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写社戏作文看戏600字(仿写社戏600字的范文)

仿写社戏作文看戏600字(仿写社戏600字的范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4-02 05:13:06
仿写社戏作文看戏600字(仿写社戏600字的范文)

仿写社戏作文看戏600字【一】

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风景”。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尽管少,分量却很重。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也似乎“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经过学习了解再加上读完他的其他作品后,我更能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把优美的字句运用得淋漓尽致。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仿写社戏作文看戏600字【二】

小时候,每当乡里有上演地方戏,都是让我们这些小孩子开心不已的事。

那时候在农村,有线电视还没有普及,何不用说现在的网络全覆盖了。

所以,适逢演地方戏,那可是家家的一件乐事。有的人家甚至会摆开几桌宴席,宴请别乡的亲朋好友同事来吃酒席,顺便看看戏。

我们家乡的戏剧,唱的是我们的方言,曲种其实应该也和京剧,黄梅戏之类的类似,只是所用的语言不同而已。

家乡的一些爷爷奶奶辈份的人,识字的并不多,所以,即使后来电视普及,可因为听不懂普通话,他们只能看个大概。

因此,地方戏在我们老家还是很受老辈们的喜欢。老人年纪大了,有的有些耳背,大戏台的扩音器的音量对他们却也听的正好。

小时候的我们,跟着爷爷奶奶也在戏台下看了好些出戏,有时来的早了,就几个在戏台下的木桩那玩荡秋千,欢喜的很。

戏开场了,小孩子爱动,看上没几分钟就开始想出去活动活动,就向爷爷奶奶讨上一元几角的,上戏台旁边的小摊贩那去买零食吃。

要知道,凡是有戏台的地方,那小摊贩多哦,就跟别的地方的集市似的,从四面八方的小摊贩挑着各式各样的商品,让我们这些小孩不仅一饱眼福,更是尝到了很多平常不常见的小吃。

麦芽糖画,橡皮泥捏的孙大圣,都是那时认识的。还有那些糯米糕,油面饼......

因了这些好吃好玩的,所以小时候陪爷爷奶奶去看戏的时光,给我留下了很深很快乐的印象。

仿写社戏作文看戏600字【三】

《药》这篇文章早在牟老师的语文课上就读到过,再次从《呐喊》这本书里读,却让我感触更深。

《药》这篇文章讲诉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也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馒头来讽刺,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悲哀和孤寂。鲁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鲁迅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我爸爸跟我说《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我虽然还听不懂,但对于那段黑暗的历史却十分悲哀。

第一周 2

在呐喊里,我最期待的便是《阿q正传》,或许是刚刚看过的外国电影《阿甘正传》给我的熟悉感,亦或是父母总是提起。

书中说一个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也想不出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感叹,所有人物的生活历程,都在这个悲凉社会中慢慢隐去,只剩下一团昏暗,让人窒息到想要呐喊。

第二周 3

呐喊中《孔乙己》也是我印象中撇为深刻的,。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腐化,他穷困潦倒,好吃懒做,从没有努力奋斗,却总想坐享其成,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成为人们所厌恶的贼。作者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他在店里的品行也是最好的,从不赊账。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孔乙己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不仅因为那个黑暗时代,也因为他自己。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要脚踏实地,努力学习,不能只有一个“之乎者也”的空架子,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第二周 4

