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作文(我的前半生作文)

半生作文(我的前半生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12-14 05:12:36
半生作文(我的前半生作文)

半生作文【一】

曼桢,世钧,叔惠,从前三个人一起吃饭,有一次下雨天中午下班一起去比较远的地方吃饭,曼桢的手套掉在路上,而世钧后来一个人回去在泥泞的路上,田野上找了很久,最后他把手套放在曼桢面前时,曼桢这时候是多么开心。

两个人在一起是因为相互吸引,是什么吸引世钧呢,大概是曼桢的漂亮,坚强,勇敢,善良,是什么吸引曼桢呢,大概是世钧的帅气和才气。也或者什么有原因也不是。看书的前半部分时,觉得是在看一部甜甜的喜剧,曼桢和世钧在傍晚时一起走过的回家的路,世钧和曼桢的家人在一起吃饭,一起在夜晚的灯下聊天,世钧送曼桢去教书,曼桢在世钧要回南京的前一晚帮他整理行李,送点心……还有曼桢去南京的那一次,世钧送给她的戒指,用草藏绑起来,戴在她手上,这时候两人都相信,未来他们是会永远在一起的。

然而在他们的面前却有无数道需要跨越的坎。世钧对曼桢的姐姐的过去还是有在乎,他希望曼桢一家搬家,希望她与过去的生活隔离。世钧对曼桢也不能完全的信任,因为张预瑾的到来,世钧曾一度想要放弃他俩的感情。而曼桢的身上,承担了太多,家庭的重担使得她推迟了和世钧的婚期,她以为她们会有一辈子的,结婚晚一点能算什么。她的姐姐后来为了得到祝鸿才的`好感,竟然设计陷害了自己的妹妹,曼桢被关在祝家的房间里时,我感到了命运的无奈,曼桢的悲伤,此刻的曼桢虽然被践踏了,但她还是充满希望的,她想着办法逃出去,希望有一天能见到世钧,她将把她这几天所有的遭遇告诉他。然而,她却不知道,世钧来过了,他却并没有来救她。命运无情地把她捉弄了,世钧最终相信了曼璐的话,他走了,他以为她和预瑾结婚了......这时候到全文结束,我都是带着想哭的冲动看完。

再后来,世钧结婚了,和翠芝,他从前以为从来不会喜欢的人。事实上,现在也是不爱的。然而他还是选择了结婚。他为了他的家庭抄心,为着父亲的离世,并且放弃了以前向往的工作,他的世界里,好像曼桢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了自己的妻子,还过着似乎别人羡慕的生活。

曼桢还是生下了祝鸿才的孩子,曼桢真的太坚强了。她逃走了,义无反顾地,去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教书。再后来,曼桢的姐姐哭着来找她,最后曼璐去世了。曼桢一个人换了好多次住的地方,她还是不断地将自己赚的钱汇给母亲,弟弟们也上完大学结婚了。

此时的曼桢还是自己一个人,替她想想,这么多年,有没有哪一个人是真的爱她关心过她。她的母亲可能是爱她的吧,可是母亲却是软弱的,当曼桢被姐姐算计时,母亲就此屈服了,从心底里觉得她该嫁给祝鸿才。世钧从前是很爱她的,可是这样的爱却抵不过现实的强大和他的软弱,他介意她的家庭,他没有完全信任曼桢对他的爱,当曼璐用编造的事情来说服他时,他没有考虑地就相信了,转而毫不犹豫地和别人结婚了,当曼桢听到他结婚的消息时,应该是最心痛的,不管别人怎么对待她,不管她这两年遭遇了什么,也没有比听到这个最信任的人已经结婚的消息更痛心,从曼桢逃出来了那一刻开始已经物是人非。预瑾是曾经爱过她的,还有一直到后来,他结婚生子,再次遇见曼桢时,还是对她满满的关心,这个知道了曼桢遭遇的人,真正地为她感到惋惜。祝鸿才可能曾经喜欢过他,但他的喜欢是十分浅薄的,再后来,曼桢因为这些遭遇不注重收拾自己,祝鸿才也没有真正的喜欢过他。

这么多年,或许曼桢已经精疲力竭,或许是因为对孩子的爱,他又回到祝鸿才身边,曼桢的心态或许也变了,再也回不去从前穿着纯净的蓝色大褂的女少时代,再后来的曼桢时常神情呆滞,好像与这个世界隔离开了。再后来,曼桢还是想办法打官司离开了祝鸿才......

