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作文讲笑话(四年级作文讲笑话)

小学作文讲笑话(四年级作文讲笑话)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8-08 08:24:39
小学作文讲笑话(四年级作文讲笑话)

小学作文讲笑话【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宪法。在五四宪法后,又先后出现了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八二宪法四部宪法。我们现行宪法是八二宪法,准确是是经过四次修订后的八二宪法。

现行宪法由序言、总纲、权力与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部分组成,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其中总纲32条,权力与义务24条;国家机构79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3条。我重点研读了其中权力与义务的24条。其中公民享有的相关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等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通信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权、取得赔偿权、劳动的权利、休息的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研究创作自由的权利、男女平等权等多项权利;公民的义务主要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抚养赡养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和依法纳税的义务等多项义务。

掩卷沉思,作为公民,我们的是否履行了宪法规定的义务?我们是否尽职尽责的抚养了孩子,赡养了父母?我们是否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作为公民,我们的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当我们的权利被践踏时是否进行了合法维权?其实当你没有尽到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时候,你已经在违宪,当你不遵守公共秩序的时候,你已经违宪。当我们的公民权利被践踏时,我们合法维权是维护自己的权利,更是在捍卫宪法的尊严。作为公民,遵守公民义务、合法维护权利是遵守宪法的要求,更是捍卫宪法尊严的行为。

作为教育管理者,我们是否尊重了教师的权利?作为一个教育人,我们是否尊重了受教育者的权利,是否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当我们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补课的时候,是否知道我们已经侵害了教师和学生休息的权利,我们已经违宪了?当我们用过激的方法惩罚学生或者讽刺挖苦学生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自己正在违宪?当我们看到有的国学班在宣扬男尊女卑的观点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他们已经践踏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他们已经违宪了?作为教育人,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遵守宪法的要求,更是在捍卫宪法的尊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尊严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愿我们的'国家早日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法治国家。

小学作文讲笑话【二】

有一天下午,豆豆正在玩玩具,妈妈走过来说:“豆豆,爷爷的生日就要到了,你想好送爷爷的.礼物了吗?”豆豆说:“早想好了。”

妈妈问:“什么礼物呀?”豆豆说:“爆炒花生米。”

妈妈遗憾地说:“爷爷的牙不好,花生米他咬不动没法吃呀?”豆豆回过头来说:“这个问题我早想好了,我可以帮他吃呀!”

小学作文讲笑话【三】

谷穗、齿轮、金色的五星,簇拥着国徽下法律的圣洁。法在我心中威严而又炙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很多地方要用到法律,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角色。“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小时候,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及至上学以后学校的老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也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还请来了很多警察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从此,法在我心里扎根了。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孩子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绿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小学作文讲笑话【四】

晚上了,我听妈妈说,把牙枕在枕头底下,第2天可以变成1元钱,我就把牙齿枕在枕头底下,还傻傻地想,就算我的牙太烂,也可以换5毛钱吧?

第2天,我迫不及待地翻开枕头,没想到,竟然还是一颗牙!我就问妈妈:"妈妈!为什么我的牙没变成钱呢?妈妈笑着说:"小笨蛋,牙齿怎么可能真的变成钱呢?""妈妈不骗人对不对?说,怎么回事?"``````妈妈被我弄晕了,:"@#$%^&*(_+|?:!`~,.,我的天,那是骗人的!!!!!""哦,反正只是5毛钱,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还我就是了,不还也行!""啊?!"妈妈大叫,苦笑着说,:"好了好了,去玩吧!"

怎么样?我的牙好玩吗?哎,老妈别忘了还我钱啊!5毛啊

小学作文讲笑话【五】

有一天,豆豆写了一张《豆豆家庭报》。豆豆告诉了妈妈说:“妈妈,我办了第一期《豆豆家庭报》。”

妈妈惊奇地说:“哦,都有什么呀?”豆豆说:“我读给你听:爸爸投资的股票要下降一半,妈妈减肥失败,体重上升8斤。”

看着妈妈瞪大的眼睛,豆豆又说:“给我50块钱好吗?我想把报纸复印1000份拿到街上去卖,准能赚钱。”妈妈怒气冲冲地说:“决不!”

小学作文讲笑话【六】

这天,由香主和堂主主持的武林大会(早读课)开始了!各路豪杰相聚一堂。堂主大声说道:“谢谢各位来参加武林大会,请各位拿出‘武林秘籍’(语文书)。”话音刚落,丐帮帮主李辉叫道:“呀!我的秘籍没带!”“鬼信!”我们峨眉派的人都知道,丐帮帮主如真没带,怎么会这么大声,让武林人士看他出丑?“哈哈,在这儿!”“切!”“肃静,武林大会正式开始!”香主说道,“请大家看到秘籍的第十四招第一式(14页词语盘点的读读写写),先请各位高手攻读三遍,默记一遍。可别在我们李掌门的试招(听写)下一败涂地哟!”“谁怕谁,过一会儿,不知是谁‘一败涂地’呢?哈哈哈……大力侠仰天长笑。

在大侠们学习秘籍时,香主施展“凌波微步”在巡视,堂主也用“草上飞”的功夫在视察有没有偷懒耍滑的游侠在搅混。哇!看到一个小子猖狂得连书都拿反了。香主动用了绝传的'“移花接木”帮他纠正了错误。

空气中又增加了一丝气!突然,李掌门到。现在,听写秘籍,各位大侠都一丝不苟地拿起武器……

随着各路大侠在纸上的龙飞凤舞,“武林大会”渐入佳境。大家都沉浸在这真实的武林世界里。这里不需要真刀真枪的厮,只需笔墨纸砚的心灵沟通,方可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最终学会感知世界,认识并改造这片未知天地,修炼出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

喝彩

一场普普通通的早读课变成了众侠云集的群英会,气氛未免森严了些。不过相信在众侠的潜心修炼之下,必将达到陈长瑜同学所说的“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的!

小学作文讲笑话【七】

宪法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

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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