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七班作文(我的班级作文七年级)

七年级七班作文(我的班级作文七年级)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11-24 09:04:08
七年级七班作文(我的班级作文七年级)

七年级七班作文【一】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第二天,凡卡刚睡醒,就听见老板在房间里骂骂咧咧的。原来,老板发现自己的墨水和钢笔被动过了,就在那里大吵大闹,说是要把那个小偷揪出来,抽一顿。早饭刚吃好,老板就把所有人叫到他的房间里去,准备一个一个盘问。老板先说明了找他们的理由,然后一个一个问昨晚都干了些什么,有谁作证。伙计们一个个都有理由,而且都有人作证。伙计们都走了,只有凡卡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一句话都没说。

老板看伙计们都走了,只剩下学徒凡卡,就问:“凡卡,是你干的吗?”“不……不是我。”“那你为什么那么结巴?”“我……我……”凡卡有些急了。“算了,你昨天晚上干什么?”“睡觉。”“我做礼拜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凡卡一下子紧张起来,两腿发抖,一个字也说水出来。老板怒气冲天,说:“还不是你,你给我去!”老板说着,就拎起凡卡的衣领,一把把凡卡扔到了院子里,拿皮带狠狠地揍了凡卡一顿,并且不让凡卡吃饭、睡觉。晚上,老板强制凡卡不睡觉,凡卡身边都是蚂蚁,凡卡只有不睡觉才能不让蚂蚁爬到身上来,因为这么小的虫子,踩也踩不,只有一个个捏才弄得。

凡卡没有办法,只好一个晚上不睡觉,如果蚂蚁爬到身上来就完了,那是很痒的。三天以后,这件事总算过去了。凡卡又继续忙他的活,随着一天天过去,凡卡渐渐忘了爷爷,忘了他给爷爷写过信。就这样,他在鞋店过完了他的那个童年。凡卡不曾知道,他爷爷其实得了不治之症,为了不让凡卡伤心,只好把凡卡送过来,而且在把凡卡送过来的一天半后,爷爷就离开了人世。凡卡寄出的信也因为没写准确地址被销毁了,正是这样,凡卡才忘记了他有一个爷爷。

七年级七班作文【二】

大家好,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法国的著名作家法布尔写的,是世界著名经典文学。法布尔用一生观察昆虫写的一本书此乃奇迹中的奇迹呀!这本书里写了很多昆虫比如螳螂、蝗虫、萤火虫、甲虫、金步甲、斑纹蜂、大孔雀蝶、蟹蛛、萤火虫、…………等等。写了很多很多昆虫。我最喜欢而且特别感兴趣的是萤火虫、金步甲、蟹蛛。

萤火虫我们认为只是很好玩,其实在它发光部位有一根刺,只要戳进一个昆虫的身体里,不到一会儿那个虫子就会,它就可以饱尝一顿。

金步甲是一种可怕的昆虫,不管是什么昆虫只要有伤疤,它就会把它吃了,即使是同类,也不放过,如果哪只昆虫完好无缺,它反而不吹。

蟹蛛非常有趣,它和螃蟹一样横着走路,它不会织网,就直接扑捉猎物。

这本书好看吧!你们一定要看哦!

七年级七班作文【三】

夜深人静,我的目光聚集于书架,指尖从本本书的书脊上滑过,最终定格于《古典幽梦》。取下,翻开,嗅着那淡淡的墨香,阅着那清新的文字,我渐渐沉醉。

作者因朋友的疏忽而独自于空寂陌生的海边,入了迷途。不得不坐于基石等待天明。盈耳的涛声清洗了作者心中都市的噪声杂响。作者琢磨出了涛声单调乏味,但那是不经雕琢的自然声音。感慨之余又多了一份无奈与忧愁。今日的文明不断破坏着大海,也许涛声会消失,自然界的每一种声音都面临着同样的危机。作者就那样坐着,听着天外之音。

依稀记得,两年前的我也坐在海边,聆听大海的呼吸。那低缓而沉重的涛声安抚着我躁动的心,为它沁入了丝丝凉意。仅仅那一次而已。

同时,我多了一份沉思。我虽无法完全理解作者心中的愁苦,但也略懂一二。在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自然界种种生动、朴实的声音正一点一点地消逝,自然气息也一点一点地淡化,而纠扰的噪声此起彼伏。多数人对此浑然不觉,被浮华蒙蔽了双眼。

