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考试作文分数比例(事业编制综合素质作文多少分)

事业编考试作文分数比例(事业编制综合素质作文多少分)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7-22 12:47:18
事业编考试作文分数比例(事业编制综合素质作文多少分)

事业编考试作文分数比例【一】

学生的任务是什么?从小,老师与家长就灌输着:“学生的任务是学习,学习是为了自己,为了国家的富强。”

那么考试是为了什么?老师又说:“考试是为了检测你近一段时间的学习状况。”

家长呢?他们以考试成绩好为荣,丝毫不管孩子疲惫的双眼以及头上几根刺眼的白发;以考试成绩不好为耻,大声谩骂甚至侮辱孩子,丝毫不管孩子那自卑的神情。在不知不觉间,分数,成了学生们的一切。

在一座学校中,你可以轻松看出学生分为了泾渭分明的两派:以‘优等生’组成的派别,他们趾高气扬,眼高于顶,目空一切,以一种高人一等的姿态看着其他的人。毕竟,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太少太少;以‘差生’组成的.派别,他们不受人重视,自卑,认为自己一无是处,面对老师的漠视,‘优等生’的嘲笑,他们不敢言语,自甘堕落,上课睡觉,扰乱课堂纪律,于是他们更是被视为蛀虫,害虫,被排挤,被孤立。

为什么‘优等生’有这样的特权?因为他们分数高,被家长老师所喜爱,在老师眼中,他们是获取业绩的最好机器;在家长眼中,他们是与他人攀比的最好筹码。他们自己呢?也已成为这样的机器或筹码而沾沾自喜,不得不说这真是一种悲哀。

幻想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大的本领,有他的存在,人类有了无限的可能;人们幻想月亮,于是,阿姆斯特朗登上了月球;人们幻想宇宙,于是,有了太空站的发射。如今,中国学生早已因忙于学习而失去了幻想的权利,被关在一个名为现实的囚笼里,走不了,逃不脱,令人惋惜。

分数重要吗?它并不重要,分数再高,它也只是一个冷冰冰的数字而已,他无法代表什么,然而,中国家长视它如珍宝,将它当作炫耀的资本,仿佛分数才是自己的孩子,而学生们,只是一个赚取分数的机器罢了。

不知何时“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成了一个笑话,一个借口,一个包裹着真实的华丽的外表。学习的目的是分数,获取分数的途径是考试,考试的前提是学习。这便是那华丽外表下的真实。

事业编考试作文分数比例【二】

这些年,广播电视节目发展的异常迅速,各种电视节目可谓五花八门,电视节目娱乐化倾向尤其明显,其实仔细想想娱乐本身并没有错,而娱乐一旦和低俗挂上钩就成了问题了。本来娱乐节目是用来娱乐观众、取悦观众的,让人们的休闲时光尽量丰富多彩,能够让观众在欣赏节目过程中身心放松开怀一笑,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娱乐节目竟然走向了低俗化,走向了庸俗化。

不过,低俗化的娱乐节目,表面上看是在迎合观众,但从某种层面上也是在侮辱观众,我们的观众真的有那么低俗吗?

行政命令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

有关部门应该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生活压力普遍增加,工作节奏明显加快的今天,人们为了缓解生活压力和高节奏带来的紧张感,有着极强的娱乐需求。娱乐节目备受观众青睐是时代的潮流。然后,对娱乐节目有了一个宽容的态度之后,更重要的是发挥好自己的文化职能,引导和教育国民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每当我们要求有关部门要做一些事情的时候,相关部门常常会采取强行的行政手段,反而把一些问题给复杂化了。

限制娱乐有时是“帮倒忙”

在商业化的今天,电视台实质上更是一个出售文娱产品的公司,娱乐节目仅是其生产的一种商品而已。而作为商品的娱乐节目其播放数量的多少,主要依赖于市场来调节,政府最多发挥一点宏观调控的作用就可以了。若是政府部门在市场需求没有减小的情况之下,通过行政手段消减娱乐节目的`供应,反而会让内在的供求严重失衡,进而便会破坏文娱产品正常流通的经济秩序。这样一来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会造成更多的问题,而政府的行为也会成为一种帮倒忙的行为。

“限娱令”限制了观众的选择权利限娱令“剥夺了”观众的娱乐自由

作为消费者,观众是一个具有选择自由的群体,他们完全可以选择不看怎样的节目、看怎样的节目,甚至他们还可以借助其它的娱乐方式达到自己的需求;何况广电总局并未取缔娱乐节目的播放,观众依然可以观看到娱乐节目,那样娱乐节目存在的消极作用也可能依然存在。从消费者即观众具有选择自由的角度来看,广电总局的做法能限制电视台对娱乐节目的播放,却不能改变消费者选择的方向。广电总局要通过对娱乐节目的限制达到净化文化环境的目的,几乎不可能实现,也没有实现的理由。

“限娱令”是替代观众的一手操办

实际老百姓需要看什么节目,不能只靠广电总局一手操办。广播传媒是属于公众的文化娱乐载体,是为十几亿老百姓服务的文化工具,岂能让广电总局“暗箱”操作。连娱乐节目的现场热闹到什么程度,现场上的嘉宾笑到什么程度,在笑的时候需要露出几颗牙齿,都要做出硬性的强制性规定,这不成了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节目了。电视上的娱乐节目,虽然属于广电总局管理的范畴,但是这些电视娱乐节目,不是专门给广电总局“定做的”,它们需要面对的是十几亿电视观众。

观众的需要应该得到尊重和满足

“限娱令”看上去是限制电视台,其实限制的是观众的选择权。每个观众的欣赏口味不一样,我本人喜欢看新闻类节目,不太喜欢看娱乐节目,但我并不反对别人喜欢看,这是他们的正当权利。电视节目说到底是为观众服务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观众提供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这是电视台的责任,也是真正的“立台之本”。没有什么比观众的正当需求更重要,更值得尊重和满足,当有关部门对电视台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时,不要忘了广大电视观众的权利,不能以一己之好恶代替广大观众之好恶。

限制数量不如提高质量娱乐罪不至:我们需要释放

限娱令下,现有的娱乐节目可以更换名字、形式转移到其余的时间段继续娱乐。我们不能缺少娱乐,当然我们也不想让娱乐化过度。但是“度”在哪里?应该是受众的集体感受和诉求,而不是广电总局的一家之言。而我们更不想看到的是,碾压在娱乐之上的道德,注定是缺少了灵性和活力的道德。我们生活在一个如此粗粝的时代,我们为房子奔波,我们为工作奔走,我们打开电视在那不大的屏幕上寻求自身娱乐的最大化。但是有一天你回到家,打开电视发现道德建设节目映入眼帘,你作何感想?

限制娱乐节目,不如鼓励多出精品

电视娱乐节目的问题不是多与少的问题,播放时段也不应该成为问题,说到底应该是一个质量、品位和导向的问题,真正优秀、观众喜闻乐见的电视娱乐节目和艺人,可以说多多益善,可以给大家提供更多选择的空间,让生活更丰富多彩。“限娱”理应在净化上做文章,下功夫,而不是限制娱乐节目的出品和公众的欣赏。预期限制娱乐的发展,不如多一些措施鼓励出新意、出精品,做大做强娱乐文化品牌,让人民群众的选择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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