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类作文(公平公正为主题的作文题目)

公平正义类作文(公平公正为主题的作文题目)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5-09 20:57:17
公平正义类作文(公平公正为主题的作文题目)

公平正义类作文【一】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平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想基础。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同时罗尔斯又补充说,如果有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加强所有人分享的完整的自由体系才能存在;如果有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作用,总而言之要满足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谈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储存社会财富多少为合适的,罗尔斯显然不同意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储存的思想,他认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充分的现时的享乐是可接受的,这和西方近几十年的思想观点是一致的。

在第二篇的最后罗尔斯谈了关于义务和职责,关于义务,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制度存在时我们有义务服从和维护正义的制度,当正义的制度不存在时,我们有义务建立正义的制度。而对职责要求的强度则小于义务,罗尔斯认为,如果一个人同意了正义的原则,并享受了正义制度带来的好处,那他就有责任担负正义制度给予他的职责,但职责是以自愿为前提的,而义务是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履行的。

罗尔斯接着谈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制度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制度存在职责和义务。于是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反抗和良心拒绝这两个观点,也就是当面对不正义时你至少可以做到这两点。罗尔斯认为这两种方式可以促进一个正义的制度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主要阐述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已经定义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的满足。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分更详细的论述,他认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计划决定的。要形成这个合理的生活计划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选择的诸原则一致,这些原则包括有效手段原则、蕴涵原则和较大可能性原则;另一个是要在充分理解有关事实和仔细考虑后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态中选择的结果,是相对而言绝对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制度的是否正义的标准,而善只是人们根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计划。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道德与正义感,他认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道德的成长,使道德从一个威权的命令式的道德逐步发展为根据原则自我发展的道德。在这样的社会中同样可以产生相应的正义感,而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制度的社会的正义感更加稳固。

关于正义感和善之间的关系,罗尔斯认为,一个符合两个正义原则的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善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到这里《正义论》终于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因为这位老先生将大量的篇幅纠缠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主要的思想反而讲的不够充分。

总体而言,我认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原则,对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建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先进行正义的价值判断,以确定这种制度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排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目标而使用不正义的手段的可能,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公平正义类作文【二】

在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上,存在着一种奇怪的现象:看到老人摔倒了,很多人过来凑热闹,可就是没人去把老人扶起来;看到地上有个皮包,很多人也只是把它占为己有,没人去询问是谁的包;看到以强欺弱的现象,也没人敢去制止……真是多得数不胜数。说白了,就是现在这个社会上啊,没人去做好事。人们一是怕麻烦,二是怕误会,三是怕遭人报复。人们的正义感正在慢慢沉睡。

就拿我们的校园来说吧。校园里经常发生以大欺小的现象,简直是多如蝗虫!例如,下课时一些高年级的同学趁着老师不注意就随便抢占低年级同学的乒乓桌;还有吃午饭时,高年级同学经常在盛汤的时候抢低年级同学盛汤的勺子,自己先盛(我们学校都是自己盛菜盛汤);还有……面对这些现象,我们往往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悄悄地说几句罢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清楚,这样去“伸张正义”很可能会遭到别人的报复,分明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嘛,我们才不愿意吃这个亏呢!

说这种现象多如蝗虫真是一点也不夸张,不仅是校内,连校外也时常发生。

一天放学,我在一个没人的静静的小路上走着,突然看见几个中学生围着一个小弟弟龇牙咧嘴的,我很奇怪,就躲了起来看。看着看着,我慢慢知道了情况:原来他们是在抢那个小弟弟的钱!其中一个人还挥着拳头威胁道:“要是你敢告诉家长,我让你好看!”看到这里,我心头窜起一团怒火,很想教训那几个坏蛋,可我手无寸铁,万一反被他们痛K一顿怎么办呢?我顿时觉得不寒而栗。最终,我还是忍了忍,当做没看见一样,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开了。哎,如果所有人都怀着一颗正义的心,那么这种现象还会存在吗?