有得必有失。科技的飞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与享受,却少了一份来自于自然的真实。山珍海味吃多了,谁的味觉不会麻木?五光十色看多了,谁的视觉不会疲劳?唯有回归自然,才能使我们身心得以放松。但是,现在的我们,会想到这点么?多数人只愿窝在家里,面对电视、电脑,着迷于花艳俏丽的电视剧或是紧张刺激的游戏,为一位位明星或是一本本小说而疯狂。我也相差无几。

也许我该悲哀,因为我失去了真实;也许我该庆幸,至少自己还保持着一份清醒。我渐渐有些迷茫,生在这个时代,是受眷顾还是遇不幸?无从知晓。无论如何,我已难以回归自然,享受那份真实了。

合上书,我无奈叹息,淡淡的墨香依旧缭绕于全身。

七年级七班作文【四】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七年级七班作文【五】

我最喜爱的季节是秋天。秋天不像春天那样温暖,秋天不像夏天那样炎热,秋天不像冬天那样寒冷。秋天是最舒适的,让人心旷神怡。

秋之雨是美的。秋天的雨不似春雨那么细密,不似暴雨那么豪放。淅淅沥沥个不停。滴在手上,冰凉冰凉,不会感觉很冷,只是感到一种透心的凉爽。哗啦啦,哗啦啦,是谁在说话?哦,是秋,是秋在诉说着秋之美,让人们了解秋天,热爱秋天。

秋天的田野是美的。稻子黄了,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高粱开心极了,笑得涨红了脸,笑弯了腰;玉米也熟了。看到这个大丰收,农民伯伯笑了,声音朴素而雄厚。

秋天的果园是美的。苹果羞涩得脸都红了;石榴咧开了嘴,仿佛在说:秋天到了,我要贡献自己了。柿子红透了,薄薄的一层皮内,就是美味至极的果肉,咬上一口,就会溢出甜津津的果汁,让人回味无穷。此时,柿子正挂在枝头,好像一盏盏红灯笼,要为赶夜路的人们照亮!

秋天的大雁南飞是美的。大雁排好队,向南飞去过冬。有的排成数百米长的长队,有的排成一个巨大的椭圆形,有的排成“人”字形,仿佛它们也会写字。一批一批,浩浩荡荡地从我们头顶飞过。远远望去,灰色一片,好像一只大鸟,又像花环。在秋天,遥望天空,也会发现惊奇之处。

秋天的菊花是美的。菊花虽然颜色、种类少,但也不失秋之花王的风范。黄色的,白色的,粉中带白的,粉中带红的,自然是极美的。最美的还是粉中带白的,菊花淡淡的粉色,中间带着一星二点的白色,甚是高雅。黄色的菊花颜色很嫩,但不及粉中带白的美。

秋天不但有美丽的菊花还有枫叶呢。

秋天的枫叶是美的。火红火红的叶子,仿佛要燃烧起来。摘下一片,做书签也是美的。

秋天,美的不至虚拟,看着这秋天的美景,好似一幅画卷。这不就是秋天写的童话吗?哦,这就是秋天的童话。

七年级七班作文【六】

战胜自己就是最大的胜利;真正地认识自己,已经向成功迈进了一半,战胜自我就等于战胜了对手……这些话不无道理。

文中说到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牧师的儿子要他讲故事。牧师拿了一张地图,撕成小片,要儿子把地图拼好。不到十分钟,儿子就把地图拼好了,牧师惊讶万分,强尼居然这么快就拼好了,每一张纸片都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整张地图又恢复了原状。牧师问儿子为什么这么快就拼好,强尼说:“很简单呀!这张地图的背面有一个人脸的图形,我先把一张纸放在下面,把人脸的图形放在上面拼起来,再放一张纸在拼好的图上面,然后翻过来就可以了。我想,如果人脸拼得对,地图也该对了。”牧师忍不住笑了起来,说:“假使一个人是对的,他的世界也是对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到了:如果你不满意自己的环境,想力求改变,则首先应该战胜自己。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东升的太阳”,它把一切冷冰化为乌有。假如你有这样的心态,你四周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一句话,战胜自己,就是敢于奋斗、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敢于胜利的胆识和魄力,永不放弃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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