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盗墓笔记赏析论文1000字)

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盗墓笔记赏析论文1000字)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9-24 19:50:37
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盗墓笔记赏析论文1000字)

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一】

本书的主角是汤姆·索亚,一个淘气的男孩子。他天真活泼,富于幻想和冒险,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

故事背景: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密西西比州一个平凡的小镇上。这里代表着作者从小生长的地方,书中很多人物都是根据他认识的人改写而成的。

故事情节:

汤姆大约十二岁,是个调皮又可笑的男生。他总是捣乱,让疼爱他的波丽姨妈操碎了心。他不是个好学生,经常逃学,却有过人的聪明才智:他用妙计让朋友心甘情愿替他刷篱笆;还送给他许多“宝物”;他又从朋友手中换取到“荣誉卡”,得到教堂的《圣经》。

汤姆最好的朋友是乔伊和哈克。有一次,他们三人到杰克逊岛上露营、探险,镇上的人以为他们已经淹了。没想到他们出现在自己的丧礼上,着实让大家又惊又喜。

有天夜里,汤姆想治好身上的瘊子,就带了只猫到墓地里去,恰巧看见恶棍乔年轻的罗宾森医生。犯罪之后,乔又诬陷酒鬼波特了医生,幸好汤姆出庭作证,才没让波特被推上绞架。但是,乔逃走了,汤姆整日不得安宁。

一次,汤姆和哈克正在寻找“宝藏”,走进一间“鬼屋”。他们发现乔和同伙准备把偷来的一万两千美元藏在某处。他俩决定跟踪盗贼,拿到这笔钱。

后来,贝基·撒切尔举办野餐活动,还设立了洞穴探险游戏。孩子们回家时,没有注意到贝基和汤姆迷了路,困在了山洞里。而且,汤姆发现乔躲在山洞中!

几天后,汤姆终于带领贝基走出了山洞。镇上的人们已经把洞口封锁起来,根本不知道这样就了乔。汤姆和哈克从另一个洞口进入,找到了乔的宝藏,发了财。

结局:

他俩运了一万两千美元到镇上,告诉大家他们已经发财了。哈克将和富有的寡妇道格拉斯同住,而汤姆成了英雄。

主题:

马克·吐温写道,写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大人回忆起当年还是小孩子时的感觉。同时,小说也对美国刻板陈腐的学校教育进行了批判。

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二】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的确,一些少年的'确很顽皮,爱打闹,爱说笑,常常做出一些让大人颇为头疼的事,但他们却自得其乐。毕竟,这是孩子的特性,也是童年中必不可少的一段经历。孩子童年时的天真烂漫,脸上那纯真无邪的笑,都是那个时代独有的特征,这些成人都是没有的。要想找到,也只有回味童年时的美好回忆。长大后,不时想想自己儿时做的那一些傻事,想想现在认为是多么莫名其妙的事,嘴角都会不禁微微上扬。我问大家,谁而是没做过一件两件的傻事,仔细想想,恐怕没人能做这个保票,所以,我们更要好好珍惜童年,即使童年已经逝去,也不会可惜,毕竟,自己曾经有过这段美好回忆。

人总会慢慢长大,在身体慢慢成长的同时,心灵也同样在成长,亦不会再做那些傻事,但童年也就在你成长的同时在你身边匆匆溜走。你不必难过,因为童年总是要过去,你也不能总是把自己留在童年,你抓不住他,但你可以将回忆藏在心中,这是回忆就如一瓶红酒,时间越久,也就越具价值。

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后,我想了很多,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可以让我们在中学生活中懂得更多,了解更多。

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三】

《汤姆索亚历险记》主要讲了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经常搞恶作剧,让他的监护人波莉姨妈无可奈何,而他总能躲避惩罚,镇上的“坏孩子”哈克贝利·费恩和汤姆是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幕凶案,他们立誓决不泄密……

