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死中文系老师的作文(能把语文老师气死的作文)

气死中文系老师的作文(能把语文老师气死的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9-17 19:43:35
气死中文系老师的作文(能把语文老师气死的作文)

气中文系老师的作文【一】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名著《傲慢与偏见》。我深深感受到西欧中世纪社会的黑暗与政治的腐朽。深刻的揭示了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与利益的纠葛,贴切的讽刺了人们内心的肮脏。

自小傲慢的达西搬到了一个村庄和朋友一起度假,而伊丽莎白的母亲为了让女儿能够嫁入富贵人家,不惜阿谀奉承讨好别人。当得知达西并不喜欢伊丽莎白时却处处诋毁达西。此充分显示了当时社会的婚姻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互相的利益可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疏远的。

达西自小受的教育让他看不起穷人,尽管已默默爱上伊丽莎白,却不能降低自己的身份向伊丽莎白表白。与此同时,伊丽莎白也对达西产生了深深的偏见,认为达西是一个傲慢冷漠,自以为是的人。宾利与简彼此相爱,却受到宾利小姐的百般阻挠,一波三折。说明当时的封建等级观念加深了不同等级之间的人们的隔阂。仿佛是女人活者就是为了嫁给富贵的男人。也有男人活者是为了娶一位有钱的女人。人们的拜金主义,虚荣主义猖狂,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的理念占据了整个社会。

后来,经过许多磨砺,达西与伊丽莎白相互理解也彼此相爱,为了伊丽莎白,达西接近一些他仍然不喜欢的伊丽莎白的亲戚。为了爱情,他可以放弃一切,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等级观念,抛开了金钱的利诱,完全以纯真的爱情为基础,与当时的婚姻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当时等级制度的残酷。也充分体现当时人性的丑陋一面。

气中文系老师的作文【二】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气中文系老师的作文【三】

好长时间没看世界名著了,最近整理书籍,《傲慢与偏见》扑入我的视野。好久没看这本书了。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兴趣一来。我马上捧起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高 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只是草草的把故事情节看完也就算了。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副”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气中文系老师的作文【四】

在傲慢与偏见这部书中,我很喜欢达西先生,他是一个很呆板中有着羞涩,傲慢中有着可爱的人。

然而我想在这部书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了。

伊丽莎白无疑是幸运的,除了她自身的优秀与自尊,她对爱情与婚姻的态度都决定着她的不凡,她能够坚守自己对爱情的渴望。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她拥有着天真率直以及理智自尊自爱,最重要的更是她的傲骨,她拒绝collins,这不仅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对自身优秀的肯定。优秀的女人会被仰慕,被欣赏,有时也会被贬低,就如鲁迅先生捧与挖中说的一样,压下去,捧起来。虽然很多女性都有了觉醒,但依旧是不够的,对于剩女这个身份,很少有女性欣然接受,但正是剩下了,才是优秀中的优秀,毕竟男性不愿娶一个过于优于自己的女性,无论压还是捧,都不愿娶。

伊丽莎白的确是幸运的,如果自身的优异来源她本身,那么他父亲如此的了解她,也赞同她,就的确是一种运气了。我自始至终都认为班纳特先生最喜欢的一定是这个自信可爱聪明的二女儿,他开明,睿智,虽然有时迫于伊丽莎白母亲的施压,但关键时刻,重要之事,他都会做出最正确的判断,伊丽莎白拒绝collins的之后,他说,如果你不嫁给他,你会和你妈妈绝交。但是,如果你嫁给他,我就会给你绝交。当时真心爱这个开明的父亲了,可爱,还有点冷幽默。

然而最庆幸的更是mrdarcy的存在,因为自己的优秀是自己决定的,有长者爱护是比较好得到的,然而要找一个欣赏自己,接受自己的伴侣确实一件难事,这让我想到人生下来就是注定孤独的,因为思想注定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思想也没有,那么再是知音也不可能完全接纳理解自己。所以能找到一个比较相似(我指的不完全是性格,更多的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诸如此类的人,也是很不容易的,有的恋人当年爱的去活来,最后还是一句不合适分手,要融入对方的世界其实很难,尤其是你陌生甚至带有一点排斥的世界。

达西是傲慢的,带有偏见的,伊丽莎白也是如此,正是这样有些相似,再加上价值观也没什么缺陷,于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伊丽莎白都找的到配得上她的人,灰姑娘的外表高贵的心,这些公主有很多剩了下来。

相信自己,永远没有错。不愿委屈,不仅是孤高,更是爱护自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不息。

气中文系老师的作文【五】

一段时间之后,我便可以背下整首诗,包括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等等。不过,那时我并不理解这些优美诗句的深刻含义。到了美国,我跟着妈妈学了一点中文,我们从中国的小学教材学起。大约到了三年级的时候,教我学中文的差事转到了爸爸的手上,从那时算起,我已经跟着爸爸学了十年的中文。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抽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来背生词,写等等。就连爸爸出差的时候我也在学习:他给我布置好作业,然后打电话回来检查我的功课,不给我任何一个偷懒的`机会。我在旅行的时候也要学习,我已经习惯在出门前将教科书放进背包里。爸爸教我中文的方法比较特殊,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学一门语言要习听、说、读、写;与其在这四个方面同时下力,不如将它们各个击破。听和说是交流的基础,正常人都能很容易地掌握它们。

