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期的故事的作文700字(古代故事作文450字左右)

汉朝时期的故事的作文700字(古代故事作文450字左右)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5-16 06:22:39
汉朝时期的故事的作文700字(古代故事作文450字左右)

汉朝时期的故事的作文700字【一】

这部小说既然被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其中一定是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我只是万千读者中的一员,就浅浅说一点我的见解吧:关于爱情。

初看到小说的名字时,我以为这会是一本充斥着生抉择,大爱无疆,气势磅礴的爱情巨著,然而细细读下去,才发现恰恰相反,马尔克斯的笔触犹如涓涓流水,又如一壶陈年老酒,平缓却又持续地向读者描述着一个延绵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高潮迭起的情节,也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桥段,在这样从容不迫地叙述之下,初恋的青涩,热恋的炙热,失恋的煎熬,婚外情的刺激火热,夫妻间的相互依存,露水情缘的易逝,老少恋的暗流……仿佛是回甘的草药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仔细看来,书中给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直接的爱情除了在他们炽热的年少时光之外,几乎都是在描写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后生活,以及同一时刻弗洛伦蒂诺和他25个本子上的女人中度过的。年少时候的爱情大概是随处可见,面对对方的情感困惑时,人们的回答也几乎是清一色的劝分不劝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相爱时有多痴情,分开时就有多怨恨,甚至于将爱情变成了一场博弈。

可是像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这样的爱情,又有几个人能,不,还是说,敢做呢?《霍乱时期的爱情》给我们展示的是一种与世俗偏见截然不同的爱情:彻彻底底的不计较回报,没有输赢之分,没有自我陶醉和寻觅活,双方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有后悔,没有怨天尤人,甚至于耐住了整个人生的考验。有人说这本小说就是在讲一个人到底可以不甘心到什么程度。我要说,弗洛伦蒂诺这样的人是让人敬畏的,因为,到底是怎样强大的意志和强健的心脏,才能支撑一个人慷慨超脱如此,平和坚韧如此?我甚至可以大胆地猜测,哪怕这一世弗洛伦蒂诺没能等到和费尔明娜在一起的那一天,的时候他也不会有什么遗憾(当然在读者看来这个家伙一辈子就是在为偏执的爱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说过“我对亡唯一的恐惧,就是没能为爱而”的人。我们把爱情融于世俗之中,却已经忘记了爱情的本质,这两位的爱情,容不得我等俗人论短长呐。

除此之外,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结果的。虽然结果可能会好,也可能很糟糕,但是不坚持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即与你的期翼相反的结局。

最后我想说,芸芸众生,无论是尚未懂得爱的,正在享受爱的,已经失去爱的,或是最终得到爱的,每个人,都能在《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条时间轴上找到自己对应的位置,也总有一段情节,会触动我们。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汉朝时期的故事的作文700字【二】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汉朝时期的故事的作文700字【三】

如果现实之中,都能追随自己的灵魂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或许也就起码能知道,像她笔下的荒漠甘泉,延绵黄沙却烂漫着生命之花。希望你能幸福,遇见荷西,该是生命中多好的一件事吧。作者:林珊茜

汉朝时期的故事的作文700字【四】

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以为我会读到一个发生在霍乱疫区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可当我合上它之后很久,我依然不能确定它描述了些什么。不过,肯定不只是霍乱和爱情。

费尔米娜和阿里萨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吗?应该是吧——阿里萨长达半个世纪的等待与念念不忘,垂暮之年二人却选择踏上永无止境的航行之路,逃脱世俗的偏见共度余生——如果这都不算爱,什么还能算爱情呢?可是费尔米娜与医生丈夫五十年的婚姻又是什么,她对亡夫深切的思念又是什么呢?阿里萨一生中有过六百余个情人,他甚至同小他六十岁的小女孩相爱,并为她的难过不已,阿里萨与情人之间的感情也被形容为短暂的爱情。那么书中所写到的这些感情都是爱情?基于精神的、基于依恋的、基于甚至肉体的,它们都被算作爱情。不过在马尔克斯的叙述下,你真的会相信那些都是爱情。费尔米娜和阿里萨爱着不同的人同时又爱着彼此,书中许许多多的爱互相交织又并行不悖,最终共同组成书中关于爱情的部分。

那么霍乱又是什么?就仅仅是在拉美肆虐的瘟疫?还是代表着灾难,是为了防止其他人打扰在船上挂起的瘟疫黄旗?可能霍乱就是爱情吧,那让人感染后就无药可救的东西,那难以预防的东西,那广泛传播蔓延开来的东西,那让人绝望的疾病就是让人绝望的爱情。

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你一定会重新相信爱情,不过你同样会明白,即使相信也没什么用。这话听起来很丧啊,不过是这样:没理由的爱上一个人,爱而不得于是生活只能继续,你放弃不了又无可奈何,就像感染了霍乱只能听天由命。

马尔克斯笔下那“一生一世”的爱情毕竟不多见,不过我没有经历过所以我尽量避免去评判。放纵的忠贞也无可厚非,就像书中说的男人都会有两个妻子,每个人心里都有痒的东西。而书中所描绘的那种平淡的日子,一切都照常进行的状态,漫长到几乎失去时间概念的等待,会让你明白失去爱情后如何继续眼下的生活。

不只是霍乱与爱情,其实是人生。14年马尔克斯去世,书店里多了好多他的作品,除了《百年孤独》以外,畅销的还有这本书。那时候只有感性的冲击,但关于爱情,关于疾病,还有人性的思考却是不够的。很好的分享,让我想重温这本书了。

“爱而不得于是生活只能继续,你放弃不了又无可奈何,就像感染了霍乱只能听天由命。”

汉朝时期的故事的作文700字【五】

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相信大多数读者和我的心情一样,都经历了羡慕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忠贞不渝的爱情,惋惜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而败给现实的无奈,痛恨阿里萨为了填补心中的空白而寻花问柳甚至毁掉了16岁女生的前途,深思最终他们虽然在了一起却已经不是我们心中所愿。

也相信大多数读者跟我一样是冲着马尔克斯这个伟大的作家来读的这本书,我也曾被它的封皮和名字深深吸引,认为这一定会是一个伟大而凄惨的爱情故事,甚至我还打算将这本书连同百年孤独送给一个人,很庆幸我没有,如果我是在读了这本书之后再选择,我一定不会这么做,这本书打破了我对爱情最完美的遐想,有时不得不承认这本书中的情节其实是非常现实的,但也非常让我之愤慨,它揭露了爱的一个本质,那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好的,失去了也才会感到没有好好珍惜,与其说书中的阿里萨为爱终身未婚,不如说他是为自己而活,现实中的人们又何尝不是如此?

爱总是伴随着盲目和欺骗,所以,与其费心费力爱别人,不如先关心关爱自己,最终在不在一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是否遵从了自己的本心,为自己而活,这样的爱才会有意义。因为自己内心的声音会告诉你,谁才是你内心想真正守护和依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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