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北京钟书阁书店作文300字(游故宫作文300字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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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12-14 03: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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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北京钟书阁书店作文300字【一】

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 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写北京钟书阁书店作文300字【二】

钱钟书故居坐落在闹市区一条幽静的小路上,房子还是老式的木结构,有一种古色古香的感觉。 走进纪念馆,就可以看到钱钟书的.生平事迹介绍。

钱钟书是一位著名学者,也是一位作家。他一生写过许多书。其中最著名的是《围城》、《管锥编》,还有一些散文、小说,如《写在人生边上》、《宋诗选注》、《槐聚诗存》也是非常的经典的文学读物。

钱钟书小时候很顽皮,经常受到父亲的责罚,可到了十六岁,他就发奋读书,成绩优异,十九岁,他以特优秀的语文、英语成绩被清华大学破格录取。在清华大学,他以优异的学习成绩被大家誉为“人中之龙”。二十五岁考取牛津大学英语系。二十八岁回国后,研究学问60多年,取得了许多卓越的成就。

我和姐姐一边欣赏着故居的建筑,一边感叹着钱钟书一生的伟大成就。

参观完钱钟书的生平事迹展,我心里油然升起了对钱钟书的敬佩之情。我想:钱钟书是无锡人,我也是无锡人,我也要向钱钟书学习,学习他发奋图强、励志奋进的精神,也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

写北京钟书阁书店作文300字【三】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的。

XX年年8月4日

写北京钟书阁书店作文300字【四】

我读了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让我感觉颇多,在这里我想这样概括我的这些感受,如“婚姻围城”,“职业围城”,“心理围城”和“人生围城”等,这些都是人们都会讨论的。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围城》的内容简介。《围城》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这以后和孙柔嘉又在婚姻的“围城”里,过着好像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因为好像生活中只有他们自己,他们将婚姻当做了一座围城,想出来的和想进出的都很难。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而在这里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是绝大多数人看了《围城》之后的最大感受,那就是婚姻就是围城。其实第一次看《围城》的时候是同学推荐的,那时候我才19岁,看完之后也不太懂得故事的大致情节讲了些什么内容。现在再次翻阅此书,感觉有些不同了。主人公方鸿渐一个留洋的“海归”博士生出身的他对唐小芙一往情深,但由于苏的从中掺和,使得这段爱情宣布破产。后来在教书过程中遇见了孙柔嘉,并最后与她结婚,但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很幸福。这样一个故事如果发生在当代,也只能够说明主人公的婚姻生活和经历很不美满和顺畅。但在我看来,方鸿渐是一个很被动的男人,首先他在对于唐晓芙的爱情上就显得很被动,如果说一个主动的人,如果说真心爱对方的话,就应该不用去管那些流言蜚语,但我们在生活中往往做不到这一点,就是因为我们太在乎别人是怎么看的。虽然这样的想法很单纯,但是也很美好,为什么我们会被那些恶意的话所中伤,为什么我们不活的快乐一些,忘记过去的烦恼。所以我们在婚姻爱情上应该主动出击,男生尤其如此,女生也不必太过矜持,遇见喜欢的应该追到底为止。其次,我觉得婚姻是应该建立在两个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我会觉得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包括婚姻的前奏-----爱情也是一样的,都应该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唐小姐对于方鸿渐就应该信任,无论苏小姐说了些什么;方鸿渐和孙柔嘉也应该彼此信任,才不会对对方产生这么大的误会。另外,我觉得我们现在对于婚姻和爱情要求的过多了,,其实爱情和婚姻都是最浪漫和最纯真的东西。在浪漫的法国,十几岁的孩子被问最多的是“你今天和女孩子说话了没”,“你交女朋友了没”,这好像在中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怎么这么样都是被动的形成了太多的不成文的规矩,如在学校里,特别是初中或者是高中,禁止学生谈恋爱等等过激的行为。最近还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择偶的标准,如“宝马轿车加上豪宅”,“非富二代不嫁”,这些是物质上的要求,还有在相貌上的,学历上的等等有太多的要求,其实这些都形成了我们现代社会中关于爱情和婚姻过“围墙”,也正是由于有这些限制范围的存在,才导致现在未婚人群的骤增,这是我从《围城》这本书中体会到的一点点浅薄的内容,暂且当做读后感吧。

