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作文笔记初一下(初一下册的所有英语作文)

英语作文笔记初一下(初一下册的所有英语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7-05 00:36:58
英语作文笔记初一下(初一下册的所有英语作文)

英语作文笔记初一下【一】

回想起来,同学们是那样天真活泼,课堂是那样富有情趣,令我自豪。

那是春天,大地复苏。校园里鸟语花香,英语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教室,交给我一项重要的任务——当一次老师,我愉快的接受了任务。

“叮叮叮”,上课铃响了,我深吸一口气,走上讲台,对同学们说:Hello, Nice to meet yo.” “Nice ti meet yo to.”同学们不约而同地回答.我向同学们介绍了自己,同学们马上送给我热烈的掌声。随后,便开始在掌声中上课了,同学们,跟我读单词” “Yes,teacher.” “cover,cover, go” “cover, cover” “sell” “sell, sell.” “ok, agoin.” 接着,同学们又响亮的.读了起来。“好,现在我们每组同学充当一个角色,第一组彼得,第二组安妮,go。”我一声令下,充当角色的游戏马上就要开演了。“I like drawing, Let is draw,图片。”顿时,全班大笑,有的笑弯了腰,有的捂着肚子笑。“安静。”我拿着棍子喊道。这时,第二组的唐敏说“你们笑什么笑,没文化,不知道,中外结合吗?一看都不懂。”“哎,还中外结合,我看你是狗加唐敏相结合。”刘兵说。顿时,唐敏无话可说了,用书遮住脸,真想找个地缝钻下去。我说“笑什么,你们不知道鼓励他,反而在这里冷嘲热讽。唐敏,相信我,你会读懂的,加油。”听了我的鼓励,同学们和我一起为第二组的同学加油。第二组的同学昂起头,用洪亮的声音读出了安妮说的话:“I like drawing,Let is draw pictures。”刚说完,教室里便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第二组成功了。我对他们投去赞扬的眼光,他们也自豪的坐了下去。“唐敏,你刚才怎么不钻入地缝里去呀?”“哎呀,地缝里的大王不让我抢他地盘。”说着,大家都笑了起来。

“叮叮叮”下课了,这节课便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我第一次当小老师,既收获了成功,又收获了欢笑。虽然往事不再,但它已成为我记忆中的珍宝。

英语作文笔记初一下【二】

i read the book written by luxun .it is called zhaohuaxishi. it includes 10 short articles about the writers stories .they are based on his own experience , when i read this book ,i feel very happy to see luxuns childhood. it was diffrent from ours,so we may find it intersting and exciting. luxuns langange is very great but maybe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 but through his words ,we can find his happiness in his heart .

英语作文笔记初一下【三】

《正红旗下》是老舍生前最后一本小说,无论语言的凝练,辞藻的使用,文笔的磨练都已达到巅峰,可谓是最值得阅读的小说之一。老舍用自传体的形式,用自己的所见所闻讲晚清时期旗人的生活,为人,处事等方面展现在读者面前。尽管这本小说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只有寥寥十一个章节,但是所呈现的人物场景却是那么与众不同。老舍曾说过:我一辈子没什么遗憾,唯一遗憾的是,《正红旗下》没有写完。 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情、旗人的风俗、面子文化的精髓被老舍的一支妙笔写的如此自然、熨帖、俏皮,却又是一首浸到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可是即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让他无法再写出心中的佳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书没写完,堪堪留在了那个大厦将倾未倾,旧梦将醒未醒,人人都惶惶无所终的时刻。老舍真的是要求进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标准写些个觉醒人物、帝国主义、历史规律的必然性,结果就 是十成、牛牧师这些人单薄得如同纸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机灵可爱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负的姑母比?此书如果继续写下去,一定就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福海变成一个革命者,因为福海再懂得变通也是旗人、再苦也不会造皇帝老子的`反。老舍没能写下去,没能向着规定好的创作条框更进一步,其实成全了他心中的老北京,成全了我们这些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

同时,老舍通过描写晚清满族高级阶层铺张奢华,无所事事的生活;中层官员的生活也那么无忧无虑;然而一般汉人百姓的生活却是那么悲惨进行对比,引起了读者们的思考,对旗人文化以及人族精神的思考。文中说道:二百年积下的历史陈垢剥蚀了一个民族的灵魂,使一个充满生机的民族走向衰老腐化,在世界潮流面前,不仅失去了竞争能力,而且也失去了自守、甚至生存能力。是啊,自从清军进关,旗人的社会地位就平步青云起来,直到晚清时期,尽管清政府已经糜烂,但是旗人们得生活没有改变,他们骨子里是高傲,散漫,得意的,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错误,自己的自私,骄横,懦弱等缺点。晚清时列强的侵略不得不说与旗人们的文化是有一丝关联的。

