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一个中文名的英语作文(英语作文中文名字怎么写)

起一个中文名的英语作文(英语作文中文名字怎么写)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3-03 04:32:27
起一个中文名的英语作文(英语作文中文名字怎么写)

起一个中文名的英语作文【一】

1、急躁的结果只会使得应该要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

2、要是一个人把开玩笑当作人生最重要的事。那么,最聪明最优秀的人——不,最聪明最优秀的行为——也就会变得可笑了。

3、可是傲慢,只要你果真聪明过人,你就会傲慢的比较有分寸。

4、跟人家怨恨不解,的确是性格上的一个阴影。

5、用最激动的语言把我最热烈的感情想你倾诉。

6、不过天下事总是这样的。你嘴上不诉苦,就没有人可怜你。

7、幸福一经拒绝,就不值得我们再加重视。

8、一个人不要起脸来可真是漫无止境。

9、人生在世,要不是让人家开开玩笑,回头来又取笑取笑别人,那还有什么意思?

10、你千万不能为了某一个人而改变原则,破格迁就,也不要千方百计地说服我,或是说服你自己去相信,自私自利就是谨慎,糊涂大胆就等于幸福有了保障。

11、女人们往往会把爱情这种东西幻想地太不切合实际。

12、一个姑娘除了结婚外以外,总喜欢不时地尝点失恋的滋味。那可以使她们有点儿东西去想想,又可以在朋友们面前出点风头。

13、虽说她也下定决心,不要把通信疏懒下来,不过,那与其说是为了目前的友谊,倒不如说是为了过去的交情。

14、太受人器重有时候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15、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

16、这种只顾情欲不顾道德的结合,实在很难得到永久的幸福。

17、不论想到达西也好,想到韦翰也好,她总是觉得自己以往未免太盲目,太偏心,对人存了偏见,而且不近情理。

18、然而我的愚蠢,并不是在恋爱方面,而是在虚荣心方面。开头刚刚认识他们两位的时候,一个喜欢我,我很高兴,一个怠慢我,我就生气,因此造成了我的偏见和无知,遇到与他们有关的事情,我就不能明辨是非。我到现在才算有了自知之明。

19、大凡女人家一经失去贞操,便无可挽救,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美貌固然难于永保,名誉亦何尝保全。世间多得是轻薄男子,岂可不寸步留神。

20、这个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女方从容活泼,可以把男方陶冶的心境柔和,作风优雅;男方精明通达,阅历颇深,也一定会使女方得到莫大的裨益。

21、他们踏上台阶走进穿堂的时候,玛利亚一分钟比一分钟来得惶恐,连威廉爵士也不能完全保持镇静。倒是伊利莎白毫不畏缩。无论是论才论德,她都没有听到咖苔琳夫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足以引起她敬畏,光凭着有钱有势,还不会叫她见到了就胆战心惊。

22、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饿。

23、至于我,我真正喜欢的人没有几个,我心目中的好人就更少了。时事经历的愈多,我就愈对世事不满;我一天比一天相信,人性都是见异思迁,我们不能凭着某人表面上一点点长处或见解,就去相信他。

起一个中文名的英语作文【二】

傲慢,偏见是生活中常有的感情,但有时却很容易影响对人的判断与认知,造成严重的误会。但是,只引出要深入的了解,用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有全新的发现。

《傲慢与偏见》一书由简与宾利先生的爱情为线索,继而引出简的妹妹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相遇又互相瞧不顺眼,到逐渐心生好感,偏见慢慢消失,之后相互喜欢最终幸福得生活在一起。

在宾利先生的舞会上,她初次见到达西先生,达西先生长得帅,又有钱,是现代人口中典型的“高富帅”代表。以当时人的评审标准,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但当伊丽莎白第一次与达西先生交集时,她首先觉得这个人傲慢无礼,粗俗;即使家财万贯也无法改变对达西先生的偏见;她对达西先生充满厌恶。看人是看的很准,却不容易改变对别人的认知和判断。本来对达西先生的印象就不好,后来又有流言说达西怎么怎么样,这使她对达西先生更加反感。当达西先生向她求婚,在自己对达西先生的偏见之下,掩盖了自己对达西先生的感情,可以说是被第一感觉所牵引,流言终究是流言,又有几分真实,几分可信?在这样的情况下伊丽莎白那原本极为冷静的头脑丧失了判断的能力,这是极为不理智的。伊丽莎白身边有许多幸福,失败的婚姻,其中寄予女子对婚姻的渴求与期望,却又只能倚靠丈夫的无奈与悲哀。