《故乡》这篇文章是在初中学过的,以前看鲁迅先生的《故乡》,

唯一的印象就是圆月下面带着钢圈拿着钢叉的小英雄闰土。可以说完全没有看懂这篇小说。今天再看这篇小说,有些感慨。

鲁迅离开的故乡,有生活艰难,受“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之苦的闰土。闰土的父亲给周家做“忙月”,带着闰土来给周家帮忙。为了生计,那时候像闰土家这样的人很多,像“迅哥”这样能进学堂读书不用为生计发愁的人却很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命运改变着人的生活方式。闰土的命运只能这样,愚昧得无休止的生育,生活陷入恶心循环,这一点在水生和宏儿身上初现。水生和宏儿友谊似乎是迅哥喝闰土的翻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闰土不能上学读书,当时隔廿年后,原来的那个害羞怕生却拥有多种田地娱乐技能,戴着钢圈的小英雄形象破灭,他们在充满期待的见面时那一声来自未老先衰的闰土的“老爷”时发现,早有隔阂产生。童年记忆只能留在过去。 中国人势利贪图小利,这是作者在本文里讽刺的要点。知道迅哥一家要搬走,斜对门的豆腐西施杨二嫂,先是以“贵人多忘事”嗤笑多年不回乡的迅哥,继以迅哥阔了为由索要“破烂木器”,被婉拒后还以“越是有钱越不肯放松,越不放松越有钱”来嘲笑,似乎有钱人的东西都应该大方的赠予别人。索要未果后临走还将迅哥母亲的手套塞在裤腰里顺走。形象的描述了这个普通妇女的贪图小利。我不是鲁迅那个时代的人,亦不了解“故乡”的民风。

第三周 5

在读《故乡》还是感觉现在农村和以前的农村比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富多了,不用担心吃穿用度。但有些地方还是一样。比起鲁迅小说里的描述不值一提。有的人贪图小利还是会害羞要面子的,比如闰土把碗埋进灶灰里,要灶灰去做肥料好不知不觉的把碗顺走。有些人见别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占点小便宜才能心里平衡。比如杨二嫂,发现闰土要狸猫换太子顺走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气。算是这几天守在迅哥家的一点战果。这几天又这么一则新闻,北京上海试行无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钱或付点钱就拿走了名贵烟酒。有的人见别人得逞后也照做。他们似乎忘了摄像头。还好商家表示只是试运营,不会追究。还好那些带着孩子去超市的家长都如数付了钱,因为他们都不希望给孩子一个坏榜样。虽说现在离鲁迅的年代过去了近一百年,依然存在杨二嫂那种贪图小利的人,却也存在前面提到的给孩子做好榜样的人,他们的孩子廿年后也必然成为他们那样守规矩懂功德的不贪图小利的人,中国人在某种程度的改善,虽然很小,却也是进步。鲁迅先生不管朝花夕拾,还是呐喊,都如同一剂猛药,让国人清醒。

如今有钱的国人走出国门,各种不文明行为影响了中国人的形象。物质文明提高没有马上带来精神文明进步。国人有机会走出去更应该好好学习如日本人的素质,即见贤思齐。见到不文明的也应该反省,自己是否也曾经那样或将来会不会有那种行为, 时代变了,对人有了更高的要求。鲁迅先生只看到国人的问题,并没有说原因,因此对“希望”有些悲观。这些生活问题终归要在生活里解决。

第三周6

《兔和猫》的有这样一段: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这里似乎在说鲁迅爱一切小生物。可是,《兔和猫》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对待猫的:那黑猫是不能久在矮墙上高视阔步的了,我决定的想,于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书箱里的一瓶青酸钾。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鲁迅不是对一切生命一样眷顾,而是有爱憎分明的。动物界的弱肉强食是自然规律,黑猫办了小白兔却办不了大白兔,只因为在黑猫眼里大白兔并非弱肉。因此,把自己强大起来才是自己该做的。

第四周 7

《社戏》是我看得最后一篇呐喊的文章。在难忘的是他说描述的童年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

第四周8

《社戏》中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仿写社戏作文看戏600字【四】

我们曾跟随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起感受了他丰富多彩的儿童时代。现在鲁迅先生用儿时回忆凝结而成的又一篇杰作《社戏》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一起再次领略它的精彩吧!

