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福尔摩斯这本书作文500字(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到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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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5-08 02:13:09
推荐福尔摩斯这本书作文500字(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到600字)

推荐福尔摩斯这本书作文500字【一】

一晃荡,我在城里已经住罢了二十年,但还未写出过一部关于城的小说。越是有一种内疚,越是不敢贸然下笔,甚至连商州的小说也懒得作了。依我在四十岁的觉悟,如果文章是千古的事--文章并不是谁要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的--它是一段故事,属天地早有了的,只是有没有宿命可得到。姑且不以国外的事作例子,中国的《西厢记》、《红楼梦》,读它的时候,哪里会觉它是作家的杜撰呢?恍惚如所经历,如在梦境。好的文章,囫囵囵是一脉山,山不需要雕琢,也不需要机巧地在这儿让长一株白桦,那儿又该栽一棵兰草的。这种觉悟使我陷于了尴尬,我看不起了我以前的作品,也失却了对世上很多作品的敬畏,虽然清清楚楚这样的文章究竟还是人用笔写出来的,但为什么天下有了这样的文章而我却不能呢?!起来,往日企羡的什么词章灿烂,情趣盎然,风格独特,其实正是阻碍着天才的发展。鬼魅狰狞,上帝无言。奇才是冬雪夏雷,大才是四季转换。我已是四十岁的人,到了一日不刮脸就面目全非的年纪,不能说头脑不成熟,笔下不流畅,即使一块石头,石头也要生出一层苦衣的,而舍去了一般人能享受的升官发财、吃喝嫖赌,那么搔秃了头发,淘虚了身子,仍没美文出来,是我真个没有宿命吗?

我为我深感悲哀。这悲哀又无人与我论说。所以,出门在外,总有人知道了我是某某后要说许多恭维话,我脸烧如炭;当去书店,一发现那儿有我的书,就赶忙走开。我愈是这样,别人还以为我在谦逊。我谦逊什么呢?我实实在在地觉得我是浪了个虚名,而这虚名又使我苦楚难言。

有这种思想,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人来说,我知道是不祥的兆头。事实也真如此。这些年里,灾难接踵而来,先是我患乙肝不愈,度过了变相牢狱的一年多医院生活,注射的针眼集中起来,又可以说经受了万箭穿身;吃过大包小包的中药草,这些草足能喂大一头牛的。再是母亲染病动手术;再是父亲得癌症又亡故;再是一场官司没完没了地纠缠我;再是为了他人而卷入单位的是是非非中受尽屈辱,直至又陷入到另一种更可怕的困境里,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我没有儿子,父亲后,我曾说过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现在,该走的未走,不该走的都走了,几十年奋斗的营造的一切稀里哗啦都打碎了,只剩下了肉体上精神上都有着毒病的我和我的三个字的姓名,而名字又常常被别人叫着写着用着骂着。

这个时候开始写这本书了。 要在这本书里写这个城了,这个城里却已没有了供我写这本书的一张桌子。 在一九九二年最热的天气里,托朋友安黎的关系,我逃离到了耀县。耀县是药王孙思邈的故乡,我兴奋的是在药王山上的药王洞里看到一个"坐虎针龙"的彩塑,彩塑的原意是讲药王当年曾经骑着虎为一条病龙治好了病的。我便认为我的病要好了,因为我是属龙相。后来我同另一位搞戏剧的老景被安排到一座水库管理站住,这是很吉祥的一个地方。不要说我是水命,水又历来与文学有关,且那条沟叫锦阳川就很灿烂辉煌;水库地名又是叫桃曲坡,曲有文的含义,我写的又多是女人之事,这桃便更好了。在那里,远离村庄,少鸡没狗,绿树成荫,繁花遍地,十数名管理人员待我又敬而远之,实在是难得的.清静处。整整一个月里,没有广播可听,没有报纸可看,没有麻将,没有扑克。每日早晨起来去树林里掏一股黄亮亮的小便了,透着树干看远处的库面上晨雾蒸腾,直到波光粼粼了一片银的铜的,然后回来洗漱,去伙房里提开水,敲着碗筷去吃饭。夏天的苍蝇极多。饭一盛在碗里,苍蝇也站在了碗沿上,后来听说这是一种饭苍蝇,从此也不在乎了。吃过第一顿饭,我们就各在各的房间里写作,规定了谁也不能打扰谁的,于是一直到下午四点,除了大小便,再不出门。