达西先生的骨子里就是一个傲慢,狂妄的人,但是又毫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格,这就与宾利小姐的虚伪形成鲜明对比。

简在宾利家生病,伊丽莎白不远千里步行来看望姐姐,宾利小姐表面上说她们姐妹情深,背地里又说她们不懂礼教,粗俗;真的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三刀。在面对达西先生的,宾利小姐又故作娇态,可谓虚伪至极。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却能真诚待人,我想这也是伊丽莎白接受他的原因之一吧。无论是谁,都不希望和一个弄虚作假的人在一起。

在那个时代,人们对于婚姻的看法是门当户对,个人情感在其次。上流社会的人瞧不起下层和中产阶级的人,而下层和中产阶级的人又一心想攀附上流社会,提高社会地位,贝内特太太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其唯一的手段就是婚姻。柯林斯对凯瑟琳夫人的阿谀奉承,虚假无比,却也是由社会地位的差异才引发的。当得知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有感情时,达西先生的舅妈凯瑟琳夫人立刻耐不住寂寞,风风火火地跑到贝内特家兴师问罪,她认为伊丽莎白配不上达西先生,说伊丽莎白出生卑贱;宾利小姐表面上对简很照顾,很喜欢简,但当她说伊丽莎白粗俗时,其实骨子里也瞧不起简的出生,应该说是一种“歧视”。

在这样的外压力下,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之路真的是坎坷,家人不待见达西,达西的作为也得不到外界的支持,他们坚持了自己的初心,在自己对对方的偏见、傲慢中,看清了自己的感情,改变对彼此的认知,这才有了最终幸福的归宿。

表现最真实的自己,学会用更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有一个全新的认知,生活会变得更加美好。

起一个中文名的英语作文【三】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好处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构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超多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透过婚姻问题的描述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搞笑的周折后,误会最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

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能够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透过对不一样婚姻的描述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明白和真诚感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感情的讽刺。在必须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一样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杯具,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好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好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完美感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生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起一个中文名的英语作文【四】

那棵树上开了一朵花,红色的,在深绿的枝叶显得格外触目。我有些惊喜,这确乎是我第一次见得树开花。

这棵树长在旅馆花园的角落里,向后便是一片陡坡。花园后是些山丘,高矮不齐地立着。似乎是刚下过雨,天上积了云,灰沉着一片。

我的目光被牢牢吸引在这树上——它其实很小,也没有甚么叶子。倘若不是那鲜明的红色,恐怕我便注意不到它了。突然奇想,给那棵树取一个取一个名字,记得方便,也好向同伴炫耀,虽然这树有它原来自身的品种和名字。

那么取什么呢?我思索。按我平时的习惯,却不会给一棵瘦弱的树想什么名字。但是我无法质疑那一点红的惊艳美感——便唤作“一点红”?我差点自个儿扑哧一声笑出。这名字恰似给什么动物取得名儿。况且“一点红”便只是红在花,与那树没有什么关联。

这时吹过一阵凉风,我打了一个喷嚏,那花也自摇了摇,像是要落了似的。我想到“落红树”这个名字,却又觉得俗了,像是不论哪棵会开花的树都能这般叫唤。

我围着这树儿四下踱着,空气中隐约有着那种树木的的特有气味。我忽然脚一滑,险些跌了一跤。我惊魂未定地看着那树后的陡坡,似乎那红花是在警示你停下脚步。那么叫做“红后坡”?不行,像是给那坡取的名字了。

我忽然有些奇怪了,无论是遇到了什么风景什么实物,我与那树的名字都离不开那“红”字。因为那红太醒目,在一片灰绿的调子中蹦出的暖色,像是一朵小小的火花。无论那坡也好,树后的山也罢,都不如那“红”。我有点想装糊涂一把,不再思索甚么文艺的名目,直接叫”红树”便了。或许那“红”明日便落了,又或许明日树上开满了“红”。我宁愿相信后者,这“红”毫无疑问是美丽的,令我珍惜的。若叫“红树”,也算是对于它的一种憧憬与希望吧。

天色暗了,没有太阳。我想我今天又干了一件蠢事,异想天开的要给一棵树取名字。我再看着那棵树,第一眼还是只见到它的“红”,怕是到了夜晚,也会这么鲜艳明亮吧?这“红树”的名儿倒也应该是没有取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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