社会、校园需要什么?21世纪需要什么?人们沉睡的正义感何时才会醒来?真正见义勇为的人又有多少呢?唉……

公平正义类作文【三】

世界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似乎,一切都在改变着,然而,在现在这个灯红酒绿,物欲纵横的世界,正义却不知被遗忘了多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觉得,正义,没有多大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金钱,权势,,自私,谎言……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像三鹿奶粉这样的非正义行为,不是惨遭破产吗?相反,古代的那些正义的仁人志士,不是也流芳百世吗?

“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为了正义,文天祥引吭高歌《正气歌》,“人生自古谁无,留取丹心照汗青”,用自己的鲜染红了正义的旗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为了正义,屈原走在生命的边缘,“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用自己的生命奏响了正义的壮歌。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为了正义,谭嗣同毅然走向刑场“各国变法,莫无派而者,而中国自古未有,若有,请自嗣同起!”,用自己的鲜浸润了正义的身躯。

“人固有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为了正义,司马迁惨遭宫刑,给后世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用自己的一生,谱写了正义的篇章。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古人那样呢?“人之初,性本善”,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颗正义的心,只是生活的麻木冰冻了它,所以,我呼吁,试着融化这些冰雪,让正义永驻你心!

我们需要正义,永远!

公平正义类作文【四】

“正义”我想这个词,在大家的心中,一定都不陌生吧。我从我的点点滴滴的生活上来说,我觉得我们中国正缺少的就是这股正义之风,不虽然我才14岁,也许这些生活的经历远远不足于我在这里讨论我们中国的社会,甚至是全世界的社会,也许,我没有资格讨论,但是,我想说社会是残酷的,它可以让人变得铁面无私,,我不能容忍,在亚洲,属我们中国发展最快,可是,我们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把人民的素养提上去啊。如果不能这样,我说句很重的话就是,那宁可不要什么发展,先把个人的素养提上来才是最重要的,难道国际上,评价一个国家的好与坏,就是金钱吗?是看哪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吗?难道这就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吗?难道不看一个国家的素质教养吗?我觉得金钱不是衡量的唯一,最多只能说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而已,不是吗?

社会中有多多少少的不公平的例子,这些例子往往可以证明这个社会的无情,社会的残酷,以及社会的现实。就比如说,早几年就有人在过年的时候花30多万来吃团圆饭,难道这有必要吗?吃团圆饭,并不是有多么的奢侈就可以算是幸福的团圆饭,最最重要的难道不是一年中难得见的那份亲情吗?这30多万的钱可以帮助多少人?可想而知。其实,还有许许多多想这样类似的例子,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我们看到的仅仅是表面,就像是花瓶,我们看到的只是花瓶的外表,我们赞赏它,欣赏它,喜爱它。但是,抛开这个美丽而不可攀的外表,它的里面是什么呢?它的里面什么都不是,是一片空的,虚的。我们现实社会也是这样,我们大家看到的只是个表面,要想真正的了解它,爱护它,珍惜它,就需要我们大家有一双像列夫。托尔斯泰那样的能洞察世间丑恶的眼睛。它不需要什么训练,只是让我们大家,善于观察,拥有一颗爱自己祖国的心,想让祖国更加繁荣的心,这颗心需要大家的善良,勇气。

这世间的丑恶有,但是令我们所感动的事例还是有的,说明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有好心人的,就像那位老人,虽然我不记得他叫什么了,但是我清清楚楚的记得他在电视上生活的视频让我感动不已。他,是位很平凡的老战士。当然,他也是在那次战争中的幸存者,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们在遥远的天堂可以安详,这个可爱的老人,就用自己毕生的精力,金钱。来帮战友们弄坟。把他们全部放在了一起,家里的人都不是很支持他,但是这位可敬的老人却坚持下来了,现在在他的园子里有许许多多的战友们的坟了,老人并不是很富裕,老人把自己养老的钱,甚至是每个月的那点退休工资,也放在了这个园子上面。可想,老人是多么的可亲可敬。我们应该感谢这位老人,让我们知道,社会还有温柔的一面,这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把这股正义之风更加扩散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我了解到了这社会的贫富差距,也许,这就是上天给我们的一个魔咒,只要打破了这个魔咒,我想我们的社会会更加的美好,不是吗?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公平正义类作文【五】

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发表了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政府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蕏了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了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了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了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了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一、对罗尔斯“正义”概念的解析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而且正义意