第二,《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围城》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钟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的原因,也基于钱钟书个体的原因。

写北京钟书阁书店作文300字【五】

故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旧式文人,也就自然拥有文人所具有的普遍特点,更准确的说是共性的缺点。他软弱、优柔寡断、自命清高,有时又天真到难以置信的地步,他在别人面前更多表现出的是自卑,但有时潜藏在灵魂深处的自负因子又会悄悄冒头,这种极度复杂,甚至矛盾的性格正是造成他爱情和事业悲剧的罪魁祸首。

先来谈谈他的爱情吧,曾经出席在他生命中的四个女人,鲍小姐是短暂的过客,苏纨文是个意外,唐晓芙是错过的挚爱,孙柔嘉最终成为他的妻,却并非心中所爱。

鲍小姐,可以说他们有缘却无分。有缘,因为他们相识在黑夜的海上,因旅途的寂寞而彼此亲近,方鸿渐自觉爱上了这个女人,因着她的活泼、乐观与开朗给他寂寞的旅途增添了安慰,就好像被黑夜包围的人,在百无聊赖中发现了一颗璀璨的流星,为它的光芒所吸引,情不自禁的选择靠近,然而这美丽的光芒转瞬即逝。在黑夜的海上相遇的两条船,终归是各有个的方向。他的潜意识里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并不属于他,她有自己的爱情与生活,他们的交情不足以使彼此放弃各自的生活而相濡以沫。于是,他们在短暂的相依后就离开了彼此,就如两条直线,相交后又朝着各自的方向延伸,永不回头。没有人会对这次错过感到可惜,包括方鸿渐自己,因为他从未对这段感情认真,也就不会为鲍小姐的离去感到丝毫遗憾。

第二个出席在她生命中的女人是苏纨文,一个官家出身的小姐,留洋回来的女博士,的经历耗掉了她最宝贵的青春时光,令人艳羡的博士头衔却没能给她带来好的姻缘,恰恰相反,高的学历反而让很多男人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抱着大女恨嫁的心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选择鸿渐当做理想的结婚对象。而后者却对着意料之外的追求表示出模棱两可的态度,一方面,他不爱苏纨文,鸿渐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另一方面,他不想伤害这个女人,本着“道德上的懦夫”所应有的仁义,他始终未曾明确的拒绝她,却承受着心灵上的痛苦与愧疚,并最终为自己的软弱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明晓真相的苏纨文选择了报复,方鸿渐为此失去了他的挚爱,而获得了苏纨文一生的仇恨。哪怕多年后,当初的一代才女已变得庸俗不堪,没有了当初的才气与才情,仍无法对这段过往感到释怀。

其实,抛开爱情不说(因为爱情这东西无法强求苏纨文未必不是一个理想的配偶,她与方鸿渐是大学同学,虽非相知甚深,至少知根知底。她的学历与鸿渐相配,官家的出身,更能为鸿渐谋一个好前程。本着虚荣的角度来说,这个女人的相貌无可厚非,带出去并不会丢男人的脸。至于她的年龄,更不值得介怀,因为每个女人都会有青春逝去的时候,而没有哪个男人会有那样的时间与精力,在妻子不再年轻后选择离婚再娶。或许多数有钱有势的.男人会选择找一个或多个年轻貌美的情人,却不会选择与糟糠之妻离婚,并非他们有多长情,只是精明的男人会权衡得失,不想承担离婚所付出的名誉上和金钱上的损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未必不是女人的胜利。然而,当初少不更事的鸿渐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未经爱情洗礼的他将爱情看的太过重要,认为两个人相爱是相守的必要条件。若是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女人,虽不会获得令人羡慕的爱情,但至少会有一个与众相同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有令人羡慕的远大前程。可惜,光阴从不会倒退,否则,这世上便少了多少憾事,多了多少圆满。