我写起来喜欢关门关窗,窗帘也要拉得严严实实,如果是一个地下的洞穴那就更好。烟是一根接一根地抽,每当老景在外边喊吃饭了,推开门直感烟雾笼罩了你了!再吃过了第二顿饭,这一天里是该轻松轻松了,就趿个拖鞋去库区里游泳。六点钟的太阳还毒着,远近并没有人,虽然勇敢着脱光了衣服,却只会狗刨式,只能在浅水里手脚乱打,打得腥臭的淤泥上来。岸上的蒿草丛里嘎嘎地有嘲笑声,原来早有人在那里窥视。他们说,水库十多年来,每年要淹三个人的,今年只过一个,还有两个指标的。我们就毛骨悚然,忙爬出水来穿了裤头就走。再不敢去耍水,饭后的时光就拿了长长的竹竿去打崖畔儿上的酸枣。当第一颗酸枣红起来,我们就把它打下来了,红红的酸枣是我们惟一能吃到的水果。后来很奢侈,竟能贮存很多,专等待山梁背后的一个女孩子来了吃。这女孩子是安黎的同学,人漂亮,性格也开朗,她受安黎之托常来看望我们,送笔呀纸呀药片呀

推荐福尔摩斯这本书作文500字【二】

??本书真好看-500字

晚上七点,家家香气弥漫,当然东东家也不例外。从厨房里传来一阵叮叮咚咚的`声音,原来是妈妈这位大厨正在做着晚饭,身为球迷的爸爸也抱着电视机看着球赛,不时的欢呼着:“太好了!进了!”,而一向成绩很好的东东,却不知在卧室干着什么。“开饭喽”随着妈妈温柔的呼叫,爸爸就像个小磁石一样,被吸铁般的饭桌吸了过去,爸爸刚要拿起筷子夹一块又红又肥的红烧肉,就被妈妈制止了:“没看见儿子缺席了吗。赶快叫他去。”爸爸无奈,只好去卧室找东东。

“东东,快来吃饭,有你最爱吃的红烧肉!”爸爸大声叫道,可是没有回音,爸爸的脚步加快了,决定去一探究竟,爸爸推开了卧室门,看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得看着一本书,爸爸推着儿子说:“吃饭了,”儿子这才记起该吃饭,便走向客厅,爸爸瞟了一下了书……

东东坐到了座位上,妈妈问:“你爸呢?”东东摇摇头,跑向卧室,爸爸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本书,儿子说:“爸爸,我不看,怎么你又看起来了,”爸爸笑着,不好意思地走向客厅。

东东边吃边想:这本书可真好看,爸爸差点就被他迷住了。

推荐福尔摩斯这本书作文500字【三】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

这是他少年时的第一次破案。那天警察突然发现一个人了,那个人身体上许多部位都被击伤,有些伤口已深入骨髓,警察拿着一把刀用相同的力气刺进去,却怎么也拔不出来,当警察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小福尔摩斯却破了案,原来福尔摩斯通过仔细观察,发现人的伤口不仅仅在流还在流水!福尔摩斯通过实验,破了案:原来凶手是用冰刀刺那人的!只所以没有见到冰刀,是因为热的温度已融化了刺进去的冰刀。福尔摩斯在少年时期就有独特的逻辑思维,到了成年破的案就更多了,蓝宝石之谜,爬行人,……真有天上的星星那么多了。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那个人的职业习惯爱好等,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雪亮的目光。

另外,小说还讲述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说明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的好榜样,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是个虚拟的人,却被英国皇室立为委员,写出故事的作者一定很棒,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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