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我喜欢的台灯作文五年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我喜欢的台灯作文五年级)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5-18 11:49:33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我喜欢的台灯作文五年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一】

我喜欢的体育活动有跳舞绳、踢足球、跑步,打羽毛球,但我最喜欢的是打羽毛球。

我四岁的时候还不会打羽毛球,我拿着羽毛球东打西打,一会儿打到了车上,一会儿又打到了人。有时候我没拿好羽毛球拍,我往前拍一下,羽毛球拍就飞出去了,差一点打在爸爸身上。

六岁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打羽毛球。我发一个球出去,爸爸把羽毛球打了回来,我努力地去接球,由于我个子小、臂力弱,接球不准,有时候能接住,有时候却不能。尽管这样,但是我并不灰心,努力让自己保持平衡,尽量接球。经过多次练心以后,我也能和爸爸打个十来个回合了。有时候,我发过去的球爸爸还不一定能接着呢。看见爸爸也有接不住球,败在我的手下,我可有成就感了,高兴极了。

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太忙,没有太多时间陪我玩羽毛球,我真想找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一起玩。这样不仅可以相互学习,提高打羽毛球的水平,而且还可以锻炼身体。

打羽毛球是我让我最愉快的!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二】

在结束了有趣的暑假,回到学校时,老师上的第一堂课程,不是语文课,不是数学课,也不是社会课,而是“说话课”。听了老师的解说,我们才明白,这堂课所要学习的是-说话的技巧,老师要我们上台去报告暑假中最难忘的事,利用五分钟的时间,诉说自己在暑假时的心情。刚开始,大家对这堂课十分的排斥,而我也不例外,但渐渐的,“说话课”却成为我最难忘的一堂课。

每一位同学对于这堂课都抱着紧张的心情,就好像那热锅上的蚂蚁,害怕得不得了,有人上台后支支吾吾,什么都说不出口,有人不知所措,而焦急的不停落泪,还有人说话像连珠炮,又快又急,没有人了解他说的话。看到这情形,更令我害怕得直发抖,终于,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的脑筋一片空白,在台下所想的台词全都忘记,手脚都不停的发抖。我缓缓的走上台,看见了台下朋友们对我鼓励的眼神,我告诉自己要加油,便不急不徐的将台词都说出口,虽然手脚依旧发抖,但听到台下的哄堂大笑,我知道我成功了。

结束了我的报告,我心中的大石头也放了下来,抱着如释重负的心情回到座位,并且回想自己的表现,原来,上台报告是这么简单的事,我真为自己感到骄傲。轮到别人报告时,我仔细的聆听每一个小细节,沉醉于这些报告中,和他们一起玩耍,一起笑,并将每一个好句子都印着脑海里,把每一个小故事都记在心里。听完大家的报告,我彷佛绕了地球一圈,跟随着大家的脚步,一起享受出游的乐趣。

这堂“说话课”不但让我感染到朋友出游的开心,更让我到,任何困难只要能踏出第一步,一切都变得简单。从开始对这堂课的厌恶到融入这堂课的喜悦,我学了很多,这堂课是我最难忘的一堂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三】

在我六年小学生涯中,上的课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在这些中有令我感到高兴的、轻松的、还有让人感到难忘的、枯燥的、也有使人感到讨厌的,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节作文课――“烧不坏的手帕”。

记得那节课的时候林珍老师带来了两个盘子、一瓶医用酒精、两条手帕、一个打火机和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做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烧不坏的手帕’。”手帕怎么可能烧不坏呢?我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实验开始了,同学们都一拥而上,只见林老师先将手帕放到水里浸湿,再拧干,对折后放入盘子里。接着,再倒入酒精。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霎时,火苗一下子窜了起来,火越烧越旺,过了几十秒钟后,林老师盖上另一个盘子把火熄灭了,而那块被火烧过的手帕尽然完好无损。