童年就像一条条小鱼,在我记忆的小河里游来游去。童年的时光更是让我们流连忘返。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村庄,他想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包莉姨妈眼里,也许他只是个顽童,调皮捣蛋,诡计多端,可自己却十分宠爱他。但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大英雄。

一天晚上,他和哈克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案,为了主持正义,勇敢的汤姆站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受害者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乔、汤姆、哈克,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人们都以为他们已经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决定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最后,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富翁。

他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小说后,我很羡慕汤姆。他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最终有一天,我们可以像小鸟一样自由地在天空中翱翔,并且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天地。

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我很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都有好奇心和想像力,而且敢大胆尝试。他机智勇敢,向往自由,憧憬未来,这不能不让人赞叹。从他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正直、乐观、机智、勇敢。

我觉得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间隔得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童年时间十分宝贵。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四】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小说以汤姆索亚的传奇为线索,颂扬了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们天真纯朴的心灵,鞭鞑了印第安人之流的贪婪和凶残。

这部小说讲的是镇上有一个淘气的孩子,叫汤姆索亚,他的梦想是做一个海盗,当他在墓地里亲眼看到医生鲁滨逊被恶棍英琼。乔害,却又在法庭上诬陷老酒鬼莫夫。波特时,他正义地站了出来。当教授质问谁撕坏了他的解剖学书里的彩色插页--人体图时,他毫不犹豫地替好朋友北奇"挨了刑"……最终,英琼。乔了,他和小伙伴哈克得到了宝藏。

当我读到波莉姨妈看见糖缸被打破,便立即打了汤姆,却连开口问都没有问,大巴掌就上去了的时候,我觉得波莉姨妈太信任"模范孩子"--席德了。在她眼里面,汤姆只是一个淘气、贪玩、不爱读书、只会闯祸的孩子,而她没有看到汤姆正义的一面。而当我又读到汤姆用一些好玩的东西,从同学那凑够了纸条,去向华尔特先生换一本《圣经》后,被提问的尴尬时,读书笔记.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儿。这个汤姆,明明知道不会背,却耍小计谋凑纸条上台领奖,怎么样?出洋相了吧!而又当我读到他们在杰克逊岛上想回家,却又期待"他们的葬礼"时,我又想笑。这三个"大海盗",想家,就学汤姆呗,就学他偷偷回家看一眼,再回来呗!要不就放弃"他们的葬礼",世界上可没有完美的结局。但还好,他们顶住了!他们在葬礼的现场才出现在人们面前,真是鬼灵精怪的三个小鬼头。

马克。吐温说的好:"人的思想是了不起的,只要专注于某一项事业,就一定会做出使自己感到吃惊的成绩。"而"他的儿子"汤姆索亚做到了。汤姆索亚,好样的!

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五】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爹。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亦足矣。

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六】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记,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小哥张起灵,不善言辞,面无表情,吴邪因此喜欢叫他“闷油瓶”,他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和驱虫水一般神奇的液,每每吴邪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突然出现,帮助吴邪脱离困境,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

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

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

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分别为: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回到整本书的主角身上了。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刚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很是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吴邪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同冒险的伙伴,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了自己。

这就是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想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的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问他,即使是万箭穿身,无尽的痛苦穿身而过,他也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他不怒不哀,既不逃避也不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告诉所有他需要保护的人,没关系。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他能够默契的和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够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那么,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么?他们的情谊已经超出了朋友的关系,共同穿越生,共同欢笑,共同悲伤……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目的;那么,是亲人么?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出自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深陷困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七】

很久没动笔了,估计生疏了许多。

断断续续,花了将近两周的时间看完了盗墓笔记,一开始感觉的是惊险、刺激,超级有画面感的描述方式,让我久久沉浸于其中。再往后,越看越有一种淡淡的伤萦绕在情节中。

主人公吴邪是那种烂好人的性格,天性纯良,然而一次次的盗墓,一次次谜底的揭穿,个中情节的曲折和相关人物的决绝狠戾让他一直挣扎、痛苦,每一次他的决定都会带来亡,而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因为自己导致别人的亡。从来他都不是为自己而活,活在别人的世界,揭露别人的真相,他拼了命的帮小哥寻找身世,了解小哥的故事、家族,即使这些和自己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但他做得义无反顾,仿佛失忆的是自己,要找回的也是自己。