文章的语言文笔是轻松幽默的,但在其中却又有着大道理。在这一字一句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清政府的糜烂无能而气愤,对那些整天游手好闲的旗人子弟本性中的懦弱无能感到恨铁不成钢,有对逐渐萌发的新时代思想而感到兴奋······不得不说,老舍是一位一直关注着我们的民族,关注着我们民族精神的伟大作家。作为旗人中一员的作者,通过自己这个角色来带着广大读者走进旗人家庭的生活,时而讽刺的笔调让我们看到了那个社会,那是时代的缩影。也许这本小说只稍稍开了个头,但无论其中的人物刻画还是场景描写还是所蕴含 的深意,我想都足以是这本书成为中国近代小说的经典之作。

曾看过对老舍先生著作的品论:他的每一部作品,好像都是从生活大树上撕下来的。没错,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老百姓的生活,用最朴实的语言抒写出我们这个民族。也许这就是老舍作品的成功之处。

英语作文笔记初一下【四】

老舍先生在小说《正红旗下》描写去势的旗人,喜欢公子哥式的穷讲究,主人公的姐夫,喜欢养鸽子,并且是“漫天飞元宝”的那种,不管多么要紧的公事、私事,他的眼睛总看着天空。我的这位同事也有这个毛病,每天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上,他的脖子始终是向后紧缩成一团,以便脑袋能够上扬,追寻天上的百灵、云雀,还有其他不知名的鸟。要是我们一块出去走走,他常常一边惟妙惟肖地学着小鸟吹起口哨,一边在草丛里找寻这些小鸟的巢穴,通过掩没在草丛里细微的爪印,亦步亦趋,极其认真地找寻,常常让一旁的我感到无从理解。

有一次,我下完夜班,迎着早晨微明的曙光,在路旁,我看到我的同事半拱着身子,在草丛里找寻着什么,看见我来,打着手势,让我轻轻的靠近,在他的左手掌里霍然托着一只小小的雏鸟,我正在诧异,他是如何抓住这只小鸟的,同时不由得感叹,他这样狗似的寻找,到底捉住了这只可怜的小生命,他却全然不管我这短短的一瞬,变换了多少种想法,又开始正经八百的给我讲这只小鸟的来龙去脉,前世今生。原来在昨晚,他已经将这只还嗷嗷待哺的小鸟弄到手,把玩了一个晚上,趁大鸟还没回来,赶快放生,如果让大鸟闻到陌生的气味,这只小鸟马上就变成弃儿,说到这,又开始找寻鸟窝去了,看着他半是焦急半是得意地佝偻着腰,我摇摇了头,这是何苦呢。

我的不理解在他的佝偻着腰,吹着口哨下,慢慢地变得淡了,听见清脆、婉转的鸟鸣声,我也会不自觉地向天空望去,追寻那一团黑色的影子,飞向远远的天际。

一次,我正偏着头,看天上一个一个掠过的鸟影,两个蒲团大的黑鸟从头顶飞过,我忙不迭地叫我们的这位鸟痴,只是可惜他从房子里出来,那两只贵客已经没有了踪影,为了证明我不是再次诳他,我竭力给他描述鸟的形状,他听后摆摆手,说是黑天鹅,我却老大不信,这样高贵的统,如此轻易的让人见到,岂不是忒埋没了人家的身份,我说不会是大雁吧,他说,中午队长已经看见过一次,在我们茶房边喝水,他马上跑来告诉我,我也亲眼见了,乖乖,受它影响的人原来还不止我一个。

在没有认识我的这位同事之前,我以为如此“国粹”的爱好也许早埋没在西学东渐的路上,历次运动的火炉里,崇洋的说教声中,见识它也只能从电视上游手好闲的公子哥的角色中略窥一二,可是它还是顽强的生存在这片怪异的土地上,毕竟与这个民族有着脉相关的东西,不是激进的“精英”们凭着“伪科学”就可以武断地否定掉。而且在现今如此功利,如此惟经济利益至上的社会,看到我这位痴迷的同事,从小学时,就开始勤勉地贡献自己的时间和金钱,单单只是为了爱好,实在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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