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的作文怎么写(王这个字是怎么来的400字作文)

王的作文怎么写(王这个字是怎么来的400字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10-16 20:06:33
王的作文怎么写(王这个字是怎么来的400字作文)

王的作文怎么写【一】

类型片首先要做到类型满足,《马戏之王》的类型是传记+歌舞。

先说歌舞,首先要好听好看。还是奖项来说话,主题曲《This is me》已经拿下第75届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并提名第90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

这部电影讲的就是马戏团的故事,除了动听的音乐,当然还有精美的服化道和一场场精心设计的表演,可以说是从头到尾美仑美奂了。

歌舞片中很多台词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唱出来的,所以歌舞必须融入叙事推进叙事,而不是脱离叙事的尬唱尬跳。另外,歌舞片也必须利用不间断的歌舞进行转场,让电影更流畅。

电影中有两场戏,一场是P·T·巴纳姆(休·杰克曼)劝说菲利普·卡里(扎克·埃夫隆)入伙并讨价还价的.戏,一场是支线故事中菲利普·卡里突破现实阻力勇敢和女杂技演员相爱的戏,这两场戏,歌好听,舞好看,故事精彩,推进流畅,算是把歌舞叙事做了教科书般的演绎。

王的作文怎么写【二】

我们班有一个无敌大胃王,他是谁呢?哈哈,我才不告诉你呢!看了我的作文你就知道了。

半年一度的美食节开始啦!大家不约而同地东看看,西瞧瞧,琳琅满目的美食让大家难以抉择。“哎呀!”我好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对不起。”他道了个歉。哦!原来是人送外号“烤红薯”出来溜达了。他那又大又肥的肚子时不时一颠一颠的。“哼!平时体育课可没见他跑得那么快。”我朝他挤了一个白眼。细一看,他正拿着盒子,到处取食物呢。他把“抢来”的食物视若珍宝,谁要都不给呢!等拿完了美食,他就立马回到座位。顾不了这么多了,他立刻张开大嘴,左手一个鸡腿,右手一根香肠,桌上还放着一杯饮料,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好像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似的。不一会儿,盒子里的食物吃光了,他又跑到别人那里去抢,抢不到就露出楚楚可怜的表情,不给也得给呀!终于吃饱了,他摸了摸那圆滚滚的肚子,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

“美食来喽!”小吴同学拎来了两块比萨,两包糖果,原本吃饱了的“烤红薯”,抵不住香味的诱惑,直勾勾地盯着其中最大的一块,终于按捺不住了,起身抓起就吃,全班都被他逗笑了。

这就是我们班的无敌大胃王,真不知道他怎么这么能吃,佩服啊!

王的作文怎么写【三】

他有无底胃,只要是食物,他都照单全收。永远吃不饱的他,永远在觅食。他栖息在我家,这传说中的“史前巨饿”,就是我的亲哥哥。

看到美味又可口的食物时,他总是冲第一的那号人物,为了美食拼命是他的本能,尤其是“垃圾食物”的出现,象是盐酥鸡或是炸鸡汉堡,他整个人都充满了气,在抢夺的`过程中,你会感受到类似地震一样的巨大碰撞,还好他吃东西的声音不大,闷声不响的吞噬食物而已。

当然,被称为史前巨“饿”不是浪得虚名的,面对他的饥饿,我的爸爸妈妈得非常努力赚钱,不然伙食费都付不出来,全家人只好去喝西北风,巨饿也会变成饥民,那就罪过了。

一但巨“饿”开张时,千军万马挡不住他的气势,尤其是速度迅雷不及掩耳,你才伸出筷子,眼前的一盘菜肴早已清洁溜溜,什么也不剩了。

因为他属于肉食性动物,所以,一向不吃菜,虽然有时候会吃一点,不过机率极为的小,使家人们都非常担心他的健康。

家里有巨“饿”最大的好处,就是“零厨余”,根本不会有馊水桶的出现,虽然幸福轻松,但是,我们就必须忍受着抢不到食物的生活了。

王的作文怎么写【四】

我们还从类型满足角度来谈,必须承认,作为一部真实人物传记片,《马戏之王》的故事很简单。

通过电影,让我们了解P·T·巴纳姆这个人物的成长/发迹过程,这一点基本做到了。至于人物的复杂性,以及类型片中最讲究的困境设置/人物成长,也都有,但基本都是蜻蜓点水式的。