闷油瓶,对这个人物,估计每个人都会嗟吁不已,身怀绝技而又涉世未深,仿佛从天而降,从未体验过活着的乐趣,一生都只为自己身上肩负的使命。一次次的.失忆,一次次的找寻,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却最能勘破生。我想他应该唤起了很多人内心柔弱的地方,对这样一个人,不知道如何去描述,心疼、同情,亦或是其它。

我想,吴邪最后的那股子倔强,跟着他从南到北,踏雪山、进缝隙,应该是实在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了,打不赢、说不过,任何手段都无法改变他的心意,只能一路陪伴,到最后被弄晕,不甘的离去。

胖子,就像作者说的,或许是铁三角里活得最真实的,经历任何大风大浪,很多事情看得最透彻。这样的人,应该是最让人羡慕的,活得自由自在。如果没有他,吴邪和闷油瓶会少了很多乐趣,整天大眼瞪小眼,估计沟通都成问题了。他是一股润滑剂,有时候对吴邪的思维开导,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说他是吴邪的师傅我都不觉得过分。可惜,最后云彩的亡,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不过,凭着他的能力,相信不久就能从伤心难过的阴影中走出来了。

其他还有很多人,如潘子、三叔、文锦、阿宁等人,不过在我印象中都不是那么真切,人物的刻画相对还是模糊一些。不过就像很多小伙伴的点评一样,本书的摊子确实是铺得相当大,而且埋下的伏笔(也叫坑)简直多得填不完,如果不是当一本小说去消遣而是认真研究的话,相信书里面很多情节都值得推敲,有的可能过于牵强了。

不过纵观后面章节的描述,很明显三叔还有后续,且静心等待吧。

盗墓笔记梗概作文1000字【八】

十一在舅舅家偶然间见到妹妹的书橱中有一本书《盗墓笔记》,以前有所耳闻,翻了几页,发现与我想象的并不一样,不是一本纯记录性质的笔记,而是一部小说。

相比与普通的笔记,我对于它小说的本质更感兴趣,因为基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知识,单纯的笔记怕是看不懂的,小说就好,有了情节就有了看下去的动力。

全书就以“我”为记录人,几下了所听所见的一系列离奇、恐怖又充满悬疑的故事。围绕着四个古时的墓葬的盗挖而展开,呈现了另一种行业诸多不为人所知的秘密,当然是小说就有虚构。

有几个名词很有趣,倒斗就是指盗墓;土夫子就是盗墓人;粽子说的就是类似僵尸的'东西。

还有几样常见的道具,第一当然得是洛阳铲,用来确定地下墓穴的构造,现实生活中洛阳铲之于盗墓,乃至正式考古,地质勘探的效果都是非常之巨大。其效用不在超声波、红外线等现代化高科技的遥感技术之下;黑驴蹄子,用来对付粽子的;武器,防身之用,还有一系列的户外登山工具。

作为短期内狂热的意淫户外发烧友,看着这些算得上世界顶级的装备,不免暗咽口涎,其性能,其价值无一不流窜于膏肓之间。户外登山者之宝,可被这些土夫子就这么利用了,有些可惜,有些浪费。不过这些倒斗的人也的确降旗发挥的淋漓尽致,甚至奇效,好像这些玩意就是为他们而设计的。

四个古墓都绝非平常的墓穴,就连明十三陵、清东西陵都不能比拟的。设计之繁复,构造之精巧,不是当代的一般建筑师能企及的。人而却也都被这几个土夫子盗了,这就是小说,主人公不是那么容易的。