老师问大家这时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手帕沾了水。林老师便笑着对大家说:“那我们就再来一次吧!”说着,林老师拿出一条干手帕,按照同样的办法将它点燃,可手帕依旧完好无损,我们都看呆了。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林老师说,“酒精在燃烧的时候,火焰上部的温度很高,而底部的温度却很低。另外,实验用的是浓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酒精容挥发,而燃烧是在盘子的表面进行的,手帕是浸泡在百分之二十五的水中的,一直处于水的保护下,所以烧不怀。

听了林老师的话,我们顿时恍然大悟: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有时候,我们往往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我们应当透过现象去看清它的本质。这节课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道理,真是令人难忘。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四】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五】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我有许多喜欢的运动,如:打羽毛球、跳绳、游泳……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打羽毛球,因为它不仅能强身健体,还能打发空闲的时间。记得,有一次我和哥哥打羽毛球,我一开始就把球抢了过来,我想一招制敌,结果连网都没打过去,把哥哥笑了。第二次开始,哥哥一个“黄金爆头”就把我打的和"猪”没两样。看来我只能使出必了“皮赖脸”。

呵呵,我一个轻击打了过去。没想到哥哥也使用的必一个“空翻360度,侧翻720度,倒翻1080度”。哇,我哥就是我哥,竟然创造奇迹。别急,我的必还没用呢。哥哥把球打了过来,必:反弹。呵呵,哥哥被打成了“单眼熊猫”。哎呀,不好我打到国宝啦,嘻嘻。哥哥,听到了,气的满脸通红。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运动。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六】

如果能做自己喜欢的事,那是自由,如果喜欢自己做的事,那是幸福。

这句话,是这几句学完英文课程后,系统自动推送的一句鼓励语的中文大意。

道理都很浅显,字每个都认识,似乎每个人都应该懂得。

然后,恰好有一个机会,和朋友一起聊天谈到了金钱。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的确是万万不能的。尤其是现在这个社会,大家对于钱的观念更是强烈,毕竟不管你愿不愿意,你还是每天能接收到各种来自不同层面的关于金钱利益的新闻,攀比,羡慕,嫉妒之心,就算不滋生,但难免还是会在心头悄悄掠过。

朋友问我,既然你知道钱的重要性,为什么还整天只知道看些理论书,那些学术类的文字,能带给你饭吗?或者换句话说,能带给你的也是少之又少的收益,为什么你不去学学其他人,那些方式方法。

不是没有想法,不是没有考虑过,也不全是关乎一个人的性格原因,但是我们做一件事快不快乐,开不开心,真的只有自己才知道。

或者换句话说,这也是有点儿矫情吧,就像之前有一个人很不客气地说,说的轻松,谈什么喜欢快乐开心,不就是没有被逼到那份上吗?

一个人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或者能够用自己喜欢的事得到可以赖以生存的收入,的确是幸福的,同时一个人可以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变成自己喜欢的事,也是一个很强大的人。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七】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盏台灯【八】

我喜欢的人很多: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妈妈。

熟悉妈妈的人都知道妈妈特别爱干净、勤劳。奶奶不在昆山的日子总是妈妈每一个起床为我们精心准备早餐;晚上也总是妈妈最晚睡,总是先检查完我的作业后她才开始洗碗、拖地和洗衣服。每到周末除了这些以外还会把楼梯从三楼打扫到一楼,住我们这幢的人家都知道是我妈妈义务扫楼梯。

妈妈不仅勤劳对自己的工作也很认真。连爸爸接到妈妈公司货运的生意也是沾了妈妈的光,听爸爸回来说到妈妈公司的副总告诉他:公司有个美国的客户一过来就在他们副总面前夸妈妈工作如何认真负责。

妈妈对我的学习要求也很严格。每天的作业一定会给我认真检查,发现错误让我及时改正,即使题目有时她也不确定答案总是会让我查电脑找出正确答案。英语老师还问我:“陶骏杰,为什么你的英语作业从没有错的?”我说:“妈妈都帮我检查过了。”

我爱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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