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最讨厌写作文(对写作文极度反感)

这辈子最讨厌写作文(对写作文极度反感)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6-18 04:00:36
这辈子最讨厌写作文(对写作文极度反感)

这辈子最讨厌写作文【一】

记得中学课本里的头篇文章,是冰心女士对自己的读书人生的回味。章末留下的那九个字——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我想,任时光荏苒,日月如梭,刻进骨子的东西怎的也难以忘却罢!

我喜欢阅读,打小儿便如此。“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是这般说辞。予我而已,书的重要程度,可以这样比较:服饰可以少购,美食可以少品,游玩可以少去,但书籍万不可离身,不然总有几分精神上的空虚无法得到填实。书的种类繁多,不同的人对书的喜好千差万别。就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对书的选择也大有不同。曾经我看书多半沉浸于它们的故事情节,而现在看书却是在作者的文笔与技巧上多了几分留意,看得深了,悟得也透彻许。

文字记载着人生漫漫长旅,弥漫着下笔之人的种种情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有执掌人生轨道的奥秘。阅读,让我们静览浮华凡世,看尽万水千山,尝尽人间佳肴,看透人情世故,酸甜苦辣,冷暖自知。

20xx年的世界读书日如期而至,为数不多的每年都愿意过得很有仪式感的日子,今年我选择了广西师大出版社策划的“24小时校园阅读马拉松”活动,在广西玉林师范学院,在独秀书坊,我度过了一个满满的下午。

前些天我在观文馆上见着这个活动,毫不犹豫就用手机报了名。书坊内众多书籍任我们挑选阅览,在无手机无通讯条件无时间提示的空间里,和一群拥有共同爱好的小伙伴们坐在一起,安静的阅读着自己手里的书,可互换书本,可交流笔记,可传递文字,可留言祝福。至少3小时的时间下限决定了这似乎是一个相对比较漫长的时间。

人们常说当你专注于某件事的时候,时间如同白煦过隙。而每每读书,我总是如此,时间从我的书本上无意溜过,却又好似有意留下些许什物。我看的是一本有关国粹与西学的书,内容相当晦涩,我特意携带了一笔记本,把里头胡适,章太炎等人推荐给国学初学者的书的名称写了下来,这本书我觉着颇有深意,值得钻研考究,需静心细品,三个小时远远不够,甚至我敢说或许一辈子也参悟不透。当我看到差不多中页时,负责本次活动的师姐告诉我们时间到了,我知道我已经坐够了时间要求,简单收拾书桌,拆开信封取出手机,才得知我阅读的时间是3小时10分48秒。

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这般静下心来阅读了,这学期的.课业较上半年多了许多,平时上课,搞活动,几乎没有时间予我,静坐着品读一本书。所以我真的从内心感谢这次活动,感谢它让我如愿以偿,感谢它让我这个热爱书籍,热爱阅读的人,在忙碌的校园生活中得到一份阅读带来的放松与喜悦。

完成了阅读的我,这样的感觉是那样亲切熟识。都说认真做事的人最为迷人,看着书坊内一群忘我阅读的小伙伴们,看着他们陶醉神情,以及那种意犹未尽,那一刻我想到胡君的一句话: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而阅读如人饮酒、深情爱恋,唯有参与阅读,懂得阅读,坚持阅读,才只其中滋味。阅读是我最正确的追求,也将成为我这辈子执着。

在大学里,八个人一间的宿舍,属于自己的空间同家相比可谓少之又少。可即便如此,我的书柜每隔一段时间还是会有新书上架,这是一份执着,更是一种习惯。到现在,书架上早已塞得满当,而且已经有向桌下堆积的趋向,可我看着这些书就十分满足,每一本我都爱如珍宝,也许这就是常说的不解之缘,属于我和书的缘分。

人生好比一场马拉松长跑,我想,我一定会一直奔跑下去,借我的双脚行万里路,看大千世界,听虫鸣鸟叫,感雨雪雷电。我亦会秉持对阅读的热爱,享受生活的艺术。

在每个晴朗的午后,端上一杯香茗,在缕缕轻雾中捧起一本书,品得茶香,嗅得书香,反复咀嚼,体味每一个字,每一句话……

阅读让你走人生路途唱出春花秋月,落英缤纷;阅读让你在浩瀚海洋中尽情畅游;阅读点燃希望,让你在无穷无尽的人生漫漫路上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一直像帆一样将你这只小船送道路的终极。

我期待每一个读书日。

这辈子最讨厌写作文【二】

我的同桌长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微微向上翘的鼻子,看上去眉清目秀的,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让我感到讨厌。