与苏纨文同时出现的是唐晓芙,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鸿渐理想的梦中情人,他为这个女孩子的美貌与青春活力所吸引,并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这段感情中。然而,他们受到了命运无情的捉弄,因为苏纨文的离间和彼此的误会,他们最终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的过客。这段感情的失败使方鸿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为此而无比痛苦,并选择远走他乡而忘却这伤痕。其实,爱情只是生命中短暂绽放的烟花,能陪你走过一段已然很好,又何必奢求太多?他们没有相守到白头,假若他们真的结婚,是否能幸福圆满,仍是一个未知数。伤痕深深的烙在鸿渐心底,感情却未能维系一生,他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由刻意的回避变成久而久之自然地忘记。此生,他再未见过唐晓芙,正如每个人生命中都有的错过,遗憾总是不可避免,宛如鲜淋漓的伤口,即使愈合了,不痛了,疤痕却还是会留下,并最终融为生命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离。

至于孙柔嘉,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美丽的容颜,没有过人的才华,甚至没有一点引以为傲的资本。然而她最终却成为了他的妻,并非因为他有多爱这个女人,只不过在某一天,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有个家,而她,恰好在那时出现。他们的婚后生活也自然向大多数人一样,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曾经所有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归于平静,选择用一座名叫婚姻的围城将自己围困。

这茫茫人海中的你我他,都曾年少轻狂,对爱情抱有美好的幻想。却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挚爱的人,而多数人发现这一点后,都选择走进婚姻,他们将他作为爱情的延续,却不知婚姻与爱情本是毫无关系的两件事,就好像一对异卵双胞胎,虽则出自用一个母体,其五官和脾气秉性却是千差万别。既然找不到爱的人,又何苦找一个陌生人陪你共度一生?不走进婚姻的人,他的爱情也许会一直沉睡,但永远不会亡,因为它始终埋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与人的躯体一同生长、绽放、衰老,直至消亡,最后一同深深的埋进泥土,直孕育出永不消亡的美丽。

写北京钟书阁书店作文300字【六】

我读了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让我感觉颇多,在这里我想这样概括我的这些感受,如“婚姻围城”,“职业围城”,“心理围城”和“人生围城”等,这些都是人们都会讨论的。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围城》的内容简介。《围城》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这以后和孙柔嘉又在婚姻的“围城”里,过着好像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因为好像生活中只有他们自己,他们将婚姻当做了一座围城,想出来的和想进出的都很难。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而在这里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是绝大多数人看了《围城》之后的最大感受,那就是婚姻就是围城。其实第一次看《围城》的时候是同学推荐的,那时候我才19岁,看完之后也不太懂得故事的大致情节讲了些什么内容。现在再次翻阅此书,感觉有些不同了。主人公方鸿渐一个留洋的“海归”博士生出身的他对唐小芙一往情深,但由于苏的从中掺和,使得这段爱情宣布破产。后来在教书过程中遇见了孙柔嘉,并最后与她结婚,但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很幸福。这样一个故事如果发生在当代,也只能够说明主人公的婚姻生活和经历很不美满和顺畅。但在我看来,方鸿渐是一个很被动的男人,首先他在对于唐晓芙的爱情上就显得很被动,如果说一个主动的人,如果说真心爱对方的话,就应该不用去管那些流言蜚语,但我们在生活中往往做不到这一点,就是因为我们太在乎别人是怎么看的。虽然这样的想法很单纯,但是也很美好,为什么我们会被那些恶意的话所中伤,为什么我们不活的快乐一些,忘记过去的烦恼。所以我们在婚姻爱情上应该主动出击,男生尤其如此,女生也不必太过矜持,遇见喜欢的应该追到底为止。其次,我觉得婚姻是应该建立在两个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我会觉得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包括婚姻的前奏-----爱情也是一样的,都应该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唐小姐对于方鸿渐就应该信任,无论苏小姐说了些什么;方鸿渐和孙柔嘉也应该彼此信任,才不会对对方产生这么大的误会。另外,我觉得我们现在对于婚姻和爱情要求的过多了,,其实爱情和婚姻都是最浪漫和最纯真的东西。在浪漫的法国,十几岁的孩子被问最多的是“你今天和女孩子说话了没”,“你交女朋友了没”,这好像在中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怎么这么样都是被动的形成了太多的不成文的规矩,如在学校里,特别是初中或者是高中,禁止学生谈恋爱等等过激的行为。最近还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择偶的标准,如“宝马轿车加上豪宅”,“非富二代不嫁”,这些是物质上的要求,还有在相貌上的,学历上的等等有太多的要求,其实这些都形成了我们现代社会中关于爱情和婚姻过“围墙”,也正是由于有这些限制范围的存在,才导致现在未婚人群的骤增,这是我从《围城》这本书中体会到的一点点浅薄的内容,暂且当做读后感吧。