这种简单,当然是跟其他更优秀的传记片比较得来的。如果我们只探讨这部电影本身,这其实是高度符合影片主题的。

但凡是有关某种艺术形式的电影,都要涉及到一个主题,这种艺术形式的高雅与低俗。《马戏之王》讲的是马戏,在19世纪的美国纽约,上流社会当然是嗤之以鼻看不上,评论人在报纸上评头论足反三俗,剧场周边的普通市民也因为聚集了一帮“怪胎”而整天聚众抗议反三俗,甚至P·T·巴纳姆也一度在追求高雅艺术/努力往上流社会爬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

电影的主题之一,同时也是P·T·巴纳姆坚持一生的艺术观,就是“能给人带来快乐的艺术才是高尚的的艺术”。

我们套用到电影中,《马戏之王》少了故事层面上跌宕起伏的剧情,但依然能保证能给大多数观众带来快乐,能给人带来快乐的电影就是好电影。

好莱坞电影最常见的回归家庭/突破阶级种族偏见等高度主旋律主题,当然也是电影必不可少的。

P·T·巴纳姆是生活在19世纪美国纽约的人物,那还是英国女王是维多利亚/美国总统是林肯的时代,他的马戏团经过了146年的漫长岁月,变成了“玲玲兄弟与巴纳姆卡里马戏团”,并且也已经与2017年5月21日在纽约长岛进行了最后的谢幕演出,走入了历史。

P·T·巴纳姆本人如果这个人物曾经或者以后还会跟当下的我们发生什么关系的话,就是他的马戏团所在地了。P·T·巴纳姆于1874年租下纽约麦迪逊大街和26街交口处的一座旧火车站,作为马戏团的表演场馆。这里后来成了全世界最著名的体育/娱乐圣殿,那就是NBA纽约尼克斯队的主场,麦迪逊广场花园球场。

王的作文怎么写【五】

在我们班,有一个非常贪吃的“大胃王”。

他,高大的身材,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鼻梁,令人无意间感受到一股严肃的气氛。他虽然不胖,但却特别会吃!为什么叫他“大胃王”呢?当然是有原因的,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我们中午吃饭排队来到食堂在餐桌旁等候,只见他的眼睛斜射点正处在他的餐盘上,并时不时去观察一下别人的餐盘。如果看见他的菜比别人少,他就会皱紧眉头,独自嘀咕着说:“这次的饭菜怎么这么少?还不够我塞牙缝儿呢!”如果看见他的饭菜比别人多,他便会暗自窃喜一会儿。老师刚宣布可以就坐吃饭,他就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他的座位,然后观察别人的菜,眼睛也对着别人的菜发光。于是,他便会向别人要他爱吃而人家不爱吃的一些菜。渐渐的,他的餐盘里就堆起了一座小山。

我吃饱了之后,就坐在座位上观察他。呵!他正在“吸溜、吸溜”地喝着汤,大口大口地吃着饭,真像一只三天没吃饭的饿狼。见有一个同学去倒剩菜时,他就会急速转过头要一些他爱吃的:“带鱼你不要吃吗?给我吧,不要浪费!”说着,马上抓走带鱼。

“烤鸡腿给我吧,这样太浪费了吧!”立马抓起烤鸡腿,马上就吃。

这招是挺不错,每次没有人再去倒剩菜了。他吃完饭菜,不用倒,餐盘干干净净,连一点汤都没有。哪怕有,他也会在倒菜之前仔仔细细地去舔光!

看来“大胃王”这个称号真是太适合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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