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感慨作文(自己对春天的感受作文)

春天的感慨作文(自己对春天的感受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7-26 13:12:54
春天的感慨作文(自己对春天的感受作文)

春天的感慨作文【一】

诠,意为诠释,进入汉代,“赋”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学样式,枚、马、扬、王等名家杰作不断,因此第八篇专门对这一体进行了评述。

第一部分讲赋的起。在《诗经》里它是六义之一,铺陈采,绘事写志,但在其他书籍里,它又是与诗不同的另一种体,区别在于它不能像诗一样歌唱。作者认为赋起于《诗》,从楚辞中得到发展,最后通过荀况等大家的实践创作才壮大成为一种独立的体的。说实话,本人在学习阶段也常觉得挺混乱的,有些学史上早期并没有把赋单独列成一体,另外还有体赋这一说,如果把楚辞和赋视为两种体,那似乎体赋归于哪一种都好像有道理。

第二部分梳理了秦汉时期的具体创作实践,这一时期赋体的作者增多,创作也很兴盛,题材扩大到宫室苑囿,饮宴狩猎,述行序志。体结构上也得到了完善,篇首常常有序,末尾有乱。另外还有所谓的小赋,主要写些“草区禽族,庶品杂类”。第三部分则进一步对汉魏各家的特点进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对赋体的创作原则进行了阐释,“诗赋欲丽”似乎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了。作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丽词雅义,符采相生”。他强调情以物兴,物以情观,但同时仍放不掉风轨劝诫之旨。他提出赋体的理想标准是“写物图貌,蔚似雕画,风归丽则,辞剪美稗。”

赋体,我读得不太多,阅读感受非常浅薄。《诠赋》提到“情以物兴”,“物以情观”,就具体的篇什说,觉得实践上可能还是有所偏离的吧,感觉打开一篇,大量的名词,几乎有炫耀博识的嫌疑了。马、扬是大家,扬扬散散一大篇,读完能记住得不太多,自傲之情是有的,不太足以动人。个人偏好小赋,纪行序志都很真切。老实说,赋体到了现代,阅读隔阂真的蛮大了,特别是博物类的,好多名词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加上为了写得华美,用词都要求雅丽,读起难免“隔”,加之形式上的镣铐,创作和阅读都不太顺畅。个人觉得要读懂赋,可能有一个关键性的东西遗失在了我们民族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那就是音乐性。大部分的人读赋,最先做的,多数应该是耐着性子看成百个注释。我曾经有一个比较有趣的阅读体验,以舞配赋,表演者是两只南派改良的新式木偶(“BD”系统,即可动关节人形),配以闵南方言,以小鼓为节,赋的音乐性被最大的发挥出,汉宫的豪丽,宫中丽人的盛妆,真的能在那种氛围中被千年之后的读者感受到。

春天的感慨作文【二】

经过老师的提点,了解到一个文史知识:古人认为乐府是歌,而非诗,虽然今天我们将乐府视为古诗之一种,而且从这篇的举例当中也可以对此进行佐证。通读全篇我仍然对于“诗”与“歌”、“乐府”之间的界定有点模糊,从开篇第一句对“乐府”的定义:“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似乎可以认为有“五声”“十二律”的乐章就是“乐府”。放在我个人更通俗一点的理解,那就是有曲调配合,能演唱出来的就算“乐府”。如果照着这个概念去推论的话,可以联想到今天的歌曲,但这种类比可能仅仅是流于形式上的对照,从实际内容上来比较,乐府的艺术水平比现今的歌曲要超出不少。那么这里就有一个小小的疑问,《诗经》中的篇什不也是可以吟唱出来的么,是不是因为缺少曲谱,所以是有所区别的?

全篇的行文布局和上一篇《明诗》颇为接近,从乐府的发源到作者所处时期的乐府诗进行了梳理,为乐府的文学史、文学批评史提供了不错的参考。

作者大部分仅对乐府诗的音乐形式进行剖析和论述,主要的论述对象是“乐体”,因为这是乐府诗有别于其他文体的最主要的特点。乐府诗的最高标准是歌辞与声律的相配,歌辞“雅正容典”,声律则要求“中和之响”,“和乐精妙,故表里而相资矣。”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就是集“形式美”与“内容雅”为一体,作者认为这样表里相称的乐府诗才是好的。

自从古乐逐渐衰微,雅正的音乐难以恢复,作者在时间轴上从前往后的不断梳理中发现了两大方面的原因:第一大原因是秦始皇焚书导致经典的流失,统一演奏乐器、音调等当面的记录也消亡,音乐声律需要重新不断地调整和摸索;第二大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淫俗的音乐容易传播,人们也喜欢这种不断变化的新鲜感,而雅正的音乐,则让人听了容易打瞌睡发呆。所以“正音乖俗,其难也如此。”

即便如此之难,作者仍然强调音乐的雅正作用和对此的不断追求,因为九德之歌才能“情感七始,化动八风”,这才是乐府诗这种文学形式应该具有的积极意义。

春天的感慨作文【三】

暑假,教师推荐我们看《草房子》,我以为草房子就是草做的房子,等拿到手以后,才明白这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

当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后,它所描述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给小男孩桑桑留下了欢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

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欢乐的小男孩,他总是喜欢异想天开或做出一些出意料的古怪行为。他为了让自我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一张渔网,还真捕到了鱼;他在夏天的时候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裤……

虽然主人公桑桑占了文章的大篇幅,但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这个人物。杜小康家住在油麻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麻地经商,是油麻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对他一向是有求必应的。可就在他爸爸拿出家里所有的钱去购买一批货准备大攒一笔时,载货的船翻了,他们家就此破了产,导致杜小康停学了。懂事的他并没所以而颓废,反而尽自我的本事帮忙父母维持生计,在学校门口卖东西,没有感到一丝卑微,靠摆摊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假如我是书中的杜小康,我该怎样办?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应对生活吗?一个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从书中我学到了: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不要感到自卑,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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