第二,《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围城》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钟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的原因,也基于钱钟书个体的原因。

写北京钟书阁书店作文300字【七】

人生是一座围城:被挡在城外的苦不能进来,而困在城里的却也叫苦不迭。

这显然是本书的主题,而也是钱钟书先生在书中运用了的无数真实或抽象的;幽默可同时讥讽的比喻中最妙的一个。

《围城》批判了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x的种种行为,如老人的迂腐、,人们无谓的种种争斗等。作者刻画了一大批海外留学归来的知识分子。他们虽然受到了西方文化的熏陶,但他们没有理想,结果甚至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像主人公方鸿渐、自恋的苏文纨、庸俗的骗子李梅亭、深藏心机的孙柔嘉等……作者比喻带嘲讽,剖析了这群人性格中的弱点。方鸿渐就是一个最典型的被围城摆布的悲剧性角色,他明白是非却没有勇气反抗,甘心屈服于现实。

方鸿渐最大弱点就是本性的怯弱。他只懂得随遇而安;他心安理得地接受未来岳父的馈赠去享乐;他不敢去反抗父亲,只有在回国前为了虚荣去买假博士证书。他面对现实的压力,情场事业的失意,他选择了躲避、逃离。孙柔嘉恐怕是书中最为工于心计,善于伪装的角色了。她在方鸿渐面前十分弱小,使他出于同情“爱上”自己,在婚后终于展现出了蛮横且极有主见的真面目。引杨绛女士的话,“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再说苏小姐,她理想的自己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伏膝地求爱”,而结婚后也想当然地认为赵辛楣会终身不娶,这种不切实际的自高自大,委实可笑。高松年、李梅亭这种道貌岸然,却表里不一,内心或奸滑狡诈,或猥琐龌龊的伪君子,也是社会上常有的。最后,赵辛楣,这是一个比较正面的人物。他有背景找得到工作,有义气,在爱情上陷得虽然很深,倒拿得起放得下。

褚慎明说英国有句古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苏文纨说:“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后方鸿渐说:“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有这个感想。”婚姻的围城,婚前热爱无法自拔,婚后却吵得心灰意懒。人生的围城,也是如此。许久的追求,得到了可能发现其多么没有意义。

现实生活无奈与悲哀,人生就像是一座城,人们永远无法挣脱这它带来的束缚。有人可能觉得它不过是“进城、出城,冲进去、逃出来,不断循环,最终一定是悲剧的。”然,若人人都纠结于围城带来的寂寞与痛苦,那人人都去寻算了。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乐观地面对人生的态度。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我们都该接受现实,不一味嫉妒别人,不自哀自怨,不思进取。只有正面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并积极改善它们,使之更加完美,生活才会进步,人们才不会像书中那么xx,社会才会发展。理论上这是绝对正确的,但这对所有人来说都很难保持。

《围城》,不同的人,不同的年纪,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状态下能读出不同的韵味,围城,也是如此。寻寻觅觅,进进出出,成败结果,就看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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