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作文整体美观度(英语作文怎样写美观)

英语作文整体美观度(英语作文怎样写美观)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5-29 03:59:51
英语作文整体美观度(英语作文怎样写美观)

英语作文整体美观度【一】

每晚和妹妹睡前夜谈的内容总离不开Leslie,有一天我们说到《异度空间》,她说她绝不会收藏,因为里面有太多不好的记忆。

我也曾因此矛盾了很久,但我又怎么能错过呢?毕竟这是Leslie在这星空里划下的,最后一道光芒。

记得我第一次看这片子时他还在,只是听说他被撞邪的传闻缠身,于是我当时就特别仔细地想在影片里找出蛛丝马迹,当然,怎么可能看得出来呢。只是被林嘉欣歇斯底里的尖叫弄的本来也有些抑郁症的我也俞发神经衰弱起来。

结果没有多久,片子就打上了“遗作”两个字,它彻底变成我心上的一个疤痕,不愿再去碰触,没想到这一别,也竟三年了。

故事大意说总认为自己见鬼的章昕,结识了心理医生罗伟良,作为无神论者的罗伟良通过心理学手段帮助章昕找出心结,章昕在康复的同时和罗伟良互生情愫,却在这时,罗伟良开始看到自己去的前女友对他如影随形,于是他在往事和现实的交错里崩溃了,直到他被逼的站在天台边上准备跳楼时终于说出了心里话感动了前女友的鬼魂才免于一。罗伟良和章昕相偎坐在天台上的结尾算不上光明但也完满。如果单单这样看,故事还是有些意思的,也许就是出于对剧本的肯定和对导演的信任才使Leslie出演了生平唯一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惊悚恐怖片(《倩女幽魂》我个人看来更象言情片)。只是成品叫人失望,如果不是因为Leslie,我是绝不会再看。

重又看它是前两天的事,制作特辑的背景还是尖叫和惊恐,Leslie坐在椅子上说一些自己对影片的看法,要不是我知道他说话的内容,几乎要以为是电影的另一个片段了,发型衬得他有些憔悴,表情又是那么严肃和疲惫,而最叫我感到害怕得是,我没有见过任何一次采访或者照片中的他,眼神是像这次这样没有焦距和重心的。他这种神情是为了更好表现戏中的心情还是他自己都无意识呢?

其实从《异度空间》这个片名就可以看出导演并非只想说一个单纯的鬼故事,也许他是想做一个探讨,对于一个我们所不知道的世界。它是很单纯说了一件事情,看起来做的全情投入却让人感觉无趣。它想说什么?说鬼?说爱情?还是别的什么?看完这片子,我觉得这其中根本没有鬼,也无关爱,一切的一切只是心魔。

而心魔又是什么?我无法用专业的语言解释,导演罗志良也无法用胶片说明,反而变成在和观众玩心理战,整个影片气氛是压抑的,却又像是自己吓自己。也许是因为题目太大了,情节又太简单,所以很多转换让观众看不懂——罗伟良没有任何前兆的看见前女友的鬼魂,难道见鬼是会传染的?如果说罗伟良看见的并不是鬼而是他的幻觉可能还好解释一些,可以说他是因为爱上章昕引发对前女友的愧疚,所以疑心生暗鬼。但是影片中对此铺垫太少,情节转换间就显得很突兀,而且如果是这样的话,罗伟良为什么不记得前女友的母亲?难道他用心理暗示让自己选择性失忆?可是从他一直记得前女友的样子来说这样的解释似乎说不通。