在家里我们说四川话,看中文电视节目。因此,对我而言,听和说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不仅如此,当有新的中国电影上映时,爸爸妈妈经常带我去看,比如:张艺谋的《英雄》、《十面埋伏》、《千里走单骑》和李安的《卧虎藏龙》等等。撇开听和说的练习,爸爸将重点放在教我读和写上。因为他说:读和写是人类交流的高级方法,可以增大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爸爸一直让我做一本综合练习册中的练习。此外,他还找来很多短小的故事,让我在课余时间里阅读。在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他给了我一本中文版的《读者文摘》。一开始,爸爸挑选一些容易的短文给我看,或者跳到笑话与幽默的版块。后来,由于我的中文进步了,便可以阅读长一些的文章了,这时我发现其中的一些文章优美动人。于是爸爸和我都成了这份精彩杂志的热切追捧者,几年后我们已经收集了整整一书架。我尤其喜欢像心灵鸡汤一类的文章,因为它们真正具有思想内涵;另外,许多神秘的和与动物有关的故事也很有趣。每读过一个故事之后,爸爸便会要求我提笔写下我的想法。

此外,中国的语文教材里也有许多关于写作方面的要求。比如,当读完一篇闻名世界的民间故事之后,我要为其写续篇;看过故事里的一幅插画之后,我也要写一篇短文;每次旅游回来,爸爸会要求我记述旅途中的见闻;在大部分周末我都必须写一篇作文。爸爸要求我使用刚刚学过的中文词句,甚至将一篇文章中最优美的语言运用到我的写作之中。其结果是我丰富了写作手段,提高了写作能力。这样的日积月累也成就了这本书。跟爸爸一起学习也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许多事情我坦率地与爸爸一起讨论。我们是父子,也是朋友。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学习之后,学校里的一些事情忽然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会立即告诉爸爸,于是就展开了讨论。有时候,妈妈也会加入讨论,或者在听见我们大声交谈的时候,她会推门进来问我们怎么了,爸爸和我就会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我们谈哲学都谈到21世纪去了。

气中文系老师的作文【六】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悲剧,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要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美好爱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气中文系老师的作文【七】

最高级的爱情和最完美的婚姻,是物质和精神共同的门当户对。

为什么达西先生最后会和伊丽莎白相爱?因为首先他们本来就同属一个阶级。他们同属有产阶层,差别只是年收入的多寡。班纳特先生有每年20xx英镑收入,但因为家里孩子多,显得有些窘迫。同时,在影片中也可看出来,班纳特先生有个书房,藏书汗牛充栋,可见他们并不是需要每天辛苦劳作,一个汗珠子掉地下摔八瓣的劳苦大众。

其次,达西和伊丽莎白是同一类人,有共同的精神追求。

班纳特家虽然没钱为孩子们请家庭教师,但如果某个孩子有慧根,就像二女儿伊丽莎白,可以通过博览群书,洞察世事,成为一个心底有大智慧的女人。所以,班纳特先生断定,一般人配不上自己这个出色的女儿。因为她追求的是真实的幸福,而不是婚姻的空壳。

同样,达西先生也是个外表冷漠,内心善良,世事练达的聪明男子。就像伊丽莎白对父亲说的,她和达西是一样的人,都是对信念无比执着的人,一旦认定了对方,就不会改变。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是完全门当户对的结合,是从物质到精神的完美匹配。

杨绛曾经说过,婚姻不能讲门第。但她说的仅仅是物质上的门第限制。钱杨二人无论出身还是学识,无论物质还是灵魂,都称得上门当户对。

钱杨二人都出身书香门第,都天资过人,都幼承家学,且家资相当。他们可以同在国内读大学,可以一同出国深造。即使归国遇上乱世,收入微薄,因为有各自家庭资助,也不至于产生经济危机。物质和经历的门地相当,使他们的精神气质也高度契合,得以终生琴瑟和鸣。而在事业上,钱杨二人既可以单打独斗,在各自领域傲视群雄,又可夫妻合璧,天下无敌。

和钱杨夫妇相似的还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梁林二人同样出身大户,留学海外,在相似的精神追求中相互扶助。即使后来家国遭变,在物质上从极度富有落到贫病交加,也可以一直相互扶持,开创出共同的辉煌事业。

和钱杨、梁林相比,沈从文和张兆和就差了不少。沈出身边地,混迹行伍,当过北漂,依靠自学和不懈努力得以立身。而张则出身书香,家境优渥,未尝经历风雨。不同的背景被沈用情书和执着抹平,最终得到一个“允”字。他们终生以信相通,但他们爱的或许只是写信和读信这件事,而不是信那边的人。

沈从文的一生饱尝人生的大喜大悲。但他的“三三”始终处于被动位置,跟不上他思想前进的步伐。张兆和直到丈夫去世,才发现自己从来都不了解他。所以流传后世的只有婚前沈从文单方执着的爱情,婚后沈从文艰难孤独的跋涉。

《傲慢与偏见》中的班纳特姐们,有一心想嫁入豪门的莉迪亚,最终只得和一个豪赌浮夸的下级军官私奔,而伊丽莎白则提前把自己也打造成了豪门,才会遇到门当户对的伴侣。经典的魅力就在于,它传递出来的价值是可以经受时间和空间考验的。不管在200年前的英国,还是当下的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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