他老是上课说话。比如今天早上的语文课,老师让我们先预习课文,他一直和前桌在讲话,还不时骂我,常言道“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我想:自己也身为一组之长,怎能由他如此放肆呢?便去阻止他,他瞟了我一眼,漫不经心地说:“你是谁呀你,管得着我吗?”我心里的无名火“噌”的一声便上来了,我拉来了师晓萱对他说:“师晓萱是班长,总能管住你吧!”“不就是聊了两句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说着才慢吞吞的拿起书,还忘不了讽刺我两句,“被别人淘汰的人(因为竞选班长我没竞选上),有本事你去做班委。”气煞我也。

他不但是个说话王,还是个贪小便宜王。

每次上自习课,他总要想方设法地用我的东西。就那今天来说,上自习课时,我们正在埋头做作业,他却要用我的橡皮,我十分纳闷,但也没有想太多,便把橡皮借给他了。后来我无意中抬头一看。啊!原来他用我的橡皮把他数学书封面挨着擦了一遍,他的书干净了,我的橡皮缺少了一大块,摊上这么个同桌,真倒霉。

唉!什么时候才可以把我们调开呢?我一刻也不想和他同桌了。

这辈子最讨厌写作文【三】

我的同桌叫俞某某,在别人眼里,他也许很帅:高高的身材,短短的的头发,一对月牙似的眉毛下方,一双铜铃大小的眼睛显得炯炯有神,里边镶着两颗黑珍珠。高高的鼻梁下方,有着一张红红的、能说会道的嘴巴。可在我眼中,他的模样就被恶化了许多:又大又圆的头显得显得有些傻乎乎的,光秃秃的脑袋上寸草不生、贫瘠不毛,活像一个呆和尚。

上午的英语课,同桌的老毛病又犯了。他用轻蔑的目光扫了我一眼,然后摆出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把手放在了我的胳膊上,腿也向这边伸了点儿。我可不想和他斤斤计较,便把椅子往外移了点。好家伙,竟然视我如空气,又把手放在了我的文具盒上,腿也随即向我这边伸了伸。我有些生气了,不过,心里想:为这点小事而生气值得吗?于是,又让了他一步。同时警告他:“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可他大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竟笑嘻嘻地说:“是谁在说话呀?”过了一会儿,他变得更加放肆起来,肆无忌惮地把手伸到了我的英语书上。我怒不可遏,将他挤了回去。他感觉到了痛处,红红的眼圈不知什么时候爬了上来,他极力压抑住泪水……

哎,我为什么会有一个没事找事的同桌呢?没办法,谁叫他那么讨厌!

这辈子最讨厌写作文【四】

上学期,老师安排我和“举班闻名”的调皮鬼——徐特同桌。我心里一千个不愿意,一万个不愿意,但是老师的话,我是一千个服从,一万个服从。自从我们俩同桌后,就不停地“爆发战争”,桌子上也出现了“三八线”,我对他简直“恨之入骨”。虽然我也明白老师的用心良苦,希望我能够帮助他、改变他,但是这个人见人厌的徐特全身上下似乎没有一个优点,我一看见他就有满肚子的气,更别说帮他了。有一件事却让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一次数学测试,我在考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因此信心百倍地“迎战”这次考试。正当我准备奋笔疾书一展才华的时候,半路出了个程咬金——笔芯没了。用圆珠笔?不行,我没有十足的把握,又没修正带,要是写错了,100分不就吹了。唯今之计只有“借”了。于是,我就向前后的同学借,他们都表示爱莫能助。哼,什么好朋友,关键时刻,全是一堆废纸!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天气虽然不怎么热,但是我已经全身发热,大汗淋漓,手心湿漉漉的,现在唯一的希望只有徐特了,不过我决不会向他服软,要是向他低头认输,我的脸还往哪儿搁?徐特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他主动“挺身而出”,笑嘻嘻地说:“我有笔芯,我借你吧!”咦,昔日火药味十足的徐特怎么变绅士了?我正纳闷呢,他就拿起我的笔,然后毫不栗啬地把整条笔芯都倒了进去。“谢谢啦!”我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不用谢!”他显得特别豪爽,又分秒必争地写起考卷。原来徐特也有好的一面,以前我总是盯着他的缺点,从来也没有去发掘他的优点,认为他是个一无是处的人。

这就是我那位“讨厌”的同桌。胖嘟嘟的脸,矮矮的个子,坦率的性格,助人为乐的品质,是不是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呢?

简评: 每个人都是优点和缺点并存的,只要我们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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