我记得有一种版本的简介上说看章昕的爱是否能拯救罗伟良,这也许也是导演原先想表达的一个意思吧。处于无意识孤独状态下的罗伟良和有意识离开众人的章昕,两人的共同点是心里都有阴影,罗伟良挽救了章昕,而痊愈之后的章昕因着爱一直全力帮助罗伟良。影片是像我描述的这么拍的,但剧本在情感处理上却显得肤浅的。首先心理疾病严重到出现幻听和幻觉,哪怕知道心结哪儿,也不是对症下药,一笑泯恩仇后可以彻底痊愈的。如果说章昕见的是鬼,那么更没有理由无故消失。我只能理解为章昕的病症和出现只是为了引发罗伟良的问题,若是这样又显得篇幅冗长拖沓。而罗伟良前后的表现更是太颠覆,一开始他以专业学者的身份驳斥鬼的存在,最后自认见鬼,这是异度空间对我们人类无知的嘲讽?其实我以为罗伟良最终没有跳楼并不是因为爱,这片里也没有爱,他对章昕的感情不过是多年来迈出封闭世界的一种尝试;也不能简单地说感动了鬼魂,因为正如我前文所说,我根本就不认为这片里说的是鬼,这只是罗伟良的自我审判和自我救赎,需要在一个极至的情境下进行,所以他回到旧女友跳楼的天台,只有在无路可退的情况下,才有最真实纯粹的自我。

很抱歉,我无法对这片有任何好感,因为那类似贞子的女鬼造型、因为罗伟良许多如同教科书定义的古板台词。就算我不相信Leslie是因为这片撞邪而做出最后的选择,但它很可能勾起心魔却是不争的事实,这是非常可怕和残忍的事情。谁的心底没有心魔,或恐惧、或悲伤……都是我们不敢也不想碰触的伤口,我们日常可以忽略但是一旦诱发,后果不堪设想。请允许我大胆猜想这看起来短短的电影,Leslie为此所受的心理煎熬却很长吧,比起其他鬼片里的装神弄鬼,心里的恐惧和黑暗哪里是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

不知道有多少人记得最后一幕——这个以解脱为结尾的故事,用了阳光下的两只小鸟来代表新生活,连章昕都终于第一次露出放松开朗的微笑,而Leslie却还是那么那么茫然的神情,眼里依然没有焦距和阳光。我看得很心疼也很恐慌,故事是结束了,但疲累却像在Leslie的真实中一直延续下去,而后很快有另一道伤痕在我们心里蔓延开来。

尽管这部片子有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我永远也无法忘怀其中的任何一个镜头,尤其看着有恐高症的哥哥强做镇静地站在高楼边,含着泪说,“我们以前一起开心过、痛苦过、两样我都会记住。”这原本我们对哥哥说的话,却听他先对我们说了一遍,除了流泪我已别无选择。

就是这样一道哥哥在星空里最后的光芒啊,带着一丝颤抖,凌厉地划过天际,他可知道,从此以后,许许多多的人都寂寞了。

英语作文整体美观度【二】

最近迷上了现代科幻小说,常常陷于其中的匪夷所思的故事情节和出人意料的结局。读了一本很精彩的现代科幻小说,叫《华氏451》。

《华氏451》是美国著名科幻作家雷·布雷德伯里(RayBradbury)的长篇小说。故事中虚构的未来社会里,每栋建筑物都百分之百防火,消防队员已无用武之地,反而成为专业纵火员,惟一的工作就是四处焚书。华氏451度——即摄氏233度——正是书本的燃点。故事主人公盖伊·蒙泰戈是未来世界的一位消防队员。蒙泰戈很喜欢他的工作。十年的消防员生涯中,他从没对自己的工作产生过疑问,也从没想过焚烧书籍的原因。在他的头脑里,消防队员历来都只负责焚书,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直到一个深秋的夜晚,他在回家路上邂逅了一个17岁的女孩克拉丽丝·麦克莱伦。

