则之内。尽管立法是民主的过程,但名义上是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但立法往往通过功利主义的思路论证限制个人权利的合理性。大部分调整社会。经济和外交政策的那些法律不可能是完全中立的,它必然体现社会大多数人或一些强者关于社会利益的观点,再严格的立法程序也不能确保少数人的权利不受到伤害。因此,权利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代表了多数人对尊重少数人的尊严和平等的许诺。当人群中的这种分裂作为严重时,如果必须执行法律,那么这个许诺必须是最真诚的。”由此可见,功利主义并不是真的如许多法学家那样标榜的“把每一个人当一个人”在不平等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的社会里,为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限制个人权利往往为我们多数人所认同和接受,为了公共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立法我们到处可见,最为严重的问题是我们欣然接受并且在自觉承受这些的同时将其融入了我们的判断的价值观中。为多数人的福利而限制个人权利往往会带来更大的不平等。一个平等的社会应该谨慎注意个体的权利,更应该认真对待之,尤其是社会底层人的权利。德沃金这一论述其实回答为什么要认真对待我们的权利这一必须让我们所有人重视的问题。

那么,继续追问我们该有什么权利呢?显然自由主义者与功利主义者是不同态度。德沃金从对权利的概念分析作为切入点,回答了这些复杂的问题。他认为在不同的背景下权利的内涵是不同的。“当我们说某个人有权利做某件事情的时候,我们的含义是,如果别人干预他做这件事,那么这种干预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表明,如果为了证明干涉的合理性,你必须提出一些特别的理由。”从这句话里,我们可以到,说一个人有权利做什么事情,和说他做这件事情是对的或者是错的,有着明显的区别。德沃金认为,真正的权利必须是能够做某些事情的权利,尽管在社会多数人的眼里这样做事错误的,甚至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使多数人的境况比以前更糟糕时也是如此。即使是为了普遍的社会利益或为了保护多数人希望在其生活的任何一种环境,政府也不能否认这种权利。在以公民的言论自由为例子,他谈到,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即使政府认为公民要说的话所带来的坏处大于好处,政府阻止他们发言也是错误的。 德沃金这种比较激进的权利含义意在提高人们对政府及公权力的警惕,因为他们是个人权利最大的威胁者。英国思想家洛克的:“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不受限制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自由主义其实并不否定这一说法,也没有形而上得认为自由就是为无限的。德沃金同样认为权利也不是无限制的,还是要受到必要的国家限制。他认为在一个民主制度下,每一个公民都负有必须遵守全部法律的基本道德义务,即使他不喜欢那些法律并希望它们尽快得到修改。他的这一义务是对他的同胞所负有的,因为大家都在服从同样的法律,可能其他人也对法律存在抱怨,但是稳定的法律秩序,没有人去违背法律。不过接受法律限制和责任并不意味着剥夺公民的反抗政府的权利。

从自由主义的观点来看,德沃金认为个人首先有对抗政府的权利。在作者成书的背景来看,当时越战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的创伤,而许多美国人认为国家的外交政策不合理导致了遵纪守法的公民的生命的牺牲,而这被誉为为国家利益而战的外交鼓动辞令的背后却是政客滥用了人们赋予国家的权力的后果。从美国历史来看,这个一直崇尚追求自由的国家,在建国一开始就一直对政府的问题保持着无比的小心和警惕,一部美国宪法的起草建立过程,就是当时各州在为保障来之不易的自由和人权护航的准备过程,立宪会议的55位国父们争吵不休,核心争论是政府该怎样建立,为谁建立,以及它的权力该怎么限制。到了后来,最终达成妥协。美国宪法的诞生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实质建立,但是更具深远意义的是这个民主的国度确立了个人自由的权利本位的思想,将对政府的怀疑和警惕深入到国民心中。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的本质是为人民挑选出来为其服务的机构,而不是干预和限制个人的自由。所以,公民的自由的维护,现实中必须在立法上赋予公民对抗政府的权利,这种对抗不是以一种激进偏激暴力的方式,而是以一种平和的,法律赋予的形式予以制约。从《独立宣言》到《美国宪法》一脉相承地对政府予以理性的警惕和规制,尽最大可能性保障公民权利。作为在有这一传统的国家里的法理学家,更是作为自由主义学者的德沃金自然而然地会在这一基础上加人深入的论述。这这本著作中,也可以在多处得到体现。