这是一篇小说,所说所写完全为想象,但它的中心却是鲁迅的儿时。那时,鲁迅先生的新奇、伙伴们的可爱,乡里乡亲之间的热情好客,都深深地烙印在鲁迅先生的脑海里。现在,又借一纸一笔,而全然又使我们如梦神游。文章中可爱的他乡亲对鲁迅称呼的那声“迅哥儿”,月下偷豆时的那份惊奇,看社戏时的那杯果汁,以及伙伴们说服大人们的那句话,都使我们现在的孩子激动不已。

当我们还全然沉浸在鲁迅先生童年的那份无拘无束,没有压力,没有苦闷,没有忧伤的童年时,我又猛然一回头,而看见的却是无止境的学习、无形的压力,以及无力的反抗……失去了快乐童年的我们,最终又得到了什么呢?是成功?是业绩?是品质?还是大量的金钱?有力的权力?以及很高的地位?可是就算我们全部都得到了,那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已经失去了快乐的童年,失去了一颗美丽的童心。失去了双翅的鸟儿是永远无法飞上蓝天的,就算是装上了黄金的双翅,仍然无法飞上蓝天自由自在。我想这点足以让一个亿万富翁去羡慕一个快乐的乞丐了。

《社戏》中的鲁迅先生有幸拥有这份快乐。他小时候虽然十分讨厌“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一类的文言文,他也真的没去学习。可是他长大后却登上了中国文坛的峰顶,写出了更加精彩的文章。

仿写社戏作文看戏600字【五】

隐隐约约记得,以前小时候放假,总不喜欢在城里。

七月末的时候,有那么几天,那个地方每到晚上,都会演一出戏,或者是有人在台上唱歌跳舞,每家都自己搬几个凳子,在那坐着,大家都开开心心的,一共连着演4天,第一天和第三天是新的,而第二和第四天都是演前一天演过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的特别特别的晚,那天有事情耽误了,到的时候,而很不凑巧的是,那天刚刚好是第二天,第一天的时候我还没到,我由于太着急了,忘了带个椅子,除非在那里站着看两个小时多,不然我就只能回家不看了。这时,有一个朋友看到我了,他叫我,我没应。他只得走了过来

“你怎么来这么晚啊。都没位置了。”“没办法,有事情,我先回去了、”“你坐我的位置吧,这么热的天,我可不想在这喂蚊子!”。说完,他就走了。

后来,戏结束了,我和其他几个小伙伴一同往回走,路上,碰到了他。“看完了?”“嗯,今天谢谢你啊”“害!没事,反正昨天也看过了,而且今天那么热,还不如早点回家呢!”说完,我们便一起往回走。

那次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次,也似乎是我最近一次去看了。一转眼已经有5年没去了,有时候夏天还是会莫名其妙的想念以前一起和小伙伴在那里看戏,打闹。现在大家都上初中了,也没什么时间去了,暑假时间大多都被补习班占领了。

那些往事,都成了童年回忆。

仿写社戏作文看戏600字【六】

鲁迅先生在《社戏》这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乡村小伙伴双喜、阿发、桂生的真诚单纯的友情和快乐,赞美了他们勤劳质朴、热情无私的.品质。

鲁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看社戏,整个看戏过程是一波三折。刚开始,鲁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热心的四处帮忙打听,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鲁迅的朋友下午看戏回来,都为鲁迅叹息,后来他们借了八公公的船,才去看了戏。回来时,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罗汉豆,小伙伴们年龄大点的烧火,小的剥豆,那也是鲁迅吃过的最好的豆了。所有的小伙伴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细心,考虑周全,好客且处处替别人着想,也是小伙伴们的头。他得知鲁迅订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戏时,想方设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还巧妙的驳回了鲁迅妈妈的话,让鲁迅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看厌倦了他第一个提出回家;偷豆时考虑到阿发家的偷多了阿发会挨骂,让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里偷,最后也没有食言,把大家安然无恙的带了回来。

虽然其他孩子都没有双喜那么机灵,但他们和双喜一样,都很好客。在他们认为,鲁迅不只是鲁镇其中一家唯一的远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们给小孩减少工作,让他们陪鲁迅一起玩,让他们把钓到的虾都给鲁迅吃,坐船是还让鲁迅坐在当中,像神一样供着,对他分外尊敬。可爱的六一公公听说鲁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罗汉豆。

鲁迅通过这些小事写出了家乡人民的纯朴,表达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怀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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