这么多年,世钧从来没有试图去找过曼桢,他却有着他看似令人羡慕的家庭,漂亮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直到最后,再次相见的时候,曼桢对世钧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记得拜伦的一句诗:假如我又遇见你,时隔多年,我将如何致意,眼泪,还是沉默。

曼桢这么多年,好像一个人演了一场电影,她一个人在电影里怎么也走不出来,身边的人都越走越远,等到电影落幕时,曼桢一个人变得千疮百孔,再次见到熟悉的人,他们都只看得到快愈合了的伤口,真正的伤痛都被外表的结痂抹平,并变得不那么鲜明。只有曼桢一个人知道,愈合这些伤口要了多大的勇气,几乎用尽了她所有的朝气,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小了,最后未免被这些伤痛一次次影响。就算常人看到了已经愈合的伤口,但那已经不是完整的曼桢,她的青春,朝气,她的希望,她的前程,都被深深埋藏在伤口里,只有自己知道。

能责怪世钧吗?可是从什么立场去责怪他。怪他没有坚持他的真心?怪他在曼桢消失的时候去找她?怪他和现实妥协,和不爱的人结婚?这些对曼桢已经不重要了,这么多年,在曼桢最难过的这些年,世钧却自己生活得至少很好。他已经早就不是曼桢的依靠,曼桢的希望了。

小说还讲了叔惠的悲伤,他喜欢翠芝,却只能看着好朋友和她成亲,自己却是伴郎。因为自己家里穷,而翠芝却是大户人家,虽然翠芝也喜欢她。他的自尊心促使他去了国外留学,读了博士。多年以后再次见面时,“两人看着都若有所失,有此生虚度之感”。

以前都不读张爱玲的小说,因为读不懂,因为太悲伤。从前没有经历过主人公的悲伤,不知道怎样体会那样的遭遇那样的心境,以为世界上没有存在这样的心情。现在慢慢知道了,这样的心情是存在的。因为有好多没有经历的事情要去经历,唯一能做的是,勇敢一点,再勇敢一点,不要被打败,还做那个穿着蓝色大褂子的少女,头上是五彩的云,阳光是暖的,空气是湿润的。

半生作文【二】

在罗子君的旁白中开始,平静而通透。 唐晶——因为父母早年离异,和本身女强人的个性,使她追求精神与物质的独立性格。

唐晶在工作中非常强势,个性使她始终觉得自己的选择更正确,而无视客户的需求,对在咨询业中已经浸淫多年的贺涵的决定也要说不,工作理念的冲突很容易使他们之间产生分歧。不清楚之间唐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她对贺涵总是不够相信,或许是因为俩人在某些价值观的不同,或许是她父母的影响,似乎她总是不能真正的放开自己接受贺涵,不敢与贺涵更进一步。

而,在贺涵已经做出了努力和让步后,她并没有为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而努力。 贺涵——业界精英,高端合伙人,外表绅士,骨子中高贵而强势。理智的他,在职场上信奉一切都是交易,和就职公司只是利益交换关系,赚钱才是王道,眼界高,嘴巴毒,除了唐晶之外的女人难入他的法眼。他对自己伴侣的要求很高,必须要是能让他看得上眼,可以和他比翼的人,所以对温室花朵般的全职太太罗子君只有BS和嘲讽。

