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几十年若白驹过隙,瞬间而已。然而就这么若白驹过隙的短短几十年,你可曾认真地看过你故乡的天空,静静地,心平气和地,心无杂念地看过吗?
我喜欢在夏天天气晴朗的凌晨爬上后院的屋顶,然后随便一躺,就是好几个小时或者小半天。凌晨时,我会很早很早地起床,顾不上洗漱更顾不上吃饭,只是匆匆地套了件外套便跑下楼去。我会在后院的屋顶上呆上一个早上,因此,我享受了日出的全过程:
周围还是黑的,只有天上还隐隐约约地挂着一轮月亮,但,慢慢的,月亮越来越淡了,天空却开始亮了。在天空的最东边与连绵的山峰的交接处渐渐的被金黄色渲染,待到天空的五分之一都被染上了金黄色,远处的东边冒出一个橙黄的圆盘,在圆盘出现的时候,伴随着一根根金针刺向大地,使大地猛的就亮了,使天地都被笼罩在一个由无数金针构成的“大阵”之中,视线所抵达的地方都是一片金黄色的。渐渐的渐渐的圆盘越升越高,金针随着圆盘的升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炽热;圆盘的颜色越来越纯;白云越来越少;天空天空越来越蓝,偶尔有飞机飞过留下的尾迹。
随着天空开始亮起来,鸟儿们开始吟唱,蜻蜓开始飞翔,家家户户的厨房开始陆陆续续地响起淘米声、洗菜声、炒菜声……而这时,奶奶总会在窗口叫我吃饭。
暑假期间,大部分的时候只要知道晚上不会下雨,百分之四五十的时机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吃完饭,有时甚至连饭都不吃,就爬上屋顶,抱着个相机,带着个耳机听着轻音乐。
色残阳挂在天边,远山暮色浓重,天地山川便如同一幅朦胧的画卷。闭上眼睛,透过眼帘,感到光线越来越暗;透过衣服,感受着微凉的夜风;透过耳机,听着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
暮色中的一抹夕阳,依依不舍带走最后的晴朗,却留下了久违的寂静。当我透过眼帘,无法感到任何光线时,只有一望无尽的黑暗时,我会缓缓的睁开双眼,映入眼中的是那璀璨的星空。
幽蓝色的天空散发着神秘而又浪漫的氛围。有时,可能是阳光太过调皮了,将夜空染成了深紫色或幽绿色。但那点缀着夜空的星星,永远是那么的密集,那么的耀眼,那么的引人注目。
北极星、天鹅星、织女星……无数的星星在夜空中闪耀着。有时,看的眼花缭乱了。直把星星看得动起来,像一群在空中舞动的萤火虫。然而闭会眼睛再次睁开,看见远处一群闪着尾灯的萤火虫,却又觉得它们像是天空中的群星。
有时,我也有找过那夜空中最亮的星,但却总觉得它们好像知道我要寻找最亮的那一颗,每一颗都无比闪耀,无法媲美。
这是我的故乡的天空,她美轮美奂,总是让我应接不暇,不管在哪里,只要看见天空,我就会想起故乡的那片天空。
格林童话《十二兄弟》告诉我们,做人应该善良,善待周围的人。
故事中小公主愿意为哥哥们去做任何事,甚至去,深深的感动了我。我们的亲人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我们应该善待他们,因为在我们小时候,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们陪伴我们,照料我们,长大后我们应该回报他们。
暑假里的一天,英英和青青到公园里去玩。她们坐在长椅上开心地品尝着自己带来的瓜子,然后把瓜子壳直接吐在地上。一位清洁工阿姨看见了,就用扫帚来扫瓜子壳,看到阿姨扫得很辛苦,她俩这时感到非常羞愧,知道自己做错了。
这时,英英和青青看见阿姨没有把簸箕带过来,她俩连忙去把簸箕拿来帮阿姨一起把瓜子壳扫进去。最后她俩又把簸箕里的垃圾给倒到垃圾箱里去了。清洁工阿姨见了,高兴地说:“知错就改是好孩子。”
春的脚步近了,阳光一下子明媚起来.风还是有些冷,可我已清楚的看到春的影子在街上晃来晃去.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的成长和颜色.春好似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抽枝展叶努力绽放,幼稚得让人心疼,美丽得让人心动;又似一个不经世事的孩子,不遗余力的涂抹冬的苍白,浑然不.记冬的冷漠.
就在某天清晨,当你睁开双眼,你会惊讶的发现,那远远近近深深浅浅的鹅黄淡绿,如梦如纱般笼罩着城市的远山近树.如果说城市的秋天是空洞的,因为他只有落叶而没有果实,那么城市的春天就是生动的,他有颜色’有花朵.如果你彻耳倾听,还会听到他成长的声音.
春的日子每一天都是不同的,叶儿从小到大,花儿从蕾到花,衣服从厚到单……想着明天春的样子,在每个阴晴圆缺的夜里暖暖的入眠.
我渴望春天,渴望那种温暖’细腻’体贴的感觉.当和煦的阳光沐浴着你的身体,当风儿带着春的味道抚过你的面颊,掠过你的发稍和指尖,心一下子便温暖柔软起来,不经意间便原谅了春的泥泞的道路,并且无限柔情的想,在这样的日子里应该发生一些快乐的事情,或者就牵着爱人的手永远的散步.
春的脚步近了,他在城市的上空徜徉,轻柔地为每一个想念他的人放飞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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