其次,德沃金认为应该认真对待的另一重要的权利是平等权和自由权。这是从个体人本位并且是个人最为基本的权利,也是其他的个人权利的基础。德沃金核心的概念并不强调自由而是平等,他认为在政策决策中,自由权的分量不能和平等权相抗衡。同时在其著作中他对自由也作了区分。许可的自由和作为对立性的自由。前者指个人不受社会和法律的限制去做他希望做的事情,而后者则指人作为独立平等的人的自由。他指出:“好的法律,如禁止谋的法律也以同样的方式限制了它,而坏的法律,如禁止政治性演讲的法律,则更大程度上限制这种自由。”这两个概念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如果一个人受到社会和法律过多的限制,那么,至少这是一个有力证据,表明他在政治上附属于那个向他发号施令并强加诸多限制的集团,就是我们所说的屈从于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从两种自由的区分来看,还是有区别的。对于作为许可的自由来说,每一项法律制度都削减了这种自由,不存在一般的自由。作为自由权只是一种比较弱的意义上作为独立性自由。由于每一项限制自由的法律都会侵犯这种自由,这种自由权在政治争论中不会有太大的说服力,不能与平等权相抗衡,而根本不存在普遍自由权。 而对于平等权,他认为“平等权意味着平等对待每一个人,这是德沃金认为的最高政治准则。如果政府更否定了公众的平等权,就意味着把一个人不当人来对待,或者给予他人的关心少于其他人对的关心。由此看来,政府必须不仅仅关心和尊重人民,而且必须平等地关心和尊重人民。它千万不要根据由于某人值得更多关注从而授予其更多的权利这一理由而不平等地分配利益和机会。它千万不要根据某个公民的某个集团良好生活的概念更高尚或高于另一个公民同样概念而限制自由权。”

有人认为对人的平等保护也不是绝对的,个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时候在实践中不能完全行得通,或多或少会与我们的社会政策相冲突,法律就会做出对个人平等保护规范以一定的限制。我觉得,这些限制虽然在功利的角度来看起到了很大的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的作用,但是对于其合理性我们应当予以怀疑,机会的平等并不能保证结果的平等,也并不一定能保证实质的公平正义。法律给予人平等的保护,或许有可能是在平衡一些机会不平等的状态,以求权利人起点的公正,而对于那些被限制的有更大机会优势的人而言,这种的'平衡其实功利地对其权利予以伤害。

从这两种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的权利来看,其实是在外和内两个语境将权利和法律联系起来。德沃金的“权利论”在这两个方面出发,很好得批判了百年来西方法学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内在缺陷,确立了权利的地位。同时,对法理的自由和平等的价值位阶作了调整。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体会到法律要想受到尊重,必须寄托着人的一些美好的理想理念,一则我们的政府要认真对待法律,忽视法律就如同忽视其建立的根本,没有区分法律和行政命令,同样是野蛮的行径,否则就无法构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同样,政府不重视或不认真对待权利,同样也就意味着没有认真对待法律。二者作为个体的公民要积极为权利而斗争。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权利的本质是斗争,为自己也为他人。只有理性的斗争,我们的权利才能扩大,我们的就越有我们追求的自由。也许我们只有在斗争的争取中才能明白“法律对我们来说是什么:为了我们想要做的人和我旨在享有的社会。”

婚姻与权利的作文【四】

昨天晚上看到11点50分,终于把33集电视剧看完了,感触颇深,眼泪几遇夺眶而出。。。。。。

都市生活中,三对已婚男女的生活,把我们这些80后的性情演绎的淋漓尽致,语言调侃幽默,尤其是剧中的'许小宁,属于大智大勇的楷模,在兰心接二连三的遭遇毁灭性的打击时,沉着、冷静的性情是我们都需要的。

郭洋和李梅两个人要离婚时,李刚说的话都不错,很实在,房子有了,一个一辆车有了,孩子也有了,本身就很幸福的生活,自己给自己找烦恼。当两个人走进民政局时,李梅哭着跑了出来,郭洋从后面拉住了她,抱着她两个人都哭了,这个时候我们看到的是真实的,他们还是深爱着的,只是都不愿表达出来。

老袁和杨丹,两个离婚的人在最后又重新归好了,而且老袁说的很有道理,在这个注重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甚至是国家文化的同时,我们都忽略了家庭文化,其实家庭文化是需要我们大家去好好经营的。

从这个电视剧中,告诉我们:夫妻之间不仅仅是搭伙过日子,而是需要共同努力向着共同的目标前进。每个人都有不理智的时候,当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时,一定要静下心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问题夭折在萌芽状态。

希望80后的你们,可以抽点时间看看,不管你已婚,还是未婚,对于我们都是受益匪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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