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滴的龙》到森林来捣乱,造成了《动物大逃亡》《小猪稀里呼噜和他的弟弟》问怎么回事,《动物大逃亡》的动物告诉《小猪稀里呼噜和他的弟弟》《滴的龙》来了。
于是,《小猪稀里呼噜和他的弟弟》和大家一起跑到了《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查理问怎么回事,然后《动物大逃亡》里的动物和《小猪稀里呼噜和他的弟弟》异口同声的说《滴的龙》来了,《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查理让他们住了下来了。过了一会,《滴的龙》把尾巴一扫,把《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给弄毁了。
他们又来到了《时代广场的蟋蟀》那里,塔克说大家团结起来把《滴的龙》打败,大家终于把《滴的龙》打败了。
可是《女巫》把大家弄得妻离子散,大家收拾东西准备到《塔克的郊外》,旅途中碰见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的小女孩,她们结伴一起走,看见了一棵苹果树,树上有《苹果树的`外婆》,《苹果树的外婆》给了他们一个苹果,《猫》一瞬间把苹果吞了下肚,可是一下子肚子就疼了起来,《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得到消息后,穿过了《海底两万里》给《猫》治好了病。他们就到《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的小村庄住下了。
后来《女巫》又喝了《小狼小狼》的复活了,然后让《傻狗温迪克》和《帅狗杜明尼克》去拯救《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经过一个激烈的战争,《傻狗温迪克》和《帅狗杜明尼克》赢了,可是他们都受了重伤,《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得到消息后,穿过了《海底两万里》给《傻狗温迪克》和《帅狗杜明尼克》治好了病,让《亲爱的汉修先生》在《塔克的郊外》住了下来,生活十分美满。
同学们,这顿“烧烤”好吃吗?
以我的来说,这本书的故事并不精彩。对于现在的年轻来说,他们大多喜欢看顾漫,天下长安这些青春言情的小说。对这些世界级别的名著是不太能看下去的,而且尤其是毛姆的语言风格比较犀利,冷峻,几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他纯粹在讲故事。他像个医生,拿着手术刀只管一步步的解剖,而读者就是他的“病人”,他们是如何的感受和想法他一点也不在乎。
甚至他的小说要表达的是什么主题,他大概从来没有刻意想过。
我们写文章写小说之前,总要构思自己的文章主题是什么,表达的意思是什么。但真正的大家显然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他们完全遵照自己的内心,讲好一个故事。
对这本书的主题理解,不过是后人自己总结出来的。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是冷酷和严肃,大多数的人能读下去不过是书自身的热度带来的好奇。
我当时读的时候,差点就要放弃了。因为风格跟自己喜欢的完全不搭。但是我很想知道最后思特里克兰德的结局如何。所以一点点的看到最后。
对于思特里克兰德最后的成名,明显有种艺术升华在里面。但这是很必要的,否则看过的人谁还会去追逐梦想。
但是大多数人心里清楚,哪怕自己拼尽全力,终其一生,自己也不一定有任何成就。
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还要有理想,还要去坚持?
因为没有理想的人真的跟咸鱼没有任何区别。
平时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外,我们也想抬头去仰望月亮。
看过的人,内心无不激动澎湃,跃跃欲试。但没有几个人可以像思特里克兰德那么纯粹和疯魔。说白了他就是每个人理想中的白月光,月亮再崇高皎洁,那也是离我们很远的。
而我们多数人注定是平凡普通的人,有着一份不那么喜欢的工作,每天日子过的雷同。想逃出去,却不知道自己的理想究竟是什么,该如何去做。
思特里克兰德之所以会声名鹊起,成为一代名家,那不过是小说的艺术升华,而且那是在他以后。他之前过的生活是正常人无法忍受的。
这个世上能成功的,要么是天才,要么就是疯子。而天才往往就是疯子。
当然我们没必要被思特里克兰德带偏,我觉得对于每个人来说,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大可不必离家出走,将自己变成苦行僧或者疯子,遗世独立,离群索居。
我们可以在做好本职工作,家庭兼顾的情况下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况且梦想不分高低贵贱。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写作,有的人喜欢弹钢琴……那么像个傻子一样去坚持就行了,或许理想不会使你成名,不会使你获得金钱报答,但在做的过程中,你肯定过得了内心的平静,拥有了自己存在的价值感,这便足够了。
带给人的唯一价值,对于我来说就是,为了理想而坚持不懈,义无反顾的那种精神。
我们每个人活在世间如同蝼蚁般渺小,我们渴望被人看到,渴望遵循自己的内心去生活,渴望活出真正的自我。那么别犹豫,找准目标,努力前进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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