克拉丽丝喜欢思考问题,总是追问事情的真相以及事情背后的原因。在之后的几次接触中,克拉丽丝向蒙泰戈讲述了过去消防队员的职责,告诉他过去这里的人们并不惧怕阅读。在她的影响之下,蒙泰戈对自己的职业渐渐产生怀疑,开始思考焚书的动机和目的,并对书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冒险在焚书过程中偷偷保留下十几本书——它们是世界上最后的书本。消防队长毕缇窥知蒙泰戈私藏书籍的秘密,企图引诱他交出书本,重新臣服于消防队员的焚书职责。蒙泰戈在良知的指引下拒绝毕缇的要求,并在老学者费博的帮助之下开始他的亡命生涯。途中危机四伏,蒙泰戈历尽艰辛,几乎葬身机器猎犬的利爪之下;最后,他终于与林中的流浪学者会合,和他们一起守卫保存在思想深处的书籍。钳制人们思想的社会终于走向灭亡,城市在战争中灰飞烟灭。蒙泰戈和流浪学者满怀希望,走出丛林,准备用头脑中的书籍重建文明。

作者雷·布雷德伯里(RayBradbury)出生于美国伊利诺斯州的沃基甘,从小爱读冒险故事和幻想小说,尤其喜爱根斯巴克主编的《奇异故事》。十二岁时有人送他一架打字机作为生日礼物,他从此练习写作,早在中学时代就选修了如何写小说的课程,并天天练习写一、二千字。一九四一年起他开始给几家杂志投稿,一九四三年起当专业作家,三年后获得了“最佳美国短篇小说奖”。迄今已出版短篇小说集近二十部,其中较著名的有:《火星编年史》(1950)、《太阳的金苹果》(1953)、《R代表火箭》(1962)、《明天午夜》(1966)等。《华氏451》是他最为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

布雷德伯里不仅是世界闻名的科幻小说家,而且还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数一数二的文法家,他的短篇小说几乎已被译成全世界各种文字。除了写科幻小说,他还写剧本和社会小说,曾把美国古典文学名著梅尔维尔的《白鲸记》改编成电影剧本。他本人也从古典文学中吸收营养。此外,他还深受爱伦·坡的影响。而科幻小说可以让他的想象力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在更广阔的天地内任意驰骋。他的文体简洁流畅,语言清秀细腻,形象丰富,描写生动。英国著名作家金斯莱·艾米斯说他是最有才华的科幻作家;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伊哈布·哈桑称赞他的创作极富诗意。他的作品往往略带伤感主义色彩,借助幻想故事隐射社会现实,唤起人们对现实的思考,提醒他们提防那些能够避免也必须避免的危险。《华氏451》中折射出的深刻思想意义显然对当今社会不无作用,因而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该书将成为洛杉矶“全市共读一本书”活动中的指定书目。

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世界是与我们现实生活完全相反的世界。消防员成了纵火员,读书不被允许。于是想读书想反抗的人们只能偷偷用头脑记住书。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现实生活真的如此,我会是哪一类人呢?是烧书的还是护书的?如果让我负责保护书,背一本书,我会选择哪本?史记汉书?唐诗宋词?四大名著?我想,如果现在让我背下来,我还真的不可能完成;如果到了书中的世界去,也许真的可以做到。

《华氏451》强调的是书籍对文明社会的重要性,呼吁人们珍惜书籍。合上这本书,细细回味一下,真的是觉得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有很多原本很好的事情都被我们忽略了。越来越多的人去KTV,餐馆,而不去书店图书馆;越来越多的人开车骑摩托车电动车,而不是步行、骑自行车;越来越多的人宁可去健身房吃保健品,而不去亲身接近大自然……我们用了很短的时间很多的借口把这一切当成了理所当然,并轻易接受了。那些去图书馆、步行上班、周末爬山的人反而显得不合群。书中有一段写到:“学校里出来越来越多擅长跑步、跳高、赛车和游泳的人,还有擅长偷盗劫掠的家伙,与此相反,那些擅长考试、评论、思考以及富有创造力的人却越来越少;因此,理所当然,‘知识分子’这个词就变成了一个带有侮辱含义的字眼。”是不是真的如此,大多数人这么做,那就是“正常”,是“正确”,而少数人的就是“异类”?

这是一本匪夷所思的书,讲的是匪夷所思的世界。但是,如果我们人类真的不停下来好好考虑我们的生活,也许几百年后世界真的会变得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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