味着平等,因此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财富包括权力的分配的差异原则:在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出现时,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一)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念来化解冲突,这就为罗尔斯提出“正义”的概念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在学术领域,美国当时深受分析法学的影响,大多数人深陷语义和逻辑关系的争辩之中。为了挽救政治哲学的萧条局面,必须要有一种理论来取代功利主义思潮,这也促使了罗尔斯“正义”概念的产生。

(二)罗尔斯“正义”概念的基本内容

罗尔斯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它将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作为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西方民主社会的道德价值,反对西方社会传统的功利主义,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美德;非正义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效,也应加以修正和清除。他还认为正义与社会合作密切相关,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和个人层面的正义原则应当有所区别。

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

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包括公民的各种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是差异原则,即应当使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符合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

(三)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思考与小结

个人权利不可侵犯是本书的立论基础。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人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如此强有力和广泛,以致引出了国家及其官员能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了多大活动余地、国家的性质、它的合法功能及其证明,构成本书的中心内容,而一系列广不同的论题亦在这种探讨中涉及。

(1)人类是理性的、文明的、自利的个人集合体。他们的权利与福利应该成为社会政策的核心关注对象。尽管人类必须在一起过商业、共同体和道德生活,但是,一个人不必为另一个人的利益牺牲他/她自己的利益。

(2)私人企业与私人财产是基本的,必要的。不仅他们持有相当可观的社会财富,而且他们对个人自由与自主也是不可或缺的。

(3)市场机制不论具有何种明显优势,其本质上对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是一个充分的向导。它在分配资源时经常不考虑公平、道德沙漠与人的尊严。

(4)私人财产尽管重要,但它不是绝对的权利。它是在一种共同的社会生活背景下被拥有的,因此,为了达到重要的社会目标,它可以被调整和限制。

(5)我们对于社会中弱势成员的责任是基本而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对于其弱势成员的帮助与关心

是一种道德必然——并不仅仅是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6)出生和天赋的优异并不是应得的,它们不是通过个人努力后获得的。

(7)私人商业是逐利的组织,他们不一定追求公共福祉。私人商业必须被监管,而且必要的话,应该受到限制,以保护公众免受其贪婪的伤害

(8)能够跨越党派利益、并且拥有整体社会视角的唯一机构是政府。政府不是敌人。

二、罗尔斯正义论的现实意义

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个原则暗示着社会基本结构的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利益。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必然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而这些不公平现象与政府制定政策时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如何在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保证的社会的稳定是中国当下的必然命题。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为这个命题提供了解决的理论基础。

(一)自由平等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人民行使公民权利的实质意义在于选择具体的政治模式,从而使该政治模式能够真正地、最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最终能够真正地实现政治公正、公平的实质目标。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大平等自由原则可以为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

(二)加强程序正义建设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经济体质和政治体质的改革中,应当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体系,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实现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平等参与的机会。

(三)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培养公民美德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公平正义”就是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主旨之一。“公平正义”包含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罗尔斯的正义论,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和谐省会需要公正的秩序以保证公民享有平等的机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外在制度约束,也需要内在道德的提升。

(四)运用差异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社会权力缺失、社会地位地下、生存状况差的人群。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如何应对和解决中国的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罗尔斯正义论提出的差异原则,其本质就是通过制度的倾斜,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虽然罗尔斯提出这一原则时,更多的是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与正义的要求,但该原则在我国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问题上同样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就我国而言,弱势群体的出现包括了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差距、不良的制度影响等诸多方面,其中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的机会。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就是在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则下提出的。根据差异原则,我们在制定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承担的社会成本、抵抗风险和变化的能力,让制度向弱势群体倾斜,让表面看起来不平等的制度实现真正的平等,让社会进步的成果得到全社会的共享。从制度层面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保护,减少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仇视,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罗尔斯的正义论涉及多个领域,既研究了社会制度层面的正义,又研究了关系到个人利益的正义,它是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对于今天我们深入研究中国社会正义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既要让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又要通过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使社会最不利的人的利益得到最有利的保护。结合我国的现实而言,就是既要让每个人最大自由地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又要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力图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平等现象,以保持社会的公平公正,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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