而同时,也许是因为工作中无往不利使得他非常的自信,自信给人的就是别人想要的,自信他想得到的,终将会得到,这种自信使得他在感情经营中无视了对方的需要,无疑在情感上,到目前为止他并不成功。 罗子君——一个前半生一直生活在丈夫暖房中的温室花朵,十几年全职太太的安逸生活,使她除了懂得追求高消费,只是个不学无术的家庭妇女,俗称的花瓶,所以她在追求富足生活之余就是担心丈夫不要出轨。每天的话题也不过是:老公孩子斗小三,早中晚饭鱼尾纹。

对她来说丈夫和孩子就是生活的全部,一但失去家庭,她就一无所有了。子君这样的女性和贺涵原本是两个星球的人,但由于他们共同的朋友唐晶,而不得不经常见面,价值观、生活观的不同致使他们两看相厌风面就怼,金句不断。 生活轨迹完全不同的三个人,由于子君的离婚,唐贺为了帮她走出困境,而戏剧性的交织在一起,又因为子君的自我改变,影响了他们三人间原本的关系。在这场感情的变化中,原本的恋人贺涵与唐晶的分手,并不是他或她单独的错误,或者说感情没有错误,双方在对感情,事业,价值,家庭观的分歧,使得追逐太阳的人终于疲惫了,停下了追日的脚步。

现在非常的期待子君在经历生活挫折后的蜕变过程,也想看到,究竟是什么样的变化,使得眼光极高的贺涵能将目光从他的太阳身上移开,转而对子君产生了好感。期待看到这三个人在生活的波折中,是怎样的重新审视自己、审视生活,审视自己的前半生,选择自己的后半生。 道明老师饰演的老卓像一位看透人情的世外高人,短短的几个镜头,只言片语点拨着世中人,陈老师的表演也是游刃有余恰到好处,点赞。 小三必须鄙视,出轨更加不能接受,但在批判陈俊生和凌灵的行为时,也必须反思,子君为什么会给了她可乘之机,而为什么在剧中看来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渣男的陈俊生,有过挣扎也有过愧疚,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婚。如何经营自己的婚姻,避免家庭出现危机,是剧中留给观众思考的问题。

最后,导演与编剧在整个剧的节奏把控非常到位,剧情紧凑,演员演技到位,值得一看。

半生作文【三】

看到子君与唐晶生活全貌的时候,不禁想起了七月与安生,一对好姐妹,生活的相互置换,整个故事也简单,女主人公做了13年的金丝雀,突然被抛弃,自力更生,又觅得良人的故事。看亦舒的文不多,几本都是语言简洁,直来直去。一句就是一段的形式,倒是受用。已经忘了以前看过的叫什么,这一本觉得好读。用繁复的形容词描写的情节几乎没有,一句一句对白串起来的故事也挺结实。

不知道是不是繁华的香港更实际,故事里的人是顶实际的。父母,丈夫,姐妹,朋友莫不如此,如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的归档处理,照着书里的做,应该不会太吃亏。可惜,我们大部分人算是乐观主义者,眼里看到的都是好人,也爱由着自己的性子,所以常常闯祸,甚至火烧眉毛浑然不觉,做不到太潇洒。

书中也有诸多的警句,虽然字字平凡,可是连在一起,就有了通透的意味,那些我们还未曾经经历过的事情,也许也会有一天摆在桌面上,家庭、工作、生活,那时候,我们会不会借一点书里的力呢?

子君和唐晶有两句对白,觉得很好。“一般女人觉得我们运气奇佳。”“我却觉得她们条件奇差。”是的,我们常常觉得别人运气好,却不曾想过别人的好运气是怎么来的。书里还有很多可以折磨人也可以开解人的生活真相,不一一赘述。

还是有情义的,好的、坏的,在一句句近乎无情的对白里发着光,发着热,告诉繁华的人世,告诉落魄的人们,情义这个东西,怎么说呢?女主人公一路走来,像是在实践这样几个字:能屈能伸。非要从书里找点阅读的意义的话,可能就是:人呀,不能太闲,得有事做,既能排忧解闷,关键时刻,还能助自己一臂之力,不至于失了倚靠就倒下,走不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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