脉络主线暗含汪藏海一人,上网查了一下,是元末明初的一个建筑大师、风水大师,几座城池,就连紫禁城都是他设计建造的。就这么一个人贯穿与这四个墓藏里,其中还有两个是他所设计的。

墓中多藏有陷阱,暗箭,可这些似乎太过幼稚的东西没有出现在这盗墓笔记中。其替代品往往是一些离奇的生物,从尸鳖到蚰蜒,这有点像星河舰队的巨虫。还有就是叫不上名字的奇异生灵,再有就是比如山海经中才可一见的上古神兽。这些比其所谓的陷阱暗箭多了几分恐惧与震撼。

小说从始至终没有写到这几个墓葬的真实墓主人的身份,这本身就颇具悬疑,或许是对者的一种敬畏或是盗艺不精,未尝达到墓室的核心地带,再或就是小说的一种写作手法了。

历来盗墓者无不是为了墓藏中的金银财宝、玉石古董而去,这本说的主人公们也不例外,可奇怪的是书中并未描写什么带出来的东西怎么怎么值钱,或许对于一般的宝贝古董他们都不屑一顾,抑或是他们倒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不可现世。比如一只蛇眉铜鱼,不过拇指般大小,拍卖价高达一千万,可主人公口袋里就有两个,却不显得有什么兴奋。用他们的话说,真正能值钱的撑两千万,再多都是炒作,有行无市的。真正的宝贝都是无价之宝,就是真的没有价,卖不出价钱的。所谓唐宋之后无宝,也就是了。堂堂明清帝陵的陪葬尚不及汉前的诸侯,更不要说比什么上古神器了。之所以比不了是因为明清以后陪葬就仅有金银珠宝瓷器等东西,一来年代较近,二来金银之物本有市价,涨幅不会很高。比如战国青铜器其命运就不以此类了。可以说全中国2/3的财富还埋在地下,这毫不夸张。虽说小说写得能让人长生不老的玉俑,能让人心想事成的参天青铜树等等都令人难以接受,单从这方面和墓葬的构建上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事实——古人的博大智慧,现如今的不可能或许早在远古都是能够解决的。之所谓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元年的奇迹时代就是说在这1000年中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秦皇陵兵马俑,万里长城,埃及金字塔,空中花园等等等等。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古人的造诣不免自惭形秽,但那确实有时真的,真真切切的摆在眼前,不由得你不相信。就书中的这个汪藏海的心机甚至算计了千年之中无数的人,他的机关构造不知让多少后世人成为其陪葬。小说的学构成分滤去不看,书中提到两处尚未被成功盗挖的陵墓,骊山秦皇陵还有就是武则天和李治合葬的乾陵。想了想我影响中去过的清西陵中的雍正泰陵也未被盗过。转念一想可能这种无“宝”的皇陵应该不在那些土夫子的考虑范围之内吧。其实我也心存疑虑,怎见得秦皇陵真的就尚未被盗呢?但从理论上想想,如果被盗也就是一个人,两千年的历史中仅有一个人成功盗过,而且盗出的东西至今尚未面世。因为如果有第二个人再进过这个墓穴,肯定会发现盗挖的痕迹,不用说着就肯定大白于天下了。而那个唯一的盗墓者隐两千年而不露一丝痕迹也未免太冤了些。所以我宁愿相信秦皇陵从未被盗挖过。想想也对,历史的传说,现代化的勘测无不指向秦皇陵内机关凶险这一事实。个人,恐怕无人有胆去甘当殉葬吧!

最后就是土夫子了,由衷的敬仰他们。离奇的经历、渊博的知识、强大的技能无一不令人神往。话说一个高深的盗墓者必是一个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地质学家、堪舆学家、建筑工程大师甚至还得是心理学家等等,给他个院士头衔不为过。记得一句主人公的话:“为了获得一点点财宝不惜毁坏一个文物,也就是最低级的盗墓者才做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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